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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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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

小时候我喜爱读书,现在对书更是爱不释手。倒不是因为我五岁时读妈妈给我买的《安徒生童话》,而是因为喜欢读《稻草人》。 那时,我在课堂上听老师讲《稻草人》的故事,觉得新奇有趣,于是就从书店买了一本。开始看不懂,那知后来越看越爱看,真是如痴如醉啊!后来我已经不满足童话书了,就看哥哥的作文书,看着别人的作文写得如此耐人寻味,让我百看不厌。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像是找到了一汪清泉一样,慢慢吮吸着它的甘甜。那是因为我得到了一本好书——《品三国》。 我认识了许多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如刘备、吕布、曹操等。人常说曹操不是好人,可是书中讲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客观地评价了曹操,让我对他有了新的认识。我也懂得了许多道理,明白做事要忠心耿耿。我对读书如饥似渴,觉得语文书上的文章更是回味无穷,例如书上的那篇《古罗马斗兽场》,那人与兽相斗的惨烈,以及斗兽者的悲惨命运,让我记忆犹新! 经过长时间的读书,我觉得读书宛如与朋友交谈,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并且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 明白了写作文构思要新颖,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请大家牢记冰心奶奶的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9篇)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2

在那金色的童年里,每个人都会有许多知心朋友,他会在你困难时帮助你,和你一起度过那幸福的岁月。我也有许多知心朋友,书便是我最敬佩的一位朋友。想起小时读书的经历,心里总会充满喜悦。

在我大约5,6岁时,书便已经与我成为好朋友。那是,由于接触的字比较少,一直读的是带拼音的书籍。当时读的第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这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里面通过一些小故事向我们讲述小道理,让我们能够应对生活中各式各样的难题。

同时,我还读了妈妈为我买《唐诗三百首》。在《唐诗三百首》中,我就像美国狄金森说的一样,优美的诗句带着我飞向世界,领略人世的真谛。于是书便一直陪伴着我面对生活。

在我上小学3年级的时候,书这把神奇的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那时,我已经认识许多汉字了,于是妈妈便带我去图书馆借阅图书。我第一次借阅的图书是《中华成语故事》《中华成语故事》既易懂,又可以让人积累成语。真是一举两得。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班级里的图书角又成了我借阅图书的佳地。刚开始我读的是《养老鼠的猫》。一本道理无穷的故事书。后来,我又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一些小说。

我认为书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但并不只是我学习上的良师,更是我生活的益友。让我从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从思想狭隘变得豁达,让我从无知变得充盈,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爱读书,永远热爱读书!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3

小时候妈妈给我读过一本书,书名是《老饕漫笔》。小时候之所以没有看这本书,是因为它被放在了书架的最高层。我那时很矮,够不着那里,现在长高了,可以够到了,我就把它拿下来看。我一看,就不舍得放下,因为这本书写了吃起来鲜美无比、汤浓而白、肉酥而烂的羊肉氽萝卜;写了糯软甜香的蜜汁红苕,还写了香浓美味的梅花大乌参……现在这本书就在我旁边,妈妈一不注意,我就看上两眼。看了它,我就会垂涎欲滴地向妈妈要好吃的东西。

《三国演义》是在我四、五岁时妈妈给我读的书,六岁时开始自己读。《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个个被描写得栩栩如生,连马也像个人。赤兔马被曹操抢走后,曹操和他的手下中没有一个人能骑上去,于是把马送给了关羽。关羽一骑上去,马特别温顺。关羽高兴时马也高兴,关羽气愤时马也气愤,关羽死了马也不吃草料,死了。有的书里还说关羽死前马还帮他挣脱了6个钩子。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三国时期的激烈竞争的成果还是属于了司马家族统治的晋朝。

