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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受戒读后感(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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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精选25篇)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3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4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5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6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 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 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 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本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7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8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本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9

前几天读了余秋雨教授的封笔之作《借我一生》这本书。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他的书,从最早轰动文坛的《文化苦旅》,里面有中学学过的《老屋窗口》,以及后来的《霜冷长河》里面的文章我都仔细看过,感觉不错,但是给我震撼最大还是《借我一生》这本,里面写的是他自己的家庭以及长辈和文革时期的一些事情。也从他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流露中真正了解了他的家庭,他的父辈以及那个悲苦时代发生的一切悲苦事情。

最尊敬的是他的祖母,那个不知道真实姓名的毛姓妇女。呵呵……这个老太太真不知用什么字眼才能形容的更透彻。她的倔强,好强,骄傲,她……她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余家的重担,她独自抚养十个孩子的压力,她看着狠命想攥在手心中的十个孩子一个个先她故去的时候,她所承受的那种悲恸。这些,只让我想到一句话:“女人!你的名字不只是弱者!”她,这个半大脚的,无名字的旧式女人,无疑是伟大的,她是真正的强者。最佩服的是他的妈妈,那个从上海大城市下嫁到农村的穿旗袍的有点腼腆的大家小姐。她在小村庄的所做所为;她独自一人在荒野的树林里描绘余家墓碑的孝心;她对余家上下老小的忠心;在那个丈夫长时间关押,没有经济来源独自撑家的境况下、,瘦弱女人身上的压力,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最羡慕的是他的童年,那样的有趣,闯坟场,走山林,玩火灯…… 最喜欢的是他出生的那个余姚村的叫高地地的小村庄,那个有着大山岭,里面充满神奇故事,有着古老历史的地方。最敬佩的人是他的小叔叔,那个做了荒谬文化大革命牺牲品的倔强的,刚烈的年轻人。里面很多都很有印象……

其实读到他的童年,因为他的祖母没有真实名字,他和他的小弟弟给他祖母捶背猜名字的那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多么调皮的举动。嘿嘿……我于是也突然想起我在小时候也做过类似的事情。不过,他和小弟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猜了无数次也没猜着,后来给她戴了个半俗半雅的“素娥”了事。呵呵……好玩。可我就不一样了哦。因为那时候调皮心起,家里大人小孩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我都知道他们叫什么,连爷爷的名字我也在别人叫的时候偷听来记住了。奇怪的是奶奶的名字好像从来没人提起,问身边的人,居然没人知道。后来我干脆自己问她,她在纺线只是笑怎么都不说,只说姓徐。自那以后我每天没事就去缠她,她也总是笑不说,于是没办法我也就学起了余秋雨先生小时候的那套,一个字一个字的猜,看她有何反应,只记得真的是猜了老长时间,嘿嘿……后来居然猜中了,奶奶敲着我的头笑骂我“人小鬼大”。那件事可是我小时候一直引以为豪的事,家里所有人都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奶奶的名字。嘿嘿……这也难怪嘛!他们都还不知道呢。想想那时还真是顽皮。

这本书真的不错,我喜欢!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0

《外公是棵樱桃树》是一本安徒生奖的书。它写了托尼诺是个普通的小孩,他有天真顽皮的时候,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有一个特立独行的外公。在外公的耐心指导下,他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山雀妈妈喂山雀宝宝的声音,蜜蜂吸饱花蜜时的嗡嗡声……这些平常不易发觉的声音,在闭上眼睛注意倾听下,竟是如此清晰动人。托尼诺在普通孩子的外表下深藏着一颗坚强的心。

在亲情面前,外公和蔼可亲、滑稽搞笑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甚至让我感觉有些可爱。他十分爱自己的外孙——托尼诺。他十分细心、悉心、耐心地照顾他,但这不是溺爱,而是一种十分真切、感人的爱。外公给了他做好的照顾,正是这些照顾,促使托尼诺快快成长!

