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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超市供貨安全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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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超市供貨安全合同書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學校超市供貨安全合同書(精選3篇)

爲了保證校園超市食品的衛生安全,根據衛生部、教育部關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精神,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依法經營的原則,特訂此供貨安全協議。

一、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食品衛生法》。嚴格執行採購准入制度。嚴格按乙方的要貨計劃及時配送所需貨物。

二、甲方所供商品的價格,必須按本地同期一級批發價格供應給乙方,貨款支付實行月結制。

三、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有正當的渠道來源,能如實提供正規生產廠家、保質期、生產日期、合格證、質檢報告、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料。

四、甲方在供貨期間必須向乙方提示保質期短的商品,並指導其儲存、銷售等管理方法。

五、甲方在供貨期間,因運輸等原因,導致商品破損,加工導致的不合格商品,校園超市在保質期內不能完全售出的商品。甲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乙方的退貨。

六、若甲方提供的食品、副食品,造成乙方師生的食物中毒,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即法律責任、經濟責任、醫療責任等。

七、乙方接受甲方供貨後,有義務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商品,有義務告之甲方臨近保質期的商品,以便甲方及時退貨處理。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導致商品過期、變質、損壞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積極配合甲方的銷售,爲甲方搞好售後服務工作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則根據《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聯繫電話:

乙方:代表:聯繫電話:

學校超市供貨安全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 供貨商資料

1、 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進行銷售、推廣,所供商品的質量、價格、售後服務、形象宣傳、客戶投訴等問題,由乙方負全責和費用。

2、乙方供貨品牌爲,進店單品數 雙方確定的《商品資訊表》爲準。

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經營資質(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品合格證、商品檢測報告等複印件、商品報價單、許可經營授權書),所有證件須加蓋乙方公章。

二、 商品質量

1、 乙方確保所供商品符合國家相關部門和行業的質量及其他標準要求,乙方須及時主動將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證明移交甲方存檔。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售後服務、糾紛和客戶投訴等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損失和補償。

3、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公告及通知,給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三、 商品價格

1、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商品進價,不高於同渠道其他零售企業的最低進價。如甲方發現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調低乙方商品進價,並按此進價給予乙方對賬結算。同時乙方還應支付每個單品不低於貳仟元的違約金。在此期間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對賬結算貨款。

2、 商品進價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爲準,如乙方預調整進價,須至少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調價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新進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價的,甲方有權以原進價結算貨款。

3、 乙方須全力支援對所供商品推廣的促銷活動,促銷具體進價雙方另行商定,

四、 訂貨送貨

1、 甲方以電子郵件、傳真訂單、QQ發送、電話通知等方式告知訂貨明細,均默認爲有效訂單,乙方保證按訂單要求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不以任何理由延時送貨、消減送貨量、拒絕發貨,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不低於壹仟元的違約金,作爲銷售損失的補償。

2、 乙方所供有保質期的商品,乙方須送達甲方指定地點,距該商品保質期到期日的時限不得少於該保質期總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況必須經甲方採購人員同意,方可收貨。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訂單之時起2日內,按訂單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點,每逾期一天(8小時以內爲半天,每滿8小時爲一天)甲方按訂單總金額的三倍額度收取乙方違約金。

4、 乙方保證單張訂單到貨率(到貨單品數、數量、金額各項佔比)均高於百分之九十五,否則,甲方按訂單未到貨金額的十倍額度收取乙方違約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時送貨、消減送貨量、退換貨不及時、保質期超期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6、 乙方預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銷售,須提前向甲方採購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請及相關合法有效證件,未經甲方許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處置權,並甲方按每個單品貳仟元收取乙方違約金。

五、 退換貨

1、 如甲方和乙方爲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月爲產品試銷期。試銷期滿,甲方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銷售乙方商品。甲方決定不繼續銷售則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承諾無條件回收未銷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滯銷積壓商品、殘次品、臨期品、過期品等乙方同意無條件進行退貨處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進店每滿六十天銷量排名爲同類商品的後三十名範圍內,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換貨通知日起,保質期三十天及以內的商品須兩天內,保質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須三天內,保質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須五天內,保質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須七天內到甲方指定場所辦理退換貨,退換貨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通知後不能按要求時限辦理退換貨,視爲乙方授權甲方將退換貨商品作報廢處理,並在當月貨款中直接扣除報廢金額。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門店發生滯銷,乙方應在商品保質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關門店提出退換貨,否則,一切過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商品發生質量問題而導致退貨的,乙方須兩天內主動到甲方將問題商品清理完畢。

7、 以上所有退換貨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換貨通知日起,須按要求將所有退換貨清退完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換貨總金額的三倍額度收取乙方違約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換貨,乙方有權在貨款中扣除所有退換貨金額。

