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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密協議範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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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

鑑於甲方在該項目的溝通以及合作過程中,要向乙方提供有關保密資訊,且該保密資訊屬甲方合法所有,並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精選15篇)

1. 商業祕密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實現方法、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行銷計劃、推廣渠道、應用場所,等等.

2. 祕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 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此同意:

1] 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祕密(包括但不僅限於乙爲保護其自有商業祕密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業祕密給任何第三方;

3] 除用於履行與甲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祕密;

4] 不復制或透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祕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祕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4. 例外約定

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下述情形:

1] 該商業祕密已經變成普通大衆可以獲取的資料;

2] 能書面證明乙方從甲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甲的資料。

5. 返還資訊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祕密甲方的書面要求,乙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資料和檔案,包含該商業祕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6. 保密期限

協議有效期一年,或該項目正式發佈之日止。

7. 其他約定

如果甲方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爲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2

甲方:

簽署人(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鑑於貴我雙方正在就 進行項目商務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及獲取我方提供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爲此,乙方本着商業誠信與業務保密的原則,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我方披露給乙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包含語言、文字、聲音、影像、策劃思路、營銷方式、操作模式、商業模式、盈利模式等非文字可記錄的),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爲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雙方互爲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乙方未經我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乙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應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我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一)我方對乙方或其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乙方或乙方代表轉讓或向乙方或乙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二)項目所有商業模式、盈利模式、操作模式與文字、影像等營銷推廣策劃方案均屬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爲我方所有,乙方(含其公司員工)不得抄襲模仿或告知其他無關第三人。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內容,泄露我方商業經營內容,並對我方造成重大商業經營損失的,我方有權要求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未對我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我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的違約金。

(二)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爲_叄_年,自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3

甲方:(企業)[<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代表>]

乙方:(員工)[<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碼:[<員工身份證>]

乙方因爲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成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

2、經營資訊: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員工違約金>]元;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爲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D)。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4

出租方: 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 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

二、租期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

三、租金

每月人民幣(RMB) 元

大寫

從 年 月 日起收租金

四、押金

簽約是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在租賃期滿一週內乙方在繳清一切費用後,無違反合同規定以及其他事故,甲方所收的押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如乙方違約或中途提前解除合同退還租賃房屋,甲方所收的押金作爲違約賠償金,不予退還。

五、租金及費用繳付方法

租金按月繳交,每月 日爲交租日期。如乙方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按欠繳總額每日收取1%的滯納金,如超過 天乙方仍拖欠不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並不退還押金,乙方使用的水電費和政府所收的費用自行向各部門繳付。

六、其它事宜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不得違法經營,如乙方發生經濟糾紛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將租賃的房屋整體或部分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轉租或分租後,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不變,轉租或分租的租戶的管理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自覺做好消防工作,由於忽視消防安全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同時造成甲方的影響及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乙方對租賃的房屋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乙方在租賃期內負責房屋的維修保養責任,租賃期滿或中途退出,除可以用螺絲刀拆卸的乙方財產可以自行帶走外,所有入牆入地的裝修和甲方的設施設備均不得帶走,否則應賠償甲方損失。

5、甲方因產權發生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或甲方中途無故收回房屋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以雙倍押金金額賠償乙方。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7、備註

出租方(甲方): 電話:

承租方(乙方):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瀋陽市甦家屯區玫瑰街95號18號樓351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共同推廣健康美容高科技產品的共識,雙方按照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合作協議如下:一、經銷產品及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______型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

______市______區經營產品。

2.協議期限:自年月日簽署起有效,至年月日止;若協議期內無違反協議的情況發生,且協議雙方均無異議,則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3.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4.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5.乙方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住宿則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甲方指定產品的權利。

2.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檔案和本人身份證明。

3.乙方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配貨押金的%、實際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餘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屬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

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5.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給乙方獎金人民幣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6.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爲,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7.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8.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四、乙方銷售獎勵。

1、基本月獎:

甲方按乙方月銷售額可支付:(1)直接人員提成5%;(2)店長提成3%。2、月附加獎:乙方月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終獎:乙方年訂貨金額(按回款計算)達萬元,返利3%;達萬元,返利4%;達萬元或以上的,返利5%。五、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六、退換貨制度。

1、因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經卓智公司同意確認後,給予無條件退貨,運費由卓智公司承擔。

2、因代理商、經銷商訂貨計劃性不夠,未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貨或銷售不力造成產品積壓需要退換貨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退貨比例不得超過上季度進貨金額的10%;

2)、退換貨前須將詳細的退換明細以及退換原因傳真至公司,經卓智公司批准後再將退貨發出,否則卓智公司有權不予收回;

3)、退貨的產品必須內外包裝完好,已開啓或殘缺致影響二次銷售的不予退換;

4)、退貨應附產品清單明細,以便雙方清點核對,若實點數與退貨清單有出入或產品質量檢驗有異的,以卓智公司清點數作實,卓智公司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代理商、經銷商;

5)、退回之合格產品,以該批產品發貨時間爲準,按以下標準給予打折作價退換:3個月以內的,按原價調換;4個月以內的,按原價8.5折調換;5個月以內的,按原價7.5折調換;6個月以內的,按原價6.5折調換;超過一年的,不予退換;6)、收取退貨運費由經銷商承擔;

7)、由於外彩盒殘舊影響銷售,需要更換的,經卓智公司審覈同意後統一按成本價換髮。

七、違約及其責任。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爲均視爲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爲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八、特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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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它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並自覺維護雙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應的商業機密,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修改及終止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的法律管轄;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營業證號:簽約日期: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7

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爲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是指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列爲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上述保密資訊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透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爲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爲第三人謀利、或爲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爲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透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4、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

甲方: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8

合同號:

日期:

