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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防雪灾抗灾应急预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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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防雪灾抗灾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牧区防雪灾抗灾应急预案(精选3篇)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64—6024;传真:0564—6024、6031)。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线路分类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应急响应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5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持。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附则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牧区防雪灾抗灾应急预案 篇2

根据气象预报,16日前后全县将有一次明显的'雨雪天气过程,且雪量较大,气温将降至零度以下。为认真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雨雪天气应对及救灾工作,镇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巡逻队,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队长,切实强化镇村两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镇村两级分别由主要负责人带头,排好值班表,24小时值班,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联系畅通,各村(居)、单位每天中午12点前、下午5:30前实行动态“零报告”,联系电话。

三、加强协同协作,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关系到民生的公安、交通、市容管理、林业、建设、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卫生、民政和农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交通要道无积雪、树木无倒伏、水电供得上、通讯无中断、市场物资供应及物价平稳、社会治安良好。

四、加强隐患排查,确保整改到位。镇领导班子分组分片、村(居)巡逻队分班分时段对镇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针对雨雪天气可能引发的不安全因素,开展地毯式、立体式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细、发现早、行动快,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特别是道路、窑厂、学校、工地、养殖大棚、低保特困户等。要做到不漏一处排查整改。

五、落实防御措施,认真抓好农业生产。充分利用好农业信息平台和村广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迅速落实防御措施。一是做好在地粮油作物的抗雪防冻工作。今年秋种期间干旱少雨,造成秋种作物出苗偏迟、苗情较弱,抗冻能力差。因此,要加强田间管理,提高作物抗寒能力。二是做好蔬菜大棚防冻措施。指导农民及时加固大棚等设施,增加多层覆盖,增强保温抗寒能力。及时清除大棚积雪,增温透光。天气转晴时,要及时指导农民揭顶透风,降低棚内湿度。三是做好畜禽保温防冻工作。指导养殖户整固畜禽舍的门窗,增强畜禽舍的保温防冻能力。同时要注意畜禽舍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防止疾病的发生。四是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养殖企业增加饲料和相关物资的储备,适当调整出栏上市节奏,避免因大规模雨雪交通受阻带来的损失。

六、加强救灾减灾,迅速恢复生产。镇机关各部门及卫生、公安等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受灾情况,迅速派出工作组,及时主动帮助受灾单位和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牧区防雪灾抗灾应急预案 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畜牧业生产防范雪灾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雪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对畜牧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松潘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3 分级分类

按照雪灾天气、气候的强度及影响范围,确定为3级预警,一般(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较重(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严重(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1.3.1 雪灾黄色预警信号(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达5毫米以上,地面有积雪,可能对畜牧业造成影响。

1.3.2 雪灾橙色预警信号(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可能对畜牧业造成较大影响或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有可能持续。

1.3.3 雪灾红色预警信号(Ⅰ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可能对畜牧业造成较大影响或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降低雪灾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

1.4.2 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4.3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4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农牧民的能动作用,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松潘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的为应对雪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一个专项应急预案。

1.6 适用范围

1.6.1 本预案适用于雪灾天气对畜牧业生产造成危害的应急反应。

1.6.2 本预案适用于已经发生的雪灾及其引发的牲畜死亡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反应。

1.6.3 松潘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雪灾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本预案的规定。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畜牧业生产雪灾应急领导小组,县畜牧业生产雪灾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由县畜牧兽医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畜牧业生产雪灾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县畜牧业生产雪灾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雪灾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新闻信息;对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成员单位及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广电局、县电力公司、县气象局、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森警中队、电信松潘分公司、移动松潘分公司、联通松潘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工作。

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做好积雪道路的清除工作,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灾牲畜的转运。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雪灾救助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雪灾应急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雪灾的核实统计上报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冬干草的储备、运输、死亡牲畜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雪灾预警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雪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雪灾预警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县广电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雪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雪灾地区电力应急保障供应工作。

电信松潘分公司、移动松潘分公司、联通松潘分公司:负责恢复雪灾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通讯畅通;利用手机、小灵通、短信等快速传递雪灾预报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雪灾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森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参加雪灾抢险救灾,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2.2 指挥机构