现实生活中,亲情第一。一个孩子叫做苏珊,她家里很有钱,她一点儿都不懂得去珍惜身边的情感。一次,家里着火了,爸爸妈妈为了救她出去,想尽一切办法。最后虽然苏珊被救了出来,而父母却送了命。父母双亡的马欣被送往孤儿院。在孤儿院里没人照顾的苏珊,感觉十分孤僻,因为她不再有父母的爱了,这时,她懂得了去珍惜。后来,一对夫妻领养了她,这时的她,更懂得去珍惜这份唯有的亲情……

亲情就像一股力量,在后面支撑着你,不停的推动着你;它又像一条鞭子,在激励着你,让你不停地往前冲!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虽然它没有刻意的教化,没有深奥的哲理。樱桃树象征家庭与生命的延续,智慧与勇气的传承!这本书每一个字中,都焕发着动人的亲情,就像一颗颗樱桃一样,甜蜜多汁!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1

今天上午,我向我们班的庄淇萱借了一本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们班的狗仔队》。当我读到“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一章节时,我感触颇深。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和凌扬波小时候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当快乐的童年过去之后,她们迎来学习上无情的竞争。班主任和家长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竞争的重要性,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这场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她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她开始为自己失去友谊这件宝贵的东西而难过……

江冰蟾是现在父母和老师所强调的“竞争比友谊重要”观念的受害者,她因为分数,丢失了朋友,她因为分数,她的友谊完全褪了色。然而,她在父母和老师的影响下居然还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朋友,这时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你高兴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当你忧伤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鼓励你。如果你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分数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没有朋友,你的内心世界是空虚的,孤独的!朋友是什么?他是你一生的知心伙伴!难道就像袁老师说的“当你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和你谈所谓的友谊;当你是个失败者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朋友。”吗?不,我认为不是的。人缘好不一定成绩好,成绩好不一定人缘好。真正的好朋友是不会在乎你成绩的好坏,而是在乎你与他的友谊,你对他的信任!难道二十一世纪的雏鹰就要这样被教育成一台台只会竞争的机器吗?

在学校里,我不仅有骄人的成绩,还有着美好的友谊。我和柯楠、海月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曾发生过很多矛盾,甚至都绝交过一两次。但后来,大家都意识到,友谊需要宽容和理解,更需要彼此的相互友爱!

友谊,是美好的,是宝贵的。不要让成绩驱赶了友谊,也不要让友谊渐渐地褪色。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友谊都将是我们美好的支柱!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2

今天,读完了《拥抱幸福的小熊》,深有感触。

《拥抱幸福的小熊》主要内容:

给我一个哈熊的理由

拥抱小熊就是拥抱幸福

在一个女孩苦涩的成长岁月中

在她心灵的秘密花园里

演绎着怎样一个浪漫而温馨的童话呢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一个自闭的女孩。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于难的小念,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出院以后,生活越发灰暗起来。在学校她受尽欺负,度日如年。她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且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林医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不但钻进可爱的故事里,而且不失为阅读的佐餐佳品。仔细阅读本书,你会发现,你的嘴角在不经意间,上扬。

《拥抱幸福的小熊》让我明白了,世间还是有真情在的,总有像林医生,霍雨欣他们那样不计较个人利益、没有任何私心、帮助别人而不求回报的人。

《拥抱幸福的小熊》还教会我,生活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通往梦想的道路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路也是会很难走的,但是,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艰辛,一切的不幸都会过去的。幸福其实不仅仅指小熊,生活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幸福在我们身边,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回想我们这一代人,有幸活在和平安乐的社会中,很多还是家里的独子独女,被父母宠爱得就像个个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失去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如同温室里的花朵,放到外面便经不起风雨,受不得干?螅?龅揭坏愦煺劬鸵货瓴徽瘢?晃兑揽扛改福?挥凶约旱姆较颍?挥欣硐耄慈绾谓庸?副驳娜松?鹁妫?绾蚊娑苑缭颇?獾纳?羁佳椋考词苟蛟私盗伲?颐且材芟蛩?谎?赂颐娑裕?嵝拍苡当?腋5男⌒苈穑

信念在人心中有着无比重要的力量,任何人,心中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克服一切挫折与困难,有着坚定信念的小念因此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永远忘不了她,忘不了这本书《拥抱幸福的小熊》。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3

我想小兵张嘎这个电视剧或书很多小朋友和大朋友都看见过。

我特别羡慕里面的小嘎子,他为了救奶奶和老钟叔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老钟叔,他特别喜欢老钟叔给他做的那把木头手枪,可是现在老钟叔受难了,你说小嘎子能袖手旁观吗?当老钟叔被枪毙的那一刻,小嘎子的心不知已经自责了多长时间。但是再自责也没用,从此小嘎子为了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他不知进行了多大的努力,终于有一天,小嘎子告别了队长,自己提着心,抱着胆走进了鬼子的司令部,我想他当时就在想,我一定要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

