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识中文吧 > 办公 > 文秘 > 规章制度 > 建议对“夏令营”实行准入制度
手机版

建议对“夏令营”实行准入制度

来源:学识中文吧 阅读:9.01K 次

记者采访发现,举办夏令营的机构不少,对这些机构,目前监管主体似乎很多,但权责不明。

建议对“夏令营”实行准入制度

市工商局称:能否举办要看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无“夏令营”项目。如要开办相关主题的夏令营,开办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如要开办涉及旅游的夏令营,还须具有旅游资质。

市教委信访办表示:具备《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如要组织夏令营,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培训机构、旅行社等组织的商业性质夏令营,不属于教委管理范围。

记者从市文化稽查部门了解到,不少海外夏令营,其实是团队游的表现形式。但由于目前对夏令营的组织机构及运营规范并无明确规定,具体的主管部门尚有待明确。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员、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谭晓玉博士表示:XX年,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旅游局四部委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可《通知》对相关质量标准、责任主体、资质评定、物价核定以及监督反馈等方面,或未涉及或欠详尽。谭博士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管理的职能,制定行业标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人员资质、安全、交通、饮食、住宿等方面,制定夏令营行业标准,实行准入制度。

本文链接:https://www.xszwb.com/wmfanwen/guizhang/w9020x.html

Copyright © 2024. 学识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本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