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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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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通用27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__________”商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__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於上海市____路____弄____號的“__________”商鋪及內部設施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__________”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爲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__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潤、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項每______個月爲壹期支付,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內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結清承包費用、水、電、電訊等各項費用,甲方商鋪驗收合格(房屋無重大損壞)後應如數返還乙方。

2.4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商鋪交給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承諾給予乙方______免費裝修期。

2.4原約定爲甲方或現約定爲乙方承包該商鋪後需要支付給其他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如有),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並由甲方負責支付給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包前商鋪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商鋪實行獨立覈算、依法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後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後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

第四條__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有商鋪經營方向監督權、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2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5乙方對商鋪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6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債務原因影響乙方承包後的正常營業和商鋪使用,如因甲方單方債務或相關必備手續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__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商鋪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__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__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7.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商鋪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__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利潤的,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爲違約,違約金爲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__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

乙____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爲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模化,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裏50畝,四至爲南至小樑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爲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裏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爲7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元整

四、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並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後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

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並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處:

乙方年月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台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茶園_______畝,__________的茶園_______畝,__________的茶園______________畝,__________的茶園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年至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爲每年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從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貳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爲,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爲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天台縣_________、天台縣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調動社員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

爲城鄉市場和出口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的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業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____年,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⒉ 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⒊ 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 對以上交承包款爲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爲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

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

經營活動.

⒊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五, 雙方的違約責任

⒈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⒉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七,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勵志天下 )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公社(鄉)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生產隊社員____(蓋章)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爲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爲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計算,即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

四、企業留利分配

┌───────┬───────┬───────┬───────┐

│       │       │       │       │

│ 項 目   │生產發展基金%│福利基金%  │獎勵基金%  │

├───────┼───────┼───────┼───────┤

│ 企業留利  │       │       │       │

└───────┴───────┴───────┴───────┘

五、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爲__萬元,其中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

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爲____元;____年爲___元;____年爲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覈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爲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

│ 鑑(公)證意見                          │

│     經辦人                          │

│                                  │

│                                  │

│                       鑑(公)證機關(章) │

│                            年 月 日 │

└──────────────────────────────────┘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6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餘江縣楊溪鄉楊溪村牌塘組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陳玉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__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爲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爲準),即自20__年 1月 30 日起至20__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採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穀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爲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__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於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__、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20--年12月--日,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且經甲方校委會批准,現就----學校校辦工廠(以下簡稱工廠)經營權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共識,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承包經營期間,工廠獨立覈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2、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工廠必須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違法經營。

3、承包經營的期限爲五年,即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4、承包經營的方式爲:甲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工廠經營權提供給甲方,乙方應承包期限內的第一、第二年度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金60萬元整,此後,每年在上年度承包金基數上遞增5%。乙方應在承包期限內的每年12月30日前將該年度應上繳的承包金按時上繳至甲方。

5、發包方的權利

5.1有權維護工廠的利益不受損害。

5.2有權監督工廠在承包經營期間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經營。

5.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乙方上繳的承包金。

6、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6.1不得以任何行使干涉乙方的經營權。

6.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6.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各項義務。

7、承包方的權利

7.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指派的代理人作爲工廠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全部職權。

7.2乙方在承包期間,對工廠享有自主、獨立的經營權,具體權利如下:

7.2.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工廠的領導機構,並甲方備案,承包期滿後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行解散。

7.2.2有權決定工廠的機構設定,指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7.2.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7.2.4有權

7.3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7.4乙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工廠的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8、承包方的義務

8.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納的各項稅費。

8.2乙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證工廠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並在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按照承包開始雙方簽訂的資產交接清單交還給甲方。

8.3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9、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工廠承包經營所有產生的全部稅後利潤均歸乙方享有。

10、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不得隨意解除。

10.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任意合同一方的利益受到重大影響的,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10.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致使工廠經營不正常,或乙方無法繼續經營,或使得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合法保障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還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0.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10.5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10.6本合同期滿30日前,乙方應接受甲方指派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覈,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應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

11、違約責任

11.1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1.2乙方不按期上繳承包金的,應自應付款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6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3乙方對承包期間對其掌管的企業資產未盡到合理維護保管義務,導致財產出現滅失及不合理損壞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1.4甲方如違反本合同11.1款的規定,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向乙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爲導致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外,還應按乙方向工廠的實際投資額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附則:

12.1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工廠的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由雙方作出書面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2.2在承包期間,工廠按照上述雙方確認的債權、債務清單回收達帳的承包經營前債權,不得作爲乙方的承包經營收益予以計算;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工廠對上述確認的債務清單中予以清償的債務部分可作爲承包金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上繳甲方的承包金中予以抵扣。

12.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校委會關於在承包期間不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有效決議檔案,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12.4本合同期滿後,如甲方決定將工廠繼續承包經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12.5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12.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7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至工廠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 (簽章)

授權代表: (簽字)

乙方: (簽字)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鑑於甲方願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願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商鋪號:

面積:

第二條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

第三條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爲:_____元(大寫:_____)。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_____%。

第二年租金爲:_____元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於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帳戶:開戶名,

開戶銀行,賬號。

銀行帳戶按本合同填寫確定。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帳戶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

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於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帶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範圍及建築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爲商戶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爲,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

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

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

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

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_____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_____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_____‰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_____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

合同中止或終止後,原有裝修及佈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設備不得拆除搬離。

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

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築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

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爲商戶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並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基於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佈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_____工作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爲已送達。

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

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後_____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於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並視爲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爲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後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9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爲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爲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爲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爲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透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爲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爲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爲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爲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爲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爲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爲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爲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爲:%,%,%。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爲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爲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爲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爲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爲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透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爲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爲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繫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透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繫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爲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爲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透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儲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爲合營企業的進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着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進階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進階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爲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爲。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進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爲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儲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檔案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覈、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爲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進階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透過考覈,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進階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進階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進階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爲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爲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爲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爲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爲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爲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爲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爲第一期,時間約爲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爲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爲,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覈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檔案交由原中國合營者儲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檔案。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爲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爲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檔案、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0

企業全額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對企業更新高檔出租車優惠延長年限的政策,結合本企業實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企業全額承包經營合同。原簽訂合同作廢,新合同生效。

第一條?經營原則

1.本企業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證和相關證照爲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內牌證及經營權證屬乙方使用;

2.出租汽車的_____數、更新數及一切附屬的營運設施等費用由乙方出資;