買方:____電報:____電傳:____

賣方:____電報:_____電傳: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

單價:____

總價:____

總金額: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

6、裝運港口:____

7、卸貨港口:____

8、保險: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透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公司____

(電報: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

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啓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爲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爲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買方:____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9

甲 方: (出租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承租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擔保方:

註冊地址:

法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在其合法擁有且符合 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可開設大型綜合超市的商業用地上

下,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商業用房(含附屬場地、設施)的座落及規格

1.1 商業用房的座落

甲方擬建造並出租給乙方的該商業用房位於 處的該地塊上,該地塊的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用途爲商業。該地塊使用權證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2 商業用房的面積、層高

甲方擬建造並出租給乙方的該商業用房的總建築面積不少於 平方米,包括地下 層至 層、地上 層至 層,其建築面積和層高分別爲:地下 層的建築面積不少 平方米,層高不低於 米,淨高不低於 米;地上一層的建築面積不少於 平方米,層高不低於 米,淨高不低於 米;地上二層的建築面積不少於 平方米,層高不低於 米,淨高不低於 米。

1.3 商業用房各層用途及承重

該商業用房的地下一層,供乙方作爲 使用;地上一層供乙方作爲 使用;地上二層供乙方作爲 使用。其中商場的樓板承重爲600kg/m2;收貨區及庫存區的樓板承重爲1000kg/m2。上述各區域的位置見本合同附件一:商業用房的設計方案圖。

1.4 附屬場地

1.4.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建設完成並向乙方提供下述商業用房附屬場地,由乙方單獨使用和

管理:

位於商業用房地下一層的場地,面積不少於800平方米,供乙方用作機電房。

位於商業用房 的不少於 平方米的機動車停車場,且車位不少於 個。

位於該商業用房外圍的地面廣場區域面積不少於6000平方米的停車場地,供乙方作爲非機動車停車場以及出租車、免費班車與貨車的停車場使用。於4.5米,淨高不低於2.8米,供乙方及乙方顧客作爲機動車停車場使用並由乙方自行管理並承擔費用;地上三層、四層停車場,停車位不少於150個,又甲方管理並承擔費用,乙方顧客憑乙方當日購物憑證可免費停車2小時,且使用和開放的時間需配合乙方的營業時間。

1.4.2 乙方使用本合同第1.4款場地的期限,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相同。

1.4.3上述場地的位置及面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商業用房的設計方案圖。

1.5 配套設施

1.5.1 甲方擬建造且出租給乙方的該商業用房在配套設施上應當滿足:

提供自來水400m3/日,其中生產用水200m3/日,空調用水200m3/日,並配置1個60m3備用水箱及變頻泵系統;

每小時供燃氣容量60立方米,如使用燃氣空調,則空調所需燃氣容量按照設計要求另計;

具備二路供電,每路容量1600 KVA,兩路同時使用,總計用電容量3200 KVA;如果當地供電部門不能滿足兩路同時使用,則甲方應提供一用一備的供電條件,其中一路常供電容量3200 KVA,另一路備用電容量1600 KVA。如甲方因供電部門原因不能提供一用一備的供電條件,則甲方必須提供備用發電機組(含降溫、降噪設備),容量1340KVA,且須向乙方免費提供備用發電機房由乙方負責管理。

甲方須爲該商業用房安裝變配電設備併爲乙方在水、電、燃氣公用事業單位以乙方名義獨立立戶,併爲乙方安裝獨立使用的水、電、燃氣計量設施。

冷卻水塔及冷凍、冷藏設備的室外冷凝器按設計要求必須安裝在樓頂適當位置,甲方確保不得對相鄰關係構成損害。甲方應負責辦妥與前述冷卻水塔與冷凝器有關的行政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環保部門的核準。甲方應向乙方無償提供前述冷卻水塔與冷凝器的安裝場地和日常維修通道。如因前述配套設施發生相鄰關係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若因此影響乙方大型超市的施工或正常營業,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

1.5.2 因上述第條至第條中所涉及的所有配套附屬設施均由甲方負責完成並承擔費用,且應滿足本合同附件二中的要求。

第二條 商業用房的建築設計

2.1 建築設計的交底

2.1.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安排乙方與甲方委託的設計院進行建築設計交底,確定設計圖紙(含建築結構、外觀、強電、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等),雙方應盡力配合以縮短設計方案的交底時間。前述設計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土建、機電等)。

2.1.2 乙方自行精裝修部分的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機電部分除外)。乙方精裝修作爲該商業用房整體建設的一部分,在上報消防部門審批過程中需要甲方委託的總設計單位蓋章,則甲方應當保證其委託的設計單位免費予以配合,如不配合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2 設計方案的修改

2.2.1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商業用房必須符合當地政府規劃部門的要求及乙方所提供的建築設計方案(含停車場及出入的動線)。

2.2.2若乙方提供的建築設計方案與國家及地方有關規範、規定存在差異,經甲、乙雙方及設計單位共同商討並與有關審批單位溝通後進行修改。在規劃設計及施工圖紙完成並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由甲、乙雙方簽章確認,原件雙方各執一份,作爲發包及施工的依據。如需修改,須同時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

2.2.3 在該商業用房建設施工過程中,若因國家、地方規定發生變化或工程技術等方面原因需要對規劃設計或施工圖紙進行必要合理的修改時,在不影響乙方大型超市使用功能要求的情況下,雙方應予以同意,且應出具書面同意書或在有關檔案上籤章。

2.2.4若政府部門在審定該商業用房建築設計方案及施工圖時提出的修改意見可能對乙方經營該商場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並可能導致該商場的使用功能嚴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大型綜合超市營業要求時,甲、乙雙方應另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成,本合同自乙方發出書面終止函後即終止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屆時乙方如已向甲方繳納定金,則甲方應在乙方發出書面終止函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全額返還。