记得一次在剿灭敌人的战争上小嘎子夺下了一支手枪,他很喜欢这只手枪,可是在缴枪的时候,他故意的把手枪留下了,可是到最后他还是恋恋不舍的把手枪交给了队长,仁慈的队长决定把手枪送给他,当小嘎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好像都乐开了花,最后队长决定让小嘎子成为正式的八路通信员。

在战胜日本人的时候小嘎子在奶奶和老钟叔的坟前说了这样一句话:“奶奶,老钟叔,我给你们报仇了!

看着小嘎子远去的背影,我由衷的要向他说一句,嘎子你最棒!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4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5

收到学校的赠书是在九月,匆匆忙忙里,三个月的日子也就这么流淌而去。如果这时候惊心时光的飞逝,想起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那我的便是“触目惊心”了吧!阅读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断断续续地延绵了三个月,在灯下打这篇读后感时,回想书中的情景,依旧热血沸腾,世间竟有如此至真至纯之人,活得那么自我,那么纯粹,用一片热爱浇灌三尺讲台,以一片赤诚教书育人,于漪,真不愧“经过英雄”也!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日寇铁骑踏中华,家中父老多病痛,这便是于漪老师的童年生活环境。大环境下的恐怖,家中的贫穷,都没有击倒作为长女的于漪老师,她说,“奋斗才能生存”,于是她告别母亲去苏州求学。战乱纷飞的年代,都德《最后一课》的小弗朗士深深打动了年幼的于漪,炮火击毁了美好的童年,却留下了“一切为民族”的心灵震撼,这不仅是于漪老师进入镇江中学时所学到的校训,更是铸造师魂的基因,她说:“这五个大字掷地有声,镌刻我心。”是啊,不管生活的炮火有多猛,对教书育人的热爱与执着,于漪老师的赤诚如滔滔江水,哪管你“东西南北风”,我自笑傲“千磨万击还坚劲”!

春风十里,不如有你

于漪老师在书中说:“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学生之于于漪老师,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朋友,亦是老师。不论是奋力救火的班长小郑,还是郑重地说出“我当老师,就一直想到要爱学生”的小肖,于老师在每一个孩子身上都看到了闪光点,她说:“我也是学生”,孩子们的身上折射出来的优秀品质、求知欲都让于漪老师感动并从中汲取力量进行学习。我想,这也是我们青年教师需要学习的地方吧,学会与孩子们相处,不仅仅看到他们的“美丽”,还要学习这份珍贵,“春风十里,不如有你”,亦师亦友,我们共进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浮士德说:“要有那么一刹那,对我说:‘停住吧,你是多么美好!’那时也就敲响了我的丧钟。”于漪老师的教育梦是虔诚的,她谦虚地向身边的每个人学习,“带着虚心求教的愿望,处处都是学习的广阔天地。越学越知不足,越学越有内驱动力”,正是这样的谦虚,于漪老师的一生是不断探寻自我的一生。她淡泊名利,拒绝名人之累,她不愿谈自己的荣誉,始终像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样生活,住着老式的公寓,菜炒得很好吃。但她是知识的富有者,正如她曾说:“我当了一辈子的教师,教了一辈子的语文,上了一辈子深感遗憾的课,我深深地体会到‘永不满足’是必须遵循的信条”。一名永不自我满足的教师,何尝教不出好学生?

于漪老师在书的封面上这样写道:“与其说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不如说我一辈子学做教师。”活到老学到老,这样的教育情怀是值得每个教育工作者敬佩与学习的,成为一个“不知足”的教师吧,我的脑海里回荡着这样的呢喃,如歌的岁月早已走向来时的路,那么,让我们向前走吧,活得纯粹,活得真诚,向前走啊,向前走!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6

之前我买过一本叫做《成事在天:机遇在市场及人生中的隐蔽角色》的书,是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它充分证明了一个愚蠢的译名会再多大程度上毁掉一本书——我是20xx年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它拖沓冗长的译名和脏兮兮的封面设计大有关系,一直没有读它。