3.合同期內乙方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甲方做到乙方正常營運。

第二條?經營_____

車型:_____牌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乙方_____應符合國家和市政府營運標準、營運設施齊全、經營證照齊全、有效,合同期內如_____狀況及證照發生變化,以變化後的爲準。

第三條?經營期限

按國家和市政府政策規定:權證有償使用和延長使用年限爲?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後,按國家法律、法規、市政府、企業的規定及乙方的誠信,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的權利。

第四條?經營保證金

第五條?_____更新

1._____按國家、市政府有關出租車營運報廢標準更新;

2.甲方負責辦理更新手續和集體報廢_____,向乙方收取更新手續費_____元整;

3.更冷氣_____及購置稅及附屬設施等費用由乙方出資;

4.報廢_____按殘值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2.付班駕駛員由乙方自行聘用,付班司機的工資、資金、養老_____,事故後相應承擔的工資及各項相應的費用,社會醫療_____等勞保福利待遇,由乙方與相關人員、付班司機自行協商確定、承擔、但不得與法律、法規有牴觸。

3.乙方包括乙方聘用的付班駕駛員在運營中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經營成本費用:包括燃料、修理、審驗、扦測、辦證、新工人、更新或改造設施及部件等、事故賠償費用(除_____公司理賠外)的工資醫療、勞保、福利等支出全部由乙方承擔。

5.__________必須由企業統一投保。其中第三者責任_____爲了考慮到企業與承包者的後顧之憂和利益,第三者_____必須萬元以上;

第七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出租汽車的營運、治安管理,對乙方進行安全行車、交通和行業規範服務、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扦查、督促。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遵章守法、規範、文明服務;

2.負責乙方的文明教育、對有助人爲樂、拾金不昧、救死扶傷和見義勇爲、好人好事、爲企業作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揚、表彰、獎勵;

3.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市政府、行業、治安分局的法律、法規、政策監督乙方的經營活動,並是行各項不定期的扦查,可以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市汽車出租公司出租汽車營運管理規定》、《市客運出租汽車治安管理辦法》對乙方違章行爲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按經營管理服務質量目標責任狀、責任書執行。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合法經營自主權,並負責爲乙方辦理各票據,符合規定、要求的服務資格證、協助乙方進行_____和駕駛員的審驗工作和乙方的行車事故處理。

5.審查辦理乙方聘用的付班司機上崗服務手續,並向乙方付班司機收取一定的安全服務風險保證金和乙方共同負責付班司機的各項管理工作。

6.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市政府、行業、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規定、不得無故解除合同、收回_____,否則負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承包經營的出租車的營運活動,享有國家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自主權、自組業務、自負盈虧。

2.乙方按規定合同規定每月日按月足額向甲方繳納當月養路規費、稅金、個人所得稅及代徵稅、意外人員傷害險、管理費等費用,逾期不交按每天承擔滯納金?,逾期?天不交將視爲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牌證、營運證、行駛證等證件,並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經濟抽失由乙方自負。

3.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治安條例)遵守職業道德,做到經營規範、車容車貌整潔、儀容儀表端莊,語言、舉止文明、安全、文明、按規行車、服從管理、確保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4.乙方應本人到甲方住地辦理各種相關手續,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手續,未依法按規定辦理甲方出租汽車上崗服務相關證件手續,不得聘用個人從事營運,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等後果由合同乙方負合部責任。未經甲方同意認可不得將出租車作抵押、變賣。

5.付班司機由乙方招聘,乙方爲付班司機的保證人,爲其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根據企業行爲原則不聘用市處駕駛員。

6.乙方的出租汽車由乙方的原因停運,乙方不得以任何停運理由拒付各項規定之費用。否則作違約處理。

7.乙方在合同期內原則不得變更主體、不得轉讓和轉包,如確有實際情況,經企業領導協商同意後,具體依據補充協議規定辦理。

8.乙方及付班駕駛員不享受本企業的一切勞保、福利等待遇,工資、養老金、社會醫療費用均由乙方及其自己繳納。

第九條

報廢_____和證照應在規定的報廢時間內移交給甲方,報廢_____更新,乙方需符合國家_____的規定標準、安排時間上交牌證、報廢更新、國家允許舊車轉讓,甲方同意乙方轉讓。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

1.甲方無故不辦各類手續;

2.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無_____常營運;

3.甲方違反其它本合同規定。

乙方:

1.乙方擅自轉包、轉讓;

2.未經許可及期限違規、違章及中途退出等;

3.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如發生與國家、政府、行業規定有牴觸的,以規定爲準;

2.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甲、乙雙方合同不盡之處,由甲方補充合同爲準,按補充合同辦理;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經過公證後起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關部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手印:

身份證號碼:

代表簽名:家庭、身份證住所

簽約時間:?年月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項目及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客房 套及前臺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臺現有設備、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後)。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絡、酒店軟件、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爲 年。自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採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稅後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爲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爲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 /噸,熱水 /噸,電 /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後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衛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爲押金。

11、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後,乙方將設備、設施、傢俱等物品、物資還清後,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範圍內的設備、設施、傢俱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設備、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並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稅務票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後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

六、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執行,視爲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合同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爲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合同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爲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爲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爲本合同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2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就旱地承包經營一事,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旱地開發的地點及面積

1、地點:

2、面積:

3、用途:乙方可開發做養殖場和種植場。

二、承包期限

承包旱地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日期

1、兩處旱地處的承包金每年每畝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付款日期:承包金每三年結付一次,承包金在簽訂合同之日後15個工作日付清;第一年承包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全部付清。

3、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合同最後一年充抵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旱地及山地交給乙方自行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3、承包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其承包經營的農作物和山地部分或全部轉包給第三者經營。

4、承包期內,本合同項下之旱地發生土地權屬爭議,由甲方出面負責調解處理。

5、承包期內,經營過程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均由乙方負責。

五、期限屆滿

1、合同期滿,乙方承包的果園及所開發的養殖場要保持原且承包地域內的一切果樹、作物、房屋及養殖場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另計殘值;且每畝果園的優質荔枝樹或優質龍眼樹不得少於10棵,每棵荔枝樹和龍眼樹的冠面直徑要有4米以上,如每徑每少1米則罰款人民幣_______元,由此類推。