第三條 店招與外牆、附屬場地使用

3.1 店 招

3.1.1 乙方在經營期間有權自行決定店招名稱及形式,並有權在該商業用房及附屬場地內設

置大型店招、商業標記、標示牌、立體店招及宣傳廣告(店招位置見附件一所示)。店招的名稱、數量和位置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協助完成有關申辦手續,店招與公司宣傳廣告的申辦與製作費由乙方承擔。

3.1.2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及結束後,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店招或商業標記,否則視作甲方違約。

3.2 外牆與附屬場地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獨立、無償使用該商業用房的外牆作宣傳、展示等用途;同時乙方有權獨立、無償使用該商業用房的附屬場地,包括但不限於用作宣傳、展示、營運等用途;如有需要,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行政手續。

第四條 商業用房的工期及交付

甲方約在 年 月底前按甲、乙雙方確定的設計要求於該地塊上建造完成該商業用房(含附屬場地、設施),並在辦理完成該商業用房及附屬場地和設施的有關政府的所有竣工驗收手續後移交給乙方。在此之前,乙方在不影響房屋竣工驗收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提前進入開始相關設備安裝及精裝修的施工。甲、乙雙方約定,如果在取得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覈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準備營業。

4.2 商業用房的交付標準

4.2.1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二《商業用房建築的基本需求》與附件三《甲、乙雙方責任及工程範圍》中對具體工程介面的約定,完成其責任範圍內的工程施工,並辦理完成所有關於建設與竣工驗收的報批與驗收手續,且在符合下列交付標準的前提下,將該商業用房交付乙方。

該商業用房及配套相關的建築必須做到屋頂、內牆與樑柱均粉平刷白。

該商業用房必須具備消防系統(其中合用建築乙方使用區域需設定獨立的消防控制室以及消防水泵房、水箱由乙方管理,公用的水箱亦由乙方管理,費用由甲乙雙方按各自房屋使用面積分攤)、強電系統(必須做到乙方指定位置的每層分層配電室的配電屏、盤、箱內以及各大功率用電配電箱)、弱電系統(其中電話的總線由甲方排到建築物內,分線由乙方負責排置,電話總機、分機由乙方購置)、水電管線、線槽、給排水系統(含給排水設備)、空調系統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購置、安裝並調試(但空調主機、變風量機、鍋爐、和冷卻水塔由乙方出資購置後提供給甲方安裝)、照明系統(該商業用房大廳和商場內的相關燈具及乙方室外的燈箱店招、廣告等營業照明由乙方出資購置並安裝,其餘燈具含室外路燈及停車場照明等由甲方負責出資購置並安裝)等。上述系統和設備除註明由乙方購置、安裝的外,均由甲方負責購置、安裝和調試並承擔費用。

4.2.2乙方自用的客梯、貨梯、風幕機、冷凍、冷藏室、監控系統由乙方負責購置並承擔費責。

4.2.3 甲方須按地方政府規劃要求和乙方需求完成綠化及建築外立面裝飾並承擔費用。

4.2.4 甲方須按市政要求,在該商業用房用地外圍沿 側的人行道上鋪設道磚,道路的寬度與長度根據規劃要求實施。甲方須保證建築物四周場內及市政道路和建築物同步完成,且可供進出商業用房的各類車輛、人員正常通行。甲方還應根據乙方要求在該商業用房的室外廣場鋪設花崗石地坪,以達到租賃期間長期耐用的要求。

4.2.5 該商業用房(包括乙方的精裝修部分)的全部消防送審與驗收由甲方負責完成並承擔費用。乙方應提供其裝修部分的施工圖紙以便甲方申報。

4.2.6 甲方必須完成大型綜合超市的各項與建築相關的政府各管理部門的審批手續,取得

大型超市建築物可供營業使用的驗收合格的有效批文(包括但不限於規劃、消防、質監、環保(含環評)、排污、綠化、交通等)。甲方應將該商業用房(含附屬場地、設施)竣工驗收的有關檔案的複印件與一套完整的竣工圖一起交乙方,以便於乙方在今後的維修保養中使用。

4.3 該商業用房的驗收及移交

甲方應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以及辦妥所有竣工驗收相關手續,在符合本合同約定交付標準的前提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該書面通知後15日內派專人到該商業用房現場與甲方的授權代表辦理驗收與移交手續。若乙方驗收合格,則甲、乙雙方辦理移交併簽署該商業用房的書面交接檔案。該書面交接檔案加蓋雙方公章與簽名,具有法律效力。若該商業用房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則乙方有權拒絕簽署書面交接檔案,並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整改。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的整改期

和透過乙方的驗收爲止。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移交,但雙方需將甲方尚未完成的本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以及相關竣工驗收手續的情況記載入書面交接檔案,甲方須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及時完成。

第五條 雙方的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5.1.1土地使用權

甲方保證其對於該地塊擁有完整和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且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不存在任何爭議和使用權行使上的障礙,相關使用權證必須合法有效,且用地性質爲可供開設大型超市的商業用地。

5.1.2 商業用房產權及用途

甲方保證其建造並出租給乙方的該商業用房爲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所有權的爭議,且該商業用房用途爲商業並可開設大型綜合超市。甲方負責於乙方開業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出該商業用房的產權證,並儘快辦理租賃給乙方的租賃許可證。辦理前述權證及證照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1.3 商業網點規劃

甲方保證該商業用房符合當地政府商業網點規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二個月內取得當地地級市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該地點符合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且可開辦大型綜合超市的批文,並將該批文原件交乙方用於有關申報手續。如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上報市、省、部級政府後未獲批准在該商業用房內開設大型超市,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屆時甲方應於乙方發出終止本合同履行的書面檔案後的5日內,立即無條件退還乙方交付的定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儘快完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乙方租賃該商業用房的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若因甲方不及時辦理租賃登記導致乙方租賃權益受損,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損失。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與租賃許可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1.5 抵押擔保

