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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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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市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杭改十条”、“杭法十条”,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xx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完成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xx》中,我市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6,进入先进城市行列。

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通用5篇)

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我办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杭改十条”和“杭法十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起草并报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xx年,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继续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8个方面36条举措,成为我市今后若干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路径和举措。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作用

1、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会审议。完成《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立法工作,提交市政府审议后通过。部分法规规章在全国具有独特性和领先性,例如国内首部促进智慧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全国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有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限制活禽交易办法等。根据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起草了《建议市人大会作出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的议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停止实施该条例的部分条款;报市政府决定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推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注重参会人员的代表性。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络媒体上登载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规章草案例如《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在主要纸媒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在《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的立法过程中,专门与市政协社法委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市人大法工委定期召开立法工作联系会。

3、坚持“立改废评”并举。开展对132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替代的,一律废止;凡是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一律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不一致的,一律予以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废止14件、修改12件。配合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 修改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保障法制统一,对172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543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杭州市市场调节价格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推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10月13日公布施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要求,按照决策过程的运行阶段,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全面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9月24日公布施行。《意见》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定了时间表。目前,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从市政府本级扩大到市、13个区县(市)和190个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300余家政府部门(29家市级部门、280余家区县部门),各级政府和部门共聘任政府法律顾问822人(其中市政府10名,区县政府 107名,乡镇(街道)322名,市级部门78名,区县政府部门305名),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已经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复合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三改一拆、矛盾化解、政府常务会议授课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3、服务中心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先后参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对我市申办亚运会及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深化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国际峰会建设项目审批、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地铁PPP模式招商等百余件重大工作,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基本都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对10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行政机关合同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等工作,保障改革举措依法行政。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清理意见;对《法律法规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896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288项权力事项、《中央以其他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298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10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上报的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市直有关单位要求增补33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

四、强化执法监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年度工作统筹。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年度工作的完成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积极与市考评办沟通协调,将区县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并提高所占比重;对13个区县和36家市级依法行政责任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使考核由原来的单一考核改变为内部评价与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二维考核模式。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0xx年共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228件。经审理,受理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其中92件予以备案、4件不予备案),受理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61件准予公布、8件退件),因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原因作退回处理的63件。结合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际,以会代训形式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务培训

3、认真组织案卷评查。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36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3个区县(市)行政执法单位的43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也进行了通报和督查整改;培训期间,邀请了省法制办执法监督处领导就省法制办新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20xx年全省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提高案卷评查水平等进行辅导。认真做好市政府部门报送的重大和进一步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对13个部门的1446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登记备案。

4、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受理行政执法电话投诉50余件,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2件。加大对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监督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修订,从日常检查督促的结果看,全市13个区县和市级36个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均完成了行政处罚结果的上网工作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修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分两批对80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对全市的4000余件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全年共新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839件,保证持证上岗的有效落实。

5、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和讨论,参与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研定;对市各部门梳理出的综合执法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对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进行审定。

五、进一步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xx年共办理、处理复议案件604件(其中新收复议申请509件、办理往年度结转案件95件),涉及申请人次1500余人次,妥善处理完毕448件。20xx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02件249次(其中到省政府复议的31件,到三级法院应诉171件218次),我办直接负责应诉131件168次,监督、指导其他受委托单位应诉40件50次,协助审核修改答辩状或答复书50份,审查证据材料400余份。与20xx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有小幅增长,行政应诉案件则增长495%。面对大量增加的工作任务,在人员没有及时明显补充的情况下,我办负责复议应诉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忘我工作,加班加点,不管是复议还是应诉,都在法定的时间内得到及时认真办理,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80%的案件得以息诉罢争。

1、严格办案质量。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复议

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我们进一步严格了复议监督的要求,严格复议审查标准,并积极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办案,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作出的复议决定书按要求实行网上公开。20xx年办理的604件复议案件中,正式立案受理438件,至年底审结作出复议决定共406件,其中维持件264件,驳回67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终止49件,撤销13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3件,直接纠错率为6.4%,调解率为12.1%,定纷止争率约78.3%。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复议建议书7份,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依法办案3件。通过严格办案质量,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复议职能作用。

2、注重法治意识养成。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互动衔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在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解读,强化领导干部的行政诉讼意识。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做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应对工作。整理编辑30余万字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手册》,赠送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养成。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了200余名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促进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应诉意识的提升。