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畜牧业生产雪灾应急工作,做好全县雪灾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负责编制、组织实施雪灾防御规划,制定、组织实施雪灾应急预案。雪灾发生后,在县政府或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雪灾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雪灾预警应急工作。同时负责传达、落实指挥部决定,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灾情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报告

县气象局负责雪灾天气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县畜牧兽医局提供预警信息;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业生产雪灾紧急信息的收集、报告和管理。当可能发生一般(黄色)预警以上雪灾时,上报县政府和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发生雪灾后,各乡镇和个人应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县畜牧兽医局核实情况后,及时报告县政府,特殊情况时可越级报告。严禁误报、瞒报和漏报,对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3.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县政府授权后,由县畜牧兽医局向公众发布并上报州畜牧兽医局备案。红色预警信号的发布必须经州畜牧兽医局同意,并向州政府报告。

3.3 预警处置

县畜牧兽医局接到雪灾信息后,要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核实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雪灾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作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对可能引发严重以上雪灾的预警信息,务必及时上报县政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雪灾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全面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2 先期处置

雪灾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按照雪灾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程度和区域范围,由县指挥部启动,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州政府。当雪灾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预警标准时,县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县政府启动行政区域内红色预警信号以上级别的雪灾应急预案需经州政府同意。

4.3 应急响应

4.3.1 Ⅰ级响应

县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加强老、弱、残、幼畜的防寒保暖工作,备足饲料。

4.3.2 Ⅱ级响应

县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指导养殖户对牲畜进行补饲和圈养。

4.3.3 Ⅲ级响应

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参与雪灾应急处置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雪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的单位按照根据指挥部的部署,迅速投入应急救灾工作。县畜牧兽医局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召集应急人员全部到位,调派应急队伍迅速进入雪灾现场,做好雪灾的监测、现场服务、灾情调查等工作,全程做好畜牧业生产的现场抢险救灾与跟踪服务工作,并及时向州畜牧兽医局、县政府和指挥部报告雪灾情况及其救助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紧急调拨和配送饲草(料)等物资,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4.4 指挥与协调

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县畜牧业生产雪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召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雪灾天气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职责明确的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根据畜牧业生产雪灾程度启动相应预案并严格执行灾情监测、预警、报告、防控、处置制度。应急状态下,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4.5 扩大应急

雪灾在本行政区域可能发生或发生后,根据需要,指挥部可向邻县请求应急救助。必要时,可按相关规定,请求军队、武警予以支持。

4.6 应急结束

当雪灾得到有效控制时,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 恢复与重建

5.1 善后处置

5.1.1 县畜牧兽医局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用到刀刃上。同时做好死亡牲畜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冬干草储存、调运制度,确保饲草(料)应急供应。

5.1.2 县公安局、县森警中队和武警中队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1.3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对雪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灾情评估

5.2.1 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雪灾评估,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雪灾造成损失的真实、详实资料。

5.2.2 雪灾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州畜牧兽医局和县政府。

5.2.3 雪灾评估结果作为雪灾救助的重要依据之一。

6 信息发布

畜牧业生产雪灾的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按照阿坝州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

指挥部负责雪灾抢险救援队伍组建和管理,武警、公安等部门按照要求,做好雪灾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畜牧业生产雪灾的监测、预警、防治、处置队伍的建设,作好应急处置准备。

7.2 经费保障

雪灾预警应急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指挥部统筹安排。

7.3 物资保障

县畜牧兽医局指导各乡镇、各农户自行储备为主,县畜牧兽医局储备应急物资。

7.4 通信保障

移动松潘分公司、电信松潘分局、联通松潘分公司共同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7.5 社会动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县人民政府或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服从安排,积极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

7.6 技术支持

各乡镇落实专人负责灾情监测和防控技术指导,指导养殖户加强贮草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牲畜暖棚圈的建设和应急维修,不断提高应对畜牧业生产雪灾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修订和完善,由县畜牧兽医局结合畜牧业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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