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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短文(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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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精选15篇)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2

很早就听人说:“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怀着一窥其究的心理翻开了《围城》。从此欲罢不能……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方鸿渐留学(不如说游学)回国、相亲、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运用幽默、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一个个人物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劣根性、生活的真实性,入木三分地撕裂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方鸿渐与孙柔嘉相识是偶然,所以结婚也是偶然,苏文纨与曹元朗、赵辛楣与赵太太他们从相识到结婚更是偶然了。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有的人为它两鬓斑白、有的人为它枯萎凋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理想爱情似乎太遥远,所以到最后不得不举起双手,向现实、向生活、向婚姻缴械投降。看一看现实中的生活,十之八九的人在结婚之前都不曾想到自己的婚姻是这般景象,许多人在结婚的那一刻都会问自己:这就是自己一直寻找的爱情和幸福吗?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法国哲学家罗素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不管用什么来比喻结婚,了解自己的婚姻才是最真实的!在没有结婚之前,人们都想借助爱情这把红钥匙打开婚姻的城门,用婚姻这座城堡守住自己的爱情,但进去的人却发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把爱情的红钥匙弄丢了,只剩下串钥匙的那根绳子还套在脖子上,其实爱情已经被岁月调配得五颜六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便向往小学里哥哥姐姐们的欢天喜地;到了小学幻想自己如中学生一样多愁善感;进了中学又开始期盼像大学生一样潇洒自如;刚跨入大学却又踮起脚尖遥望围墙外的精彩世界;上了班,看见老板们一个个都气宇轩昂,于是自己开始筹划着跳槽或创业;到了四五十岁,看见老人们领着孙子孙女在夕阳下散步,心想自己为了事业辛苦劳累了半辈子,什么时候才可以像这些老人一样静享天伦之乐?等到老了又反过来怀念童年时的天真纯洁。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中既无纯善也无大恶,有的只是贴近生活的真实感。作者把自己所领悟到的人生哲理通过一个个故事反映出来,让读者明白什么是人性的美与丑、真与假、实与虚。

有人说《围城》是一本智慧的书、也有人说《围城》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不管《围城》是本什么样的书或者说钱钟书写《围城》用意何在,但它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改变一代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未婚者把它当作一个跳板来了解婚姻,已婚者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审视自己的婚姻,而所有人都应该把他当作人生的一面镜子,一面透视灵魂的镜子!

《围城》里的人、事、情,昨天有、今天有、明天同样会有!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3

星期二,我们学习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

当我读到“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的时候,我被激怒了。

圆明园素称“万园之园”,是一个美丽的、举世无双的皇家园林。它由圆明、长春、万春3园组成,用了150余年的时间才修建成。

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也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又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也有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乡村野。园中许多景物都是仿照各地名胜建造的,如,海宁的安澜园,苏州的狮子林,杭州西湖的平湖秋月、雷锋夕照;还有很多景物是根据古代诗人的诗情画意建造的,如,蓬莱瑶台,武陵春色。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有如漫游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流连其间,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

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上自先秦时代的青铜礼器,下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名人书画和各种奇珍异宝。所以,它又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

如此秀丽、华美的一座园林,就这样被英法联军蹂躏、摧毁,变成一片废墟。那帮可恶的、无恶不作的强盗军队,夺走了无以计数的珍奇异宝、名书古画,肆无忌禅的焚毁了“万园之园”。是谁给予了他们权利,让他们在中国的领土上为所欲为、横行霸道?他们烧毁、破坏了中华多少代人智慧的结晶啊!

再想想一个半世纪前,圆明园是多么豪华美丽。人们常说,希腊有巴特农,埃及有金字塔,罗马有竞技场,巴黎有圣母院,而中国有圆明园。而如今,圆明园只剩几根残柱。回想起来,英法联军当初获得的可真是“丰功伟绩”,收获丰硕!将那座举世无双的皇家园林抢掠一空,放火焚烧后,两个胜利者眉开眼笑,“光荣”地返回了欧洲。

难道他们就不感到羞愧?在欧洲列强眼中,我们中国就是野蛮人,可这就是“文明人”对“野蛮人”的所作所为吗?