3、强化业务学习。围绕复议办案和出庭应诉综合能力

的提升,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20xx年先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法制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专题培训以及行政审判业务培训,推动提升应诉能力,并通过组织召开复议诉讼联席例会、专题讲座、败诉案例分析、典型案例讲解、复议应诉技巧培训等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帮助执法机关防范执法风险,增强执法自信。

4、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牵头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我市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衔接的原则和范围,确定了联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三种衔接方式,并规范了衔接程序,建立了组织保障、监督指导、联席制度、交流培训、统计分析等五大衔接工作保障机制,为我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提供了依据。

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之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 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20xx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xx-20xx)》(乌政办〔20xx〕153号),梳理7个方面65项重大任务,部署今后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乌政发〔20xx〕2号),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3项,调整为事后备案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措施1项。今后各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三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发〔20xx〕136号),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四是在全疆地州市率先发布市本级“权力清单”。将36家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由最初上报的3972项削减至3118项,对不属于清理范围、不符合清理标准以及法律政策依据不充分的854项不予确认,精简率达21.5%,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共3275项行政权力。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xx〕123号),同步通过“乌鲁木齐之窗”、“红山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xx〕150号),明确了8大领域49项重点任务、相应责任单位及工作进度安排,力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乌政办〔20xx〕117号),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努力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一是经科学论证,编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并与立法项目承办单位签订20xx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责任书。二是实施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论证会8次,征求意见18次共收到反馈意见400余份。三是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1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和报送工作。四是公布施行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五是全面清理我市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80部政府规章,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改革措施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清理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 171号),做好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六是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列为20xx年度立法后评估项目,起草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乌政法〔20xx〕 5号),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电子化动态管理机制,累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7124条,并对全市2104名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6号),着力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际运用,发现问题,下发通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为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投诉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件,涉及行政审批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时答复。

(四)优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一是收到复议申请29件,依法受理16件,已审结10件,6件未审结;不予受理4件,申请人自行放弃7件,协调解决2件。二是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顺利化解3件复议案件纠纷。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依法对审查的1起工伤认定复议案件提出建议。四是代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6件行政诉讼案件,提交2件复议申请答复书。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4号),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办法》(乌政办〔20xx〕94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有效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七是梳理部门行政调解依据,起草下发《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属职能部门行政调解事项的通知》(乌政法〔20xx〕9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向自治区政府报备《关于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4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34件,不予备案登记1件,正在审查7件。二是备案登记市属部门、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发函修改后备案登记3件,不予备案登记的3件。三是对《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6件规范性文件草案提法律审核意见。四是会同市工商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乌政办〔20xx〕9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五是完成行政调解制度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其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六)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工作。一是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19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对《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68件涉法事务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审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的指导意见》等综合性文件93件。三是向自治区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41篇,被自治区法制办、法治新疆网、乌鲁木齐法治网分别采用35篇、35篇和83篇。四是编纂出版《乌鲁木齐市政府规章汇编》,印制5000册,免费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发放4600册。

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湖北省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展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法律方面顾问、助手、顾问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调和和催促指导作用。

一、抓根本,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20xx年以来我市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荆门日报》推出8篇“法治政府建设20xx年纪实系列报导”,多角度展现我市推动依法行政之路上的转变与成绩。《湖北日报》“法治湖北建设系列综述”中对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先进经验进行了报导。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和常务副市长胡功民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导京山等三个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县市区展开创建工作。制定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对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展开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通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过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情势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进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聘请五名律师担负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论证服务,8月以来,法律顾问提交各类建议200余条。11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来荆调研,对我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以为我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有亮点、有特点,取得了新成效,探索了新经验。

二、抓基础,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科学、公道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改善民生、增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文件的正当性、公道性、可操纵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以市政府令情势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并及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会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审查各类文件146件,提出修改建议262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4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指引等制度,将文件审查关口前移,对《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变更、撤回及撤消规定》进行了前置审查。制定全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展开制度廉洁性评估。对20xx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印发的现行有效的13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算,确定继续有效的237件,废除或失效的33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算结果的通知》(荆政办发[20xx]36号)情势对清算结果予以公布。

