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识中文吧 > 个人 > 心得体会 > 读书心得体会 >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精选17篇)
手机版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精选17篇)

来源:学识中文吧 阅读:9.63K 次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精选17篇)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2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本。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本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3

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4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5

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受辱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近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真善美,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6

小说的一开头看起来十分简单:“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作者没有交待任何原因,格里高尔清早一起来就变成一只甲虫,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虚幻的怪事了,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奇怪的是,并没学什么法术的格里高尔,对自己的变形似乎早有准备,几乎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异和惶恐。就象他只是患了头痛脑热一样。整个过程中,他只说了一句“我出了什么事啦?”尔后,他又象正常人似的想他的差事,想着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当家里人因叫不开门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当他的声音里“有另一种可怕的叽叽喳喳的尖叫声同时发出来”的时候,他似乎没事儿似的,认为“仅仅是重感冒的征兆,是”旅行推销员的职业病“。看到这里,我很好奇,究竟为什么格里高尔会变形?变形以后的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这些都吸引着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

看完后,我不禁掩卷沉思,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直到格里高尔变为大甲虫成为亲人的负担后,格里高尔还要自觉地以自己的死来使亲人获得解脱。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堂堂正正的而且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失去了公司里的职务,因而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至于那些邻人,比如那三家房客,更象躲瘟疫一样避开了他。这就等于,他从人的世界里被踢了出来,变成“非人”,他的处境无异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何至于冷漠如斯!当格里高尔在孤独中悄然死去,他的家里人却如释重负,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作者在此并没有发表议论,他只是用平稳的语调,象新闻报道一样冷静客观,不动声色地说明情况和记叙过程,并且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周围环境,如:格里高尔变形后,环境却毫无变化,还是那个“安静地躺在四堵熟悉的墙壁当中”的房间;衣料样品照旧摊放在桌子上;他最近从画报上剪下来的那幅画象仍然挂在墙上。本来, 人异化成甲虫是很荒诞的一件事,但卡夫卡笔下的不变的环境,又使人觉得异化是必然的、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作者几乎一直是用这样的笔调,用这样的态度来叙述格里高尔变形后发生的一切,使小说中梦幻的梦境,难以置信的幻象跟日常生活场面,街头即景等具有了相同的意义,也使我有了更深切的感受。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作为小人物,面对神秘的外在世界,不可否认,我们永远是渺小的、无助的、孤独的、无能为力的。想想,每一天,你不是在扭曲着自己以适应外在世界的现实规则吗?你不是常常讲着言不由衷的话以应付那必要的人际应酬吗?你不是常常在做着你并不愿意做的事以支撑那必要的生存吗?其实,你在无形之中已经一点一点地远离你本身,而这又是在不知不觉、在点点滴滴中所不可抗拒的。于是,一觉醒来,你发现你已不是你自己了,或许会变成一只大甲虫或者别的什么。虽然本书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7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因此作为教师高尚人格魅力有利于建立和-谐师生关系促进教学上师生互动为学生终生发展打下精神底子在学校人际关系中居首位师生关系美国罗杰斯"人际关系"理论、前苏联"合作教育学"都把师生关系提到办学水平高度来认识良好师生关系必须依靠深厚师生情感来维系教师对学生关心和热爱、学生对教师敬佩和爱戴产生师生情感源泉也和-谐师生关系基础蔡云芝先生与学生关系就十分和-谐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

在教师人格魅力感召下和-谐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讲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权力基础之上那不稳固而如果这种影响力靠教师人格魅力赢得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一生教师高尚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精神基础鲁迅就时时受着藤野先生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坚韧斗争着为民族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种子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材中出现教师形象以们独特人格魅力影响着们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精神食粮。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8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9

原来,我是个三国迷。我觉得除了三国,中国历的哪一个朝代都是很无聊的。但在这个暑假里,“当年明月”让我明白了,其实那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而他告诉我的方法,就是我最喜欢的七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至第七部。它的作者也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当年明月他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向我表达了明朝280年的那些事儿。

的确,这套书写得很有意思,比如其中有一段说:皇帝召来一位猛将来拜见,这位同志的家中刚好死了人,于是,这位仁兄就穿着孝服,然后给皇帝磕头。作者说这场景实在太像灵堂。读到这,你一定捧腹大笑,当年明月很幽默吧?

