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活动通知(通用5篇)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篇1
为加强残疾人及其亲属法律教育,鼓励残疾人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我会在市法律援助处支持下,面向残疾人及其亲友开设四场法律教育及法律咨询活动。现将前两场的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场防诈骗、家庭财产分配专题,主讲: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唐以明。时间:**月9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地址:广州市残联(天河区龙口西路375号)18楼1号会议室。参加人员:中老年残疾人及其亲友。现场提供律师咨询服务。
第二场婚姻家庭关系专题,主讲: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林希大。时间:**月23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地址:广州市残联(天河区龙口西路375号)18楼1号会议室。参加人员: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成人。现场提供手语翻译、律师咨询服务。
为提高律师咨询服务效率,残疾人及其亲友可将问题发至邮箱。会场座位约100个,不必提前报名,先到先坐。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xx年**月1日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篇2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市律协党委号召各党支部、党员律师积极组织、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二、活动形式
各支部应与社区、街道进行“一对一”对接,结合社区和街道的特点,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法制讲座、开展调解和帮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增强实效。
三、活动要求
1、请各支部联系确认对接服务的社区或街道(如有困难,党委将做好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表格,并于10月28日前E-mail或传真至律协党办。
2、市律协党委拟于今年年底组织召开党支部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请各支部注重经验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形成文本报送党办。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年十月八日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篇3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送温暖工程,体现学校党政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为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经校人事处批准的人事代理人员和合同制工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特殊生活困难补助。
1、患大病、重病,且医疗费自付部分过重的教职工;
2、遭受意外灾害的困难教职工。
二、 申报程序与时间
1、明确对象,突出重点。各基层工会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排拟报特困对象,向所属基层党组织汇报后确定上报名单。
2、个人申请。各基层工会确定对象后通知其本人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特殊情况下,基层工会可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理由”要据实填写,医疗费自付部分过重的患病教职工要附“住院病历”和医保办出具的自付金额的证明,遭受意外灾害的困难教职工要附遭受灾害证明。
3、单位审核。基层工会主席应在《申请表》的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并经所属基层党组织审核签章,汇总后报送校工会。
4、截止时间:20xx年x月x日。
校 工 会
20xx年x月x日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篇4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接上级通知,并结合我园实际,现将中秋放假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201x中秋放假时间为9月26日-27日,共2天。其中:9月26日(星期六)公休、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为了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而又意义的的节日,希望各位家长督促您的孩子做到:
1、鼓励您的孩子利用假期,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2、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安排合理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随时提醒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
4、家长可结合中秋节向孩子介绍传统节日教育,并加强对孩子的各种安全教育。
祝您和家人中秋节愉快!
法律咨询活动通知 篇5
各区县地病办、新区卫生局、盐务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20xx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现就搞好我市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卫计、盐务、教育、文广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
二、市卫计局、市盐务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联合王益区将于5月13日上午9:00在王益区黄堡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要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悬挂宣传横幅,人员按时到位。市疾控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各项筹备工作。
三、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辖区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科学食用碘盐,自觉抵制原盐和非碘盐,保持良好的碘盐食用习惯。对育龄妇女、小学生、教师、基层卫生人员等不同人群,要深入开展核心信息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科学补碘的全面认识。
四、各区县要以“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为契机,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地病办,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地病办。
附件1:20xx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附件2:20xx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0919—3185571
铜川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铜川市盐务管理局
20xx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