六、 貨款對賬結算

1、 甲乙雙方對賬以乙方系統打印的《銷售單》(須經甲方門店收貨人員和乙方送貨人員簽字並加蓋甲方貨物收訖章有效)爲準,乙方原始送貨票不做雙方對賬結算使用。

2、 雙方商定:乙方提交對賬票據的時間爲每月12日至16日。

3、 雙方商定:乙方與甲方對賬時間爲:每月25日至26日,逢節假日順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雙方商定:甲方財務給乙方安排付款時間爲:每月15日至16日,逢節假日順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乙方須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將結算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移交到甲方財務指定人員。

七、 保證與承諾

1、 考慮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問題和售後服務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納商品保證金 貳萬元,作爲對所供商品引起突發事件的處理及相關政府部門行政經濟處罰等情況使用;商品保證金一經使用,乙方須在七天內補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後,甲方退換乙方剩餘金額的商品保證金,此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保證所供商品合理損耗率(含丟失、自然消耗)爲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3、 爲保障銷售額持續上升,甲乙雙方達成雙贏,乙方保證每個月給甲方提供不低於兩次促銷活動,促銷商品的進價不高於市場其他客戶的促銷進價。

4、 乙方保證任何情況下,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內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所有設備、商品等清理出賣場。甲方對該設備、商品有直接處置權。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乙方已交納的商品保證金、所有費用等一概不退。並收取乙方不低於壹萬元違約金。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各種證件、公函、增值稅票、發票等合法有效,違者乙方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及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並向甲方支付不低於伍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約,則乙方賠償甲方不低於壹萬元的經濟或名譽損失。

3、 如乙方合同約定聯繫人與本司失去聯繫達六個月或甲方發送公函乙方無人迴應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設備、商品等進行處置和銷燬,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乙方貨款:

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訂單送貨,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約定;

2)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內連續四周銷售額爲零;

3)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雙方的其他約定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

4)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清理退貨、換貨、質量問題商品;

5) 乙方連續一個月不送貨或連續三次送貨缺貨率(訂單金額數量或單品數量)在15%及以上;

6) 乙方在促銷期內不送貨或未按約定安排促銷活動;

7) 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在甲方場所有偷盜行爲;

8) 乙方提供虛假經營證件證明、對賬結算票據;

9) 乙方未完成合同約定銷售任務額或數量;

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時續簽或未按時送票、對賬。

5、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情況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所有設備、商品等清理出賣場,甲方對該設備、商品有直接處置權。

6、 乙方所有違約金、費用無法正常按時支付或兌現的,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並加收違約金和費用總額百分之二十的滯納金。

九、 合同期限、終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從20xx年5月6日起 至20xx年5月5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續簽合同,須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動與甲方採購人員洽談新合同。

3、 雙方均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戶程序按甲方統一程序辦理。

4、 雙方同意不再續簽合同或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戶時,應與甲方採購人員聯繫確認清戶事宜,由採購人員出具清戶證明,並由採購部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後,開始計算清戶賬期。

5、 合同終止及單方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後辦理清戶手續滿九十天後,按甲方財務時間對賬清算貨款。

十、 一般性條款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訂單、補充協議經乙方確認簽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至解決,經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超市供貨安全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 供貨商資料

1、 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進行銷售、推廣,所供商品的質量、價格、售後服務、形象宣傳、客戶投訴等問題,由乙方負全責和費用。

2、乙方供貨品牌爲,進店單品數 雙方確定的《商品資訊表》爲準。

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經營資質(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品合格證、商品檢測報告等複印件、商品報價單、許可經營授權書),所有證件須加蓋乙方公章。

二、 商品質量

1、 乙方確保所供商品符合國家相關部門和行業的質量及其他標準要求,乙方須及時主動將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證明移交甲方存檔。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售後服務、糾紛和客戶投訴等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損失和補償。

3、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公告及通知,給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三、 商品價格

1、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商品進價,不高於同渠道其他零售企業的最低進價。如甲方發現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調低乙方商品進價,並按此進價給予乙方對賬結算。同時乙方還應支付每個單品不低於貳仟元的違約金。在此期間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對賬結算貨款。

2、 商品進價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爲準,如乙方預調整進價,須至少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調價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新進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價的,甲方有權以原進價結算貨款。

3、 乙方須全力支援對所供商品推廣的促銷活動,促銷具體進價雙方另行商定,

乙方須在促銷開始前五天將甲方庫存商品按現行促銷進價調整,否則,原進價與促銷進價的差額在乙方貨款中扣除。

四、 訂貨送貨

1、 甲方以電子郵件、傳真訂單、QQ發送、電話通知等方式告知訂貨明細,均默認爲有效訂單,乙方保證按訂單要求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不以任何理由延時送貨、消減送貨量、拒絕發貨,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不低於壹仟元的違約金,作爲銷售損失的補償。

2、 乙方所供有保質期的商品,乙方須送達甲方指定地點,距該商品保質期到期日的時限不得少於該保質期總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況必須經甲方採購人員同意,方可收貨。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訂單之時起2日內,按訂單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點,每逾期一天(8小時以內爲半天,每滿8小時爲一天)甲方按訂單總金額的三倍額度收取乙方違約金。

