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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制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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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责任单位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制度大纲

珠晖区民政局老龄办

二、责任人

老龄办副主任和分管局领导

三、权力运行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衡阳市《关于对全市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规定》。

四、审批权限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相关工作

五、申报条件

身份证住址属本区常住的村(居)民,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六、申报材料

身份证,一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七、办理程序及时限

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属地办理,凡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新身份证原件和1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辖区居委会免费登记办理。

中央、省、市直管单位和驻衡部队由单位负责人到市老龄办办理。区属单位由退休办负责人开介绍信到区老龄办办理。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间:每月11、12日、27、28日办理。

八、监督检查

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个案调查及跟踪问效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九、责任追究

对不抓制度落实、不认真执行制度、违反行政权力运行规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权标准行使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保证行政权力合法、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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