市政府法制办20xx年工作总结(2)工作总结法制市政府

四、抓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4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较去年增长68%,审结43件,调解结案率达50%以上。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年初对上年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所有行政复议决定都得到执行,没有发生案件经复议后被法院撤消的情况。继续深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的7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50件,行政首长实际出庭应诉5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人民法院报》、湖北卫视、《荆门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经验进行了报导。

五、抓质量,切实进步政府涉法事务办理质效。审慎办理涉法事务,重视处理事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一。对市政府及政府部分30余件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分种别实行法制办全程监视管理、文本备案管理、目录备案管理,健全政府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市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及94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98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以来签订的1200件政府合同情况进行摸底,总标的额379.16亿元,将具体情况构成专题汇报,上报市政府。规范合同示范文本。配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采购合同及举借政府性债务合同的监视管理办法及示范文本,印发各部分。热情接待来访单位和群众,调和化解执法纠纷和矛盾,做好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为群众和执法部分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件),接待投诉信件和来访群众200余人次(件),办理领导批示件20余件。参与上级来荆展开的立法调研活动并提供书面修改意见20余份。

六、抓宣传,积极修建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努力拓展法制信息宣传平台,完善法制信息网络,构成渠道畅通的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网络。采编报送法制信息290余条,国务院采用10余条,省采用90余条。《湖北法治报导》、《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报导相干法制新闻10余篇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连续几年被评为全省法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

七、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题目并加以整改,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开工作。加强对工作职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职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群,及时互通交换学习。去年以来,提拔重用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3名。为加强法制办工作气力,市政府给法制办增加3个行政编制。

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篇4

一、概述

20xx年,我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

20xx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形成了秘书行政处牵头,各处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处处长负责本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同时,进一步完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商制度,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依申请公开件由秘书行政处和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办理,办领导审核把关,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20xx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含市政府公报),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通过法制办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报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维护系统,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xx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7 件,受理的方式主要有信函、网络等形式。

从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看,6件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已告知相关申请人向产生该政府信息的部门直接索取;1件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并已全部书面答复当事人。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支出在纸张和复印费用方面,这些都在本机关办公经费中予以解决,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20xx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xx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渠道还有拓展的空间等。

(二)改进措施:

1.深入学习《条例》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对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2.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改进法规规章草案说明,使语言通俗易懂;结合立法项目特点,拓展征求意见渠道,征求立法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在政府规章出台后,适时公开政策解读。

3.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媒体采访、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注重宣传策划,做好对媒体关注、事关民生立法项目的宣传工作;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进一步增强网站的互动、服务功能,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切。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办积极做好“主任信箱”、“12345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的处理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相关信件,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相关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附表

2023年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思路上与时俱进,措施上务实创新,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年来,我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市、县区相继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印发了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安排意见,对依法行政工作层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责任书由政府主要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年初统一签订,年终统一考核,统一兑现奖惩,完善了责任考核机制。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总结有上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强化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平台和抓手。完成了迎接省政府对我市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我市在省级依法行政考核中顺利过关。二是加强政府法制系统工作力量。目前,市法制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20xx年新增了2名编制,人员编制达到15名。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经费得到了较好落实;先后公开招考了2名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涉法业务岗位;市级39个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均设置或明确了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信息通联机制;两年来,各县区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情况,有五个县的政府法制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得到充实和加强;在改善工作条件方面,市法制办有公务用车2辆,办领导和各科室都配备了包括电脑、传真、打印等一体化办公设备;宕昌、西和、武都、文县等县区法制局工作条件都有新的改善。康县、成县在乡镇配备了法制员,法制工作组织架构进一步延伸。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印发宣传册、制作宣传栏、开展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以第四轮持证执法培训换证工作为契机,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普遍接受了一次系统的学习培训,全市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38期,共培训7400人次。将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与双联行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相结合,市、县区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和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433”发展战略大宣讲,进行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广大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明显提升,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明显增强。加强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宣传工作,发掘亮点,宣传典型,今年全市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1282条。积极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分别在四中全会公报和决定公布后,第一时间下载组织集中学习,先学先用,入脑入心,争作解读、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排头兵,并结合实际开展了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及理论对谈活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二、严格审查把关,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我办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工作职责,坚持高标准要求,规范化管理,切实改进制度建设质量。一是严格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由政府法制机构事前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和公开发布制度。未经政府法制机构事前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同时,规范性文件除按照普通公文送签程序外,还要由政府法制机构审签,否则,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登记、挂号和用印。一年来,市法制办共审查了《陇南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陇南市城市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等17件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62条,较好地防止了市政府“问题文件”的产生。各县区普遍落实了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了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文件一律不上会,坚持源头把关,有件必审。二是及时报送备案。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格式规范和文本数量,及时将正式公布后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除3件违规退件和4件正在办理件外,全年共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省上全部予以备案登记。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监督,一年来,市法制办共备案登记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启动了规范性文件纠错机制,按照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书的要求,对20xx年度以市长令出台的2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纠错并落实了整改措施。三是坚持公开公布制度。规范性文件除了向各县区、各单位印发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的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明确要求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xx年以来,我市坚持分年度整理印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分送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免费发放各行政执法机关,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透明度和监督实效性。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陇政办发〔20xx〕106号),在20xx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整理清理。据统计,市县区共清理各类文件5240份,经法制部门审查,市级第一批规范性文件324件,提出拟保留250件(市政府139 件,市直部门 111 件),拟定失效57 件(市政府 15件,市直部门42 件),拟定废止 12 件(市政府10 件,市直部门 2件),拟定修改市政府文件5件,上述文件将按程序报审并公布。凡未列入保留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以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五是认真做好省级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共办理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22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座谈讨论,收集意见并汇总上报。

