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持股協議書(精選3篇)
技術持股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和目的:
爲了促進高科技生物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經營和乙方公司上市工作,現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各自科技優勢、投資優勢、融資優勢和品牌優勢,共同進行_________的開發和應用推廣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術研究所。
二、擬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況:
1.研究所名稱:_________
2.組織形式:_________
3.註冊資金:_________
4.註冊地: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6.職能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三、甲方出資條件及享有的權益條件約定如下:
1.甲方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的投入。
2.甲方以其專有的技術投入研究所,如是專利或專利技術則需辦理轉移手續。
3.乙方同意甲方技術折成研究所股份____%,即乙方擁有研究所的____%股份。
4.甲方投入的技術必須達到以下條件:_________。
5.如甲方的技術無法辦理轉移手續,則甲方需爲研究所工作滿三年以上纔可以擁有本條件第三款規定的完全股權,否則,依年份的長短計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實現股權擁有率比例爲研究所總股權的____,第____年、第____年依此類推,未滿____年以實際月份計算。
6.甲方每滿____,於該年的會計年度末的最後____可以依據其擁有的____%股份權享有研究所的利潤分成。
如不參加研究工作或拒絕參加工作則不能參與分成。
四、乙方以現金_________人民幣出資,佔有研究所____%的股份。
如果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五項規定,乙方將擁有甲方依約減少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元註冊資金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位。
五、甲方應根據勤勵原則以其擁有的技術爲研究所工作。
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爲:
1.組織_________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以能適應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
2.組織乙方爲研究所招聘的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技術的培訓工作,使其掌握相關技術(2年內完成);
3.甲方在經營生產中需積極配合乙方;
4.甲方擁有的技術描寫。
六、乙方擬將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夠上市,乙方也同意將公司股份的____%送給甲方參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請上市,乙方也同時依前述比例贈送給研究所;甲方據其所在研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關權利。
乙方將本條規定____%的公司股權贈送給研究所,需甲方達到以下條件,否則,乙方無需承擔上述義務:
1.甲方必須爲研究所工作滿_________年,實現乙方擁有總股權的____%,滿_________年後,實現總股權的____%。
2.甲方由乙方聘任爲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託,主任缺位工作時,有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職。
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書爲準。
聘任的工作爲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內容。
七、甲乙雙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場地爲工作場地,乙方以市場價格爲準收取租金。
八、乙方負責研究所的成立註冊事宜。
研究所最遲不能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註冊成立。
九、研究所爲營利性機構。
甲乙雙方對研究所的分紅依據《公司法》的會計制度執行。
十、研究所的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雙方共同聘任。
乙方有責任要求其委派的會計____月出具____份研究所的會計報表供甲方查閱。
十一、當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滿足後,乙方必須依法對研究所進行分紅和依法享有相關的股東權益(以整體的研究所作爲股東)。
十二、研究所股份的轉讓需對方同意。
乙方不能在五年內要求退股或轉讓研究所的股份。
十三、甲方不能以其技術入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強制收購。
十四、甲方不得從事下列工作和進行其他同業競爭:
1.不得利用其技術與其他機構進行合作或進行營利性的工作;
2.甲方不得免費爲其他營利性機構做相關技術性工作。
十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將支付守約方_________人民幣的違約金。
十六、糾紛的解決途徑:出現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持股協議書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上海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爲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2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收取代持報酬________元。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其他股東對以上股權代持事宜均已知曉,並無異議。
股東(簽名):________________
技術持股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現任崗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對於乙方工作能力、崗位貢獻的評估和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年月日發佈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以下簡稱《股權激勵方案》)之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購買、持有、行權、變更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的授予
(一)實體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股份______股。
(二)虛擬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實體股份之外,同時授予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實體虛擬股份(身股)_____股。
二、股份的價格
(一)實體股份
1、乙方需爲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轉讓對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所確定的計算方法,乙方共需爲所獲授的實體股份支付人民幣總計__________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費用,可在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年分五期支付完畢,歷年的繳付比例及金額爲:______________
3、乙方最遲應於每一年度_____月_____日之前按照上述約定比例向甲方繳付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4、購股費用全部繳付完畢,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會申請啓動股份轉讓程序,完成《股權激勵方案》所列示之相關法律手續。
5、乙方可視個人具體情況,選擇提前繳清購買實體股份的費用。
(二)虛擬股份
乙方無需爲所獲授的虛擬股份支付認購費用。
三、行權條件
1、乙方需簽署業績(利潤)指標承諾書。20__年至20__年之間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須完成其所簽署業績(利潤)指標承諾書上列明的經營指標,方可享受當年度利潤分紅。
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情況調高或調低集團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潤目標。
3、對於乙方在單一年度達成超過利潤目標30%以上的情況,甲方將制定專門的一次性獎勵方案。
4、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常規績效考覈,每年進行兩次。連續兩次考覈被認定爲不合格的,取消當年分紅資格。連續兩年考覈被認定爲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繳清購股費用,方能辦理相關股權轉讓手續。不能按期繳付的,視作違約。
四、股權激勵的約束
1、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潤指標達成基礎上的分紅權和股份增值權;
2、甲方認可乙方具有參與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和調整的表達權和建議權。
3、乙方須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權激勵方案》的有關規定;
4、乙方獲授的股權不得擅自轉讓、贈與、設定抵押、質押。乙方對股權的前述處置行爲須經甲方董事會批准。
5、乙方獲授的股權,在完成股權轉讓及工商註冊變更登記前僅參與分紅,但不具有投票權和表決權。
6、乙方自行承擔其股權收益、交易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五、股權的變更和取消
(一)股權的變更
1、調崗。當乙方在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存續期內因調崗而發生職務變化,股權應遵循"股隨崗變"的原則,以與新崗位相匹配。
2、離職。乙方主動離職,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回購時應先沖銷尚未繳付完畢的購買股份費用。
3、退休。乙方退休時,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實體股份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
4、喪失勞動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虛擬股份取消,實體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決定,退出的實體股份(銀股)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虛擬股份取消,其所持實體股份不可繼承,應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獨家回購,回購價格參照《股權激勵方案》規定。
(二)股權的取消
乙方發生下述行爲的可取消激勵對象已經獲授的股權:
1、觸犯國家法律;
2、違反職業道德;
3、泄露公司機密;
4、違反競業協議;
5、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其他經公司董事會認定的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六、股權的轉讓
1、經甲方董事會批准,乙方可以轉讓所持股份,由甲方獨家回購。
2、收購的價格,以乙方獲授股權時的原始價格爲基數。獲授股權後,第一年內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原始價格__________回購。兩年到三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價格回購。四到五年之間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價格回購。五年以上申請轉讓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價格回購。
七、股權激勵的生效和終止
(一)股權激勵的生效
1、甲方對乙方本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爲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的業績情況,採用回溯方式計算。
(二)股權激勵的終止
1、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股權激勵計劃:
(1)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終止的情況;
(2)經營虧損導致甲方被收購、合併、破產或解散;
(3)甲方董事會決議提前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終止股權激勵計劃而造成乙方的實際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乙方的補償方案。
八、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十、爭議的解決
如發生有關本次激勵計劃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將爭議提交所在地市級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結果不滿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公司章程》內容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董事長儲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