在圆明园毁灭后的一个世纪里,英、法两国还在笑嘻嘻地议论、炫耀着各自从圆明园掠夺来的精美绝伦的宝贝。我真盼望有一天,他们能够洗心革面,将所有抢掠去的珍宝物归原主。但这可能吗?

读完这篇课文,气愤之余,我感到一丝悲哀。一个拥有上亿优秀儿女的民族,一个拥有上亿双有力的手的民族啊,却只能待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这座“万园之园”被抢掠一空后化为一片灰烬……

这就是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我深知,英法联军焚烧、毁掉的不仅是圆明园,更是一个民族的自尊。

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让今后的祖国日益强大,让圆明园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4

朱自清的散文是很好的,写得很有诗意,写法也很新颖,今天我看了朱自清的《春》,感觉还不错呢!

这篇文章先是写草,我认为写草写得最好的一句是: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这一句写出了春的突然到来,小草在不知不觉中长了出来,说明了春来到了,到处都是,有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感觉。接下来,就是开始写树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这一段把花丛中的美景描写得淋漓尽致,特别是第一句,我觉得写得最好,因为这一句话把桃、杏、梨这三种树描绘得简直跟人一样,在这一段里作者还用了不少的修辞手法。

最后就是最经典的一段: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这一段我认为是整篇文章中写得最好的一段,也是大家经常模仿的一段。这一段描述用的修辞方法也很多,让看的仿佛也身临其中,屋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密密斜斜的交错着,远处的房屋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到处都是绿色。晚上,点上了灯,光芒在黑夜里变得非常的孤单,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家都在干自己的事情。朱自清的这篇文章,仿佛把我们领进了春的世界里,仿佛把一副春景图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所有让一副春日的情景在我们眼前跳动

朱自清的散文很不错,我还要多找一些来看看!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5

《三字经》的原文虽然只有一千余字,但全文的内容结构严谨,文字简练,内容包罗万象。它里面有尊敬父母、友爱兄弟、团结一心、奋发有为等行为美德,同时也包括许多我们应该掌握和了解的自然及历史知识。

当我读到“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句时,就想到为人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如果只给他们提供物质所需,抚养他们长大,却没有好好教育他们做人、做事,这就是父母的过错。同样,老师如果没有在学习上好好教导学生,让学生产生懒惰心理而不好好学习,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这就是老师的过错。由此可见,古代人对教育有多么的重视呀!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句话是“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画面,蚕正在吐丝将自己包裹,蜜蜂在花丛中穿梭……我心中涌起一股热血,蚕能吐丝结茧,供人织成丝帛;蜂能酿造甘甜的蜂蜜给人食用,人生在世,倘若不用功学习,荒废了功课,没有本领回报社会,那就连小小的昆虫也不如呀!所以,我们学生不能荒废了学业,要好好学习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做为一个现代的学生,我们应当将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去其糟粕,留其精华,世世代代永相传。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6

任你千磨万击,我自岿然不动,绝不放弃对进步的追求,绝不放弃对美好的渴望,人这一世,要么被世界改变,要么去改变世界,而伟大的人总会通过改善自我,进而影响他人改变世界,这是我读完《人性的光辉》从而得到的深刻感受。

从中,我看到了凡人和伟人之间的差距,这个差距不是与生俱来,凡人之凡在于对欲望的随波逐流,伟人之伟在于对真善美的不懈坚持,关键就在于一个,那就是不放弃,回顾我们大多数人的一生,总是虎头蛇尾,总是半途而废,有几人能将少年时的气概信念坚持到最后,越是深入社会就越觉得当年的可笑,但真的可笑吗?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本书中的林肯不可笑,写这本书的卡耐基不可笑,我只觉得自己很可笑,先不论成功与伟大,只说在条件比林肯好几倍的情况下,我竟做不到与他同等的坚持,他比我聪明吗?不!我觉得我比他聪明,但他完胜了我,为什么?是因为他将人性的光辉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底!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将这本书称作《人性的光辉》而非《林肯传》,显然作者的目的不是在于吹捧美国总统林肯有多么伟大,而在于希望读者能够从这位伟人的“光辉”中汲取鼓舞一生的不竭精神源泉!