岳飞为祖国效力,岳飞的整个家族为祖国效力,可是有了奸臣,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个奸臣使这个国家的对手多了许多倍:忠臣可以统一天下,奸臣可以害死忠臣。岳飞至今受人尊敬,秦桧永世被人唾骂。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我看过《杨家将》的书,也听过《杨家将》的评书,但许多事都没有记住。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沿着这个梯子一直往上走,一直走,一直走到梯子的另外一端——堂,书的天堂!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4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成长的经历与记忆中,自然少不了书的存在,书不仅传授我们知识,而且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在我印象中还真没有几本书会被我反反复复的阅读、品味、感叹,唯有一本《古典之殇》。几年前偶尔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我被书上那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幽蓝色的神秘所吸引,于是买下了这本书。初读,大概因为那时思想还未成熟,初步的体验只是这本书不同一般,阅读中,感觉似乎是在拉家常,可当时我却认为这本书没有多少“营养价值”,对我的写作不会有多大帮助,自然地它就被放在书柜的一个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再次发现。再次发现它,是几个月后一个无聊的节假日,我又打开它阅读起来,渐渐地我了解了原来的大自然与现在的大自然,了解了真实与本质,也看清了一些社会现象。看到这些文本,心里产生了一些共鸣,产生了那种不能言传的特殊感受。但这种感觉太缥缈,太朦胧。往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听起新闻,观察起生活,注意到周围人身边事,渐渐地对一些社会现象有了自己的看法。我开始渐渐明白这本书的价值。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是“纪念原配的世界”,意思是为了表达与原配世界的离别之意。在作者眼中,原配世界是一个天光明澈、风物灿烂的世界,我们今天正在告别这样一个世界,正在用自己过度膨胀的欲望,抛弃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与习俗。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原始大自然的美,让我理解了作者回忆往事时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我们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多了。作者揭示了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一些不道德的行风。他把最现实的生活,彻底展示在我们眼前,使我学会了道德、责任的坚守,学会了诚实、善良地对待他人,懂得了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于是,我一口气读完整本书,那种正义、善良的品质已深深感动了我。那种百分之一百的实话的文章,虽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却用真实诉说着永恒。

这本书唤醒了沉睡的自然美景,这本书洗涤着我心灵的污垢,它告诉我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将伴我一生,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改变自己。与高尚的人谈话你也会变得高尚,读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他会改变你的一生。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5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

《狼王梦》讲述的是紫岚想把自己生下的四匹公狼训练成狼王,可是第四匹雄性的狼死了,结果还失败了,最后其他三匹公狼也全都死了,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如梦幻泡影一般,永远成了紫岚的一个梦想。整本书非常值得看,有失去孩子时的痛苦,有狼群之间的残酷竞争,还有一直在紫岚心里的梦,永远实现不了的狼王梦。生还是死,继续还是放弃,情感还是目标……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紫岚必须作出艰难选择,,甚至是伤心痛苦许多的选择,这对自己是个挑战,事情对自己是种种的冲击!

《狼王梦》我最伤心的地方就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当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蓝魂儿已冲了过去,紫岚明白这是猎人的布下的陷阱,她想制止蓝魂儿,但已经晚了。蓝魂儿的两只爪子已搭在山羊的身上。轰——乓,一瞬间,蓝魂儿已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它无法动弹。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捕兽器。

牙齿被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全都是鲜血,都没有咬开捕兽夹。猎人慢慢地快赶来了,紫岚的时间慢慢减少了了。紫岚把全部的温柔和温暖都集中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受困的蓝魂儿,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紫岚的母爱所迷住了。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又利索。蓝魂儿马上气绝身亡了。对狼来说,这是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读完《狼王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紫岚的梦想和坚持不断的努力。它的执着造就了三个强壮的生命,释放着顽强的生命力。紫岚所拥有的还有它的果断,果断让它加速训练自己的三个儿子想尽早替自己的丈夫夺取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它也有一点勇于献身精神,宁愿自己多受点儿伤也要费心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狼王。当然,还有它永远放不下的狼王梦……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爱书的同伴,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看、品品。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6

在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好久没有一本书能让我静下心来把它读完了。读到这本书的结尾,我真的很感动,眼眶都湿润了,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有着让人着迷的魔力,这绝对不是我夸张,而是事实的确如此。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每一个情节都会在我面前浮现出一幕幕生动的画面,仿佛是我亲身经历一般,我能体会到主人公的喜悦、悲伤、忧愁和无可奈何。