2、合同期滿,乙方如有續約要求,屆時另訂新約;同等條乙方享有優先權。

六、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若乙方中途退出經營或擅自將其承包經營的旱地承包給第三者的,或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繳交承包金的,除應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月息10釐的利息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不交的,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所投入資金和和所繳交的定金不予退回,且承包地域內的一切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並賠償人民幣______萬元給甲方。

2、承包期內,若甲方違約中途收回發包的果園,賠償因違約而造成乙方的一切實際損失,同時向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屆時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據實減少乙方的承包金或者延期履行,變更直至解除合同。

2、承包期內,如中途遇國家政策變動,不允許承包的,即按國家政策規定的處理;如中途因國家或集體確需徵用本合同項下旱地、果園或養殖場的,雙方均應服從,其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清苗補償費,附着物補償費及養殖場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期內,凡執行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合同期內,如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和正確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之,其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名、甲方單位蓋章及見證機關見證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見證機關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 ”商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於凱裏市“商鋪及內部設施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

1.3承包期限爲

第二條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潤、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每月乙方須完成保底 萬營業額指標,完成指標後按提成、完成 萬指標按 %提成、完成 萬指標按 %提成;若乙方達不到指定保底銷售額則: 萬指標按 %提成、 萬指標按 %提成、 萬指標按 %提成。

2.2所有工作人員基本工資不變,取消加班費及崗位工資。工資由甲方發放。

2.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合同期滿後應如數返還乙方。

2.4所有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不變,上班仍需遵循公司規章制度。

2.5內部提成由乙方負責人自行制定。

2.6甲方應於年月日將商鋪交給乙方,自年月

第三條 債權債務承擔

3.1承包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仍由甲方支付。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有商鋪經營方向監督權、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2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5乙方對商鋪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6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債務原因影響乙方承包後的正常營業和商鋪使用,如因甲方單方債務或相關必備手續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4.8甲方必須及時向乙方提供公司的所有產品,不得影響乙方對產品的正常銷售,以免造成銷售任務的完成。

4.9甲方產品供應不足,應協調第三方給乙方供貨。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乙雙方若同意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費用。

5.3乙方負責商鋪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4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5.5乙方不得私自進貨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對其處罰,處罰標準按進貨價的 倍予以處罰。

5.6乙方所經營貨源由總公司提供,如有斷貨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

5.7乙方產品銷售定價,在總公司給出的定價標準上應控制在正負%以內 。

第六條 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7.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商鋪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利潤的,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爲違約,違約金爲 元。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體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4

甲方:蔣嶴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透過,就蔣嶴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碾米廠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碾米廠經營權,不得買賣。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寫: )支付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承包期內,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費,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乙方在自主經營當中如果出現嚴重的違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沒收承包履約保證金,而且收回承包經營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碾米時間: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農忙加班一個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並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保護和維護好碾米廠及其設備,其他需要的設備承包者自備,如已有設備損壞,按價賠償(設備如損壞或有故障乙方及時維修並費用自付,並保持清潔衛生)

3、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碾米廠及其設備的損失,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集體的賠償義務。

4、碾米廠經營過程中電費乙方自負。

5、乙方在碾米廠不準堆放其他雜物,並監督他人不準堆放雜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經營中,不得影響周圍羣衆的生產生活。

七、承包期滿後,甲方驗收碾米設備能正常執行後,甲方將乙方的1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記息在一個月內退還。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在承包期內,乙方提出不願承包,甲方將沒收1000元履約保證金。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開開串串香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 餐館, 餐館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 位於 市 區 路第 號和第 號門市;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 財產進行清點。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餐館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

5.上述門市房屋的承租權和室內財產屬甲方所有,甲方應同餐館經營權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鑑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壹拾壹萬元整), 年 月 日前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 元整);乙方給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門市房屋租金,門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負責向門市房屋所有權人支付。

2.承包金必須在約定的時間一次性付清。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權。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保證該門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市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改變房屋的本體結構。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所投入的不可移動的設備設施和室內的裝飾裝修,在屆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安全責任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文明經營,對就餐客戶的食品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對來本店的客戶以及本店工作人員承擔全部人身安全

第七條 餐館的轉包與轉讓

在承包期間,乙方無權處置甲方財產,更不得將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6

甲方(發包方):______

乙方(承包方):

本協議簽訂的背景:

乙方系甲方公司內部股東,經公司股東會同意,決定將公司目前正在開發的房地產工程項目以公司內部承包的方式發包給乙方經營。現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事宜,經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

乙方承包的標的物爲公司正在開發的房地產工程項目在約定的期限內的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

第二條、承包經營的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房地產工程項目所涉的房地產全部完成銷售止。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

1、乙方以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的方式介入公司的經營活動,即由乙方負責融資,對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實際的運營活動,公司其他股東不再參與公司的實際運營。

2、乙方在承包期間應當每年向乙方支付承包金 萬元。該筆款項於每年之前付清。

3、乙方承諾從項目前期投資所獲得的收益中優先撥出資金作爲承包金支付給公司。

第四條、承包方的經營收入: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取得承包金後,不再參與乙方承包項目的盈餘利潤分配。

第五條、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以委派的一名代理人作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

第六條、乙方在承包期間的權利如下:

1、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承包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2、有權聘任公司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

3、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4、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期間的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賬目清楚、財務資料完整。

3、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濫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但甲方行使該權利以不損害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爲限。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九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承包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以乙方對承包項目的投資總額的30%作爲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支付承包金的,應當立即支付並按照應付未付款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應提供公司股東會關於同意乙方內部承包經營以及不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將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由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甲方(發包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包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形式爲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第二條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條 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爲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條 企業留利分配:_________

第五條 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第六條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爲____萬元,其中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爲____元;____年爲____元;____年爲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商、服務工作。

2.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覈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爲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____項處理:

(1)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發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真誠合作的原則,就“ ”的合作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方式

1.1乙方負責工程的前期投標,由甲方配合完成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工作。

1.2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後,由乙方組建項目經理部,乙方委派工程所需全部管理人員並全面承擔起工程的施工、經營管理職責。

1.3甲方指派 乙方指派雙方的工作配合及聯絡工作。

1.4乙方項目經理部的工作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的協議約定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規定,乙

1.5本工程甲方收取綜合管理費如下:

1.5.1. 工程綜合管理費按照結算額,提供足夠的成本發票。外地施工以當地稅率爲準,由乙方負責交納,管理費按結算額 %計。並提供足夠的成本發票。

1.5.2. 工程保險費由甲方代付或乙方自己購買。

1.5.3. 收取方式爲在每次業主支付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除。另工程發

生的其它經營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1.6如乙方因施工管理能力不足或其它原因造成工程無法正常履約時,甲方可自行決定組織管理、施工隊伍進行施工或乙方可申請甲方同意後共同組織施工,但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投入由乙方承擔。

1.7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及勞務費清算證明,乙方提供資料手續齊全後,甲方與乙方辦理最後工程款清算手續。

1.8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履約完畢。

2、合同管理

2.1項目中標後,由甲方負責簽訂與業主的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2.2“主合同”簽訂後 ,甲乙雙方簽訂工程“工程承包協議”,在乙方完全接受並執行“主合同”的前提下,具體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及補充本協議的具體內容。

2.3本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均納入甲方公司的合同管理範圍。

3、項目實施

3.1項目實施均在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下開展經營管理工作,符合甲方的質量、環境健康保證體系要求,按照國家施工規範及法律法規組織施工。

3.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項目施工手續所需的甲方證照及檔案資料。乙方負責工程的投標設計和施工設計。但是所設計的圖紙須經甲方審覈蓋章方有效。

3.3工程中標後,以甲方批准組建的“X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名義組織項目管理、施工。乙方負責項目經理部工作的具體執行(在甲方收到業主工程中標令後乙方應立即按照中標令要求組織施工)

3.4乙方應確保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均達到或超過與業主主合同的要求,甲方監督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3.5乙方提出項目經理部組建方案和項目管理人員名單上報甲方審批後實施,乙方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質資格或合法的上崗資格,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報甲方審覈後由甲方正式任命。

3.6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總部報送各項生產經營報表及相關資料,乙方按照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工程項目竣工資料存檔工作,竣工資料的製作費由乙方承擔,並在項目竣工後確保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

3.7項目的管理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項目所在地施工現場有關規定執行。

3.8項目分包商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的規定,並及時到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

3.9項目的物資供應商應選擇合法、合格的物資供應商。

4、風險管理

4.1乙方認可並承擔工程的一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工程的投標報價金額、主合同的約定、履約風險等。

4.2工程由乙方獨立組織施工並承擔一切履約、經營風險(含施工、

4.3乙方對項目經理部全部對外經營行爲及乙方所有人員的行爲負完全獨立、直接的法律責任;對外發生的全部債務和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使甲方受到糾紛、訴訟、仲裁,賠償等等,因糾紛、訴訟或仲裁的原因導致應收工程款被強行划走或其它損失,由此導致的甲方任何損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和賠償。

4.4如工程需辦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則乙方按主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辦理所需資金(資金數額按照工程招標檔案要求),甲方負責辦理。

如工程甲方以其它方式(如擔保)得到業主撥付的工程預付款,則乙方將此筆工程預付款存於甲方公司帳戶上,作爲乙方對甲方的履約保證金。

甲方有權在乙方對工程無法履約(包括履行甲方與業主主合同、甲乙雙方的相關協議、乙方與相關材料商、乙方與相關分包人等的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時部分或全部扣除以上所提及的履約保證金作爲罰金並彌補甲方損失。履約保證金期限爲工程開工直至履約完畢。

4.5乙方應爲參加施工和管理的人員投保,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如有違反

5.1乙方根據業主要求到甲方申請開據工程款發票,同時提交甲方對等費率的稅金支票或現金,所有工程款必須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甲方確認工程款到賬後,甲方從收到的工程款中扣除管理費和營業稅及政府要求上繳的其它稅費、雙方約定的有關費用、扣款(如有)之後(前述對等費率稅金支票或現金,同比返還),在乙方提供相應額度合格的成本發票後,剩餘款項由乙方支配使用,但需執行甲方公司的有關財務管理規定,乙方使用款項時需提供滿足甲方合同管理、財務管理要求的相關手續。

5.2如果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發包人或總包人索賠、分包人索賠、政府部門罰款等情形,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向乙方(項目經理部)的撥款中扣除相關的罰款及甲方處理事項所花費的費用。

5.3乙方必須保證工程款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4項目所需銀行信貸證明、擔保函等由甲方辦理,所需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5.5在會計覈算上,項目經理部財務負責資金的日常使用和核算管理,甲方財務部對項目經理部財務的核算進行監督、檢查、審計。

5.6項目經理部應按甲方總部財務管理要求,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財會人員應具備相應的上崗資格。

5.7乙方項目人員的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全部費用由乙方支付。

5.8項目現場整體佈置、施工設備標識、臨時設施與辦公設備、用品均要符合甲方CI標準要求,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1甲方及時向項目經理部下發甲方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求的項目管理方面的檔案。

6.2乙方確保使項目具有完整的檔案資料並及時上報甲方。

7、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修,乙方負責合同保修期內的職責義務,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本協議的終止

項目質保期到期截止。如果乙方不能全面履行雙方所簽訂協議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並且雙方對此問題不能達成解決的協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並不做任何補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實際經濟損失並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9、補充變更

甲、乙雙方將針對項目的具體情況,在工程中標後就具體事宜簽訂工程承包協議及補充協議書,作爲本協議的補充或變更。

10、本協議書與業主合同檔案的關係

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暫定爲工程的全部實施過程,合作關係的繼續以業主合同檔案的存續爲前提,依據與業主合同的內容及履約情況,雙方的合作關係及內容也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11、保密遵守

除非獲得雙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把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12、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如任何一方發出書面的要求協商函件後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13、份數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4、生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其它

乙方代表中的任何一人,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與甲方簽訂的任何檔案、辦理的任何事宜,包括財務方面的事宜,均視爲得到甲、乙雙方的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箱:

經甲、乙雙方協商洽談,乙方本着面向市場、拓展市場,引進現代廣告經營管理理念之宗旨,將乙方相關的廣告業務交由甲方承包經營。根據《_____》、《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職責明確等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期限

甲方承包經營的期限爲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上交利潤遞增包乾的方式,對所承包的廣告時段,甲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超收自留、欠收自補。

四、承包上交利潤

合同期內甲方按以下標準向乙方繳納承包費用:

1、甲方向乙方承包項目在_______萬元以下的,甲方按項目總額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

2、甲方向乙方承包項目在_______萬元以上的,甲方按項目總額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

