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住宅协议书(精选3篇)
重庆市建住宅协议书 篇1
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参建住宅,现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1.参建房屋地点、面积。甲方在乙方的_____住宅建设基地参建住宅,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得益比例为_____%,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安排层次部位如下:
2.房价和付款方法:参建房屋造价,议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参建面积_____平方米,应交付造价_____元,另外应交付管理费(代建费)每平方米_____元,合计应交付造价连管理费_____元,甲方应于某生效后_____天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管理费)直接解入乙方开户银行。
3.建筑材料:甲方应承担的钢材、木材、水泥,按如下办法交付:
4.房屋竣工交付期限:乙方在住宅竣工验收后,应于某_年___月___日以前将划定部位、面积,交付甲方接收使用。如施某包单位延误竣工交付日期,甲方应予谅解。
5.房屋产权:甲方参建面积的房屋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6.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共同信守,不得悔约,否则应负违约的法律责任。
7.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 甲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账号:_____ 账号:_____
本协议书签订日期:_____
本协议书签订地点:_____
重庆市建住宅协议书 篇2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 元(大写 元整)。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
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夫妻双方)、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公证人:
联系电话: 月 日
重庆市建住宅协议书 篇3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问遵守。
第一条 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仲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 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