直到20xx年读了《随机致富的傻瓜》(中信版)之后,才发现,两者原来是同一本书!而这本书,我已经向身边所有爱书的朋友推荐了——几乎。而据我所知,这本中信版的《傻瓜》已经掀起一阵傻瓜风潮呢,出版商应该是发了一笔财的。

而这时,已是那本傻瓜译名的书出版6年以后的事了。

其实,对每一本书,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此书我介绍给一个学统计学并在券商中服务的朋友看,他说,仅仅是科学常识的普及读物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想,这跟他从小扎实的科学训练功底并具有相当的科学思想有关吧。因为,这本书实际上确有一本概率论普及读物的模样。他会觉得,书本里说的很多道理他已经知道和在实践了呢。另外有些人则跟我一样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购买一本书并读它,别人的说法很难成为真正的依据。

但是,仍然有一些硬指标可以作为评价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不是作者自己“活”出来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一本由作者本人“活”出来的书。就像作者自述的那样,这种书里没有——不是由作者独立发展出来的思想,没有经过充分提炼而不能轻而易举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它是作者自己生活体验与思考的产物。这样的书,即使不适合当下的你来阅读,你也可以收藏起来或者干脆送给适合的人来读。这一点,你甚至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就能够看出来。

在前言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说:“用不着专门迎合某类特定读者而去写一本书,书自己会找到专属于它的读者群”。这句话,就不是当今一般作者说得出想得到的,对吧?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7

假期中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深有感触。

《岁月如歌》这本书是我国当代著名的语文教育家于漪老师写的。了于老师无私奉献的教学生涯,她真正做到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把自己的全部身心献给了教育,她堪称是人民教师的典范。读《岁月如歌》,于老师告诉我太多太多为人师的真谛。

于老师告诉我:“我们要让学生学得扎实,只有一条路——备课越充分、越扎实越好!”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于漪老师每备一篇课文,总要查清时代背景,推敲词句,理清作者思路,脑子在课文里来来回回走。从语言文本到思想内容,再从思想内容到语言文本,追根寻源,弄清三个问题:这篇文章写什么?怎么写的?为什么这样写而不那样写?三言两语能够准确地拎出来,毫不含糊。哪怕是一个词一个句,也要反复推敲,咀嚼,从不同角度思考,肯定,否定,再肯定,再否定。她钻研教材的精神让我钦佩不已。以此对照自己,感到有着极其遥远的距离。同样身为语文教师的我,以“科班出身”自居,踏上工作岗位后,很少再去读书;备课时不能做到“目中有人,胸中有书”,所以课堂教学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对于语文的教学很少能静下心来认真反思……

每逢备课,我只是看两遍课文,然后把能够找到的教学参考书仔细看一遍,苦思冥想一番后,我才理出属于自己的备课思路,确定本文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我备课时很少能带着“学生意识”,想着学生面对这篇课文的时候,会是怎样的认知状态和情感态度,作为教师应该怎样帮助学生达到这个理想目标。

于老师告诉我:身为语文教师,必须有丰富的文化底蕴。

一个老师除了举手投足、衣着服饰等外在或清新、或端庄、或时尚、或雅致的风格外,最重要的是要有充实的文化底蕴。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老师一定能引领学生在文学的殿堂里徜徉,穿插自如,开合有度。20__年省优质课一等奖《马》的授课者但小梅老师,年纪尚轻,但鼓励的眼神、得体的举止,生动的描绘,课堂的结构都给人春风拂面之感。《庄子:在我们无路可走的时候》的授课老师方燕平,让听课的老师都为她的课堂品味、丰富学识、独到理解而深深折服。这些老师授课如此独到,如此感人,都源于她们有丰厚的文化底蕴。

于老师告诉我:用语言粘住学生。

“好什么啊?他讲了一百五十多个‘这个’,其他我什么也没有听到”,这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子在听完一位著名专家的报告回答于老师的一句话,这句话让于老师敏锐地感觉到了教学语言的重要性。不注意教学语言,会对教学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于是,于老师从自己教学语言的不足出发,努力克服了罗嗦、词汇贫乏、语病。教学语言的改善,使得于老师的语文教学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作为语文老师的我,教学语言也同样是面临的问题,太过于专业化的术语,肯定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语文老师的语言要力求精炼,这点我还有许多要改善的地方。