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这一套书我几乎10天看一本,那就是因为当年明月写的书很吸引我,让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去。并且在这个暑假里,我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个朝代的印象“明朝”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0

你是否看过《波丽安娜》这本书?让我来给你讲一讲。波丽安娜曾拥有一个美丽的母亲:珍妮小姐,可她却从未见过自己的妈妈,在她出生时妈妈就去世了,几年后,她的爸爸也去世了。不久,她来到了唯一的亲人波莉姨妈家。她认定爸爸教给她的快乐游戏很重要,会让你快乐。她让镇子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了她的游戏,并和她一起玩。但有时也不该做,比如有人去世时。而当她得知自己再也不能走路时,她也很乐观,她高兴自己曾有拥有过一双完整的腿。她是多么乐观啊。

波丽安娜让我知道了做人要乐观、宽容。所谓的快乐游戏不过是遇事往好的一面想。而波莉姨妈去恰恰相反,多年来,她所做的事都是为了责任,而不是让自己快乐。她就像牡蛎一样把自己关了起来,还好被热情的波丽安娜打破了,让她重新微笑地面对生活。波丽安娜很宽容,面对没人喜欢的斯诺太太,脾气暴燥的彭德莱登,都微笑着问好,让他们心中的小鸟重新飞上了蓝天翱翔。

宋美龄说:回忆起少女时代的阅读,有一本书,我从未忘记。那书中的精神甚至伴随着我走到了今天。它让我知道乐观对于优雅风格形成的重要性,这种乐观的根基就是顽强。事物总是有两面性,我们如果能发现那明亮美好的一面,我们就能变得快乐和从容。《波丽安娜》给了宋美龄这么大的影响,果然名不虚传。

我爱波丽安娜。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1

第一次认识《雪国》是在大一上的外国文学欣赏课上,那时候是冀桐教师跟我们介绍川端康成的时候提到的,那是教师只是粗略介绍了一下资料,没有仔细分析情节。自从加入了雪国读书组,就需要对这部作品更多地了解,于是在暑假之前的一周,去图书馆把这本书大致浏览了一遍。说实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很深的体会,再去了解了一下川端康成的经历和写作背景之后稍微有点点感受了,可是还是没有对这部作品有很大的感触。大概是鄙人书读得少,对文学悟性又差的缘故吧,暂时还写不出很深的感受来,估计还要多读几遍才会有些感受,才能体会到作者的写作意图或者所描述的感情故事吧。

初读这部作品,个人觉得主要还是在写岛村和驹子的感情故事,两人之间由于地域分离、家庭因素等种.种原因不能公开恋爱,于是在作品中描述了两者间的发自内心的精神恋爱。虽然相见次数不多,可是在一齐的时间两个人之间的亲昵还是表现出了两者间的默默的爱慕之情,结局有些悲凉,也很悬乎,不是很看得懂,还有待我继续读下去,等到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体会了吧。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2

今天把《小妇人》读完了,最深的感受就是: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幸福就是亲情,友谊,健康,劳动和心灵的安宁,有它时,人们只觉得平常,但失去它,或许才会发现,那是用世间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平凡,伟大!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想拿它读一读,躺在床上,捧在手心,直至进入梦乡……到醒来时书还在身旁,这就是我想要的。这是第一本我那么喜欢看的书,喜欢的原因是我能从中找寻到以前的童真,我可以找到我自己的影子,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书中,我可以忘记烦心事,可以像小孩子一样把一切抛之脑后。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可以当做一个家庭的传记来读,但它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讲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书中处处是活泼泼的,少年人的天真,纯洁,勇敢和对未来的理想。她们着实是令人感动。

