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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合同集合(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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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通用20篇)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4、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x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___% , 内训为___% (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7、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8、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9、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10、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代理招生授权书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______市______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招生代理,进行(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单位法人签章)

授权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20xx) 第(01602)号委托代理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并达成以下合意:

1.乙方终止代理甲方与的纠纷,乙方不再承担原委托合同中的代理义务;

2.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配合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

4.甲方应当出具收到诉讼费退款的.收据;

5.甲方自收到诉讼费用之日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不再因委托合同而对乙方承担任何义务;

6.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师: 乙方主管: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3

合同编号:GHE12-Y50

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葡萄酒销售协议

甲方: 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网上商城: 贵航酒类专营店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甲方中国代理的原装进口葡萄酒系列产品。以下是甲乙双方在今后合作过程中所遵守的细则。

1、甲方在本协议期内向乙方推荐甲方在中国市场上所代理的进口葡萄酒系列产品,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将按市级经销商的供货价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见附件),乙方首单订货量为 万元,全年进货不低于 万元。

2、所有产品价格为含税价,但不包含运费和保险。

3、由于汇率的影响,进口葡萄酒在市场上的供货价格波动较大,所以甲方在接到厂家调价通知以后,将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调整进货及零售价格,甲方保留修订价格和产品品种的权利(乙方进货前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4、 库存管理:

A、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需维持产品的合理库存,以满足店内产品的陈列。

B、 妥善储藏,理想温度:10—15摄氏度,温度恒定很重要。远离热源。

湿度:80—90%。湿度太高会损坏纸箱和标签,软木塞也容易生

甲虫。甲虫寄身于软木塞,最终使酒变质。另一方面,如果空气

太干燥,软木塞的顶部就会变干,长期藏釀的酒便会出现问题。

光线:酒瓶要避免强光照射,尤其紫外线会使酒早熟。因此储存

酒的地方应保持黑暗。

稳定性:为保持软木塞湿润,酒瓶应水平放置(或按照外包装箱

的指示标志)。软木塞干燥了便会萎缩,密封效果会降低,空气会

进入瓶中,从而引起葡萄酒的氧化。

C、为保证合理的库存及葡萄酒的妥善储藏,甲方将定期巡视乙方的仓库,检查

库存量及储藏条件,以确保不影响库户服务。

5、 相关促销和广告宣传:

A、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将不定期推出活动,并帮助乙方利用相应促销工具进行宣传;乙方同意并接受其在甲方拟订的相关媒体及公共场所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店面图样等为产品宣传及促销。

B、 根据乙方的进货情况,甲方将不定期的提供部分免费促销赠品的支持,并可以按成本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专用促销品及葡萄酒酒单的制作。

6、 产品经销权与区域:

A、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地区代理的葡萄酒系列产品的`级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地区及区域进行销售。

B、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发展其他地区分销商。

C、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指定了区域代理商的地区及区域进行销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7、乙方负责处理客户的任何关于葡萄酒变质的投诉。对于确已变质的葡萄酒,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在当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关于葡萄酒变质的通知后的一天内至乙方处对该瓶葡萄酒再次予以确认。如果经确认葡萄酒确实变质的,乙方可以退换货物,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因运输过程中产生货物破损的情况,乙方必须在收货签字确认时注明有关破损信息,并将货物退还甲方,或请甲方协助换货。如果未在书面签收记录上注明破损情况,甲方将无法退货或换货。

9、结算方式及发货:

a.支付方式:电汇、网银。

收款人:贵州贵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行贵阳市甲秀支行。

账号:

b.乙方签订合同后先将全额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中,乙方不得把款项打入业务人员或其它人员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支付错误,未向甲方付款,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事宜.

甲方承诺:

1、如果乙方有自己的客户群体,需要由甲方直接将货物送到乙方客户手里,发票由甲方直接开给乙方客户,必须采用款到发货的原则,在甲方收到货款的3日内将货物发出,并开具发票给乙方客户。

2、甲方按照乙方客户销售量和销售额做出结算清单,以经销商价格为结算依据,给予乙方做结算,在扣除了如下相关税费(增值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费、价格调节税、印花税等)后以产品的形式返还给乙方的公司。

3、甲方为乙方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凡是乙方推荐的客户,都按照乙方确认的报价报给客户。

4、在协议期内,凡经过乙方销售登记备案的乙方客户,甲方承诺不向乙方客户直接报价和销售,同时有义务对乙方客户销售细节和资料进行保密,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最低零售价格之上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发价,如有以上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合作。 其他:

如乙方购买或销售其他不明来源的不属于甲方所代理的产品;甲方将不再负责乙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等任何问题。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内容为最高保密,双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在双方合作期间,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在合作期间,出现其他的所需条款,在将来的合作协议中不断的完善和补充。

备注: 1、乙方在将来的销售工作中必须向客户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由此引起的 任何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在对经销区域内的甲方老客户进行服务工作中,不得对甲方老客

户销售任何葡萄酒(含进口和国产),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将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合同到期后,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4

代理采购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费科目:乙方在( )的湖南大学( )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 ),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 ( 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 价金额原产地合计金额:(大写) (¥: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

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 )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 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合同附件:甲方:湖南大学乙方:项目单位(院、系)领导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地址:长沙岳麓山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地:湖南省长沙市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5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宝”县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条件

1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独立的运营团队。

3、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4、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县级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的珠宝饰品展厅,作为独立运作“金大福”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金大福珠宝”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县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金大福珠宝”产品县级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金大福珠宝”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批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加盟条件,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权证书,以及乙方认为对乙方经营有用的相关证书、牌匾的复件。

(4).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必须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即:县级代理商该区域只此一家,不再发展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2(5)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视同乙方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内的所有产品只能销售给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内购买任何产品。

(2).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必须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店一签,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权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者签订金大福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对金大福商标进行使用及处臵。

(3).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约前按每店每年付给甲方品牌使用费贰万元(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经营的珠宝首饰产品必须要在甲方认可的生产厂家(公司)进货,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县区域内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权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内购货,具体购货指标由乙方与加盟商自行约定后报给甲方,由甲方把具体的购货指标写进加盟合同的相关条款中。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对其所发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购物的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对消费者的投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店铺所销售产品,必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标签统一制作并打印标签。打印标签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乙方统一收取:

黄金首饰每克按国际行情另加工费计算。

以上所收取款项由甲、乙双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对帐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8).加盟商所经营的“金大福”店铺,必须由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及装修,具体由乙方或加盟商与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联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盒、手提袋、质量保证单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乙方统一制作后配送给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费用,单价需报甲方备案。

3、双方约定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权给乙方在授权地址内使用甲方所拥有的“金大福”商标、标识、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在授权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识产权产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单、名片等)广告宣传用品需报甲方批准,并把样品报送甲方备案。

(2). 金大福商标:是指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编号为 ,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 ,其商标标识分别为:

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3). 授权经营范围:钻石镶嵌、红蓝宝石镶嵌、翡翠a货、黄金、铂金、18k金、钯金等饰品的批发。乙方不得销售授权经营范围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以独立开办公司经营“金大福珠宝”相关产品并获得该区域代理权的形式经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保关系,独自承担经营中的债权债务。

(5).在经营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开展相关活动,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积极配合,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或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商需要使用电脑销售软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费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该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及时清算对甲方以及其他关系者的债权债务问题.

(2).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

(3).末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特许经营权发放或转让给其他经营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权及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时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标、徽记以及合同相关的行使权利。

五、违约责任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服务总费用______mf_mf_%),余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在完工当日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期合同款之日起设计形象墙方案,如甲方对设计方案不满意乙方退还甲方所收款项。

五、乙方在甲方对方案认可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六、完工后当日内,甲方如未对工程提出质量问题,乙方视为验收合格。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之日停止违约行为,并在________日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诉诸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________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__________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4)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3、费用汇入银行:

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除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以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通知及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至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自觉遵守。

一、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服务,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独家服务代理商,为该区域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负责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理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如需续约,重新签订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确保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向客户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应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声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保证作相应赔偿。

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乙方的电子邮件、电话、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4、在服务中,乙方可以对甲方未在产品技术培训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向甲方提出技术支持请求,并提供相关说明。

5、乙方可免费获得甲方所印制的相关产品简介,使用说明书等宣传数据及甲方统一发放的其它数据。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回馈用户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和指导,有权调停乙方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2、甲方有权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报价及所在地区客户及产品分布数据。

4、甲方有义务免费为乙方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乙方须有人员到甲方的技术部门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乙方人员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但甲方可以为乙方人员的食宿提供方便。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远程电话或网络在线技术支持。

五、代理费用及结算

1、甲方就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按月向乙方给付代理服务费,具体为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于每月_____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当月提供收款凭证寄予甲方。

2、乙方因操作本项目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咨询费、公关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内,不再另行计算。

