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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施方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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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阳区教育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消防实施方案十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榆阳区教育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及各班主任

四、阶段安排

这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学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到9月5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明确检查责任人,做到有重点、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总结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学校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好下一步具体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通过邮箱上报区教育局。

五、自查内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师生上、下学行走路线是否形成常态化;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校园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与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责任追究。学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4、加大整治力度。学校将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不留后患。

5、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消防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宣传,突出重点整治,全力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1、自检自查阶段

各村、居、公司及企事业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治措施,每周检查情况上报镇安管所。镇安管所、派出所要负责督促指导,真正把工作抓实抓好。

2、组织抽查阶段

镇政府将组织、工商、综治、派出所、安监、供电等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必要的行政措施。

3、整改落实阶段

对全镇冬季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先进、促动落后,推进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各村、居、公司及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重点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情况、压力容器及锅炉的安全使用情况、单位厂房堆放的防火间距、消防器材保管使用情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村(居)民和职工防火意识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安监、派出所、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消防监管部门要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尝娱乐厅、旅店、饭店、集贸市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烟花爆竹摊点及私藏点、农村出租房等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方式,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广大群众用火、防火常识的学习,增强民众消防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注意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杜绝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

5、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留守力量,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且人不离岗。

6、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村、居、公司及单位要加强志愿伍的集结和培训,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特别是罗泾消防中队消防车辆要积极做好防冻备战工作,并保证水源供应,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公司及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认真检查,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工作不落实和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尤其是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而酿成灾祸的领导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村(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三合一”场所隐患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着重加大对村(居)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火灭火、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知识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是事关建设富强罗泾、文明罗泾、罗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和拖拉,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工作信息的畅通。

为了加强顺金社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相关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安全环境。社区安全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安全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顺金社区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2、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受理群众举报。

3、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开展社区西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宣传和消防安全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各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

6、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

7、每周组织村组干部以及相关负责人员定期对村上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对相关的重点企业的消防安全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及时上报村上,由村上消防安全负责人将相关报表交到三江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消防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二、活动内容

1、一次动员

全校进行以消防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动员活动。

2、一次教育

各班通过观看消防安全视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3、一次班会

召开一次以“消防安全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对火灾的预防、逃生以及消防设施的爱护和使用等涉及消防安全的.知识,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

4、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班级、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级上报学校。

5、一次逃生疏散演练

与消防部门联合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让师生掌握遭遇火灾危机时刻的逃生技能和注意事项。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学校全体教师密切配合,努力将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学校结合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对本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安全事故,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整改的措施。

4、各班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做好小结。

消防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融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旋律,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角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具体负责策划、协调、推进消防安全月各项活动。

三、活动安排

1、开展消防宣传系列活动时间:11月9日-11月15日内容:各部门及各项目要围绕“防范火灾危险,建设美好家园”这一主题,坚持消防宣传紧跟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积极参与,广泛动员,开展“一贯到底式”宣传、整治、曝光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2、全面营造宣传氛围公司、各项目部张贴安全宣传图画及宣传条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活动。开展征集、创作以“防范火灾危险,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企业宣传册投稿活动,安全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月活动气氛,有效推动消防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深入开展。

3、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各项目结合自身生产实际情况,组织覆盖整个施工现场的消防专项检查,(包括生活区、办公区)查出安全隐患,确定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成,11月20日前将各项目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公司安全部,安全部对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消防自查工作。

4、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公司及各项目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工作,要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做好演练记录及演练总结工作,通过演练要切实提高应急指挥体系的'快速反应和妥善应对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项目安全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加消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6、消防安全月活动结束后,消防安全月领导小组对本年度消防安全月活动总结、评估。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部要将消防安全月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声势强大的浓厚氛围。

2、公司及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项目实际情况召开项目动员会,根据公司消防安全月活动计划制定本项目的消防安全月活动。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3、各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4、活动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对开展较好的项目给予表扬,对开展不重视、效果较差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5、在“消防安全月”期间,公司宣传部、项目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

消防实施方案 篇5

当前,我村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根据柳江区秋冬季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森林火情综合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为建设和谐拉堡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秋均气温高于往年,降水少于常年,秋防形势不容乐观。二是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各村干部群众觉得秋季相对潮湿,风没有春天大,不容易起火,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全村要提高对秋冬季防火严峻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秋冬季护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狠抓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

各村要采用张贴、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大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声势,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及有关政策。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及精神不健全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对于业主人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队伍建设。