五、付款時間與方式

1、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付款按項目結算。

2、乙方按項目從項目款中扣除交納利潤。

3、乙方按項目扣除交納利潤的費用和原材料費用,所剩項目費用由乙方按項目支付給甲方。

4、原材料費用由甲方出示相關的購買依據由乙方支付,所支付費用從項目款中扣除。

六、管理費用

1、房產管理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將按比例從項目費用中扣除。

2、原材料現有折舊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將從項目費用中扣除。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依法經營,並對自己的經營行爲負法律責任。

2、甲方自主經營,自主決定員工招聘、錄用和收入分配。乙方原廣告部的工作人員自願進入甲方公司工作,並能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根據需要優先予以錄用。

3、甲方享有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全部廣告時段經營權,並可根據業務需要,在經乙方同意的基礎上對廣告時段在法定範圍內作適當調整。

4、甲方自行制訂所有廣告價格,但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5、乙方有償向甲方提供乙方現有的辦公場所及辦公用品等原材料,折舊費用按本合同約定計算。具體物品的類別及數量以交接清單爲準,合同終止時甲方如數歸還甲方,如有損壞、遺失,甲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正常老化、磨損除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現有通訊設備,費用由甲方自理。如甲方對設備、設施有人爲損壞則照價賠償。

八、廣告管理

1、甲方建立_____帳戶,_____開展廣告經營活動,承擔一切經濟活動的法律責任,乙方概不負責。但爲方便甲方開展工作,允許甲方以乙方廣告部的名義對外宣傳聯絡業務。承包期間,如發生法律、經濟及其它任何糾紛,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簽訂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廣告業務合同必須經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如甲方所簽訂的廣告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由乙方代爲繼續履行。但甲方應將相應的廣告費用支付給乙方(價格按甲方與廣告主簽訂的廣告合同爲準),否則,乙方可向甲方追討該筆廣告費。

3、甲方對外因工作需要可以乙方廣告部名義開展業務,但以乙方廣告部名義簽訂的合同必須報乙方備份存查;甲方保證廣告內容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所有廣告接受乙方的審查、監督,甲方所簽訂的廣告業務,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播出單及合同,及時安排播出。

4、甲方安排播出廣告應簽署合同和填播出單,對長期客戶的廣告,其合同必須具有廣告主單位公章,否則乙方不安排播出;對甲方未填單的廣告,乙方可拒絕安排播出。

5、乙方應保證甲方廣告及時、準確播出,對因故錯、漏播的廣告,乙方應按客戶(廣告主)的合同要求在甲方正常廣告時間內安排補播。造成甲方損失,經甲、乙雙方覈實後據實給予全額賠償。

6、合同期間如因政策法規變化,或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相關廣告內容播出,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繼續合作的相關事宜。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另一方均有權向其提出口頭或書面交涉,並有權依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或依照法律的規定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本協議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外部通訊系統故障、重大技術故障和法律、政策的變化等。

十一、保密條款

1、任何一方對於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資訊(下稱“保密資訊”)均應保守祕密。

2、如對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應將載有對方保密資訊的任何檔案、資料或軟件,按對方要求歸還對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資訊。

3、在本合同終止之後,各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爲止。

十二、協議的續期和終止

本協議期滿後,若雙方未提出異議,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透過協商途徑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0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落實項目承包責任制,確保管理科學化、工作規範化、現場標準化、分工專業化,充分調動雙方積極性,提高項目經營效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乙方認可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含補充協議及附件資料)的基礎上,按照甲方有關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項目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工期: 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爲準。

4、 工程質量標準: 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爲準。

第二條 原則與方式

1、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甲方聘任 爲該工程項目負責人(乙方),在工程施工管理實施過程中,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負有第一責任,對項目盈虧承擔不容推卸的全部責任。

2、實行確保上交,自負盈虧的原則。甲方統一覈算,工程成本單列。確保上交營業稅、所得稅、管理費等各項稅費。

3、乙方按照“動態管理、優化組合”的原則,配備精幹的項目管理班子(乙方所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及分工職責落實情況必須在開工前報甲方審覈備案),以滿足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的要求。

4、甲方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派出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對涉及工程結算、成本覈算等技術性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5、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甲方委派 同志爲派駐現場工程負責人,並全權對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文明施工及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向公司彙報現場施工情況。

第三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合同工作量以 年 月 日甲方同發包方簽訂的 的全部內容爲準。

第四條 指標

1、工程承包上交係數: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或 元/m向甲方上交管理費。營業稅、所得稅、地方或行業規定稅費、甲方派駐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稅費,由甲方按規定稅(費)率向乙方代扣代繳。所有稅、費於每次開票收款時交納。

2、施工工期:以甲方同發包人簽訂的合同工期和開工日期爲準,乙方確保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若乙方造成工期延誤,除按《施工合同》約定執行外,每延誤工期1天罰款1000元;延誤工期超過30天,乙方無履行合同的能力或無法改變現狀,給甲方的形象和信譽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派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及管理工作。

3、工程質量:嚴格執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驗收等級標準要求。若發生質量事故,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安全生產: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程及標準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如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若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按照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部門的相關要求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檔案規定,實施企業形象工程,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工程款回收:按照《施工合同》條款中明確的時間和數量及時收取,回收率達100%。

第五條 有關支付工程款的規定:乙方按《施工合同》的規定向發包方和甲方報送當月完成統計工作量報表和下月的進度計劃報表,並提出下月所需資金材料計劃,提出月結成本(會計報表),甲方對乙方月結成本進行及時審覈,確保工程資金專款專用。

第六條 有關工程保脩金的規定:工程竣工保修期滿後,待甲方從發包方處將保脩金收回後,保脩金一次性返還給乙方;若在保修期發包方要求進行保修,乙方應及時派人員進行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不退保脩金。

第七條 有關風險抵押金的規定:

(1)按招標檔案規定向發包方繳納的工程履約保證金,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並以此作爲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2)在施工中所需資金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資金借貸擔保,因工程經營形成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無限責任。

(3)本工程乙方交安全風險承包保證金 元,工程竣工後無重大安全事故及違章罰款發生,予以無息返還。

(4)甲方收取質量保證金2%,(若建設單位收取質量保證金≥5%時可不收取),質保金待項目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無息退還。

(5)在工程竣工結算後,若工程全部按《施工合同》履約,未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已收回所有債權未發生虧損和債務的,工程竣工資料完整,也未出現《施工合同》規定不予退還的情形,待發包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後一次性退還乙方。若出現其它問題則待問題處理後再退還。