三、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总体部署,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队伍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着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积极做好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市县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审查、学习培训、信息录入、考试考核和证件发放等工作。截止目前,市县区已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690个,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7620人,执法监督人员信息293个。20xx年8月,全市除年龄在50岁以上且从事行政执法工作10年以上的免试人员外,分县区和市直部门依次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并于12月初全市分三个考点,对补考及新增人员安排了补考。据统计,全市应参加考试人数6868人,考试成绩合格人数6421人,合格率为95.72%。目前考试合格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已经核发。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机制。采取自查、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市级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1次/2189卷,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水平。法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协作联动,对于未经市政府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直单位,市财政部门不予发放罚没收入票据,从机制上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落实。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级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三是清理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确定专人配合市编办等部门,全力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市政府先后以第六批、第七批决定形式,公布了确认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34项(其中承接省政府部门下放到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68项);保留备案制管理项目24项;合并、调整实施机关减少26项;取消21项;下放65项;查出依据不充分或属审核转报、正常业务工作事项97项,减幅达44.9%。11月,又公布了第八批审批事项31项。通过多轮清理,做到了有取必取、能放则放、重心下移、方便办事,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工作。督促全市各执法单位参照省级对应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范围、基准和幅度,出台了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实施细则。目前共有50个单位对细化标准已修订成册,分解执法责任到岗到人,占执法单位总数的89%,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五是深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专项检查,启动了城管综合执法车辆外观制式统一工作。武都区、成县、徽县、西和县、宕昌县、康县、文县共七个县区的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并正式开展工作,礼县、两当县的方案正在履行审查上报程序。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工作以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措施,一些县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在整顿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拆除违章建筑,清理户外广告等城市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治理城市脏、乱、差,维护市容市貌,取得了明显成效。六是深入搞好行政效能风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与市监察局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效能风暴行动中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四、化解行政争议,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我们全力办好当事人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涉法涉诉案件,通过依法办案,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向咨询人、申请人讲解法律规定,发送行政复议宣传资料,市县区法制部门共发送行政复议宣传单3万余张,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1200余人次(其中市法制办接待316人次),积极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法制办共受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22件,其中涉及征地拆迁16件,工商认定、土地纠纷等方面的6件,按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坚持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多起武都区城市拆迁案件中,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达成了当事双方的和解,促进了社会和谐,增强了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实效性。三是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之间的衔接,召开了两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执法办案情况,交流发现刑事案件线索的体会,学习了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探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四是积极参与政府法律决策事务。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审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陇南市区长江大道东西延伸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于 20xx年2月20日 送来的《陇南市区长江大道东西延伸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审查,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书。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陇南市科协“8.25”交通事故处理专项经费及法律意见的报告》,为政府决策与执行提供法律支持。为了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涉诉事务中的作用, 10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目前,建立法律专家人才库及工作规则、专家遴选、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制度正在积极落实和制定之中。五是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明显实效。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在土地确权、房屋拆迁安置、劳动争议和权利保障等“热点”领域凸现,在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的同时,群体性和社会敏感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做好解答、疏导和审查、办理工作,坚持以周到、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行政复议决定均由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对申请人和行政机关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的公信力,做到了行政层级监督、实施法律救济和保障群众权益相统一。

