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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协议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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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1

20xx年大通湖区校园足球赛开赛在即,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参赛队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协议方可参加训练和上场比赛:

校园安全协议书十篇

足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有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活动参加人员认同以下几点并完全自愿参加:

1、训练和比赛期间,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教练或学校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2、参加训练前个人必须向球队教练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3、 凡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球队组织纪律,如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双方负责,教练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学校为确保训练安全,并为每位参加队员投保,参加人员如发生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配合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河坝镇中心完小校园足球教练或学校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足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河坝镇中心完小校园足球教练或学校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

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并且承诺不随意向河坝镇中心完小校园足球教练或学校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本责任书自__年__ 月 __ 日起执行,一式二份,家长和学校各存一份。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同意参赛

参赛队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2

小学与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 、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2、因学生吸烟、酗酒、赌博、甚至吸毒、参与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经营性歌舞厅及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损害,学校概不负责。

13、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 (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3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xx中学教导处(公章)20xx年x月x日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责任发生争议或纠纷,学校不能协调解决时,双方可以到司法部门寻求解决方案。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学校无需承担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或造成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符合下列条件学校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7、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铁路等危险地区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严禁学生上学和离校途中乘坐农用三轮车、无牌无照、非载客车辆和报废车辆等。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诉学校,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属于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含学生到校、离校来回途中、周六周日、节假日)学生自行活动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一年,学生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学生家长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阳店镇XX小学

X年X月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因我厂(甲方)是一家生产水泥装饰材料的单位,车间堆放有钢筋、水泥等各种不同原材料。为了避免发生人员安全事故, 凡未经本厂负责人同意任何员工家属﹑子女禁止在生产车间内逗留、玩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厂宿舍暂住的家属及子女的,必须经过厂内负责人的同意。并递交一份暂住的安全协议书(写明时间及原因)签订安全协议。(工厂员工家属﹑子女个人安全责任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发生任何事故与我厂无关)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申请人:

说车间班组:

暂住时间:

甲方:

负责人: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7

甲方(学校):

乙方(客运企业):

为全面做好学生接送服务,保障学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一学年。

二、线路、考核和经费拨付

1、接送学生线路、人数、停靠站点、车辆、驾驶员等见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安监、学校等联合开展,每月检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政府补助的拨付。

3、经费拨付:县财政将补助资金列入预算,直接拨付给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拨付给学校,再由学校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客运公司。财政补助资金半年(一学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总额的50%。家长自负部分在学校协助下,客运公司派人到学校自行向家长收取。

三、甲方(学校)权利和义务

1.负责排摸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统计符合接送要求学生的人数、居住及站点分布情况,配合乙方合理确定接送人数。

2.学校在放学后40分钟之内,组织学生到候车地点,乙方派人接收并负责学生乘车安全管理。超过规定时间,如有学生未到候车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将该学生找到。

3.对乘坐接送车的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乘车、文明乘车教育,并协同学生家长做好教育监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乘车学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学生乘车纪律,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学生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4.协助乙方做好乘车人数及线路的登记。

5.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有义务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协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书面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6、节假日或学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学生接送时间变化的,须变动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车辆。 四、乙方(客运企业)权利和义务

1.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配备接送车和驾驶员,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驾驶人资质合格。

2、严禁超载、超速,不得顺路载客,确保学生途中安全。

3、按物价部门的定价向学生收取乘车费用,不得随意加价,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对漏乘学生乙方要负责再次接送,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况(如交通堵塞、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时接送学生的,要及时通知所接送学生所在的学校,同时负责调配其他合格车辆来接送学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相对固定的驾驶员;定时:即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时,应当提前通知学校;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事先约定的相对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规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6、公开接送车统一服务监督电话: ,接受甲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有权按照协议及考核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违约方及时找出原因并解决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将提请并会同管理部门给予协调处理。双方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以提出协商,以便协议的不断完善。

六、其他

本协议由县府办牵头,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局、安监局、教育局、乡镇等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此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车管理公司各留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三门县中小学学生接送情况一览表(客运企业接送)

学校: 承运客运企业: 接送学生数: 时间(学年):

学校校长签字: 客运企业负责人签字: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8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衡阳市华新教育幼儿园 家长: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9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出资给乙方办理意外伤害30万元、意外医疗3万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4.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前,组织专门培训和特种作业资格取证。

5.组织紧急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对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

(二)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2.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3.要求乙方维护本岗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4.在乙方没有经过公司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时,作出停止上岗的决定。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制止和纠正,并按规定处罚。

6.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对负责任的乙方,按规定作出处理。

7.在乙方身体条件和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时,调整乙方岗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乙方的责任

1.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做好安全检查,参加抢险,服从抢险指令,确保人身安全。

3.在配合操作中,监督他人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并向上级反映。

4.维护企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5.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或行为,提出意见。

4.在出现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或提出避险要求。

三、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

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属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所需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蓄意违章;

2.吸毒、酗酒;

3.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在工作区域或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生产、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私事或活动;

5.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的。

(三)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根据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责任,保险赔偿不予赔付,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责任大小、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分、罚款处理,并责令赔偿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

(五)在生产过程中,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虽未造成事故,按照违章性质、情节给予处理。

(六)因发生事故,造成乙方致残或死亡,商业险已按规定实施赔偿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保险公司按照商业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拒付保险赔偿的,甲方也相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其他

1、甲方已出资为乙方办理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商业保险,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乙方赔偿,甲方不再给乙方任何经济赔偿(甲方违约除外)。

2、本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二〇XX年 月 日

校园安全协议书 篇10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实验室是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块重要阵地,因此,实验室管理人员决不能掉以轻心,警钟常鸣、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学校特与实验室管理人员签定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要求:

1、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

2、实验员要保持试验用药分类有序,所用危险的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要分别加以说明并指导有关人员安全使用,用毕后要妥善处理。

3、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药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4、学生实验用电、管理人员一定要课前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课后再查有无漏电,实验完毕后,要关闭电源。

5、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教师不得离岗。

6、实验室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灭火器,并学会使用。遇有险情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关掉电源,立即疏散学生,上报有关部门。

7、实验室不得存放贵重仪器,即用即收。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必须按规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应按学生用量多少摆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药品不得带出,要及时回收。

8、实验室库房内的仪器、药品,要建立健全库房实物账,定时清点库存,做到物账相符。严格存取登记手续,贵重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9、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0、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

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得分纳入学校综合标考核评定,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当年不评优、不评职、不晋级,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实验室管理员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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