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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劳动用工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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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劳动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劳动用工合同(精选3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

乙方:

日期:

教师劳动用工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根据教学及教学管理需要,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教职工。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业绩(每年教职工年终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乙方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继续接受聘用。如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

1.乙方工资为 元/月,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5日前;

2.甲方根据其制定的教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制度,发放给乙方教职工工资及奖金;

3.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教职工补贴、奖励制度及福利制度所规定的各种补贴、奖励和福利;

4.甲方参照武汉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标准为乙方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我校办理正式手续的教职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甲方须提供给乙方必需的劳动条件;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职期间依照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甲方并有权根据管理实践修改管理制度。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国家及教育系统有关规定享有休假权利;

2.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者权利;

3.服从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维护甲方利益;

4.服从并执行甲方各项决议:

5.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育管理好学生,同时认真完成甲方相关部门依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6.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守职业道德;

7.爱护甲方公共设施及其它财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故意并严重损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5.除本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7.无论是何种原因致劳动合同被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均须互相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交接,并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赔偿范围为: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因影响学校及学校管理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包括甲方为临时招聘人员顶替乙方岗位所支出的费用等。

3.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甲方过错未能顺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过错未能顺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赔偿因此而影响学校及学校管理所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未按规定的违约责任,依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师劳动用工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名称:

负责人: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调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的工作性质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关制度开展营销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所在地监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体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规章,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作。

二、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时标准,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条乙方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双方约定其他事项”中第二十七条约定执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甲方每次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如法律法规对非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的强制性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相关法规,甲方所给予的报酬中已经包含乙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乙方应自行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各地另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如劳动法律法规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缴纳有新的强制性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四、劳动纪律

第十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应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十四条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将谨慎尽职地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商誉,并履行下列义务:

1、仅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业秘密;

4、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再造、复印、分发该等商业秘密或其载体。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磁盘等载体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乙方必须保守公司秘密,包括公司、部门和本职工作内的秘密。乙方不得随意打听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秘密。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对本人从甲方所获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打听公司内其他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乙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即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也必须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秘密,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单位后应向甲方予以书面报告。乙方因其他专职或兼职工作,导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给予赔偿或甲方可以在给其发放的佣金中进行扣减。)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无论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当地监管机构、证券业协会等文件规定,不按照行业规范和违反公司制度从事营销工作,应自行承担责任。导致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应进行追偿或者扣减乙方的佣金。

七、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甲方所在地监管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六个月后,如乙方名下客户佣金计提金额仍达不到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二十七条报酬计算及发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权根据行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质量及业绩调整佣金标准。

报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业绩提成组成,采取孰高原则发放。

(一)固定的最低报酬为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经双方约定每天工作4小时,计算月最低工资公式:最低月工资=最低小时工资 元- 4 小时- 天= 元;

以15天为发放周期,月中计算月最低工资并支付,月底计算名下客户佣金按计提比例应发放部分并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员业绩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员业绩提成=非全日制人员客户净创收 × 提成比例 × P

非全日制人员客户净创收 = 净佣金贡献 (已扣除规费)×(1—营业税率%)×(1-提成比例×企业所得税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员的提成比例根据净佣金采用分档全额提成的方式,净佣金与提成比例对应关系如下表:

月净佣金区间(单位: 元)提成比例)

S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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