因为作者就是在这位伟人的光辉下成长为一代励志大师,现代成功学之父。学习优秀前辈们的精神品质,对于我们这些后辈而言,能让我们更清楚如何去实现属于自己的价值,而这恰恰也是这本书的影响精髓所在。

当代成功学已经慢慢打上了“鸡汤学”的标签,究其所因,一方面是成功学的商业化,有太多的粗制滥造,不仅起不到鼓舞精神振奋的作用,甚至让人反胃,站在上帝的角度,片面的神化精神的力量,另一方面,在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已经看过了太多的名人故事,知道了太多的“大道理”,而今天的成功学不过是将两者有机的结合罢了,偶尔鼓励也就罢了,天天鼓励而且换汤不换药,是个人都会腻,再一方面,就是成功学只是辅助而已,实用性太低,我们的意志信念不是靠一本书就能改变的,这需要长期不断完善激励自我,三分钟热度永远成不了大事。

当然《人性的光辉》作为经典的励志书,享誉世界,必然有它独到之处。首先是文笔的细腻,刻画人物非常灵活形象,作为一本对林肯的传记描写,我们不仅能从中看到林肯这一伟大人物的一生,更能从他故事的描写中看到林肯由卑微走向伟大的艰苦历程,从少年到青年再至中年形象的一步步改变,甚至连书中其他人物和美国历史亦是能管中窥豹。

其次,书中叙述故事的角度多变,仿佛拍电影一般,让你全方位看到一位伟人的成长,且对林肯身上体现出的人性的光辉,采用了“特摄镜头”,让你不由肃然起敬,看完整本书,好似看完了一部史诗大片,让人震撼不已,那样一个人,他的勇气,他的格局,他的心胸,尽管屡遭不幸,却始终如一,正是应了那句古话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7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最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又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广阔的大地。就只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写得有滋有味,让我们神经紧绷,让我们也仿佛正在经历这场大雨。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最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近水吧!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8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20xx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20xx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20xx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20xx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9

毕淑敏,在我高中之前,这个名字我根本没有听过。但是,在第一次阅读了她的文章之后,不可否认,在我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写的《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带给了我的心灵极大的冲击,我看,在很久以后,我也会记得,曾经有一篇这样的文章,深深的打动了我。

是否发现,世界上大多人都不可避免的出现一种想法,觉得自己太卑微了,自己的存在太举足轻重了,如果我不在了,是否也无人发觉。连我自己有时候都这样想着,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人太多太多了,所以总是会认为自己太卑微、太渺小了。才会常常去想:是啊,世上那么多人,少了我一个又会怎样呢,地球还不是照样在运转,我太渺小了,渺小到就算我消失了,也不足以让人发觉。可是,在看过这篇文章之后,我发觉我错了,错的离谱!我们是微小,但绝对不是渺小的。

《我很重要》文章里面举例了几个我很重要的原因:1、我们是大自然辛苦孕育出的孩子,我们的出生绝非是

偶然的,那是命运的安排,让我们到这个世上来证明自己的重要。2、对于我们的父母,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他们有多少儿女,我们都是唯一。如果我们不存在了,那么他们,将会感觉到天塌下来似的。3、对于朋友、对于孩子、对于社会,我们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看到这些原因,是否还会觉得自己不重要呢?我沉迷了,这些话语在我心中好像大海打出的浪花、波涛汹涌的翻滚着,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似的。我要呐喊,我要呐喊,我要释放自己的那份激动,我要让全世界都回响着我的声音,我要让世界的人民跟着我一起呐喊,我——很——重——要!!!让世界各地都在盘旋着这些声音,一字一字的,浑厚有力,动人心魄……

发誓着,终有一天要登上高峰,抬头仰望,对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平静地在心底静静说出最让人振奋的字语,我很重要!那一刻,我的心,找到了依靠的港湾,灵魂,找到了温软的怀抱,就像一个迷失已久的孩子,终于找到自己的家了。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0