甲方保證該商業用房(包括附屬場地在內)在出租給乙方時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所有權行使上的障礙,並且保證在辦妥租賃登記手續之前不得設定擔保,但本合同簽訂前甲方爲建造該商業用房已向銀行辦理的抵押貸款除外。

若甲方確已爲建造該商業用房向銀行抵押貸款,甲方須向乙方出具該貸款銀行的書面檔案,內容爲同意甲方將該商業用房出租給乙方及乙方不因銀行抵押權的實現而喪失租賃權。

在租賃期內且租賃登記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前提下,甲方如將租賃給乙方的該商業用房抵押給第三方或用於貸款抵押,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確保抵押權人出具同意甲方將該商業用房出租給乙方及抵押權人不因實現抵押權而致乙方喪失租賃權的函給乙方。

5.1.6 同業禁止

甲方保證,除租賃給乙方的該商業用房外,該地塊上甲方的其他建築物內,不論是自營,還是租賃給第三人,均不會用於開設綜合超市、生鮮超市、家電商店等與乙方存在競爭的業態,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5.2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5.2.1乙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

5.2.2 乙方保證守法經營,照章納稅。

5.2.3 乙方保證愛護併合理使用該商業用房。

5.2.4 除政府因素或第三人原因以外,乙方不得擅自停業。

5.2.5 乙方保證其營業額數據的真實性,不存在任何故意隱瞞。

第六條 租賃用途及註冊地

6.1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賃該商業用房僅作爲開設大型綜合超市及相關配套商業的經營使用。

6.2 經營註冊地及稅收

6.2.1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將在政府部門批准開設大型超市的前提下於 市 區投資設立獨資法人公司,並由該公司經營該商業用房內開設的大型超市。該公司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全部移交給該公司,屆時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後的十個工作日內與該公司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合同內容與條款按照本合同不變。

6.2.2 該公司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後,乙方將作爲該公司的擔保方,對該公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6.2.3 該公司在該商業用房內開設大型超市的經營活動應當遵紀守法,並根據稅收屬地化的要求,向當地政府部門繳納各項稅金。如政府因乙方的進駐對甲方給予招商引資獎勵,則均由甲方按相關規定享有;如政府對乙方經營給予財稅優惠政策,則均由乙方按相關規定享有。

第七條 租賃期限及期滿後財產處置

7.1 租賃期限

該商業用房的租賃期爲20xx年,從乙方的大型綜合超市對外營業日起計算,建設期及精裝修期不含在內。待租賃合同期滿後,再自動順延租期20xx年,但順延租賃期不應超過甲方土地批租的使用年限;順延期內,甲、乙雙方不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並完全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的約定執行。

7.1.2租金與租賃期自乙方正式對外營業日計算;但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並移交商業用房後的90天內,乙方必須完成裝修和開業準備,正式對外營業,該90天爲乙方的免租期,若乙方提前開業,則仍按完整90天享有免租期

7.2 期滿後的財產處置

7.2.1租賃期內以及租賃期滿後,該商業用房內由乙方投入的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皆屬於乙方。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乙方有60日的拆空期,乙方有權在不影響建築物結構的前提下,將乙方投入的設備、設施拆空搬走。拆空期內除乙方實際使用的水、電等費用外,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7.2.2拆空期屆滿後,乙方應當把該商業用房及附屬場地連同甲方投入的設施設備完整清潔交還給甲方,但租賃期內該商業用房及附屬場地、設施的正常使用損耗除外。

第八條 優先權

8.1 優先承租權

該商業用房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該商業用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8.2 優先購買權

8.2.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全部或部分出售該商業用房,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8.2.2若乙方決定不行使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在向第三人轉讓該商業用房的合同中列明:

a)該商業用房的受讓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由其承擔本合同項下原甲方承擔的所有義務;b)乙方所投入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不屬於向第三人出讓的範圍。除此之外,甲方還應保證受讓人向乙方出具《承諾函》,保證乙方享有本合同的租賃權益。若甲方不能保證乙方按原合同條件繼續租賃該商業用房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與第三人買賣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將該買賣合同複印件交乙方備案。

第九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9.1 租金的起算日

9.1.1租金與租期以乙方開設的大型超市正式對外開業之日起算。乙方應在甲方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用房(包括附屬場地、設施)交付給乙方(標誌爲雙方簽署的書面交接檔案且必須取得消防驗收合格批文)且乙方已辦理完成國家規定的大型超市開業審批手續之日起的60日內,對外開業。

9.1.2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在上述60日內未能開業,則從該商業用房透過乙方驗收並在甲、乙雙方辦理了書面移交手續後的第61日起,作爲乙方對外開業日開始計算租期與租金。

9.2 租金的金額、結算方式

9.2.1 乙方承租甲方該商業用房(含附屬場地、設施)的年租金,按照如下金額和方式支付:

乙方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後租。甲、乙雙方應在每年的1月15日前對上一年度的實際年租金進行結算。結算時若抽成租金超過保底租金時,乙方需補足差額部分。以後雙方的結算以此約定類推。租賃期的最後一年,乙方不再預付租金。待租賃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雙方應根據期滿當年的實際營業額結算租金。

9.2.2 乙方向甲方支付了租金後,即視爲已向甲方履行了租賃義務;如甲方股東對該租金分配產生糾葛,由甲方及其股東自行解決,與乙方無涉;如甲方因此糾葛而影響乙方經營的,則視爲甲方違約。

