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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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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

股東合作協議書的最新範本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精選19篇)

甲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模板二(酒店)

股東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爲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檔案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透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2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爲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爲:《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爲: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爲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爲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爲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號決議》全票透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爲: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佔 %的股份中,12%爲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援、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帳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爲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爲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爲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爲,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後,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爲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3

股東合作協議書標準範本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戊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覈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覈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爲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爲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xx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至時間內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爲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爲經營運作人,作爲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裏每月應付工資爲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爲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爲獨立公司,爲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爲。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標準範本2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4

股東合作協議書最新的範文

甲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模板二(酒店)

股東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爲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檔案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透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爲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X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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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6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各股東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個體經營

二、各股東出資金額、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三、追加投資及注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項目、公司戰略調整等),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借款。各股東按本合同規定的股權比例繳納出資。

四、資金、財務管理

1、所有資金將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開立的對私、對公帳戶統一收支,短信提示。

2、對私帳戶(開戶行:)

3、對公帳戶(開戶行:)

賬號:

戶名:

4、財務統一交由全體股東共同指定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結帳,三月一次小清帳,一年一次大清帳,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各方簽字認可備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請,有簽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管理好,業務做大、做強。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稅後利潤,在合理保證下月度費用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月度底分取上個月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根據上個月度剩餘利潤的實際情況分配,各方按出資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4、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如因公司管理層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權轉讓的約定

1、入股

(1)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2)需經全體股東同意;(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該股東向公司借款等);(2)如執意退股,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4)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3、股權轉讓

股份可以轉讓,需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以下情況,可終止合夥關係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2)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併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股東的義務和權利

1、股東的義務

(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隨着公司的發展,若半數以上股東人數提出此股東不能勝任現任職位,公司將考慮調離崗位;若經過2~3次平調後,亦不能勝任所調崗位,需退居二線,不得有異議。

(3)股東不得以公司名義謀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虛假借口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發展需要聘請職業經理人,所有股東均要服從合理安排與調度。

(5)所有股東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機密,嚴重者將按國家相關法規追究責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災害需要出資時,所有股東必須無條件服從,若不能按所持股權比例出資,公司有權收購其部分股權。

2、股東的權利

(1)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2)選舉和被選舉爲執行董事或監事的權。

(3)按照股權佔有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5)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公司會計報告。

(6)股東有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權利。

(7)公司條件成熟後,公司有義務爲股東交納一切保險。

(8)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如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份有優先購買權。

九、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全體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1萬元;

(2)新服務的推出;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5)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需股東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各股東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按票數民主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如該決策致使公司出現損失或公司無法正常運轉時,由全體股東共同承擔全部損失和責任。

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股東會將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並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衝突時,應本着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十、禁止行爲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同及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准。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全體股東簽名(按手印)後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全體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全體股東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4、本協議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證處備查外,每個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東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

爲“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行業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樓_____室。公司的經營宗旨是_____,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覈准的爲準。

三、公司股東共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個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1、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2、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3、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4、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五、公司的組織機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並執行。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每屆_____爲3年。董事分別爲_____、_____,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_擔任。

3、公司設監事1名,由_____擔任,每屆_____爲3年。

4、首任總經理1名,由_____擔任,由公司董事會聘任。首屆經理班子_____爲3年,_____屆滿,可續聘連任或由公司董事會公開向社會招聘產生。

5、在公司成立後,按照公司章程有關的規定,組織機構行使其權利及義務。

六、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七、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檔案,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八、股東不按協議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__________。

十、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

十一、股東的權利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二、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三、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各股東對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當責任。

十四、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五、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辦法承擔。

十六、違約責任

1、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2、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補救,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七、爭議的解決

1、友好協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爭辯或索賠,各股東首先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訴訟

1)未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2)在訴訟過程中,出爭議部分外,本協議其餘條款應繼續履行。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爲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關於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註冊全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註冊資金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丁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3、公司住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的法人代表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關於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爲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並限定期限考覈。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爲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爲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擔任。主要負責公安、消防等一切對外行爲,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採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並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爲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後可將公司註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利潤分紅

1、甲、乙、丙、丁爲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

2、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後的資金,爲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爲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於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註銷。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爲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及備註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9

股東合作協議書模板

甲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模板二(酒店)

股東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爲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檔案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透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資訊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股東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時間:_____________

