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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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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1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设备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 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 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 设备技术台帐

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 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 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2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3

1. 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 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 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用户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 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 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 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 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 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 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 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 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 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 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 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 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 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4

1、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⑵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⑵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⑶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⑴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⑵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⑷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值 班 制 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如外出巡查,抄表应知照同值人员。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3、值班人员接到维修报告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前往修理。

4、发现设备故障,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报告上级机构处理。

5、午、晚餐时间是值班的薄弱环节,所有运行机房都应有人值班。

6、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请主管同意。

设备维修程序

1、商场内设备(电脑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除外)均属设备维护人员的维修范围。

2、商场设备需维修,应由设备使用部门开具“维修单”。按维修单内容进行填写后交给设备维护值班人员确认签收。

3、设备维护值班人员接到“维修单”后,就立即前往维修或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并限定解决问题的期限。

4、维修完成后,由设备使用部门柜组长以上(含柜组长)人员验收签字,并将“维修单”存档。

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台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工况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修理。

4、系统故障或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请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停台。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设备预防性维修制度

1、设备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2、任何设备均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基础上进行日常保养。

3、各班级必须制定有关分管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并据此安全工作。

4、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操作必须到位保证质量。

5、管理层应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检查。

运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二、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

三、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主持召开,相关设备现任人、管理人参加;

四、运行分析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执行:

一、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级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总监,然后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三、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

四、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巡视检查制度

一、配电房,每班按时巡视检查。

二、设备维护负责人每日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中的问题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三、值班人员每日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四、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

行特殊巡视。

五、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簿上。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用户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作用

动能设备是企业生产的动脉。加强对工业锅炉、动能网管、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正确地操作使用,科学地管理,使动能设备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是保证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障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动力车间直接负责对动能设备的管理,由于动能设备属特种设备,其安全要求受到国家劳动部门的监管,因此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政策规定,除了要安排好各动能设备的日常生产外还应做好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力度。

2.2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高度重视对动力车间生产运行状况的监察控制,抓好基础管理和安全督导,要经常深人车间进行专业技能传授,帮助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3.工业锅炉的管理

3.1锅炉是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设备之一。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事故。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身安全,必须加强对工业锅炉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2使用锅炉的单位要重视锅炉管理工作,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3 使用锅炉单位应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申请锅炉登记,未领到“蒸气锅炉使用证”的锅炉,不准使用。

3.4使用锅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部门《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司炉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才能独立上岗,否则,不准独立上岗操作,任何人员更不准强迫司炉工人违章作业。

3.5 投人运行的锅炉应建立以下制度:

3.5.1 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2 运行记录制度;

3.5.3 交接班制度;

3.5.4 水质化验制度;

3.5.5 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3.5.6 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3.6 运行中的锅炉值班室必须悬挂以下资料:

3.6.1 锅炉总体纵剖面图;

3.6.2 蒸气系统图;

3.6.3 水系统图;

3.6.4 设备清扫、加油线路图;

3.6.5 锅炉运行图。

3.7 运行中锅炉必须经常进行下列分析化验:

3.7.1 燃料的分析化验;

3.7.2 蒸气的品质分析化验;

3.7.3 软水的分析。

3.8 使用锅炉单位必须对每台锅炉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锅炉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3.8.1 锅炉安装技术登记簿;

3.8.2 锅炉总体安装图及主要受压部件的剖面图;

3.8.3 锅炉受压部分金属材料证明;

3.8.4 锅炉制造焊接质量的技术证明;

3.8.5 锅炉受压部件的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气量计算资料;

3.8.6 锅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3.8.7 锅炉安装质量的技术证明资料;

3.8.8 水质标准和水处理方法;

3.8.9 设备检修改造记录;

3.8.10 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3.9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严格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以下检验工作:

3.9.1 压力表每六个月必须校验一次;

3.9.2 安全阀每年必须校验一次(弹簧式安全阀每周做一次手提排气试验);

3.9.3 运行中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检验;

3.9.4 结合大修每4~6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水压试验以及焊缝探伤等)。

3.10 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3.10.1 新装、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及一年以上者,需投人运行时;

3.10.2 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10.3 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所怀疑时。

3.1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气品质,防止水垢水渣腐蚀而引起锅炉部件损坏或发生事故,凡新安装的锅炉没有可靠的处理措施,不得投人运行。

3.12使用锅炉单位应定期进行效率测定,一般每1~2年进行一次。新建、大修或改造的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应进行效率测定并建立完整记录。如实测的效率低于额定效率15%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应分期逐台予以改造或更换。运行中的锅炉因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技术鉴定,使用锅炉单位应提出申请停运或报废鉴定书,经主管部门和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政府劳动部门。

4.动能管网管理

4.1 动能管网管理的范围

4.1.1动能管网是企业生产的动脉,由于管道长分支多,一般大多易产生跑、冒、滴、漏的现象,使压力下降,影响正常生产,造成能源的损失。因此,加强动力管网的维护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4.1.2动能管网包括:自来水供排水管网、循环水供排水管网、通风管网、压缩空气管网、蒸气管网、燃油输油管网、液压站润滑油供回油管网、煤气管网、氢氧管网等。