(6)乙方在承包項目開工前10日內向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申報繳納項目工傷保險,完清保險費用方能動工,若乙方承包人拒絕交費的,由公司在該工程款扣款繳納,工程款不劃入公司帳戶逃避交費行爲,由承包人承擔一切經濟、法律後果。

第八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項目結束,內部結算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債權債務,並向甲方寫出債務清結的書面保證。若乙方隱瞞債務,則由甲方在乙方向建設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工程保脩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份乙方應承擔補足差額或清償債務的責任,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甲方在乙方劃拔的工程款扣取 萬元,待項目施工結束履行合同的全部內容得到各方認可,乙方交回經建設方審定的結算書和竣工資料及交回甲方領用物品後,將扣留金無息返還。

第十條 財務管理:爲保證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領款,凡由公司擔保簽章的材料、設備合同乙方必須按約定付清債務,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劃拔的工程款中全額扣取代付。業主每付一次工程進度款甲方扣取稅、費後全額支付乙方。

第十一條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承包經營合同書實施細則

附件二 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二條 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交工驗收,工程尾款回收完畢,與本工程有關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保修期滿後,本《合同書》自行失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簽字: 承包責任人簽字: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1

甲方:上海某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A

丙方:B

丁方:C

戊方:D

鑑於甲方系由A、B、C、D四人合資共同設立。經股東共同商議決定由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總經理,爲了明確各方責、權、利關係,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權益,經各方充分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丙、丁、戊各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各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並確認本合同爲各方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甲方由乙方負責承包經營,承擔總經理責任制。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由乙方承擔公司法關於高管的民事責任。

二、乙方在經營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各項政策規定。乙方承擔以下義務和享受以下權利:

1、乙方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經營。

2、乙方應本着勤勉、忠實原則,對甲方公司盡到善良管理人職責。

3、乙方須在甲方經營範圍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如需增加經營範圍,則乙方應根據章程規定辦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貸款、抵押、擔保等經濟活動。乙方如欲將其對甲方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質押,應書面徵得甲方股東會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進行。

三、承包期限:十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承包期限屆滿,如需續簽,各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四、財務和資金安排:

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經營所需的全部資金、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籌措,如需添置各項設備、傢俱用具,則該添置的財產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履行時全部歸屬於甲方所有。各方應在定期結算時同步確認乙方添置財產的數量、價值等,乙方所購置的資產,由乙方支配、使用。

2、在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甲方公司各項經營費用,由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共同承擔和支付。如果一方已經先行墊付的,計入公司開辦費,由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平均分攤。

本合同訂立當日各方應將公司現已發生的費用、財產進行結算、確認。

3、鑑於乙方自行承擔和支付甲方公司運營期間的所有費用,在處理具體項目業務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也均由乙方自行籌措,各方均同意乙方免付承包管理費。

4、具體項目的安排和結算:

(1)在乙方引進各項產品或者進行各項具體項目時,根據項目或產品的具體情況,各方另行約定項目中各方的權利、義務和淨利潤分享比例。

(2)項目進行中和結束時,各方應及時對項目中的費用、收入等進行結算和分配。

(3)項目淨利潤的確認依據會計法和相關規定,或各方約定執行。

(4)在各方就淨利潤分享比例未達成共識之前,該利潤留在甲方公司內作爲公司發展基金。

五、經營:

1、乙方有獨立經營自主權,但不得違反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門覈定的經營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2、乙方所開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名義進行,不得違反公司法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以甲方名義簽訂的合同,須留存公司,或提交甲方財務部門備案;結算時,應向甲方財務部門告知合同履行情況,並提供相關書面檔案;合同履行完畢時,乙方應告知甲方財務部門。合同履行時出現異常情況時,乙方應立即書面彙報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以及異常的具體表現,並提出解決方案。

4、乙方有義務依法建立會計賬簿,在經營中依法納稅,並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和公司呈報財務情況。

5、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由乙方妥善處理和解決,如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甲方或丙方、丁方、戊方蒙受損失,丙方、丁方、戊方有權依據本合同或者依據公司法向乙方追償。

六、人事安排:

1、乙方可以自行聘用相關人員,決定員工的薪資待遇,乙方聘用員工須依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有效勞動合同,並由乙方承擔所聘用員工工資、保險等全部費用(包括員工因工傷所產生的費用)並承擔全部責任。

2、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需乙方簽字加蓋甲方公章後爲有效,乙方在與甲方的本合同期滿時或本合同終止時應妥善處理好員工的分流問題,否則造成公司損失或其他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公司印鑑和證照管理:

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可持有和保管“甲方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等證照和檔案”(附件:預留印鑑)。乙方應完善印鑑使用管理備案制度。

2、乙方使用上述合同章印鑑所訂立的合同,乙方應負責妥善安排嚴格按照合同執行。非因甲方或股東方原因造成該等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因履行該等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概由乙方個人承擔責任。如果造成甲方或股東方經濟損失的,權利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3、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均應立即將所持有的上述印鑑、證照歸還甲方董事長或執行董事。

八、終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合同各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終止:

(1)本合同的存續違反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3)本合同當事人各方協商同意;

(4)本合同被解除或被撤銷;

(5)甲方破產、被關閉、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或發生其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情形;

(6)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合同或另行協商解決;

(7)如果由於政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合同或另行協商解決;

(8)本合同期限屆滿。

3、本合同規定期滿或終止,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合同各方根據本合同和公司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於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

一方違反各方簽署的項目分配方案,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的,責任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5、合同期限屆滿或合同各方合意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本合同,各方應共同指定或委託審計單位對甲方財務進行審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股東會過半數表決權股東透過決議同意,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九、解除本合同後的處理

1、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丙方、丁方或戊方解除本合同的,根據各方已經生效的項目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的利潤、酬勞,任一方無權要求返還。

2、如因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情況下,除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外,乙方爲甲方添置的財產歸屬於甲方,乙方無權獲得財產補償,且乙方因違約給各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3、非因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情況下,除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外,乙方爲甲方公司添置的財產歸屬於甲方,甲方對於乙方損失予以賠償,丙方、丁方和戊方承擔連帶責任。

十、違約責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各方約定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或不低於萬元人民幣。

2、如果因任一方違約造成其他方損失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損失,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行爲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見的間接損失及額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稅費、一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各方均有違約行爲,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4、各方均應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發生或進一步擴大;如因一方未採取措施造成損失發生或擴大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