很多年前我还很年轻时看过《荆棘鸟》的小说,当时很感动,到此刻记忆已有些模糊。这两天在___看了一下,勾起多年前的回忆,又在网上重温了小说,只是记得我以前看的和此刻网上的可能翻译的版本不一样,风格有些不一样,看来我还是更喜欢老版本些。之后又在网上翻看了83年由美国拍的电视剧,感动得一踏糊涂,也许,年轻时拥有感情不懂感情,真正懂得爱时人又老了。

理查德张伯伦演的拉尔夫神父深深感动了我,他就是我心中的拉尔夫,优雅的举止,挺拔的身材,深情忧郁的眼神,马背上矫健的身姿,舞会上优美的舞姿,对梅吉无尽的爱,从她10岁到50多岁,从自我28岁到70多岁,就是在他最终70多岁死在梅吉的怀里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爱他,爱他对梅吉的爱。

网上有些人觉得理查德演拉尔夫时已经48岁了,太老了,我一点都不觉得,相反,我在网上也搜到了他年轻时演的《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王子,太浮了些,拉尔夫是稳重优雅的,成熟内敛的,他就是当时的他。之后又看到理查德晚年承认自我是同性恋,我的感觉是太浪费了,太悲痛了,就像张国荣,为什么完美的男人都是同性恋呢,难道我们女人不可爱吗?

言归正传,还是讲拉尔夫和梅吉吧。我相信,每个男人和女人,尽管痛苦一生,煎熬一世,只要能拥有拉尔夫或梅吉的爱。我们没有孤独一生,我们平凡欢乐,是因为我们没有遇到那个人,或者遇到了,他并不爱你,或你不爱他。真

正的爱是痛苦的,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过,当我们回忆人生,会发现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间,也就是心灵最痛苦的划痕。爱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尔夫和梅吉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他们彼此都爱着自我最爱的人,也被最爱的人爱着,尽管不能结合在一齐,那又怎样呢,相爱的一天,胜过无爱的一世。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1

以前有“书非借不能读也”的说法,到我这里就变成 “书非买不能读也”了,在今天这个书价飙升的时代,买书已成为了一种很“奢侈”的消费行为,很多人宁愿在网络上读电子图书,也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但是我却一直保持买书的“奢侈”习惯,我喜欢在书店里淘书带来的乐趣,更喜欢把买来的书捧在手中任意找一个时间来细读品味,思随书动,灵随书行,那种恬静、惬意的感觉是任何事情也比不了的。

从最初的《读者》、《散文诗》、《青年文摘》等一些期刊的订购,到现在的诗歌散文、随笔小说、文史哲类的书籍,总之都是些人文类的,买书十几年下来豁然发现自己的书柜已多达六七百册了。男人买书犹如女人上街买衣服,不光是注重样式更注重质量,如果遇到一本品质高、内容丰富,很符合口味的书就像如获至宝一样。

我是从来不买盗版书的,这也是真正读书人应该具备的原则,但我也很少去一些综合性的大书店买书。我还喜欢逛一些小书店,无论走到那个地方,我首先想去的就是这个城市的书店,因为那样的书店不乏青春的气息,在那里更容易找到有激情、有深度甚至是有些批判性质的书籍。

书买回来自然是需要读的,但是渐渐的我发现,读书的速度往往是赶不上买书的速度,直到现在书橱里依然有好几套书还没有与我有过“亲密接触”,有时候越放越不想读了,面对这样的书,自己心里也很愧疚与自责,怪自己当初就不应该草率的买回来,又对人家置之不理,

好在我的书八成是都读过的,不然买书只是为了摆设,那就真成为附庸风雅的人了。

读书可以分两种,一种是读有实用性的书,多是为了应付考试的那种;另一种是只为慰藉心灵,寻得精神享受的书,而我说的读书是指后一种的闲书。喜欢读书的人,一定把读书当成一种兴趣与习惯,他也一定是一个乐读者,如果三日不读书就衍生日子苍白,心灵空虚、知识匮乏之感,如同吸烟者犯了烟瘾般的痛苦。