(2)分紅數額:____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爲公司發展資金。

四、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

1、公司成立後,協議三方可自由轉讓股權,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經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2公司需要增資擴股的,各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引入外部投資人。

五、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額爲限承擔虧損。

六、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七、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_____元,

包括啓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啓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啓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啓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啓動資金的 ,

(4)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帳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帳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帳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帳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帳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帳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帳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爲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2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覈准爲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東莞市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經營範圍: 房地產評估 ;

3、註冊資本: 以工商註冊爲準 ;

4、法定地址: 以工商註冊爲準 ;

5、法定代表人: 。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收購東莞市__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乙方佔%、丙方佔%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爲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爲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爲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爲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 話:

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 話:

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 話:

年 月 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爲: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製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爲,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爲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爲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爲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爲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爲出席。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爲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爲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爲公司檔案儲存,保留期限爲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透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爲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爲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覈准爲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 ;

乙方出資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 ;

丙方出資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收購東莞市___________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 %、乙方佔%、丙方佔%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爲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爲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爲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爲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

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5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爲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 元, 包括啓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啓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啓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 元,佔啓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 元,佔啓動資金的 ,

(4)該啓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帳戶開立前,該啓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帳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帳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帳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啓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帳戶。

2、註冊資金(本)

(1)甲乙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

(2)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帳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帳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

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詳細內容見公司章程)。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進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進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進階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進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進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由出資比例佔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方需要在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上,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帳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爲: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外兩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3)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6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一、總則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股東各方本合同的各方爲: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三、公司名稱及性質

1、公司名稱爲:_________。

2、公司住所爲: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

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1、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整(B_________)。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經營宗旨和範圍

1、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2、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六、股東和股東會

(一)股東

1、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2、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4)對公司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7)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3、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4、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5、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二)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1

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1

2)修改公司合同。(1

3)其他重要事項。

3、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4、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5、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______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由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5、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七、董事和董事會

(一)董事

1、公司董事爲自然人。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3、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4、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1)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2)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爲,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5)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6)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7)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8)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9)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5、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6、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爲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7、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8、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9、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爲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10、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

1、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爲董事納稅。1

2、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

(二)董事會

1、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

2、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

1)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1

2)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______%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4、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5、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2)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3)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5)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6)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7、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______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1)董事長認爲必要時。

(2)______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3)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4)總經理提議時。

9、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10、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日期和地點。

(2)會議期限。

(3)事由及議題。

(4)發出通知的日期。1

1、董事會會議應當由______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______方式投票表決。1

2、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1

3、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爲出席。1

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爲公司檔案儲存,保留期限爲________年。1

5、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八、總經理

1、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______。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3、總經理每屆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4、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8)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10)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5、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6、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7、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8、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九、監事

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透過決議。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3、監事每屆任期________年,連選可以連任。

4、監事連續______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爲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5、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6、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7、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

(2)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爲進行監督。

(3)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8、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十、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十

一、解散和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1)股東會決議解散。

(2)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3)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4)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5)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由。

2、公司因前條第

(1)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公司因前條第

(2)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公司因前條第

(3)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前條第

(4)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3、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4、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2)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5、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____日內在至少______種報刊上公告______次。

6、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7、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8、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交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1)至

(4)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9、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爲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10、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1

1、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1

2、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十

二、合同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十

三、附則

1、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___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7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爲: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爲: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爲: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爲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爲,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爲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爲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爲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爲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爲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爲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爲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爲公司檔案儲存,保留期限爲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進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透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爲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爲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8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甲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

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

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須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

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電子科技公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爲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其中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________),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__________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第五條 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_______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帳戶。

公司的現有帳戶資訊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並加蓋公司公章。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 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 公司以每一個自然年度爲一個經營週期。每一個經營週期屆滿後,公司財務人員應在二個月內進行週期結算,結算完畢後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准,根據批准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製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後實行分配。

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爲: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股東利潤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稅後利潤按照股東的佔股比例分配,預留35%作爲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並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獎勵方法: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年純利潤爲______元,超出______元,超出______元部分按10%提留給管理者予以獎勵,剩餘利潤再按甲·乙雙方所佔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爲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於每年_________月召開。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爲甲方兼公司總經理。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爲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出資比例多少來處理: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爲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八條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爲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佔股份的10%後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__________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10%的股東後按70%的股份結算)。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3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願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爲:

1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2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3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爲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透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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