9.2.3乙方向甲方支付每筆租金前,甲方均需先開具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租賃發票給乙方。如甲方開具的發票乙方無法入帳,則甲方須無條件調換。如因甲方提供的發票瑕疵導致任何稅務問題或稅務部門的處罰,概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由甲方彌補。若甲方不能及時解決並彌補乙方損失,則乙方有權緩交下期租金。

9.2.4 在乙方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9.2.5甲方收取該商業用房(含附屬的場地、設施)租金所產生的相關稅賦及土地使用稅費與房產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及其它費用

10.1甲方應保證該商業用房及附屬場地、設施在保修期內始終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中。

10.2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已包含乙方應予以支付的所有費用,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無權在本合同約定的費用之外,向乙方額外再收取其他費用。 10.3 在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商業用房和附屬場地設施所產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運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保險

11.1該商業用房的保險由乙方進行投保,保險費由乙方承擔,其受益人爲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該商業用房,如因乙方原因使用不當造成該商業用房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但因保險條例規定不予賠償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該房屋設施損壞獲保險公司理賠的,則修復所需費用應先由理賠費用中支出,理賠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如因保險條例規定不予賠償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商業用房損壞,乙方不承擔修復責任,而應由甲方予以修復。

第十二條 房屋使用、修繕責任及其改建、裝修

12.1自租賃期起,該商業用房及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在國家及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應由甲

方負責維修或責成供應商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出現需要維修的情形時,甲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發生需要緊急搶修的情況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立即組織實施;屆時甲方若在收到乙方書面報告後三個工作日內未實施維修行爲時,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第三人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2.2該商業用房及設施和設備保修期滿後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但如因該商業用房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本身質量原因致該商業用房損壞的,仍應由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12.3由乙方提供的設施、設備應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12.4 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需局部改建而改變原建築結構的,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如需審批的,須事先獲得審批機關的批准)後實施;不影響建築結構的裝修,乙方可自行決定並組織工程隊施工,屆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所需政府手續。

第十三條 轉租

13.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其承租的該商業用房中的大廳區域(淨轉租面積不超過

平米)轉租給第三方經營商業配套服務,且有權將機動車停車場局部區域(不超過 平方米)轉租給第三方爲顧客提供機動車停車等配套服務。甲方對此予以同意,並無條件爲乙方轉租提供所需相關檔案併爲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方便。轉租後,甲、乙雙方租賃關係及租賃合同條款不變,本合同中的條款仍然有效,並仍由甲、乙雙方直接進行租賃費用的結算,不受該轉租影響。

第十四條 徵收與徵用

14.1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4.1.1該商業用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因社會公共利益而被政府依法提前收回的;

14.1.2該商業用房或其四周紅線範圍內土地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政府依法用、徵用一部分而嚴重影響乙方經營的;

14.1.3 該商業用房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佔用一部分而嚴重影響乙方經營的。

14.2 當出現上述三項情況時,甲、乙雙方應共同與政府有關部門談判,並按該商業用房建設與改建時審計確認的甲、乙雙方各自投入資金的比例分享政府的補償費或賠償費。甲、乙雙方的投入,以當時社會審計部門確定的甲、乙雙方的工程決算金額爲準。在未徵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就補償費用與政府訂立協議,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14.3 如上述土地或該商業用房僅被佔用或徵用一部分,在不影響乙方經營的前提下,則甲

方應根據土地或該商業用房被佔用或徵用的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相應減少乙方應付的租金。

14.4 如雖未發生該商業用房被佔用或徵用的情況,但因市政工程造成該商業用房四周道路阻斷,行人及車輛無法通行,並由此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營業或營業額持續下降,則甲方應根據道路阻斷與行人及車輛無法通行而導致的營業額持續下降的情況,並根據營業額持續下降的比例相應減少乙方應付的租金比例。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

15.1由於該合同約定之商業用房所在的商業環境會因時間而變化(周圍商圈發生改變),包括人流、附近人口密度、交通狀況、商住環境等,有可能影響乙方的營業狀況。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五年後,如乙方單店營運虧損達六個月,雙方同意從長遠利益考慮,乙方可以在提前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5.2 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果乙方要求退租,則乙方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自該書面通知發出六個月屆滿時按最近六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補償金,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履行。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或向甲方支付任何其它額外費用。 15.3 乙方退租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投入設備的處置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7.2款的具體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甲方責任

16.1.1 若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至乙方大型超市開業前單方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則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16.1.2 如由於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甲方爲此應向乙方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按每天賠償人民幣 萬元(拾萬元整)計算,同時乙方有權免交不能營業期間的租金。若損失補償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

16.1.3 前述甲方的違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爲與情況:

1、甲方不當行爲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因政府有關部門原因造成本合同第

5.1.3條中有關商業網點規劃的保證不能實現的除外);

3、因甲方原因而導致的第三方行爲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

4、因該商業用房的建築質量原因而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

16.1.4 如因16.1.3條中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或停業的時間超過六十天,從第六

十一天開始,甲方除應按16.1.2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外,乙方還有權選擇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若選擇終止履行本合同,則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的第三個工作日起,本合同即告終止履行,屆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再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並有權按本合同第7.2款的約定撤離其設備;如甲方的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甲方還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向乙方進行賠償。

16.1.5若甲方不按照雙方確認的建築設計方案設計或建造該商業用房,乙方有權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整改意見後應立即予以整改。如甲方在收到書面整改意見後不予整改,則視爲甲方違約;屆時從乙方透過快遞或其它方式書面通知甲方發出書面整改意見後的30天后,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如乙方已支付定金,則甲方須予以全額返還。 16.2 乙方責任

16.2.1如乙方在簽訂本合同至開業前改變租賃意向(不包含乙方在建築設計方面的修改及本合同第2.2.4條約定之原因),則視爲乙方違約。 16.2.2 乙方若未按約定向甲方交付該商業用房的租金,則乙方應從遲付的第一天起,每日按當期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若乙方應交付的租金逾期未交付滿六十天,且此期間經甲方書面催繳仍不支付的,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將給予乙方書面通知,並有權在書面通知記載的合理期限屆滿時終止本合同。 16.3違約金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若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金均爲人民幣 萬元( 萬元整),如不足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則須賠償其實際損失。