她们四个性格是截然不同的。梅格 16岁,乔 15岁,贝丝 14岁,艾美12岁。梅格,丰腴,美艳,有吸引力,艳羡华美衣裙,做家教。乔,有一头秀美的头发,总是手忙脚乱,大大咧咧,为人真诚,可是性格强,脾气不怎么好,经常把事情弄得雪上加霜,像个小男孩,爱写东西,在做护理。贝丝,很可爱,腼腆,最招人喜爱了。细声细气,文文静静的,从来不生气。怪不得大家叫她“小乖乖”。她喜欢蜷缩在自己的快乐世界中,只有遇到她喜欢信任的人,她才会扯着胆子走出来,她很同情那些娃娃,像带小baby一样,给它们添置衣服啊什么的。与此同时,她酷爱音乐,爱弹钢琴。她很易于满足。艾美,是最小的,老是一副矜持的淑女模样,眼热绿松石戒指,想到罗马去当艺术家,画画,成为世界上最棒的大师。劳伦斯小男孩,16岁,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他的爷爷把他带大。再没认识马奇家女孩之前,他忧郁,不快乐,与爷爷的关系也不好,因为爷爷为了留住他,不让他做许多他想做的事情。他有钱,但是并不炫耀,他还很热情。后来变成了一个很阳光的男孩。马奇太太,一个很英明的妈妈,她任由她的孩子们去一一经历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希望孩子们都真实地体验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去复制上一代人的历史。她希望她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没有忧虑,没有悲愁。她会经常地鼓励孩子们,这鼓励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同时她热爱自己的祖国,为了祖国,在许多的压力下,她鼓励丈夫参战,从不后悔。她一直都在学习,学习如何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起初,每一个小女孩都有着自己的那份虚荣,可是在经历了很多事后,她们渐渐成长。她们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中楼阁,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愿望。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与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

有人说: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确实,在我看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她们几个很勤劳,通过做各种事来想尽办法帮着家里补贴家用。她们忙碌,却不乏生活的光彩。她们每个人都曾经迷茫过,后悔过,可是,不管怎样,她们成长了。她们很天真,一点也不做作,没有心机。在经历了一连串磨难和生离死别后,在母亲的引导下,逐渐告别幼稚成熟起来,她们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变成了一群能够挑起生活重担的“小妇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与微笑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善良的心,同时也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从她们身上,我想我更要学会坚强,学会要懂得知足,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要把每一次的离别都当做是永别,诚心待人。就像这句话说的:“不要因为逝去的流星而流泪,不然你又要错过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自己的梦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坚强,上进的人。成为真正的“小妇人”。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3

最近,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我深深爱上了这本书。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达林夫妇有了三个孩子。首先出生的温蒂,接着是约翰、麦克尔,他们的到来给家带来了许多欢笑。可是,温蒂却不想长大,因为她觉得当孩子很快乐。有一天,温蒂遇到了彼得潘,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达林太太很伤心,她一直把窗户开着,让孩子们飞回来。到最后,温蒂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看了书,我特别喜欢彼得。因为彼得是那么勇敢。自从彼得把温蒂带到永无岛之后,他总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宝贝守护着她。彼得还根凶残的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决斗了。彼得还很聪明。胡克把约翰和麦克尔给抓走了。彼得很想救他们,她想到了一个办法,彼得学着胡克的声音对她的手下说:“把那几个小孩放了!”糊涂的手下们把孩子放了。胡克回来之后问孩子在哪?他们还很高兴地说把孩子们放走了,胡克听了很生气,他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杀了。

更让我羡慕地是彼得很幸福。他可以飞,飞向他未来地蓝天。他可以不用长大,无忧无虑地在岛上玩,不需要去学习,不需要去工作,更没人管!多快乐呀!

