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通用13篇)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依法通知证人 、 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需要本案证人 、 出庭作证证明本案主要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通知上述证人出庭作证,望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2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的王某某诉刘某某合同纠纷纠纷一案,需证人出庭证明被申请人(刘某某)有行为,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申请贵院允许下列证人出庭作证:
姓名:刘某某
住所:XX市XX区新村18号楼XX室。
联系电话:138
申请人:王某某
二〇XX年一月十八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3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最普遍采用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民诉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总是在开庭后,法庭调查中口头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说明
证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况下,法官为了查清事实都会予以许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在举证期届满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何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可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仅要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而且应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样证人出庭作证才能规范化。
其次,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第54条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应当制作协商举证期限笔录,但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主审法官应当考虑3个月的办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情形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能证明上诉人×××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 ×××支付13万元给×××,×××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 ×××,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年×月×日
附:证人:×××,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现住 ,联系电话: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5
X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张诉李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公正审判,需要证人王(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H县xx大街号,身份证号码123,电话9876。)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
申请人:张
20xx年x月xx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6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 与 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能证明上诉人×××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 ×××支付13万元给×××,×××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 ×××,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年×月×日
附:证人:×××,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现住 ,联系电话: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身份证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法民X初字第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系参与涉案X人员,了解涉案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出庭作证,证明涉案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1、证人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 ,X公司职员,联系电话:
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公民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原告×××与被告(请在此写明被告姓名或名称与案件案由)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以下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1.证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证明事实:……
2.……
此致
玉环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或盖章)
××××年××月××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张凯
单位: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座层
联系方式:186116*501
申请事项:本人在“卢光明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中,接受当事人卢光明之子卢冠宇的委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向贵院申请“卢光明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的证人:牛君佩、梁士印、周金平、卢明亮、卢晓更、杜晓凤、冯勇、程宝军、刘静、牛长卫,出庭作证。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公民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原告×××与被告(请在此写明被告姓名或名称与案件案由)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以下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1.证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证明事实:……
此致
玉环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或盖章)
××××年××月××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李X X,男,白族,1975年04月11日生,云南省XX市人,住XX市路116号,身份证号532901,联系电话1350872。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杨X 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高 X X诉李X X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X X与高 X X一起,为了家庭生产生活,向杨X X借款20万元,之后还款2万元,目前仍有18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尚未偿还。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杨X X到庭作证,以证明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实际情况。
请予批准为盼,谢谢!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李 X X
申请日期: 20xx年05月20日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能证明上诉人×××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 ×××支付13万元给×××,×××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 ×××,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年×月×日
附:证人:×××,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现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