在这个感人的故事中,作者娓娓地述说着一个孩子能透过影子听到他们的想法,希望与痛苦的故事。而且把故事写得如此的生动,我相信他在写的过程中已经不知不觉把自己融入到故事当中了。这种感觉我能体会,写小说的人往往就是这样表面上写的是小说,实际上早已经把自己当成小说中的主人公了。

在这本书中六个章节,而每一个章节都述说着一个故事,但是它们的共通之处都是主人公透过他人的影子看到他们的内心,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甚至帮他们实现梦想 ,解决困难。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想如果我也有看透别人内心的能力会怎么样呢!但是我现在完全不想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透漏的秘密和隐私,而这些隐私可能是我们不愿意知道的,尤其当我们知道他们说的和心里想的完全不同时,自己也会很难过吧!甚至我们还会失去一些我们所珍视的东西,例如友情,爱情等等,有的时候太过于清醒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可能迷糊一点我们会更开心呢!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主人公从童年到到成年所经历的辛酸路程。童年时,自己喜欢的女孩伊丽莎白和自己的死对头在一起,也发现了她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单纯,善良,从她的影子看出了她和所有女孩一样有着虚荣心,让他很失望;后来他在暑假里遇到了聋哑女孩克蕾儿,他从她的影子中看到了她的自卑,帮助她并且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之间有了一个承诺,只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直到长大;之后帮助好友吕克完成当医生的梦想,但是最后他放弃了医生,回去重操旧业;接下来认识了医院护士苏菲,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一段不知道是友情还是爱情的交往;后来努力找回曾经的聋哑女孩,现在已经成为了大提琴家,甚至一开始没有认出他来;最后又经历了母亲的辞世而痛不欲生的故事。

在这一系列故事中有几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情节,首先是在主人公长大后寻找克蕾儿的故事里。让我体会到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算他们再次的相遇,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了,因为心境早已经变了。其实有些时候我们执着寻找的不是一个人,而是那段让我们把刻骨铭心的一段记忆,人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唯独不变的是那段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记忆,会永远停留在那,直到被人揭开的那一刻。

接着当主人公好不容易找到克蕾儿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不认识自己,只是把自己当作她的一个粉丝。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失落。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现实是截然不同的,当自己发现自己珍惜的人却已经不认识自己,好像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毫无意义。所以与其留恋过去,不如珍惜现在。

再接着读到吕克在终于实现自己的梦想时他才发现原来当医生并不是他想要的,只是觉得有面子而已,而自己喜欢的只是每天看到人们吃着自己亲手烤的面包露出满足的表情的时候而决定放弃医生回去重操旧业。这让我觉得,有些时候,让我们感到骄傲和自豪的事情,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也许在别人面前我们会觉得很有面子,但是慢慢的我们会发现这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生活。到头来,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会让我们感到满足和开心,只是更多时候我们因为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而忽略了自己最真实的感受!所以我们时常会感到莫名的压力和心烦,时常也会因为不想让别人失望而忘记了最初的自己。

最后在主人公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的悲伤 ,仿佛看到了在奶奶去世时的自己那种无助与痛心,甚至直到现在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也许这个伤痛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却永远不会愈合,因为那些往事不会消失,发生的事情也不能当作没有发生,一想到再也没有人对你关怀备至,再也没有人在你耳边唠唠叨叨,想到这里你会陷入连上帝也无法感受到的孤寂里。看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曾经的一切都重现在眼前,眼泪夺眶而出 ,可是这一切再也不能重来了。而主人公作为一名医生却无法挽回自己母亲的生命,甚至直到最后一刻才知道母亲的病情,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无法挽回的遗憾。在人的一生中,我们会因为自己来不及说出口的话和未完成的事情而让自己的生命中留有遗憾,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相信我们会尽力挽回这一切,可是人生不可能会有第二次机会。所以我们现在能做的事就是在事情未发生之前多做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减少发生遗憾的机会。

书中有一段话说得很好,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刻,重新回到寄居在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的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紧紧依偎在他们身边。