第十七條 定金

17.1 定金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收據。

17.2 定金折抵

乙方開業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人民幣 萬元整轉爲預付租金,在正式計付租金時將該筆定金折抵租金直至抵扣完畢。折抵時甲方須開具正式房屋租賃發票以換取收據。

第十八條 代位執行

18.1 若因甲方在訴訟或仲裁程序中遭到財產保全或終審敗訴等情形而致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租金實行代位執行,則乙方在執行中被扣劃的任何財產及款項均視爲其向甲方支付了租金。屆時甲方不得以未經其同意或未直接向其支付租金爲由拒絕承認乙方的支付行爲,同時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被扣劃的數額向乙方開具稅務機關認可且能夠正式入賬的正式發票。

18.2 若法院代位執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期限尚未到期,則乙方被扣劃的財產及款項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法院扣劃日至乙方支付租金日期間的利息,該部分利息在乙方支付下期租金時進行抵扣。

18.3 由於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以及法院對乙方代位執行而導致乙方損失,此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住宿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補充

19.1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經授權代表簽字的,授權代表須提交授權委託書。

19.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應符合國家和該商業用房所在地的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二十條 合同終止

20.1 若甲方及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後未能取得 市或 省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該地點符合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且可開辦大型綜合超市的批文,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屆時甲方若已收取乙方定金等款項,則甲方應在乙方發出通知後的7天之內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二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21.1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雙方合法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五),完全理解並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責任,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索賠。

2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發出關於存在爭議、爭論或索賠的書面通知之日起60日內,雙方不能透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總會提請仲裁。在解決爭議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全面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字

22.1本合同一式陸份,均爲正本;其中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餘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有關政府手續。

22.2 本合同條款的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2.3甲方或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檔案,其真實性由提供方負責;凡因提供虛假檔案而造成的責任與損失,均應由提供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23.1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附件一:商業用房的設計方案圖

附件二:商業用房建築的基本需求

附件三:甲、乙雙方責任及工程範圍

附件四:土地使用權權證複印件

附件五:甲、乙雙方合法營業執照複印件 (以下無正文)

籤 約 方:

甲 方: 有限公司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 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0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鑑於甲方在 項目的需要,鑑於乙方與 投資有限公司的良好合作關係,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從 投資有限公司處獲得土地轉讓權提供媒介服務,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後,爲促成甲方獲得土地轉讓權開展工作。甲方與 投資有限公司訂立任何形式合作協議後,乙方居間事項視爲完成。

第二條 居間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項目開發完畢(三年內)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土地轉讓價款的 %,即 萬元人民幣。

2、甲方應在與 投資有限公司訂立合同 工作日內現金支付報酬給乙方。

3、甲方獲得 投資有限公司轉讓的土地後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乙方擁有甲方地面所有建築和設施銷售款額的 %,每月底結算。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居間費用的承擔: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三)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五)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 投資有限公司私下成交的,應按照 %的標準另行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全部報酬;

(二) 甲方未按期如約支付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應當支付報酬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

(三) 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甲方除按約定支付報酬外,還應對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進行雙倍賠償。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合作方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定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爲(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爲、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爲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覈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僞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覈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 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透過綜合考覈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透過甲方考覈,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爲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爲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爲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覈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 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爲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營業總額爲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爲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爲,甲方如認爲乙方的促銷行爲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爲,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爲,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定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覈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爲。

F.如乙方因其行爲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衆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爲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爲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爲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爲,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爲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爲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範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資訊、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祕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佈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定、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覈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檔案、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後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於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祕密檔案、電腦軟、硬件等;

乙方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祕密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爲法人單位的,填寫該欄)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爲自然人的,填寫該欄)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商業用房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於深圳市 號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見附件一:商業用房租賃範圍平面示意圖)出租給乙方。乙方亦同意租用上述出租房屋。該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包括乙方應分攤的附屬通道、公共設施部分的面積)。

(二)甲方按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現狀出租,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到現場檢視或瞭解並同意按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現狀承租。如出租房屋內部已存在裝修(如抹灰、油漆、地磚、吊頂、其他隔牆、水、電等等),由乙方決定繼續使用或進行重新裝修。如乙方決定繼續使用,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和承擔責任,甲方不負責維修,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決定重新裝修的,可由乙方自行處理,但原配置的空調、電梯、消防等設備設施應交由甲方處理。

(三)本合同項下之出租房屋僅可作 用途使用,乙方須依法經營,在開業前獲得必要的建設、消防、環保、衛生、工商等政府部門的書面覈准檔案及證照,以保證出租房屋的規劃功能及其配套使用,並有義務在開業前向甲方提供有關書面覈准檔案和證照的複印件。上述覈准檔案及證照如有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變更後書面覈准檔案及證照的複印件。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四)本合同僅爲房屋租賃的約定,如因建設、消防、環保、衛生、營業執照等問題導致乙方無法開業或營業,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如乙方確因建設、消防、環保、衛生等部門的原因造成無法開業或正常營業的,乙方可提前一個月向甲方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如已對出租房屋進行了裝修的,該裝修所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予任何補償。乙方應當在結清房租及其它費用的同時將出租房屋交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處理。

第二條 房屋租賃期及其他相關起止日期

(一)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二)租賃期限屆滿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續簽租賃合同,甲方收回該出租房屋,重新進行公開掛牌競價招租,乙方同意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屆滿後辦理退房手續。在公開掛牌競價招租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作爲出租房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房屋交付日: 年 月 日。