1、甲、乙、丙、丁、戊五方均確認,簽署本合同完全處於自願,對本合同項下各方的權利、義務已經明確,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情形。

2、本合同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合同和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力和權利。

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但本合同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並在最接近其原意的範圍內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有效、生效及可執行的程度。

4、如因國家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各方應及時進行結算,互不追究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損失,但違約行爲除外。

5、本合同各方應就本合同之簽訂及內容保密,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三年。

6、本合同自甲、乙、丙、丁、戊伍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簽署之前各方之間所形成的合同、協議、紀要、備忘錄、承諾等檔案與本合同不一致或相沖突的,均以本合同內容爲準。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二份,其他各方各執一份爲憑。

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2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樹苗、樹苗、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畝分土地作爲苗圃,地點在。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年零月,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爲甲方栽培樹苗株,樹苗株,樹苗株,……。

其中,第一年出圃樹苗株,樹苗株,樹苗株,……;

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樹種斤,樹種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以上;

樹種斤,樹種斤,……,樹秧長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

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元,其中,第一年撥給元,第二年撥給元,……;

甲方每年爲乙方提供化肥斤。

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爲每年的月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公分;

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公分,……。

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月以前負責包銷完。

每株權苗價格爲樹苗元,樹苗元,樹苗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

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

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

第五條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爲加強選礦廠的生產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確保選礦產品質量和回收率,決定將選礦廠的生產管理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實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即包括選礦廠除精礦打包裝卸車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費的材料、人工、電力、設備配件及設備維修等全部費用。

二、承包範圍:原礦的取料運輸到破碎,球磨工序,浮選工序,及選礦廠設備電器維修。

三、包乾價格:按入選原礦每噸____元包乾.

四、質量要求:

1.鉛精礦品位必須達到55度以上;

鋅精礦品位必須達到50度以上。

2.鉛精礦的富含質量,鋅不能超過5%;

銅不能超過1%;

硫不能超過15%;

砷不能超過1%。

鋅精礦的富含質量,鉛不能超過5%;

銅不能超過1%;

硫不能超過15%;

砷不能超過1%。

3.選礦綜合回收率必須達到92%;

五、獎勵與扣罰

1.選礦回收率達到92%後,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獎勵乙方每噸精礦30元;

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罰乙方每噸精礦30元。

2.鉛、鋅精礦的質量如果達不到規定標準,造成精礦等級降低而減價的,甲方按實際減價金額扣罰乙方。

3.鉛精礦富含鋅超過第四條規定標準,超標部分,甲方按鉛精礦的當月最高市場價格扣罰乙方。

鋅本文來源自精礦富含鉛超過第四條規定標準,超標部分,甲方按鋅精礦的當月最高市場價格扣罰乙方。

4.乙方每天入選量規定爲60噸。

入選量每天少於55噸,每少1噸,甲方按合同包乾價格加倍扣罰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產規定爲24天。

正常生產少於22天,每少一天扣罰乙方生產固定費用500元。

6.甲方因水、電問題及原礦供應量不足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甲方適當補助乙方浮選工和維修工共4人工資及其他人員適當生活費用。

未簽定勞動合同人員不計生活費。

7.乙方必須確保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乙方人員每違章一人次,扣罰乙方50元。

六、其他規定

1.入選原礦的噸位計量以過磅或其它經雙方確認的計量方法爲準。

每噸入選原礦固定扣除含水量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乙方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勞務合同書,甲方按勞務合同管理乙方人員。

未簽訂勞務合同書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負責自有人員的食、宿等安排。

4.選礦廠的用電按表計量,每度電價0.72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結算工資總額的5%作爲乙方的留存資金.所有合同規定的扣罰乙方款項,甲方從乙方留存資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餘款一併結付給乙方。

八、乙方負責簽訂承包合同後選礦廠首次設備檢修,甲方補貼乙方首次設備檢修工資__元。

設備檢修的必備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負責。

乙方在合同期滿後,應按合同所附設備檢修的配件、材料清單備足後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間所需各項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十、乙方必須造具乙方人員月度工資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員工資發放由乙方代理髮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員代理髮放。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xx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xx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覈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爲一年,即從20xx年八月七日起至20xx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爲: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爲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覈,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爲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協議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經營水果,承包期爲____年上學期開學至____年下學期結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 元。競標成功後當場交清。

2、乙方經營項目爲水果,不能進行水果加工和變相加工經營,不能經營其他項目,一經發現上述不能經營的情況,罰款壹仟元,並立即取消其經營協議且不予退承包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合同轉讓,乙方與外界發生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門面一間給乙方作爲營業場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愛護水電設施,節約水電,水電費按實、按市場價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交納。

6、工商、稅務、衛生等其他費用甲方可幫乙方協調,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愛護學生,不經營腐爛、變質水果,遵紀守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交費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不享受學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競標時必須交納壹仟元的保證金,承包期滿沒有違約情況時由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年月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爲加強企業管理和規範運輸行爲,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前提下,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經營承包車輛

1、車 形: 牌 照 號: 自 編 號: 覈定座位: 營運證號: 購置證號: 車 架 號: 發動機號: 行駛證號:

2、汽車牌證及其它營運手續齊全,符合車輛行駛、運營的相關安全標準和技術標準。

第二條 合作經營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條 合作經營承包方式

1、乙方以自有的資金爲乙方出資的全額資金,以甲方名義購車和上戶、辦理營運手續,由乙方承包經營從事公路運輸。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經省、市交管部門核發的客運線路從事公

3、本合同有效期內,合作經營的車輛爲甲方單位的法人財產。乙方在公路客運生產的全過程中,服從甲方對人事、財務、生產、經營、安全、車管、機務、治安、消防、後勤等方面的管理並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4、甲方對乙方實行單車承包經濟責任制管理。乙方對經營虧損、經營中的債務及安全責任等承擔完全責任。單車承包經濟責任制的內容爲:定額上交、成本自理、超收自留、虧損自補。

(1)定額上交:承包經營期內,無論盈虧乙方均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上交承包經營費、企業管理費等費用。

(2)成本自理: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自行承擔經營成本及其他費用開支。經營成本包括但不僅限於:參營車站的收費、過路過橋費、車輛修理及保養費、燃油費、安檢費、年審費、保險費、各種罰款、事故賠償、僱傭駕乘人員費等。