故事中的主人公在也没有这个机会了,但是我们现在还可以,因为我们的父母都还在我们身边,我们还有机会大声地对他们说出“爸爸妈妈,我爱你。”只是这简单的一句话,我们却往往因为害羞而说不出口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所以趁现在找个机会告诉他们,他们都是我们最爱的人。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7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

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觉新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甚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多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他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觉慧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寻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实在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实在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勇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实在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

但是转念想想,觉慧是否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他人说。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8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淫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9

读完余华写的小说《活着》后,对他的作品就有着一种超乎其他作者的期盼,带着这种期盼我又读完了他的另一部小说《兄弟》。

《兄弟》叙述了一个悲惨而又真实的故事,作品透过对宋凡平一家的平凡生活和在文革中遭遇的劫难以及同在一个小镇上的人物的描述,入木三分地揭露了人的天性。将善与恶,美与丑紧密地融合在一齐。在读完《兄弟》后,我对这部小说中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段细水流长的感情,既不奢华富丽,也不惊天动地,但我却感动于它的朴实和坚韧。

在六七十年代,离婚后再次结合,并且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李兰开始一向把宋凡平当作恩人看待,直到宋凡平丧妻。之后,宋凡平的乐观、自信让李兰深受感动,于是,他们走到了一齐,组合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正是这个偶然的组合成就了李兰和宋凡平忠贞不渝的感情。[由整理]  宋凡平是个完美化身的男人,他以前在众人的注视下给自我的妻子温柔的洗头;他以前在饱受毒打后给自我的妻子写情义绵绵的长信,想让妻子享受本该享受的温暖;他遭受着非人痛苦,在胳膊被打断后,告诉自我的儿子这只是一个游戏。他始终是温柔的,是微笑的,他在意着自我所在意的,忽略着自我就应忽略的,他用自我的方式骄傲而高贵地生活着……然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他最终还是惨死在红卫兵的乱棍之下。“棍子打断了,一头是尖利的刺,生生地刺进他的身体。再一刺,刺进肚子,胸口,鲜血汩汩地流。他的眼睛,还依旧望着那绝尘而去的上海长途汽车——等等我……”

宋凡平死了。死在探望妻子的路上,死在人性变态的路上。当看到描述宋凡平死的那一段文本时,我几乎不愿意再看下去!充满暴力的白描,让我的心灵几欲失控,对于那个年代我感到深深的颤栗和恐惧。搞笑的签名  几经等待终不见丈夫的李兰回来了。然而,她回来见到的却是丈夫的尸身。一个刚刚建立一年的新的家庭,一个正在变得和和美美的家庭,就这样完全破碎了。而李兰连一副象样的棺材都买不起,高大的宋凡平只能被打断了腿骨才装进棺材里!看到那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真想找一个空无一人的场地放肆地痛苦一场,以解胸中悲凉沉重之气。

李兰是烈女,她用她的头发向深爱的丈夫表示忠贞。为了纪念虽然相处短暂但却深沉相爱的丈夫,她整整七年没有洗过头。她每日用头油将头发抹得乌黑发亮,直到之后她得了尿毒症后,她明白自我活不长了,才去洗了个头。待她从澡堂出来,才发觉,7年的污垢下,头发早已皆白。一想起这个女人的感情,我的心脏都为之颤抖。

故事里的感情是令人心驰神往的。故事告诉我,感情是付出,是包容。它能够不富华,并能够朴实的象杯白开水,能够坚忠得“七年不洗头发。”马云经典语录  刘镇的故事如河水般慢慢流淌,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如天幕上的白云轻轻飘荡……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0

《童年》

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是高尔基故事之一。这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那优秀的品质,童年的高尔基边学习,边捡破烂卖钱,给家里用。同学们嘲笑他,神父嫌他贫穷,但高尔基好学不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大家,他得到了两件奖品和一张奖状。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1