(四)免租金裝修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乙方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施工的期限。在該期限內,乙方應承擔除租金外的房屋用水、用電、管理費、政府部門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費用及乙方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需維修的費用。如免租金裝修期在6個月以上(含6個月),在乙方正式向甲方交納三個月租金後,方可申請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五)租金起計日: 年 月 日爲開始計算乙方應支付租金的日期。自該日起,不論乙方是否正式使用出租房屋,均應當支付房租。但,若甲方逾期交付出租房屋,則起租日也按逾期交付的天數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但,不論甲方是否逾期交付出租房屋,若乙方提前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出租房屋開始經營活動、辦公,則以乙方提前使用出租房屋的日期爲正式起租日,從即日起開始計算房屋租金。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一)租金

1.在本合同租期內,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出租房屋租金爲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

2.在本合同租期內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出租房屋每一租賃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租賃年度月租金的基礎上按 %上漲,並由甲方直接調整租金。

(二)其他費用

甲方負責支付房屋租賃涉及的稅賦等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支付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及從事經營活動應繳納的稅費等相關費用。政府部門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租賃期間,乙方應按下列方式之一於每個日曆月的首十日支付當月租金:

1.現金形式。應付至設於蓮花二村蓮花大廈一樓的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下稱租賃中心);

2.銀行劃款代收、支票或銀行轉賬等方式。應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開戶行:建設銀行蓮花山支行;帳號:4420xx014),銀行劃款代收、轉賬憑證及支票應註明收款單位“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用途”或“備註”欄應註明“ 號房屋 年 月租金”。如甲方的開戶行和帳號變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一)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上述第四條約定方式之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作爲本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後向乙方開具收據。該租賃保證金將作爲乙方切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自身義務的保證。

(二)本合同終止時,如乙方已把本合同規定應付的所有租金及其它款項支付完畢,也沒有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而未修復的情況,則待進行出租房屋清點記錄並完好交還給甲方後,乙方即可辦理退房及退租賃保證金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接和使用

(一)甲方按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現狀交付乙方使用。

(二)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出租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建設、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並有責任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

(四)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產生超過環保標準的噪音及其它污染。

(五)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六)乙方不得擅自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變出租房屋結構,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使用用途。

(七)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發佈招租資訊及其他任何形式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允許他人使用。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的負責人與簽訂本合同的承租人(單位)須一致(品牌連鎖店除外)。

(八)乙方在出租房屋的使用過程中,應按照下列條款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

2.嚴格按照《商業用房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書》中承諾的所有內容開展承租經營行爲;

3.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爲安全生產責任人;

4.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產生安全隱患,安全生產責任人應及時整改直至消除隱患;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將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明火做飯(租賃用途爲餐飲項目的除外)、燃燒香燭、搭建閣樓,不得存在屋內留人住宿、倉儲等違反消防法規的“三合一”或“多合一”情形,不得亂拉亂接水、電、氣等管道線路,不得超負荷用電、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違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化學用品,不得佔用或阻塞公共通道和公共場所,不得遮擋、佔用、封堵消防設施設備及消防通道、安全疏散出口,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十)乙方在對出租房屋的使用過程中,因乙方及其僱員或僱請的工人傾倒物料進入公共水渠、洗手盆、廁所及其它排水、排污設施,導致其受腐蝕、阻塞或損壞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乙方需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須向甲方書面申報並提交裝修設計圖,經甲方同意後,再由乙方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辦理裝修報建手續,並由乙方報送消防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審批,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由此產生的報建、送審及其他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在進場裝修期間,乙方及其裝修承包商應遵從甲方及出租房屋所屬屋村管理處的指導和管理。

(十二)乙方需對出租房屋現有配備的水電設施進行改造、升級、增容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搬離出租房屋時不得拆除前述的水電設施。

(十三)乙方在裝修時,對有防水要求或設定有給水、排水設施的,須嚴格按防水施工規範實施,並經甲方和屋村管理處檢視後方可做隱蔽工程。如防水工程在隱蔽工程完工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和承擔相關責任。

(十四)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內自行安裝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前須事先獲得甲方和出租房屋所屬屋村管理處覈准。

(十五)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外牆安裝或設定廣告招牌的(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須事先獲得甲方和有關部門及屋村管理處的審批同意,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擅自在出租房屋外牆設立招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或拆除,如乙方拒不拆除,甲方可派人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出租房屋原已設定的廣告招牌,由乙方決定是否繼續使用,決定繼續使用的,其維修和維護及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決定不使用的,由乙方負責拆除。廣告招牌在設立、使用或拆除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作爲廣告招牌的所有人和使用管理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十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對乙方的裝修,改造、升級、增容後的水電設施及招牌設定等不作任何補償。

第七條 房屋維修和維護

(一)甲方負責或配合相關單位對本項目的主體結構安全進行維護,負責或配合相關單位對非因乙方過錯導致的牆體開裂及滲漏水進行維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上述維修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損失的擴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在造成損失後48小時內報甲方查驗並確認,之後申報損失的,甲方一概不予認可,而且,甲方只對直接的財物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不對乙方的營業損失、水電消耗、員工工資支付、物業管理費支付等間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出現上述維修問題,乙方不按前款規定及時通知甲方,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出現危害和損失,而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或損失擴大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負責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約定以外的出租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和維護,並承擔維修和維護費用。

(三)乙方未履行出租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和維護責任,造成相鄰用戶損失的,乙方須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的,由甲方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緊急情況,且未能及時聯繫到乙方的,在未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

(四)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相關單位對公共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配合或協助的,乙方須積極配合和協助。如乙方不配合、不協助甲方或相關單位的維修工作,甲方有權採取或配合相關單位採取包括停水停電或強行進入室內等強制措施進行搶修,避免擴大損失。因乙方不配合、不協助甲方或相關單位的維修工作,導致公共設施或相鄰房屋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1.乙方不交租金兩個月的;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合計超過兩個月租金數額的;

