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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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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国营企业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工作的总称,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资金委托管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 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 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应每 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 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 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 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 30 %,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 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 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 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 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二十六条 期末余额=期初金额+平仓赢利-平仓亏损-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税金-交易所风险基金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范文三

第一章 声明

第一条 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 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 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 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用、管理人业绩报酬以及如果发生在合同期结束前提前提取委托管理资金的而产生的违约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第五条 管理人权利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 管理人义务

(一)进行专业投资分析,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 委托资金

第七条 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___________(期货公司名称:___________)移交起始委托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第八条 委托资金的管理期限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___年,自**年**月**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九条 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条 资产管理账户管理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管理者同意,委托人不得注销资产管理账户,不得自行通过银期系统,从资产管理账户向银行结算账户划款。 委托资产管理账户信息及委托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资产管理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投资标的

(一)本合同下的资管管理业务投资范围为: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交

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及其他期货,且标的合约持仓不得少于1万手。如持仓期间该合约持仓低于1万手,则应平仓或向持仓高于1万手的同品种合约移仓;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 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 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第十三条 委托账户管理

(一)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用于计算的权益数据皆以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 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20xx年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措施: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

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

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 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 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网址为。登录用户名:_______,登录密码:_____。 (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渠道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 (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 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政策法规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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