这个暑假,我看了罗曼罗兰编写的《名人传》。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扼住命运咽喉的贝多芬。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从小就显现出来,但他并没有像莫扎特那么幸运。他有一个凶残的酒鬼父亲,每日逼他弹钢琴,值得庆幸的是他并没有失去对音乐的喜爱。他在遭受肉体与精神双重折磨后,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将精力全部放在创作乐曲上,“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正是体现了贝多芬的自强不息以及对音乐的无限追求。

作为音乐巨人,贝多芬的事例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童年的悲剧,加上双耳的失聪,都可以看作是对他的磨练。其实祸与福是相对的,看起来不好的事在某种程度上会转变为好事,而好事也可能转变为坏事。正是这些不幸,使贝多芬能抛开所有俗事,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音乐。他在西方音乐的形成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贝多芬不但集维也纳古典音乐之大成,还全面继承和发展了自巴洛克时期以来的音乐精华。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他们遇到困难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那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服于困难之下。

刚学作文那会儿,真的很怕写。400字的作文,经常写到200多就写不下去了。如果那天有写作文的功课,肯定会弄到很晚。一天,写上去的作文发了下来,果然不够字数,内容也是凑字数那样,没什么条理。放学时,语文老师留了我下来,分析了我作文不好的原因,并鼓励我写日记,看书积累素材。老师曾戏说:“你们就像蜜蜂采蜜,不多采点花粉,又怎能酿出好的蜂蜜呢?”于是,每天开始实施,虽然刚开始觉得很烦,但还是坚持了下来。到了期末,发现自己以前害怕的作文居然变得有点得心应手了。

写日记的习惯到现在还坚持下来,如果当年就这样轻言放弃,随便让它过了就算了的话,那么我对作文的兴趣肯定没有现在高。我想说的是:面对困难与挫折,不要轻易言弃,坚持,用痛苦换取快乐。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2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受益菲浅。全书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堪称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的容貌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3

至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有六种版本的《杨家将》了,如少儿版、注音版、成人版、原著……每一本都被我看过10遍以上,因为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引人入胜。

当我还小的时候,第一遍浏览,幼稚的我特别喜欢“杨六郎”、“穆桂英”那些武将,一个个都有着一身武功,穿着华丽的盔甲,打仗时威风极了,抓回俘虏的时候嘴角洋溢着得意、自豪的笑容,真是令人又佩服又羡慕。每次看到这些情节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要是我能穿越到北宋时期,哪怕就是看一眼,穿一下他们的战袍,我觉得也是值得的!

第一遍初读,我读懂了“勇”!

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学了一点知识,便再一次读起《杨家将》,因为我已经好久没看这本曾经爱不释手的书了。这次阅读,我细细的品味了一遍,没想到在这次阅读中,我获得了对《杨家将》这本书新的认知。我从穆桂英破天门阵中知道了,这些武将不仅仅身怀绝技,而且他们都有着一肚子的计谋,穆桂英首先命令“六郎”、“孟良”、“焦赞”等各类武功高强的将帅射掉天门阵的信号:藏在阵中心的珍珠白凉伞、日月?n罗旗、49盏明灯,这一下,信号没了,士兵们都乱了套,四处逃窜,这时,杨宗保等主帅基本没有利用武功,就轻松的拿下了天门阵。

第二次阅读,我读出了“谋”!

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掌握了许多知识,我三读《杨家将》。这一次阅读,我读出了这本书的精华,给我们讲出的真正的道理!

那就是:责任!

你想,如果不是八贤王和寇准有责任,担保国家拥有杨六郎这员大将,怎么会保护六郎躲过潘仁美一次次使用的圈套、计谋呢?要是杨门女将们没有责任,那她们怎会拼死上战场?为国家远涉风尘,鞠躬尽瘁呢?那都是因为他们有责任心!他们有为国家奉献生命的忠心!

