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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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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贵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贵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公开制度

一、办事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适当内容。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市志工作的开展。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办理依据。

(二)上报材料。

(三)办理程序。

(四)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公开的内容。

(二)报副主任或主任审批,重大事项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三)具体组织实施。

四、纪律与监督

(一)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

(二)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办事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三)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当事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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