彼得我希望你能教我飞行,带我去永无岛享受那快乐地滋味。在那里,我不愁吃穿。在那里,我可以和小精灵们一起玩耍。在那里,我不用工作、学习。彼得,我希望这些幻想都能变成现实。

我不想长大。因为我们小孩都拥有一颗童心。可大人没有,他们总是让我们学习学习,烦都烦死了。长大后,我们还要辛勤地工作,培养孩子……还不如不要长大呢。小时候,我们不用学习,可以天天玩。我们想要什么,大人们都会给我们。

彼得,到我去永无岛吧!我要永远享受快乐地滋味!永远……永远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4

石头弹子糖、头发太妃糖、看起来圆滚滚的方糖……这些都是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经营全世界最大、最好的巧克力工厂的最惊人、最不可思议、最非凡的巧克力制造商旺卡先生的创作。写出这些令孩子们疯狂着迷的故事的人就是著名文学家罗尔德?达尔。

这本书里发生了一连串令人惊奇的事,先是查理得到了一张凭它就能进入巧克力工厂的金奖券。使本来一直躺在床上的约瑟夫爷爷跳到地上,开始狂叫。约瑟夫爷爷陪同查理一起去了巧克力工厂,一共有五名幸运儿可以凭金奖券进入工厂。直到最后查理最乖,别的孩子都因为一些小问题被从这次旅途中送走,虽然他们都会拥有一辈子吃不完的食物,但是他们失去了巧克力工厂。旺卡先生将挑选出一个他最喜欢的孩子继续经营工厂,因为他已经很老了,等他不能继续经营工厂时,就由那个孩子继续经营,而这位幸运儿正是查理。

除了查理,别的小朋友都太贪心了。偷喝巧克力浆,结果被管子吸住;硬要吃未调制好的口香糖,结果变成了一颗大蓝莓……这些都是贪婪的表现,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以前,我有一辆豪华的玩具汽车,可以一秒开出好远。但是我却一点也不满足,每次进商场都吵着要买一辆新车,所以家里的玩具汽车才会堆积如山。但是我只玩一天就没兴趣了,把它丢在旁边不管了。所以我家里有很多没有“报废”的玩具汽车。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5

我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家都听说过,它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祖国三千多年的辉煌历史,它曾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本书了,没错,它就是《史记》。

在这个盛行快餐文化、聚焦新奇事物的年代里,谈《史记》这样古老的书,似乎是有点“老生常谈”了,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老书”呢?因为最近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一大波宅男宅女们热情高涨的追剧,听的议论多了,我便也跟风去看了《芈月传》。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故事贯穿了多个诸侯国,追剧时才发现自己学生时代学习的春秋战国的历史知识竟然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读史书了吧,我猜在座的各位也有与我相似的,于是我便重新拿起了《史记》。

《史记》讲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夏商的覆灭、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读一遍《史记》,便仿佛经历了一次长长的历史的旅行。书中所讲既有帝王、诸侯、文臣武将,也有布衣文人,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人物,如孔子、老子、孙子、苏秦、张仪、屈原等。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史记》中每个王朝的衰败都有其内因,那些君王或贪腐好色、或残暴无道,比如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他身死骊山而无人来救;再比如秦始皇成就霸业之后,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反叛四起、帝业毁于一旦。他们不是败于他人之手,他们是败在自己手上。历史上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现如今仍然有很多官员因贪腐好色、与民争利而落马。

比如今年落马的山西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案金额竟达两亿元之多,在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甚至发霉变质,如今他锒铛入狱,被人唾弃,一切纸醉金迷、钱权名利终为身外之物,实在是后悔莫及啊。刘向东作为高层领导,一定也接受过一系列贪腐案例的教育,一定也感叹过他人的落马,但如今他只能在狱中被别人感叹了。由此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一句话“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如今我们有史可鉴而不鉴之,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虽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不屈不挠,忍辱负重,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这本传世千古的名著,可谓是“一把剑万丈天幕,一腔血千秋史书”。遥想当年大争之世,各国诸侯都想成为一世霸主,你争我