读书可以净化心灵,亦可改变人生。这里我还要说一个观点,那就是读书人往往一味的追求精神的富足,而忽视了身体的健康。“读书养心,锻炼强体”,因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读书而忽视了身体的健康,如今的很多近视、腰椎、颈椎不好的病都是因为上学时候长久不良的坐姿引发的。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读书不行走,真的是人把书读死了,甚至会造成书把人读死。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无形而博大的书,一本丰富而耐读的书,这本书同样需要我们用精力去购买,用心智去品读,最后用记忆来久久珍藏。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2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三本书,《大林和小林》、《蓝鲸的眼睛》、《嘭嘭嘭》。下面我来说说我的体会和感受。

《大林和小林》是作家张天翼写的。他写的好词好句都可以写进作文。这本书写的是:以前有两个小孩,大的大林,小的叫小林。父母死后他俩分别去找工作,中途遇到一个怪物,他们分开跑了。后来小林被拍卖到四四格家当工人,小林每天不停地工作,还要挨打。冬天,小林帮助乔乔变成了人,他们领着一群人打死了四四格,他们都逃跑了。小林和乔乔到了中麦伯伯那里,中麦伯伯教他们开火车。大林和包包合谋,成了大富翁。后来,大林要和蔷薇公主结婚,大林让小林给他开车,小林不肯,因为他要运粮食。后来大林只好让怪物开车。大林掉到海里后,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最后活活在那里饿死了。这本书告诉我们,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人们只有靠劳动才能获取丰厚的回报。

《蓝鲸的眼睛》是冰波写的,这是用很多小故事写成的一本书,却用了其中一个故事的名字。这本书和《大林和小林》写了一样的道理,人要靠劳动,要坚持到底。

《嘭嘭嘭》是童嘻嘻写的。写的是自己和一个隐形的奇遇。写了一样的道理,人要靠劳动,幸福也要靠劳动。

这三本书写了同样的道理,幸福要靠劳动,我觉得老师让我们读这三本书想让我们多劳动,知道劳动最光荣的意思。所以,我们要劳动起来!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3

我佩服他并不是因为他是首领,而是因为他有一颗正义之心。彼得·潘曾经冒着生命危险救出被绑在留囚岩上,随时都可能被涨潮的海水活活淹死的虎莲公主。彼得·潘曾经用自己的身体当诱饵,转移海盗们的注意力,救出了迷失的男孩们和温蒂。

我佩服他又因为他有一颗宽容之心。小仙子一直怨恨彼得·潘比较喜欢温蒂,而冷落了自己,所以时常想尽办法捉弄彼得·潘。可是当小仙子快奄奄一息的时候,小仙子断定彼得·潘一定会不计前嫌来救她的,她把救自己的办法告诉了彼得·潘──只要小朋友们相信有小仙子,小仙子就可以活过来的。彼得·潘想:这半夜三更的,小朋友都睡着了,他们怎么回答呢?但是,彼得·潘觉得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决不能放弃,于是他便开始救助小仙子──他大声问正在进入梦乡的小朋友:“你们相信有小仙子吗?”没想到世界的每个角落都齐声回答:“相信!”就这样,小仙子突然充满了活力,有着勃勃生机。

我羡慕彼得·潘会飞、永远不会长大,也羡慕彼得·潘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快乐生活,但是我更喜欢彼得·潘嫉恶如仇、勇敢而富于牺牲的精神。

在整本书中,彼得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永远都可以自由自在,顽皮,任性,尽情的玩耍,他还很霸道,可是,彼得却还是一个公平的孩子王。彼得拥有着我们所有人都想要却从未得到的本领。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4

在琳琅满目的图书中筛选出一本好书并不容易,我抽出一本,翻开看看,又摇摇头,放回书架……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心仪的书——《偷影子的人》。看到书名,我心中便开始猜测,偷影子?难道这是本科幻之作?再一看内容简介,我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今天,我就与大家一同分享——《偷影子的人》。