五、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

坚持以点带面,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陇南“433”发展战略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服务。一是扎实安排,统筹组织。按照省上关于示范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陇南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制定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提出了8条25项创建标准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在各单位认真创建的基础上,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评组,对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较好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认了市建设局、食药监管局、地税局等9个市直单位和宕昌县作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并以市政府名义为创建单位授予“陇南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牌匾,初步形成了创先争优的工作局面。二是示范引导,纵深推进。筹备召开了全市县区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现场会,观摩了示范点,进行了经验介绍,组织了交流发言,对全市示范创建活动及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场会后,各县区全面启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联动、齐抓共建、争先进位的工作局面。同时,市直部门也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示范创建活动,市人口、国土、税务等部门组织基层单位,努力争创全国、全省的示范点,全市有4个乡镇获得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目前,全市共建立市县两级依法行政示范点88个,其中市级示范县1个,示范单位9个;县级示范乡镇34个,示范单位44个。被命名的示范单位都能做到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程序合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文书案卷规范,矛盾化解及时有效,从而形成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格局、新亮点。三是监督检查,齐抓共管。7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共视察了宕昌县、礼县、西和县、康县、文县、武都区等6个县区,18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3个行政村和市食药监管局、地税局、国土局等3个市直部门。分层次召开了市、县区、乡镇、村组汇报座谈会,人大代表进行了评议。视察活动安排紧凑,组织周密,总结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管理、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合同签订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一是认真作为市政府常务会固定列席单位,列席了全年所有的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对政府决策及行政行为进行源头审查把关。二是积极介入各类重大专项工作,参加了市委、市政府10多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协调、处理及合法性审核。三是参加了20余次各类专项工作协调会、座谈会,承办了市政府领导批转的涉法涉诉案件6件,提出具体法律意见,把好市委、市政府具体事务和个案处理的法律关。四是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民商事务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发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预先进行研判,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

七、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办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得以进一步夯实,机关工作作风得以进一步转变。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立足“四早”,早作准备,早定方案,早作动员,早作行动,认真谋划,统筹安排,如期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了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提出了活动实施的总规划和总方案,保证活动有序推进。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将学习始终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采取了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上党课等多种方式,全面组织学习了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和相关指定篇目,特别对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二条”规定、总书记系列论述、省委王三运书记重要讲话、市委孙书记有关讲话以及本办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进行了重点学习。活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50余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每人3-4篇,人均学习笔记220xx余字。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经由发放问卷、开展测评、办内外座谈、谈心谈话、基层调研、设意见箱等多种渠道、多种途径,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征求意见、建议。经归纳整理,共查找出班子“四风”问题52条、四名班子成员“四风”问题90条。全办党员干部都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工作,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反复斟酌,认真对照,准确聚焦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办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经反复修改锤炼后按程序逐级上报进行审核。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xx年7月16日,我办召开了办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二十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副调研员及机关活动办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指导会议。会上,大家敞开了思想,推心置腹,触及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真正达到了沟通思想、改进作风、锤炼党性、增进团结的目的。之后,又按要求召开全办大会,向大家通报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五是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建章立制。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规定为总体要求,认真制订了“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报送督导组审核,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领导班子的整改。整改方案里将问题分门别类,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承办人,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学习会议、党的建设、机关效能、党风廉政、规范管理等方面3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教育活动成果,为有效开展和推进我办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同时,我办按照市委活动办的要求,制定了陇南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将按照有关程序审定后,下发执行。