抢,不顾百姓死活,以至于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再看今朝和平盛世,我们年轻人不用担心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我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我们不再关心陈旧的历史。我们茶余饭后关注的大都是手机,我们或是沉溺于手机游戏,或是忙碌于手机聊天,也或是迷醉于手机小说、手机视频,走路时、坐车时、上厕所时都离不了手机,我们与手机相处的时间甚至多过我们与亲朋好友相处的时间,手机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有些人甚至成为了手机的奴隶。然而我们的祖先历尽千辛万苦留给后世的瑰宝,却被我们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我们有很多人是在中学时期接受过灌输式的历史教育课,完成了应试教育,便抛之脑后。踏入社会之后我们各自东西,或忙碌于工作、或忙碌于生活,渐渐的,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我们甚至丢弃了自己,唯有手机如影随形。作为中华儿女不读史书、不知历史,我心中不免有些惭愧,然而又有多少人不是和我一样呢?所以我呼吁当下的有志青年们摆脱手机的束缚,工作之余读一些史书,了解自己的祖先,也了解一下我们自己。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6

读完《安妮日记》这本书,我想问问一些女生,你是不是也有记日记的习惯?在我看来少女的日记,很多都是纪念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趣事,也就是所谓平凡而快乐的“流水账”,但是你们有见过这样一个身处在死亡威胁“密室”里的少女日记吗?《安妮日记》就是一个这样的少女记述在二战时期密室里的生活实录,它不仅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心灵世界的独白,更是二战时期被德军占领下的任命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侵略荷兰后对犹太人实行的“种族’清洗,当安妮的姐姐玛格特收到了通知单后,大家为了安全都躲到了公司的小屋里,在小屋里,同为犹太人的达思一家也躲了进来,他们在这里过着暗无天日,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活,生怕哪天德军发现了他们。

我读书的时候总是在想安妮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怀着这种好奇心去尝试一下,晚上,在房间里,我关掉灯想象着我的小房间就是安妮避难的密室,就这样我待了十几分钟,感觉内心都在排斥,而安妮却在那呆了一年甚至两年,那该有多可怕,我不敢多想,我要离开这个黑压压的小屋子里,一刻也不要多呆。可是安妮却在那儿呆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是一个多么乐观的少女,书里每一行的字间都透露出她对未来的美好希望,她将温暖带给在周围的每一位朋友。安妮想当一名记者,但这个愿望就像海上的泡沫一般只能远望却无法触碰,但她依然怀着希望,用乐观的眼神观望现在,畅想未来。

最后,我只想说,这些都是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现代战争应该是文明,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应该呼吁:只要和平,不要战争,如果发生了战争受

伤的总会是人民!

《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篇17

为什么查理会是最后的幸运者?看完这本书,让我体会最深的是:只有爸爸妈妈从小给予良好的教育,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自己才会收获幸福和快乐。就像文中查理一样,因为他参观巧克力工厂时,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使得他遵守参观规则,最终幸运地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查理是幸运的,但奇迹的发生不完全是因为幸运,而是因为查理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善良、他的自律,我们应该改掉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的坏习惯,不自私贪婪,不任性,远离电脑游戏,多读有益的书,做一个行为规范的好少年。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过度贪心是不好的,因为你如果看不到自己已经有的东西,只想着要自己没有的东西,那么,你永远都不会满足;如果你想着你有了这些东西,朴素一点,那你将一生快乐。

其实我就拥有了很多,我有一个健全的身体;我能上学,有一些穷孩子没钱上学;我有一辆漂亮的自行车,能骑着它跑来跑去,有一些人却买不起自行车;我丰衣足食,有人却连一顿饭都吃不饱;我能乘车出去长途旅行,有人却连乘公交车的钱都付不起;我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有些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我有好几双漂亮的鞋子,有些人却买不起鞋子,只好赤裸着脚走路;我有很多书,能补充很多课外知识,有些人连一本书都没看过……你要珍惜你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一直索取,这样你就会满足。

本文链接:https://www.xszwb.com/xdthfanwen/dushu/wpn0w3.html

Copyright © 2024. 学识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本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