各村都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护林巡逻队和扑救队三个队伍。村支书和村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沟系、山头、地块划成若干个防火责任区,把责任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每村必须成立护林巡逻队和扑救分队,负责巡逻和监视本村山林的隐患,领导小组、巡逻队及扑救分队队员名单报村备案,保证一旦遇有火情,防火队伍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进行扑救。

(四)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负责人要24小时在位,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森林防火信息上下畅通,有事必须外出的.,要向村指挥部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准确逐级上报情况,以利于组织协调和扑救工作,对发生火情的村干部脱岗、对有火不报、瞒报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将追究村支书、主任的责任,并予以纪律处分。

(五)多管齐下,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根据实际,做好野外火源的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地边、林边等森林火灾易火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填好排查登记表,制定整改时间表,村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对整改清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完成,及时消除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增强森林防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各村要把秋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在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细落实,行动上勤检查,管理上严要求,以保证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度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严阵以待。

各村要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

消防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根据公安部消防进军训工作相关要求,决定在我校初中学生军训期间,开展消防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及目标

1.消防常识培训

时间:20xx年8月21日下午2:30—3:30(2:10集合)

地点:军博园操场

目标:了解日常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报警、火场逃生等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知识。

2. 消防逃生疏散演练

时间:20xx年8月22日下午3:40—4:10

目标: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紧急疏散应对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培养师生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的应变能力,熟悉学校紧急疏散路线,检查学校紧急疏散预案的可行性和全体师生协同情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领导机构:组 长:彭金虎

副组长:吴刚、黄海滨、张启营、邹寅生(空军汽车团二营四连指导员)

成 员:黄诗震、林桂业、黄静茹、各班班主任、教官及总务处相关人员

要求:

1)各班要在演练前开好紧急疏散班会,明确演习的目的和要求,确定疏散路线。

2)年级部要明确各位老师在疏散时的.分工及路线,分楼层落实负责人员、

3)演练开始时要求学生疏散下楼时要严肃、安静、有序、快速,绝对不要打闹、推搡。(其他地点小跑步撤离,不要着急、不要跑的过快,以防跌倒)

演习程序及过程:

1) 演习背景:学生全部在教室上课,突发火灾紧急情况,及时疏散。

2) 3:50学校统一发放紧急疏散信号(以铃声或警报为号),并配合学校广播统一指挥。

3)各教室师生听到指令后迅速打开教室前后门,离开教室到走廊,学生用自带湿毛巾捂着口鼻,并放低身姿尽快向楼梯移动。听从班主任老师指挥,由班干部带队迅速有序的按规定路线撤离教室,到达操场指定站队位置。撤离顺序,各班按就近顺序,以组为单位从前往后,以方便出入为准,依号前行,班长在前,班主任老师最后撤离。

4)全体学生按指挥快速通过火场。遇到楼梯下有学生正在通过时,不惊慌不拥挤,按“先到先通过;先下层,后上层,靠楼梯右侧”的顺序撤离教学楼。

5)学生到达指定疏散集合地点(学校东篮球场)后,由班长整队,迅速清点人数,向本班教官报告,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以及未到学生可能出现区域。

6)区队长汇总人数,迅速向现场指挥长邹寅生指导员报告人员到位情况,最后指挥长向总指挥(彭金虎)汇报人数:

报告词:“报告总指挥,紧急疏散完毕,应到 人,实到 人,请指示。”

总指挥词:请做好安抚工作。

7)紧急搜救小组立即组织搜救未及时撤出的学生。

8)救护小组(董秀明为组长,刘颖、刘响、刘梅为组员)接到有学生“受伤”的信息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把“受伤”学生抬着撒离现场,到达安全地带。

3. 观摩消防实操表演

时间: 消防演习结束后

地点:军博园操场

目标:现场实物展示,了解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观摩现场“油湓灭火”实战演练。

内容:

1)学校义务消防队员(4名老师)湿麻袋现场灭火演练

2)学校义务消防队员(4名老师)灭火器现场灭火演练

3)消防大队队员水枪灭火演习

4)消防大队队员展示讲解消防器材

消防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深化区委区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根据区消防委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要求及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55号),结合新江湾城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在街道消防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组织作用,着力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范体系建设,通过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力争不发生“社区亡人火灾事故、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创建消防安全社区”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街道消防委主任李铭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消防委副主任王世贵,新江湾城公安派出所所长、街道消防委副主任赵广浩担任;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丁晖同志兼任,公安派出所梁民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动,消防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管责任,确保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根据《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居委会作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的实施主体,要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要遵守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有关的技术标准,并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在尚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未组建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应由居委会负责组织做好消防工作。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居委会要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并实施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3.尝试建立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尝试将保险纳入住宅物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保险化解住宅物业火灾事故善后矛盾纠纷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者家庭财产险。