我读的三次《杨家将》,都分别感悟到了人物的精神、品质,一次次阅读,一次次探究,才让我懂得了如此多的道理!在我的成长中肯定少不了《杨家将》,《杨家将》陪伴我成长!!!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4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幽默风趣的小说,它写的是匹克威克和他三个伙伴——多情的特普曼、风雅的斯诺格拉斯和足智多谋的温克尔。他们坐了一辆四轮大马车从伦敦匹克威克俱乐部出发到外地旅行,向俱乐部其他成员报导旅途见闻的故事。

小说不仅精彩的描述了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故事,而且用幽默风趣的笔法揭露了那时英国社会种种不合情理、荒唐可笑的现象。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匹克威克外传》是原著作者,》主要作品《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等,他1820xx年出生于英国小职员家庭,他10岁时,父亲负债入狱,母亲和弟妹跟着住进债务监狱。狄更斯独自在外面打工生活,累了、想家人了、天冷了、没有人会关心他,甚至在工作干的不好还要挨骂,还不给工资,或许是由于这段经历,备尝艰辛、屈辱,看尽人情冷暖,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关注底层社会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但是狄更斯并没有被眼前的种种困难吓倒,而是在有限的条件下完成自已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写小说,他写的小说幽默风趣深受人们的喜爱。狄更斯在1870年6月9日逝世,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大家都很伤心,居然有个小孩子大哭起来说到:“啊!狄更斯先生死了,那么圣诞老人也死了么?”

《匹克威克外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很值得大家去读一读哦!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5

在国庆假期间,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

《绿山墙的安妮》是一部甜美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马修和马瑞拉兄妹俩在绿山墙过着平淡的生活。为了给患有心脏病的马修找一个帮手他们打算从孤儿院里收养一个男孩,不料孤儿院里送来的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十一岁女孩安妮。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浪漫的想象。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读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到羞愧:我的学习条件远远胜过安妮,但心里老想着玩,因此成绩十分一般,安妮的学习条件虽然不好,但她懂得用有限的条件创造无限的价值,和安妮相比起来,我又显的多么的不懂事啊!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一个善良的人,会永远的幸福,他拥有一切财富。而一个朴实的人,他会永远开心,他会拥有许多人都没有的踏实。而一个狠心的人,他会永远害怕,它拥有一个黑色的心。一个恶毒的人,他会永远恐惧,在害怕中生活,害怕被自己抓住。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勇敢,正直,机灵,善良。更加重要的是我明白了:好人一生平安。

让我们像安妮那样,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有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斗吧!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6

今天,我们学习了《渔童》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这篇文章引发了我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老渔翁,每天辛勤打鱼,日子十分贫苦。在一年夏天,老渔翁从河里打上了一个白玉鱼盆,上面绘制着美丽的图案,在拿回家之后,在晚上竟发生了奇特的事件。但后来被一个洋毛子知道,想把它据为己有,洋毛子找到县官帮忙,老渔翁不但不给,盛怒之下还将鱼盆摔个粉碎,渔童便从盆中跳了出来,立刻变得又高又大,他惩罚了洋毛子和县官之后,搀扶着老渔翁走了,但谁也不知道他们到了哪里。当我看完之后,十分痛恨文章中的那个洋毛子和县官,洋毛子贪心不足蛇吞象,结果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县官为了保平安,为了一己私利,竟将中国的宝贝拱手相让;而那渔童和老渔翁是值得赞扬的,他们为了自尊中国人的自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是自己的,就不要拿;如果助纣为虐,终究没有好的下场。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7

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童年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他整日梦寐以求过上等人的生活.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受到一个曾被他搭救过的囚犯的安排.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改变了他原本纯朴善良的性格忘记了帮助过他的朋友和亲人.他的这一举动被一个叫赫薇香的诡计多端的老妇人所利用使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摧残.此刻的他忽然醒悟:自己这几年的"上等生活"是多么空虚丧失了以往的追求目标的动力真正的朋友与正确的人生道路.他开始改过自新要重新回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找回应当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追求——靠自己的能力与本领闯出自己的前程来.他就是《远大前程》一书的主人公——小浦.

读罢小浦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小浦带给我的启发:

一个真正的人心中必然会定下自己将来的目标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但在这漫漫路途中又该如何奋斗的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的思想.