4、 乙方保證單張訂單到貨率(到貨單品數、數量、金額各項佔比)均高於百分之九十五,否則,甲方按訂單未到貨金額的十倍額度收取乙方違約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時送貨、消減送貨量、退換貨不及時、保質期超期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6、 乙方預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銷售,須提前向甲方採購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請及相關合法有效證件,未經甲方許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處置權,並甲方按每個單品貳仟元收取乙方違約金。

五、 退換貨

1、 如甲方和乙方爲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月爲產品試銷期。試銷期滿,甲方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銷售乙方商品。甲方決定不繼續銷售則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承諾無條件回收未銷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滯銷積壓商品、殘次品、臨期品、過期品等乙方同意無條件進行退貨處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進店每滿六十天銷量排名爲同類商品的後三十名範圍內,

甲方有權將該商品下架,乙方須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貨通知日起五天內自行清退該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換貨通知日起,保質期三十天及以內的商品須兩天內,保質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須三天內,保質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須五天內,保質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須七天內到甲方指定場所辦理退換貨,退換貨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通知後不能按要求時限辦理退換貨,視爲乙方授權甲方將退換貨商品作報廢處理,並在當月貨款中直接扣除報廢金額。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門店發生滯銷,乙方應在商品保質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關門店提出退換貨,否則,一切過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商品發生質量問題而導致退貨的,乙方須兩天內主動到甲方將問題商品清理完畢。

7、 以上所有退換貨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換貨通知日起,須按要求將所有退換貨清退完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換貨總金額的三倍額度收取乙方違約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換貨,乙方有權在貨款中扣除所有退換貨金額。

六、 貨款對賬結算

1、 甲乙雙方對賬以乙方系統打印的《銷售單》(須經甲方門店收貨人員和乙方送貨人員簽字並加蓋甲方貨物收訖章有效)爲準,乙方原始送貨票不做雙方對賬結算使用。

2、 雙方商定:乙方提交對賬票據的時間爲每月12日至16日。

3、 雙方商定:乙方與甲方對賬時間爲:每月25日至26日,逢節假日順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雙方商定:甲方財務給乙方安排付款時間爲:每月15日至16日,逢節假日順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乙方須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將結算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移交到甲方財務指定人員。

七、 保證與承諾

1、 考慮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問題和售後服務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納商品保證金 貳萬元,作爲對所供商品引起突發事件的處理及相關政府部門行政經濟處罰等情況使用;商品保證金一經使用,乙方須在七天內補齊,否則,一切不良後果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後,甲方退換乙方剩餘金額的商品保證金,此保證金不計利息。

乙方交納商品保證金方式:現金

2、乙方保證所供商品合理損耗率(含丟失、自然消耗)爲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3、 爲保障銷售額持續上升,甲乙雙方達成雙贏,乙方保證每個月給甲方提供不低於兩次促銷活動,促銷商品的進價不高於市場其他客戶的促銷進價。

4、 乙方保證任何情況下,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內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所有設備、商品等清理出賣場。甲方對該設備、商品有直接處置權。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乙方已交納的商品保證金、所有費用等一概不退。並收取乙方不低於壹萬元違約金。

八、 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各種證件、公函、增值稅票、發票等合法有效,違者乙方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及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並向甲方支付不低於伍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約,則乙方賠償甲方不低於壹萬元的經濟或名譽損失。

3、 如乙方合同約定聯繫人與本司失去聯繫達六個月或甲方發送公函乙方無人迴應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設備、商品等進行處置和銷燬,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乙方貨款:

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訂單送貨,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約定;

2)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內連續四周銷售額爲零;

3)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雙方的其他約定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

4)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清理退貨、換貨、質量問題商品;

5) 乙方連續一個月不送貨或連續三次送貨缺貨率(訂單金額數量或單品數量)在15%及以上;

6) 乙方在促銷期內不送貨或未按約定安排促銷活動;

7) 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在甲方場所有偷盜行爲;

8) 乙方提供虛假經營證件證明、對賬結算票據;

9) 乙方未完成合同約定銷售任務額或數量;

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時續簽或未按時送票、對賬。

5、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情況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所有設備、商品等清理出賣場,甲方對該設備、商品有直接處置權。

6、 乙方所有違約金、費用無法正常按時支付或兌現的,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並加收違約金和費用總額百分之二十的滯納金。

九、 合同期限、終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從20xx年5月6日起 至20xx年5月5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續簽合同,須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動與甲方採購人員洽談新合同。

3、 雙方均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戶程序按甲方統一程序辦理。

4、 雙方同意不再續簽合同或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戶時,應與甲方採購人員聯繫確認清戶事宜,由採購人員出具清戶證明,並由採購部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後,開始計算清戶賬期。

5、 合同終止及單方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後辦理清戶手續滿九十天後,按甲方財務時間對賬清算貨款。

十、 一般性條款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訂單、補充協議經乙方確認簽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至解決,經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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