于老师告诉我:要注重教后反思。

于老师在书中写到:“读书要会读,如果终日读书,学而不思,其实算不得读书,只是”对书“而已,面孔只对着书,学到的东西是有限的。回顾与反思是我必修的功课之一。课前孜孜不倦地钻研教材,虚心学校和借鉴别人创造的有益经验十分重要,而及时并持之以恒地总结自己教学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也至为重要。”当我读到这一段文本时,内心为之一震。我常常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我那么认真的备课,钻研教材,上课水平总停止不前呢?为什么我读了大量的教育理论方面的书,写论文的能力得不到提高呢?此刻我顿悟了:如果我只是“对书”而不思,那就只是劳倦眼睛,收获不多。如果学而思,学一点,消化一点,即使时间零碎,日积月累,真才实学也必大有长进。今后在教学实践中,每上完一节课,我都应该问自己几个问题——这节课我达到教学目标了吗?用其他方式会不会更好?学生的表现还有哪些问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

感谢于漪老师,感谢《岁月如歌》,读完此书,让我一清如水,心无旁骛,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于漪老师,一路笑着走来,一路书声,一路阳光,她的教育教学生涯正如她说的“生命和使命同行”。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于老师的名言为教学的准则和范本,不断地认清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期待和学生共同成长。

读了于漪老师的书后,我所感悟到的不是我用语言所能表达得完的。我将在实际工作中用心体会,细细品位,以于漪为坐标,一辈子学做教师!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8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著名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最好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最高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最大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0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承诺书,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报告,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1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让我感受到了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呢?还得讲到关于动物的:“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下面,就让我来讲讲吧!

“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呢?”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吧!人在游泳时,如果不换气,便会咳嗽不止,但大象却能把水吸进鼻子。原来,大象鼻腔的结构很特殊,在它鼻腔后面的食道上方,长有一块软骨。用长鼻子吸水时,水进入鼻腔,由于大脑中枢神经的支配,促使食道上方的这块软骨暂时将气管口盖上,水就由鼻腔进入食道,而不会进入气管。因此,水就不会呛入与气管相通的肺里去。当大象将水重新喷出去后,软骨又会自动张开,以保持呼吸的正常进行。

从这篇故事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常识。《十万个为什么》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你感到大自然中包含的文化。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一位好老师啊!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2

《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3

“小精灵”大家想它一定会魔法,让人们充满幻想……今天这群可爱的小精灵悄悄地来到了森林,它们听说大树爷爷非常害怕一个人孤独的过冬。

小精灵用树叶做风筝,在树枝上荡秋千,在草地上画画,用树杈做提琴,演奏着出美妙的音乐……它们玩耍着、嬉戏着,整个森林又充满了生机,大树爷爷突然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想伸伸胳膊,动一动,他揉了揉眼睛说:“我好害怕秋天啊,现在我怎么不怕了?”一只小精灵说:“在冬天,我们小精灵是不出来玩的,现在我们找到这个最好的地方过冬。”大树爷爷更加激动,这个冬天不再孤独、很温暖,这个季节很美。

我真羡慕这群小精灵,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4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我个人在觉得堂?吉诃德在滑稽之余,上文所体的追求梦想的精神,也的确是蕴涵在他的内心当中。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篇25

《滥竽充数》主要讲的是战国时候,齐宣王喜欢听吹竽,而且要很多人一起吹才可以。有个不学无术的南郭先生听说了,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他就混在里面装作很会吹的样子,骗了齐宣王。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装模作样。他混了几年后,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齐泯王即位。他也喜欢听吹竽,可是他喜欢听独奏。这下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想起小学时我们班的“南郭先生”。老师让我们背课文,谁背完老师指定的课文就加分。但是有的同学为了想加分,就把背得不熟的课文也加“背熟”章。有一天老师突然抽查背课文,那几个背得不熟的同学顿时傻眼了,只见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有的背得结结巴巴,有的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哎!当一个不懂装懂的南郭先生真难!

因此,我想到在平时学习中是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还是做奋力搏击的雄鹰,二者必择其一。南郭先是好混,最后还是混不下去,社会的建设不需要南郭这样的懒汉,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滥竽充数”的人自欺欺人、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经不起考验,最后还是要被社会所淘汰。我要学习雄鹰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刻苦地学习。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努力付出,何愁登不上知识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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