在我们学生一代人身上会出现这样的想法:现在我只管享受今后的事靠父母打理我长大后要过好的生活父母现在赚钱就可以了总之我全靠他们了.除了这种无所事事全靠父母的一些人的想法外还有许多人也是被逼迫在学校里学习的.他们认为来学校学习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对今后的学习抱以渺茫的态度父母应该会替我们安排的吧!这是他们所想的.

现在普遍的学生都在父母打造的舒适安逸的家庭环境下生活根本不考虑自己的前程靠父母嘛!这是我们这一代的口头禅.

可又有谁想过这种幸福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一辈子吗父母会老我们会长大会担起养活家庭的重担到那时靠的是知识与智慧才能立足扎根这知识便来源于现在所学的知识学的多学的好根才扎的深站的住脚这就足以说明一切的前程靠自己拼搏进取在父母创建的舒适的学习环境下静心学习投入地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通往远大前程自己美好蓝图的捷径.

没天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共场所这就会发现在整洁、美观的环境下有不和谐的东西——垃圾现在正在提倡文明型社会"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教育面对这样刺眼的垃圾有的人会停下脚步将它投进垃圾箱而有的人呢明明看到了却视若无睹他们会想:总之别人会处理的我拣不拣无所谓.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8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看语文书,无意中看到了《自然之道》,顿时觉得里面的故事让人感触颇深,故此记下来和大家分享。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我”和几个同伴以及一个生物学家向导去旅游,目的就是想看看幼龟是怎么爬向大海的。那天,我们就发现了一个大龟巢,有一支小乌龟探出头来,正踌躇不前,突然一支海鸟飞来,用尖尖的嘴啄幼龟的头,想把它拖到沙滩上去。“我”和几个同伴紧张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其中一位忍不住对向导说:“你快想想办法啊,”向导的回答让我们更加的焦急,他说:“叼就叼去吧,这是自然之道。”向导的回答招来了同伴们见死不救的呼喊。最后向导极不情愿的抱起了那只小乌龟朝大海走去,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正当我们高兴的时候,接下来的事情更是让我们大吃一惊。

原来是向导和我们无知的举动救下了小乌龟,致使龟巢中的乌龟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是安全的,就成群结队的从龟巢中怕爬出,引来了许多的食肉鸟,这下我们才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我们拿着帽子,把幼龟放进里面来回的奔跑,算是对自己过错的补救。此时此刻,我们对向导说的话才恍然大悟,虽然还不能彻底明白什么事自然之道,但“我”相信这个例子是对自然之道最好的诠释。

学习和生活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遵守一定客观的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事半功倍,少走弯路。

忆读书作文心得体会范文 篇19

从古至今,读书一直都让生活充满乐趣。读书可以丰富人的情感;读书可以让人们了解知识;读书可以让我们走向成功。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这句话出自清代哲学家朱熹的《观书有感》。这句话告诉我们读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朱熹能成为出名的哲学家,不就是因为他读书多吗?换句话说,读书,使人们走向成功。

我永远觉得读书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乐趣。

这句话,出自冰心奶奶的文章《忆读书》。这篇文章是冰心奶奶90岁时写出的,包含了她这90多年来对读书的感悟。她觉得读书是她这一生最大的乐趣。而文章最后,她送给我们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这便是这一家子,爱书如命的一家子。

这是出自外国文学家的《爱书如命的一家子》里的一句话。经梳理整篇文章之后,发现这一家子都因为读书而忘了自己在干什么。爷爷因为读书而把烟灰当成咖啡喝了,妈妈因为读书又把温度计当成锅铲炒饭,而就连猫因为看书都能把电插头当成了老鼠洞。

人间的书是读不完的。就拿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来说吧。小时候,苏轼很喜欢读书,但他把家中的书读完之后,便觉得自己已经读遍人间书,识遍天下字。于是,他就在自己家门前贴对联,上面写着识遍天下字,读遍人间书。他们邻居家的老爷爷觉得他这样自大长大必成祸害,于是拿出一本写满生僻字的书,去苏轼家请教,苏轼被难住以后,便把对联改成了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

在听了这么多事之后,你也一定会有所感触吧。在我短短这几年的读书生涯中,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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