六、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协议生效之日起,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违约金按违约总值的_______%计算。赔偿金的赔偿范围,包括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预期可以得的经营利润和因索赔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2、若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泉州市德晟恒利智能数码节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为“数码节电器 ” 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数码节电器 ”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 乙方应积极做好“数码节电器 ”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数码节电器 ”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 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数码节电器 ”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数码节电器 ”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 “数码节电器 ”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 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 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峻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20__年 月 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面积:_______㎡,出租意向价格:________元㎡/天或_________元/月(按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该物业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该物业详细信息真实有效,积极配合接洽乙方介绍的客户。

4、该物业租赁成功,由乙方负责办理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壹个月租金计算,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代理期内,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赁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租赁交易的,都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该物业实际代理服务费的贰倍,同时本协议终止。

6、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定租房协议并支付租房定金后,承租方违约并已预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将其依法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代理服务费。

7、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定租房协议并支付租房定金后,甲方违约的,甲方仍须按该房屋半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8、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条款,自愿承担本协议涉及的全部法律责任。

9、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办人: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委托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xx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代理费 元(RMB)划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85%受益归乙方,其余15%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帐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a、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本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受委托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刘兰玉,男,该所主任。

委托代理人: 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 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

一案 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 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 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 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合同范本《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 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 % 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 %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 % 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 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 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 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新景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于x年x月双方签订的'《代理销售合同》(下简称“销售代理合同”),并达成终止解约协议如下:

一、代理佣金结算

甲乙双方确认,截止到x年x月x日乙方累计完成签约x套,另有x套认购和x套认筹。

1、代理佣金账目情况

1) 已签约部分代理佣金:

详见附件1:

2)未签约部分业绩

详见附件2:

2、相关费用结算原则:

1)凡x月x日前成功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到位、有购房资格证且按揭贷款资料齐全:

A、甲方于x年x月x日前支付乙方已回笼部分代理佣金共计: (x *点数) = x元

B、未回笼部分佣金结算,支付时间为x月x日;甲方于x年x月x日前支付乙方已签约剩余部分代理佣金:x元;

2)凡x月x日前成功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有相关资料不

全的在资料齐全当月月底结算;

3)凡认购未签及认筹客户在成功销售(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有购房资格证明且按揭贷款资料齐全即为成功销售)当月月底结算全部佣金;

二、相关合同、客户资料、销售物料交接:

附件1:已签合同佣金结算清单

附件2:认购未签及认筹清单

附件3:x项目相关销售合同清单

附件4:x项目客户资料清单

附件5:x项目销售物料清单

附件6:办公设施交接清单表

附件7:工作服结算清单表

三、关于交接事宜

1、甲方确认,乙方已于x年x月x日与甲方指定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进行工作交接,完整移交全部资料并将乙方销售人员全部撤出销售案场。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之间的销售代理合同终止,终止日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3、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本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外,双方之间的销售代理合同权利义务已结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关于项目销售的相关责任与义务,对此甲方无任何争议。

4、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所有派驻甲方案场人

员不得做有损甲方品牌及利益事宜,若发生甲方有权保留主张的权利。

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南京新景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时间: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不得损害“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B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C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D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E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 乙方:

电话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6

合同编号:117698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一案。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 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 。

A、一般代理及全权代理:一审诉讼阶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现金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自签订本合同时现金交付,

(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 元 ,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时,本合同

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本合同

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8

合同编号:11785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第三条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_________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委托销售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代理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起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代理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计划及进度

第七条销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合同范本及物管合同;现房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三)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房屋分层平面图、户型图等销售资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开展销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计划进行销售代理。

(三)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四)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范围进行宣传。

(五)不得将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项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乙一方或双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代理销售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对方或者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月内,所销售的房屋少于应销售房屋套数_____%的,甲方有权在____月届满之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未售出房屋的处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受托销售义务,未售出的`房屋,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价格购买;

(二)乙方将未售出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总售价_____%的违约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楼层、户型定价销售价格表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件。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X2717)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___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省___市(地)___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批准文号:______

零售价:____ 元/盒;_____ 批发价:___元/盒

开票价:____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______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数量:______数量:______数量:______

金额:______金额:______金额:______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___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___件(每件___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______%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______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______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授权方): 市 商企咨询策划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新视野.互动仿真数码演示平台》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帐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药品代理合同

甲方:___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省___市(地)___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

规格:______ 包装: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

零售价:____ 元/盒;_____ 批发价:___元/盒

开票价:____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______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数量:______ 数量:______ 数量:______ 数量:______

金额:______ 金额:______ 金额:______ 金额:______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___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___件(每件___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______%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______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______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 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免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 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

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签字):_

业务经理(签字):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关于代理合同集合 篇20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写入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这既是对我国合同制度的一种创新,又是对我国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补充与完善。本文拟从对代理制度的不同设计的比较分析入手,提出对我国代理制度设计的一管之见。