翻开书,一页一页……我渐渐忘记了时间,完全陶醉在书的情节中,这本惊世之作,令我爱不释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瘦弱的、总是被别人欺负的小男孩,在偶然间发现了自己的特殊功能——偷别人的影子,并且通过和影子交流,知道别人最不愿说出口的秘密!这个小男孩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用这种特殊功能帮助了无数人,渐渐成为了一位“心灵医师”。小男孩自己的人生也是一波三折的,他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关于自己的秘密……

“其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当我读到书中这样一个句子时,心中顿时感慨万千,是啊,抓住眼前的时光,才是最重要的。曾经已经过去,未来还未来到,只有当今才是摆在你眼前的。你只有把握好当今,才能令自己的一生充满美好回忆。你必须随时告诉自己,苦难已经过去了,幸福刚刚到来!聪明的人都懂的活在当今,而不是过去,更不是未来。

我又接着往下看:“人一旦开始撒了第一个谎,就再也不知道如何停止。”一个谎言,很可能毁掉你的一生。撒谎,其实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这样做。撒谎的人,通常是抱着侥幸心理的,但是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就好似你为真相贴了一张纸,但终究有一天会有人把它撕破。你一旦钻进一个陷阱,那么等待你的,将是永远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接着读:“你不能干涉别人的人生,就算是为了对方好。这是他的人生,只有他一个人能决定他的人生。 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你没有必要医治好在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没错,你爱一个人,但你不能为他而干预他的人生,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不同的,只有他自己才能决定他的人生。你无法完全帮助你生命中的每一个人,也没有必要,或许有些人只是过客,并且有可能你会因为帮助而伤害自己。一个人的真诚,并非取之不尽,你不要把自己的真诚献给每一个人,受到的伤害多了,就没有了,你要把真诚留给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人。

我屏息凝神,好像要把每一个字都吞咽在肚子里。我突然有一种惭愧的感觉,书中的主人公,他给所有隐藏秘密的人一个解开心锁的机会,即使自己的心伤痕累累,即使自己更加痛苦,他也从没有停止帮助。而我呢,这个世界上的人呢,不要说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了,纵使是简简单单的行善他都做不到。都说人是高级动物,但是高级在哪了,在自然界,动物都做到互相帮助,好多人却做不到,可见这多么可笑。所以,我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一点信任与真实,少一点欺骗与怀疑,这样,世界就美好了。

偷影子的人,似一缕清风,轻轻拂过你凌乱如麻的心房;似一口苦茶,进入口中,随即,融化……他是那样的轻柔,那样美妙,那样优雅,他深深牵动你的心魂,令你痴迷,陶醉……一个人,灵魂垮了,就真的垮了。有时候,我们帮助一个人,就要从根治起,你必须深入他的心灵,并且,找到那受伤的地方,敷上一片良药,救他的魂。有时,人需要的,也许不是金钱,不是荣誉,不是智慧……也许他只需要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个拥抱……

读书心得体会短文 篇15

今天,我读了《滴水穿石》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在安徽广德的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卧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润的小洞,而作者惊叹不已,并由此联想出了明代着名医学家李时珍立志学医的故事。“滴水穿石”,多么深刻的道理呀!只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干出一番事业。是的,水为什么可以滴穿石块呢?是因为有“恒”,不管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多动脑筋,就一定可以成功,正所谓“水滴石穿,非力使然,恒也。”但是,光有“恒”还是不可以达到更高深的境界,必须还要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专一”,如果光是“恒”而没有“专一”,也是行不通的。我们应该像水滴一样,专一的滴向石块的某一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就滴穿了石块。而我们应该找到自己喜欢的事业,努力钻研下去。我们要在“恒”上用智慧,在专一上下功夫,努力钻研自己喜欢的东西,让他成为自己的能力和骄傲,这样,你就算是成功了。

如果想干出一番大事业,就要学习水滴的的另一种精神——找有难度的“石头”“滴”,为什么水滴滴穿石块会被大加称赞呢?原因有二,一是水滴的持之以恒,二是水滴滴穿的是石块而不是别的。如果水滴滴穿的是一本书呢?人们还会像水滴滴穿石块一样惊讶了吗?不会。所以,如果想干出大事业,就一定要钻研像“石块”一样的课题。

所以,我一定要铭记滴水穿石给予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并加上困难的研究对象,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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