(二)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1.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之间无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被占用、堵塞、锁闭,未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

1.用电管理规范。居民住宅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3.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爆竹。

(四)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各类建筑要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竖向管井封堵到位。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要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设施维护到位。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社区凡设有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引导辖区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统筹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具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五)消防宣传演练常态长效

1.建立消防宣传和宣传大使教育制度。每个居民小区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每月至少牵头组织开展1次社区消防宣传活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以及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2.安全常识宣传常态化。居委会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公益性消防宣传牌(栏)、橱窗不少于2块,并每季度更新宣传内容。经常利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社区有线广播或闭路电视等播放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物业要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开展消防安全体验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参观、体验消防体验馆,并依托街道社区安全体验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体验活动,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六)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1.建立微型消防站。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并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规范执勤训练。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月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期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建立完善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制度,结合日常工作,安排人员开展防火宣传,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

4.实现联勤联动。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要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联勤联训,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三知”是指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知道消防设施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四会”是指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一联通”是指微型消防站与指挥中心、微型消防站与单位内部、微型消防站与队员之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努力实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七)“居改非”场所依法取缔

各居委会要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内“居改非”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城管联〔20xx〕130号)要求,对于住宅小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改非”场所,及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整治的方式,依法取缔,恢复原状。

四、推进节点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xx年上半年。20xx年8月底前,街道将对照创建标准,对社区进行分类梳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12月底前要确保辖区80%的社区达标,20xx年底前确保本辖区95%的社区达标,20xx年上半年确保本辖区社区全部达标,实现社区火灾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推进“平安新江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社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积极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带动社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社区火灾防范能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制度标准。各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

(三)推动工作落实。各居委要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与平安社区创建、“双创”等工作有机结合,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社区民警、消防安全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经常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社区安全稳定有效。

消防实施方案 篇8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__〕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安委办〔20__〕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驻安委办〔20__〕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汝安委办〔20__〕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__),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__年6月开始至20__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消防实施方案 篇9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委办《20__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__〕3号)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让军任副组长,县局督察、治安、刑侦、经侦、政工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开展排查,特别是夜间错时检查。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协同联动,集中警力联合开展检查,确保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贯公安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车违法违章行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清理;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一律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凡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一律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综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的集中充电点或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积极联合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在居民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健全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源头管控。

四、工作职责

督察大队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每月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通报督察情况。

治安大队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大队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执行关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保安队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刑侦大队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调查。

巡特警大队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以及小区、居民楼院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现象的劝解搬离工作。

政工室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的曝光活动。

消防大队要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并认真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要指导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城区大型小区和社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建立档案。

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要在每个居民楼栋张贴电动车停放告知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逐人逐车登记建立档案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其他警种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部署的一个全国性的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驻点联系,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要主动联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网格化排查。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动本部门、本警种全员参战,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以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宣传海报,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整治期间,要组织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集中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会,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每个星期开放一次消防队站、每周半天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传车进辖区、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点将《通告》内容纳入面对面宣告内容,督促工作对象自觉遵守《通告》内容。

(四)强化督导。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通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责。对火灾多发的区域,县局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消防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洪安发〔20__〕3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与督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红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兆银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国章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派出所长

倪立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刘保 镇乡镇企服站站长、镇安监站站长

刘庆 老子山派出所副所长

赵锦阳 镇城建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以及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刘保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总体安排,跟踪督查活动推进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和协调综合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镇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使用劣质充电线路、器材充电,电动自行车长时间过充等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定期组织清理住宅建筑、生产经营场所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用劣质充电线路、器材充电,及时拔除已充满电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居民社区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按照《淮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推广使用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

(二)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各村(居)委会要深入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组织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__年7月开始至20__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7月30日前)。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并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相关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镇安监站负责属地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三)镇企服站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销售点、维修点按规合法经营,销售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维修点不得擅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及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市场局反映,坚决打击上述违法行为。

(四)老子山城管队负责镇区各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占路的电动自行车清理管理工作,督促电动自行车业主按划定的停车位置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老子山派出所、镇安监站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求辖区居民、经营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谢红军任组长,派出所、安监站、企服站、城管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这次综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监、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具体的分工和任务,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共同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聚力发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安委会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和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拧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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