4.2 供水管网管理

4.2.1 所有供水管网不应超工作压力运行。发现压力超规定时,要及时调整。

4.2.2 管网沿线要有明显的标志,以免压坏破损,造成供水中断。

4.2.3 管网闸门应灵活易操作,闸门井应露出地面,不被堆压或埋没,井盖完整无损。

4.2.4 地面上的管网每年冬季应做好保温,防止冻裂。

4.2.5 地面上的钢制明管应定期刷油防腐,防止锈蚀,一般每2~3年应做一次。

4.2.6 各水表应保持清洁、准确、灵敏可靠。

4.2.7 各明管、暗管、闸门、水表不应漏水。

4.2.8 管网主管单位,应定期进行巡查,一般应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包括水表、闸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2.9 管网闸门应定期加油,一般应做到每月加油一次。

4.3 排水管网管理

4.3.1 排水管网的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延长使用周期、杜绝堵塞、保持畅通对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一般应做到每年清理一次。

4.3.2 各车间的两污排水支管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杂物。

4.3.3 两污排水井应明显易找,井盖完整,不准堆放杂物和埋没。

4.3.4 废酸水不得任意排放,应单独自成系统,经过回收或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允许排放。

4.4 蒸气、煤气、气(风、压气)管网的管理

4.4.1 各种管道无严重腐蚀和跑、冒、滴、漏现象。

4.4.2 蒸气、煤气管道,外表敷设保温层;空气管道冬季要做好保温防冻,一般在每年11月底以前做好防寒保温工作。

4.4.3 各种管道应做防锈工作,一般2~3年,刷漆一次,颜色必须符合规定。

4.4.4 管道支架应稳定可靠,不应超重,不应架设电缆、电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

4.4.5 蒸气、煤气、空气管道的膨胀器、脱水器、放散阀、开闭器要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同一支架上敷设多种管道时要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4.4.6 各种管理颜色规定: a.中压蒸气管道一红色; b.低压蒸气管道一红色(黄环); c.高压蒸气管道一红色(绿环); d.压气管道一深蓝色;e.工业水管道一黑色; f.明设给水管道一绿色; g.煤气管道一橙色; h.软化水管道一绿色(白环); i.氧气管道一浅蓝色; j.润滑油管道—黄色。

4.4.7 色环宽度:100mm以下管径宽50mm;100~300rnm管径宽70mm;300mm以上管径宽100mm。

4.4.8 设备科对各车间在主管网上接的支点及主管,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泄漏。

4.4.9 动力管网上未经设备科批准,各车间不得私自乱接,发现未经批准私自乱接者,按违章处罚。

4.5 动力管网的密封管理

4.5.1 动力管网的密封和管外保温层是消除动力产品的跑、冒、滴、漏,减少能源的损耗和环境污染,提高文明生产水平和搞好管网维护的重要手段。

4.5.2 设备科要绘制全厂动力管网干线的系统图,建立密封技术档案;各车间必须相应绘制本车间动力管网系统图和建立密封技术档案。

4.5.3 全厂泄漏率控制在0.6以下。

4.5.4 无泄漏区、网、车间、厂的标准: a.管理严格、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见漏就堵。b.管理完善,建立有密封技术档案和动力管网系统图,以及泄漏原始记录,密封点统计完整、准确无误。 c.没有明显的泄漏现象,泄漏率能经常保持在0.5以下。d.密封点在1000点以上的区域、管网、车间,凡符合上述三条者,可由厂命名为无泄漏区、网、车间,给予奖励。

4.5.5 动静密泄漏检查标准,根据介质不同,分别规定如下: 密封点的计算: a.动密封点:管道上运动部位的密封有一处算一个点。b.静密封点:凡有一个静密封接合处,算一个密封点。c.设备除运动部分外,凡有一接合部位,不论其大小,均算一个静密点,管网上一对法兰,算一个密封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一个阀门算四个密封点(一个动密封点,三个静密封点),若阀体另有一个丝堵,则多标一个密封点。泄漏点的计算:凡有一个泄漏处,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处或是设备,管道上因焊缝裂纹、沙眼等原因造成的泄漏都算一个泄漏点。 泄漏率的计算公式:

4.6 动力管网管理责任的划分规定

4.6.1 全厂水、风、气(蒸气、压缩空气、煤气)管网应实行分级、分区域管理,这是保证动力管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

4.6.2 全厂内外所有管网不论大小长短,根据划分责任区域应建立检查维护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不得出现三不管的管路。

4.6.3动能管网,全厂以设备科动力能源组归口负责管理;主干道管网由机修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进人各车间的支管管网由各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水道暗管及没有管道工的车间,由机修车间负责)。

4.6.4 动力管网上的计量仪表,器具由计量控制科归口负责管理。

5.压力容器管理

5.1 压力容器范围:包括蒸气、压缩空气、煤气贮气罐,氧、氨气瓶和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5.2压力容器是动能设备中主要设备之一,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和储存、释放能量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为了确保其使用安全,必须加强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况下运行。

5.3 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修理和检验记录。16 k-gf/crn2以上的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还应有总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强度计算书及运行记录。

5.4 新建压力容器必须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各项资料,方能投人生产使用。

5.5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不准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并严禁在超温、超压的情况下运行。

5.6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加固工作。

5.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人使用前应作内外部检验,检验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5.7.1 停用两年及两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

5.7.2 由外单位拆卸调人需要安装使用的。

5.8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应摆放稳妥,间隔距离应保持在1.5米以上。

5.9 凡内储气体的各种受压容器,在运输和安装使用中,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和在烈日下暴晒以及近火、油源。

5.10 对在用的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5.11 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无损检验合格,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且检验记录在检验完后及时存人该设备档案。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9

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元的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用户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

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

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

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

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

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

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

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

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 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 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 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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