3.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不承擔維修和維護責任致使出租房屋或其設施嚴重損壞,或經甲方代爲維修後,拒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私自拆分、私自分隔或改變出租房屋結構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相鄰房屋或公共設施進行維修和維護的;

7.乙方在出租房屋內、外或透過網絡、電視、電話、報刊等媒體及房屋中介發佈出租房屋招租資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轉租房屋的;

8.甲方交付出租房屋後,除正常裝修外,乙方超過三個月不使用出租房屋的(僅用於登記商業主體註冊地址的視爲未使用);

9.乙方及其僱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並經計劃生育部門提請處理的;

10.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的負責人與簽訂本合同的承租人(單位)不一致的(品牌連鎖店除外);

11.乙方在未取得建設、消防、環保、衛生、工商、稅務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核準檔案和營業證照之前經營的;

1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超過環保標準的噪音或污染,經書面通知不整改的;

13.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14.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消防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不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或消防隱患,經書面通知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致使發生安全生產或消防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1.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兩個月以上;

2.甲方違反本租賃合同約定,使乙方無法按約定用途使用出租房屋。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甲方。已佔用房屋的,應及時遷離出租房屋。

(三)乙方拖欠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拖欠金額乘以拖欠日乘以萬分之五。

第九條 退租與經營項目變更

(一)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提前退租,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繳清當月租金、結清相關費用後方可退租。乙方未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獲甲方同意而提前退租的,除繳清應繳納的租金和結清相關費用外,還須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數額的違約金。

(二)合同期內,乙方如提出變更經營項目申請的,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且合同剩餘有效期須保證在一年以上。乙方申請變更的經營項目須符合建設、消防、環保、衛生、工商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對本出租房屋經營項目設定的要求。經甲方同意變更的,在本合同剩餘有效期內進行變更。

(三)乙方在承租期間有違約情形的,提出變更經營項目申請時,甲方不予受理。

第十條 合同終止(解除)

(一)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接到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後十日內,結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應由乙方繳納的費用後,辦理退房手續,並騰空出租房屋。

(二)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乙方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後十日內,結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應由乙方繳納的費用後,辦理退房手續,並騰空出租房屋。

(三)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辦理退房手續和未在規定時限內搬出出租房屋的,甲方可以採取加裝門鎖、停止水電氣供應等必要措施收回出租房屋,並可將出租房屋內所有物品(包括裝修、空調等其它設施設備或物品)在公證機關公證下予以提存。提存滿3個月乙方未領取的,視爲拋棄物,由甲方處置。

(四)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遲延交還出租房屋的,甲方有權就逾期返還出租房屋期間,按照合同終止(或解除)前的月租金數額的雙倍向乙方收取房屋佔用費。如果房屋佔用費仍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的,對不足部分甲方仍有追討的權利。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可自行拆除其對出租房屋加裝的可移動的附屬設施,但拆除時不得損壞出租房屋的原有設施、牆體等,並須恢復原狀;但對於乙方在裝修時加裝的固定的裝飾物,乙方不得拆除,該裝飾物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地震、水災等);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回、拆除、改建、擴建、改造、裝修租賃房屋的;

(三)城市建設施工或城市基礎設施改造施工的。

第十二條 管理部門

甲方授權租賃中心負責本合同內容的執行,並負責房屋日常租賃管理事務工作。 第十三條 通知及送達

(一)甲方或租賃中心發給乙方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書可透過以下任一種方式送達:

1.派人送至出租房屋;

2.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形式寄至出租房屋;

3.張貼於出租房屋門上;

4.張貼於出租房屋所在小區的公告櫥窗內。

乙方發給甲方或租賃中心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書可在甲方辦公時間派人送至租賃中心保障房業務辦理大廳。

(二)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有效送達的日期以以下方式確定:

1.派人送交的,簽收當天視爲有效送達;

2.透過特快專遞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郵戳爲準)後的第三天視爲有效送達;

3.透過掛號信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郵戳爲準)後的第七天視爲有效送達;

4.透過張貼於出租房屋門上和出租房屋所在小區的公告櫥窗內的,張貼後的第三天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四條 “年、月”的定義與解釋

(一)“年”:本合同中的“年”如未明確指明爲某一年,則指自起租日之月、日計,向後推算,滿12個月爲一年。

(二)“月”:本合同中的“月”,如未明確指明爲某一年的某一月,則指自起租日起計,向後推算,滿30日爲一月,若按此方法計,滿30日後爲當月的31日,則該31日也計入該月,少於30日的月份也按一個月計算。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由雙方蓋章、簽署後生效。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意協商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

(三)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頁之補充條款或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對本合同修改的部分,則以附頁的補充條款或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準。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合同登記備案機關各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商議的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_ 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 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_60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經營日用百貨。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20xx年04月11日至20xx年04月10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年租金爲(人民幣)_貳_萬_零__千_零_百_零_拾_零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貳_萬_零__千_零_百_零_拾_零_元整。租金按 〔年〕 結算,由乙方於每年的第 4 個月的 10 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10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__1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乙方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三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三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六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三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貳 頁,一式_貳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保密協議範本 篇1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商業祕密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

2.“技術檔案資料”的包括:產品設計圖紙、生產技術資料等等。對技術檔案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載及維修等全部技術資料,保證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甲方對提供給乙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5.乙方應在合同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轉讓費。

6.乙方應保證利用甲方轉讓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質量不低於甲方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產品。

四、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乙方違約都應該向對方支付轉讓費200%的違約金,甲方違約還應該返還已收取的轉讓費;乙方違約則無權要求返還轉讓費。對於仍有實際損失的,雙方還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五、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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