一、我国原有代理制度简介

我国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陆法的传统。大陆法在代理制度中对于代理人、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十分强调“名义”标准,并特别强调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须以本人的名义,这就是所谓的直接代理。而对于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称,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就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代理,这种情况被称为间接代理,在实践中被称为行纪。由此来对照我国的立法,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只规定了直接代理。《外贸代理暂行规定》中调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还有基本类似于大陆法上的间接代理(行纪)。但这一部门规章难以有效弥补我国的代理法律体系的不足,且适用范围较窄,具有较强的部门保护主义色彩。

二、合同法对代理制度的改进与缺憾

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委托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并以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及第二十二章构建了基本完善的间接代理法律体系。因此,以委托合同对代理关系中的内部关系加以调整,以民法通则中代理一节对代理的外部关系进行规定,并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纪合同对间接代理制度进行了明确,从而健全了我国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可以说是对我国代理制度的一个较大的改进。该条之规定突破了大陆法僵化的间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态借鉴了英美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认为,代理人与本人的行为并无差异,究竟是以谁的`名义订立合同不能成为划分代理的标准。相反,普通法从适应商业现实需求的立场出发,以由谁承担合同责任为标准来对代理进行划分,分为:1.由本人承担责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担责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开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形与大陆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种情形与间接代理类似。但在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陆法认为,在间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其先为承受,而后再根据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将权利、义务转移给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请求,则须由代理人进行合同变更与转让,使本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后,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关请求。英美普通法系在这一问题上仍基于商业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签订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诉。而作为介入权的必然结果,第三人如发现了本人的存在则享有选择权,即可以在代理人与本人中挑选承担合同责任的人,而一旦选定即不可更改。可见,普通法系的规定比大陆法系更有灵活性。

英美法的这一作法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已抛弃了大陆法系的“名义”标准,而更多地采用了英美法的观点。且在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对本人义务的,本人可以对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权利;当代理人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了不公开的本人后,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从代理人那里取得的权利。(这一款的规定是针对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不公开本人的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受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很明显,新合同法中对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陆法系的限制,类似于英美法的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条赋予当事人以介入权、选择权时作出了比普通法更为严格的限制,即须有本人或第三人违约时,方可行使权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条的两款规定虽然从形式上类似“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实施上只是一种违约救济制度,是以间接代理而独立成为一种新型的代理种类。这一规定与《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的规定极为近似,都是作为一种救济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约”规定得严,因为公约规定的介入权与选择权的行使条件除第三人、本人单方违约外,还包括代理人违约、代理人破产发生履行不能及出现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的情形,基本上将各种履行障碍均予以了概括。笔者认为,对选择权和介入权的限制条件可作如下概括:

1.当代理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以至严重危及本人预期利益,经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无法向本人履约或基于其它原因而无法履约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如果该权利的行使违反了合同中的默认或明示条件时除外。

2.当代理人未履行或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本人后,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代理人或本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即不得变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专门规定了行纪合同。重点对行纪人不同于一般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做了规定:1.行纪人支出的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其负担;2.行纪人可以充当第三人,即进行自己代理,但必须买入时有市场定价且未违反委托人的意思表示;3.明确规定行纪人作为当事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发生违约的情形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行纪人承担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据四百零三条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绕过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行纪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权,这是立法者对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认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纪人)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市场交易经验,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来充当代理人,有雄厚的财力与良好的信誉,并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拥金为代理的最终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绝对的优势,相应地,其担负的责任也必然多于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但也应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条在对行纪合

同界定时,将行纪人所代理的行为定义为“贸易活动”不准确。通过上文分析,这里的贸易活动即指商事活动、商行为,将一个日常生活用语作为一个立法文件的用词,是不准确的,加之没有专门的商事基本法,普通当事人很难区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费用从事一定经济活动与这里的行纪人的行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适用法律上的矛盾。这可以说是行纪合同中的一个缺憾。

三、结论

鉴于合同法对于诸如介入权、选择权的行使条件、行纪与一般民事代理的冲突等问题的解决、处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在现有的立法体系下,希望能通过恰当的立法、司法解释来加以弥补,以更好地发挥新合同法的效用。但从长远来看,为适应世界范围内的商事代理立法专门化的趋势(不仅传统的大陆法国家对商事代理专门立法,就连英、美等国也都先后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别公司》等商事代理专门法),因此,在今后的立法规划及法学研究中应加强对商事代理、商行为乃至商法典独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适当时考虑制定我国的特别代理专门立法。与此同时,在制定我国的民法典的同时,也应考虑对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体系的重新定位与安排,使之真正成为统帅民、商事各领域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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