(3)超收自留:合同期內單車每月收入超過向甲方繳納費用及經營成本後的餘額歸乙方。

(4)虧損自補: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風險(如事故賠償、經營虧損等)由自己全部承擔,應交費用不變。

第四條 承包期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的單車費用

1、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費元。

2、每月向甲方交納企業管理費元。

3、每月向甲方交納以下稅費:

(1)按營業收入的3.42%交納營業稅;

(2)按元/月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

(3)車船使用稅 元/件;

(4)代扣代繳的國家其它臨時徵收的稅或費用;

(5)站務公司代理業務綜合服務費,按營收的2.5%計算;

(6)按甲方管理規定按月向甲方交納安全互助金元;

(7)小件快運分成 元。

4、有關費用的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信譽保證金 ),合同終止三個月後,在無任何經濟和法律糾紛的前提下,無息退還乙方。

(2)乙方在各參營車站應班交付的勞務費、治安費、安檢費等,按車站收取數由甲方代支並向乙方收取。

(3)遇國家法定節日和高峯運輸期間,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服務費。

(4)甲方爲乙方組織包車、旅遊等客源,參照車站收取車輛應班費的標準,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5)乙方應承擔甲方爲維護經營參加協會所分攤的協會費用。

(6)各種費用的計算期以該車上戶日或轉入日起。

(7)承包經營車輛的各種保險,必須按甲方指定的保險機構保足各種險種,所有保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加強管理和服務。

(8)因國家或政府有關部門提高收費標準和新增收費項目,乙方向甲方交納的費用則作相應調整。

(9)交納費用的方式:由甲方在乙方的月營運收入中扣收,若乙方月營運收入款不足以抵扣當月應交費用,其差額部分乙方應以現金補足。

(10)甲方爲辦理承包車輛的交通肇事、治安、違章、臨時性事務等所需事務支出,或國家、政府有關部門臨時性收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或乙方派員攜款同往支付,確需甲方經辦人直按辦理的,由乙方預支給甲方經辦人,辦案(事)完畢,經辦人與乙方結算。

(11)因客觀原因事前不能通知乙方,甲方代乙方辦案(事)墊付的費用,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合作經營車輛作爲本單位法人財產進行經營管理的權利,合同終止,車輛戶籍權、經營證照歸甲方所有。

(2)享有交通管理部門賦予的線路牌的所有權。

(3)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各項費用,並按國家規定上交各種費用。

(4)車輛屬乙方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的,甲方有權按乙方與銀行方的約定、甲方與銀行方的約定,協助銀行向乙方收款並支付給銀行。因連續三個月未付銀行本息貸款的,甲方將協助銀行扣押車輛,並將車輛交銀行按事先約定處理。

(5)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對本合同有關約定進行調整和修改;

(6)有權責令乙方辭退其不按規定僱傭的駕乘人員,其僱傭的駕乘人員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乙方按合同約定交清各種應交費用後,甲方應及時發放營運手續。

(8)甲方應提供車輛經營、調度、安全管理、機務車管、站點協調、營收結算等多方位服務,協助乙方作好車輛年檢、證照年審、車輛保險、事故處理等工作。

(9)組織乙方參加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交通安全、優質文明服務等方面的政治、安全、業務學習和培訓。

(10)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無違約行爲,不得終止本合同或轉讓承包經營車輛。

(11)車輛車身、內飾等的廣告發布權和收益權屬於甲方所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收益權。

(2)合同終止,無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有權辦理車輛過戶,甲方應予協助,過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並承擔其它各項費用。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及承包經營車輛轉讓、租賃、抵押或設定他項權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交通肇事、違章扣車(證)、脫班、治安處罰等造成車輛停運、罰款、經濟賠償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對外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並加收5%的信譽賠償金。

(6)自覺遵守營運線路和各站點、所在地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維護甲方的信譽,做到安全生產、優質服務、依法經營。

(7)乙方須確保車輛行車安全,加強車輛日常維護,保持車況良好,妥善保管各類營運證件(牌、照),如發生損壞或遺失,相關損失費及罰款由乙方承擔。

(8)按甲方的規定參加各類政治、安全和業務學習。

(9)不得夥同其他車輛經營者進行聚衆鬧事、停運、罷運等違反國家運政管理的行爲。

(10)乙方所僱傭的駕乘人員須符合甲方關於駕乘人員條件的管理規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不得截留乙方應獲得的收益。如無正當理由截留、佔用乙方應得的收益,除全數退還外,另向乙方每月支付截留額5%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拖欠應交甲方費用,如逾期未繳納,甲方按拖欠額每月加收5%的違約金,如乙方拖欠累計達一個月應交費額,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停止車輛執行,其停運期間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的各種費用,仍由乙方全額交納。乙方不得以停運爲由,拒絕履行乙方與貸款銀行方、乙方與甲方的各種經濟責任和其他責任。

4、不論何種理由和原因,罷運、停運、聚衆上訪均視爲乙方嚴重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如因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服務質量或其他嚴重違規經營行爲,造成甲方線路牌被行業主管部門註銷的後果,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同時,車輛殘值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屆滿;

2、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提前終止;

3、因甲方線路牌被行業主管部門變更、取消等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終止(如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改變經營方式,如某線路實行公司化經營或進行公交改造等。);

4、承包車輛報廢(或不符合營運條件)、滅失,本合同終止;

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調整。

2、若國家稅金、規費增加,其增加部門應由乙方承擔並如數繳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補充規定。

4、是甲方的下屬單位,受甲方法人代表全權委託代表甲方簽訂本合同,並享有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本合同生效前甲乙雙方簽訂的與合作經營承包車輛相關的合同或協議全部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爲準。

6、因本合同履行發生,雙方協調解決,協調不成向配合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購車資金及按規定交納的各類費用交付甲方時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

爲了發展經濟,鞏固完善承包責任制,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村原翻砂廠承包給乙方經營,範圍以現狀爲準,承包金翔每年元。

二、乙方新建電鍍廠向東擴建畝,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每年墩承包款   元。

三、付款辦法:每年12月底繳清當年的全部承包款萬元整。

四、承包期從年月日____年月日,爲期  年。

五、承包期滿後地面一切建築保證正常使用,交還甲方。乙方新添裏的設備(以發票爲準)由乙方自行處理。

六、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包。

七、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因單方違約造成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賠償,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4份,各持2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___

___年月日

本文連結:https://www.xszwb.com/zh-hant/htfanwen/chengbao/97xel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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