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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教育学院学生干部届满评价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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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临沂大学教育学院学生干部届满评价考核制度

在提出的“求真、务实、高效”原则指导下,为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充分树立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管理和规范我院学生干部的工作和纪律,特制订如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以此进行监督,提高学生干部自身的素质,加强学生干部的队伍建设。

二、考评时间

每年10月上旬

三、考核对象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全体院级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各部委员可参考执行。

四、考评办法

1.以学生会主席为核心,学生会组织部牵头,成立考评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分团委及学生会办公室配合完成。

2.考评程序:

(1)同学自评;

(2)考核小组评定;

(3)学院主席团审核;

(4)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学院内公示三天。

3.考核小组组成情况:

(1)针对学生会成员、班长考核小组组成: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及班长代表(每个年级1名),主席任组长。

(2)针对分团委成员、团支书、总支成员考核小组组成: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总支书记及各支部书记代表(每个年级1名),书记任组长。

(3)针对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各班班委考核小组组成:各班学生,班长任组长。

4.评价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记入当年非学业因素“社会工作”评价指标,并与每学年评奖评优挂钩。

5.每个干部在底分为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考核等级分布如下:80分以下(含80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80分-110分(含110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110分以上的综合评定为优秀。

6.由各办公室牵头,做好平时的各项记录,如:到会率、值班情况、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在考评之前,各办公室将该情况反馈各考评小组。

7.考核结束至任期结束这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将与该同学下次考评或非学业因素的结果挂钩。

五、具体细则

(一)个人素质

1.政治思想方面

在该学年内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加1分,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2分,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在各类政治学习(包括党校、团校学习中)表现积极的加2分,若无法结业或无故缺席的扣2分。(加分不高于6分,扣分不封底)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受到学院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一次加3分。

参加义务献血的每次加2分。

2.学习方面

学期学习成绩列于班级前25%名的加3分,倒数25%名的扣1分。

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每进3名加2分。

期末考试中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每门扣1分。

3.活动参与及其它

参加各类等级学习竞赛或其他各类竞赛活动加2分,获院级奖每项加3分,获校级奖每项加4分,校级以上加5分。(不包括奖学金、荣誉奖等)

所在寝室期末卫生检查不及格扣2分,优良的加2分。(以宿管中心所公示结果为准)

(二)工作方面

1.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及时将活动相关材料(如照片、报道)上交给办公室保存根据内容酌情加5-8分;办公室规定上交的各类文件、总结、计划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部门的干部每人扣3分/次,分管相关部门的副主席每人扣1分。

班级学生干部能够及时并有质量地上交相关活动计划、总结等酌情加5-8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相关干部每人扣3分/次。

2.积极按时参加例会及其他学生干部会议(有事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考核时为全勤加8分,会议第一次无故缺席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以此类推。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含5分钟)扣1分,5分钟以上扣3分。会议无故早退者扣5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扣分由各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3.请假必须有合适理由,并向办公室及时提出。

4.完成其他部门的额外任务酌情加5-8分。

5.无法认真完成所交给的任务,造成重大影响的,经主席团讨论可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资格。

(三)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所负责的各项活动中出现非正常原因的人或事不能按时到位的相关负责干部每人扣3分,出现重大失误的再扣2分。

(四)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考核时全勤加8分。有事须在值班开始前调班,办公室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无故没有到位者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并根据值班记录及抽查情况酌情扣1-2分,未经办公室允许将非事务性人员带入办公室并随意使用办公室打印纸相关人员每次扣2分;值班期间大声喧哗者每人扣2分,值班结束后未打扫卫生、整理办公用品的每人扣2分。

(五)其他违反或没有遵守各项制度者经由办公室负责记录,经各考核小组讨论给予酌情扣分(1-10分)。

六、学生干部免职或停职等有关规定

凡学生干部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经考核小组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建议,劝其辞职。

凡一学期有1门必修课重修,进行内部警告,有2门必修课重修,建议辞去学生干部职务。

对于参加各项会议或活动中,应到而迟到或未到,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责令其停职。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主席团及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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