八、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双联”行动

我办努力克服人员少,经费紧,资源配置力差的实际困难,积极作为,以干克难,较好地落实了市委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提出的各项帮扶工作任务。所联系的两当县站儿巷镇银杏村,我办提出了项目帮扶、法律政策帮扶、科技帮扶、农村党建帮扶四个方面的帮扶计划,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了梳理排队,有序抓好各项帮扶工作。双联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单位自筹、多方协调,先后积极争取项目资金600多万元开展帮扶工作,村容村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得到了市委双联办和两当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市法制办被评为全市双联工作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被评为双联工作先进个人。解决人饮工程项目。积极协调水务部门,解决管材1500多米和一些水龙头及相关配件,派员技术指导,群众投工投劳,共投资约4万元,有效解决了两个自然村的人畜饮水问题。完成通村道路硬化项目。从办公经费中挤出5000元,通过村民集资、投工投劳方式为3.6公里村组道路铺沙固基,解决以前走泥泞路的难题。之后,协调交通部门,对该路实施了全线水泥拓宽硬化。开展科技帮扶活动。与县科协、农牧、林业等部门联系,先后组织了科技人员进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普知识培训。向该村活动室赠送了300册科技图书,帮助贫困户购置药材种子100斤。同时,大力开展核桃高接换优工作,加强核桃树病虫害防治和嫁接后续管理的技术培训和实务性工作。积极抓好产业扶持。协调县扶贫办,在银杏村实施食用菌大棚种植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扶持建香菇种植大棚100个,目前已在嘉源养殖场投资建成10个大棚。组织法律政策宣讲。给村民免费赠送了《法律知识一百问》小册子,市县联合组织在村上开展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讲授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和农村有关惠民政策。积极组织开展了村民土地有偿流转知识培训和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农村党建帮扶活动。7.1建党节之际,市法制办与银杏村两个支部举办了庆“七一”党建联谊活动,主要领导带领联户干部,进一步掌握了解村情,梳理“双联”思路,完善帮扶计划,走访看望贫困户和部分老党员。筹集5000元,为村两委班子解决了一台电视机和一台VCD,并协助修订完善了村上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新农村建设项目。通过积极主动协调争取,银杏村列为两当县20xx年财政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项目和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两项目各计划投资20万元和150万元,主要用于银杏村危房改造、新增村级卫生室、农户院落硬化、安装太阳能路灯、村内绿化和环境整治、清理边沟及排水渠、建垃圾房等项目建设。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实施中。争取县际通乡公路项目。积极争取打通站儿巷镇经银杏村孟家砭社7.8公里断头路,实现两当县站儿巷镇至徽县嘉陵镇的县际通乡公路全线贯通。该项目是当地干部群众热切期盼的民生实事,计划投资350万元,市法制办多次与市县交通、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已列入交通发展规划,项目实施正在积极争取之中。开展了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对相对集中的约100多亩闲置土地,由本村能人大户以租用方式用于苗木种植和竹鼠养殖。目前已建成100平米的养殖室,引进100对竹鼠种鼠,育种部分油松苗,综合养殖获得初步成功。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协助银杏村致富能人开设网店,在网上销售土特产品,已初步取得成效。如陶自有的嘉源生态养殖场网店,全年销售以香菇为主,交易61笔,交易额61350元。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市法制办作为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抓总部门,在机构建设和条件保障上,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欠账较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我办现有工作力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工勤人员比例偏高,急需增加编制和法律专业人员。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市财政对我办工作经费保障比往年有一定提升,但在一些单项常规工作的财政预算上,还有待加强,一些工作有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考核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依法行政考核在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中的考核权重较小,考核指标定性多,定量少,操作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只将对县区的考核纳入了市政府考核责任体系,统一兑现奖惩,但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结果,没有兑现奖惩,在奖惩机制上有短板。四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在行政执法监督上,还未形成有效的社会立体效应,有些监督措施很难落到实处,监督手段、监督方式、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措施,尽力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433”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不断加大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各级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20xx年前半年正式组建运行。调整、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认真扎实开展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评及相关工作,把考核机制的规范、督促、指导作用发挥好。抓好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协调沟通,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

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按照《陇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事前合法性审查、事中审签审查、事后备案审查,提高报备率、报备规范率和报备及时率,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分年度组织编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建立市级规范性文件信息数据库。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县区、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跨部门、跨行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评选优秀执法案卷,进行相互观摩学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强化执法证件核发管理,建立市县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发挥宏观监管作用。

五是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积极探索仲裁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高效便民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衔接协调,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六是深入抓好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适时开展依法行政经验交流活动,特别要组织开展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扩点拓面,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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