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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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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打假责任,确保吉首市局行政执法目标的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打假责任追究、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打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行政辖区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在责任区域内未能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造成一定社会危害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有损质量技术监督形象,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受到追究。

二、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1、不履行打假职责的失职行为;

2、执法人员的渎职行为;

3、行政执法目标未能实现的;

4、本辖区已发生重大制假售假行为末被发现 的或形成新的大规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集散地;

5、辖区内制假售假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6、打假不力造成一定后果或严重影响的;

三、打假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l、通报批评;

2、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和已评先进;

3、造成行政赔偿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4、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待岗、开除等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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