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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臨時工)(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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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

勞 動 合 同

勞動合同(臨時工)(精選22篇)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字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爲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爲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方 2.依法實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                

或        元。

第八條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聯繫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七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爲元。

乙方月工資爲元。

工資發放日爲每月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年   月  日印製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並確認本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試用期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不設試用期):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爲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不得到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詳見崗位職責說明書。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成都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關於本工作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或工作任務,並同時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和要求(詳見崗位職責說明書)。

第七條 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應予接受:

(一)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變化,爲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而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不能勝任現任崗位工作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安排乙方承擔臨時性工作: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個人的安全健康或國家、公司的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考覈待崗期間未接受學習、培訓的;

(四)停工、停產期間的;

(五)發生其他緊急情況已嚴重影響甲方的形象、信譽及生存發展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依據乙方所在崗位和所從事的工作的要求,執行第____種工時制。

(一) 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二)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 不定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崗位的勞動責任、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環境、工作業績及甲方的薪酬體系、分配製度、效益情況等,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按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最低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甲方全額支付除績效工資外的其他工資報酬;停產、停工在一個月以上且未安排其他工作的,甲方發給生活費,實發生活費標準按當地政府公佈的標準執行。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續訂、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前30日,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甲方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1)曠工連續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

(2)對客戶的合理要求拒不滿足,事後又拒絕道歉,使公司的形象或聲譽遭到嚴重損害,或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3)在工作時間和場所聚衆賭博,酗酒、吸毒;

(4)對同事、客戶或其他第三方人員進行威脅、恫嚇、要挾、報復、誣告,打架鬥毆,或蓄意製造事端引起羣體對抗事件;

(5)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其它公司規定不得帶入的物品進入廠區;

(6)酗酒或吸毒後上班,造成惡劣影響或引起事故;

(7)故意損壞或盜竊、倒賣、變賣公司財物、資產,或將公司財物、資產佔爲己有、贈與他人;

(8)盜賣公司財物;

(9)在工作場所和時間內藏有、使用、銷售非法物品;

(10)僞造票據、憑證、記錄、檔案、資料等以騙取或挪用公司或其他員工的錢、財、物或薪資福利待遇;

(11)提供虛假的個人資訊以騙取公司的信任及薪資福利待遇;

(12)利用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或擅自代表公司對外從事商業或非商業的活動;

(13)非經允許擅自使用、操作公司的機器、設備、車輛、儀器等,或擅自允許他人操作和使用,導致機器、設備、車輛、儀器等的損壞;

(14)違反公司的商業行爲準則,使公司的形象或聲譽受損,或導致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直接損失金額估算在5000元及以上,或因此而牟取的個人利益金額在5000元及以上;

(15)違反公司的保密協議;

(16)惡意泄漏公司員工的薪資福利資訊,導致嚴重不良後果;

(17)因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和相關規章制度操作或指揮導致死亡(包括公司員工死亡和第三方因我方責任死亡)事故,或者導致交通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直接損失金額在5000元及以上,或類似事故嚴重威脅公司員工人身安全;

(18)發生事故或工作出現失誤後,隱瞞實情或弄虛作假,導致嚴重後果;

(19)未經允許擅自向傳播媒體透露有關公司情況;

(20)不透過公司正常的申訴程序解決不滿,而是透過任何不當方式宣泄不滿情緒,發表對公司或任何與公司相關的組織部分的不利言論, 在公司內部,或在公衆範圍內造成對公司不利的影響,且影響範圍較大大,對公司的名譽造成了較大損害;

(21)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22)違反公司的其他規章制度,使公司的形象或聲譽嚴重受損,或導致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直接損失金額經估算在5000元及以上;

(2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工作指令或調崗,經溝通說服仍然拒不服從;

(24)乙方的工作未達到崗位的要求,被主管書面批評或在考覈中被主管評爲不合格的;

(25)騙取病假、事假以爲其他單位工作的。

(26)公司的規章制度中被列爲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違紀行爲;或公司員工大會(職代會)認定爲嚴重違紀的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該損害如系直接經濟損失,金額估算在5000元人民幣及以上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拒不改正是指甲方發出書面改正通知,乙方在30天內未提供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或乙方在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又與甲方以外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即視爲拒不改正;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逮捕或被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或有條件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中止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乙方經證實被錯誤地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遭受的損失,乙方可根據《國家賠償法》要求責任部門賠償。

乙方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爲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處罰責任,但屬於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或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至少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正式遞交書面申請後,三十日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內,甲方可安排乙方脫離原崗位,但乙方應按時出勤,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並完成工作移交、接續等手續,並歸還屬於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圖表、資料及其它檔案、借款等。三十日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滿後由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乙方違反提前三十日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以不予辦理。乙方遞交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申請後未滿三十日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未到而擅自離職或不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拒絕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工作、財物、資料、借款等交接手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勞動部關於《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5]223號文)”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由於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依法退休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將是否同意延續或終止合同的書面意見送達對方,甲方應及時辦理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甲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勞動合同到期未及時終止勞動合同的,視爲甲方同意與乙方延續勞動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期滿的一個月內補辦續簽勞動合同手續;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視爲乙方不願意與甲方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由甲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共同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的,以有利於保護乙方利益的原則,辦理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期滿而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續延至服務期滿,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服務期滿,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事宜按上述程序和約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參加培訓的,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擅自離職或提前解除協議及本合同的,應當按照與甲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必須保守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也不得爲甲方授權的工作範圍外的目的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儲存和帶走甲方的技術資料、設計圖紙及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信件、備忘錄、報告、筆記、圖形或其他檔案包括其複印件,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或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對因違反本條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賠償費用。

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一)技術資訊,一般包括技術方案、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圖紙、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二)經營資訊,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策略、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銷售資料、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和報表、勞動報酬、人事檔案、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三)乙方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協議約定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二十五條 如乙方是可能或已知悉甲方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等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的員工,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由甲乙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和規定如實、具體地填寫個人資訊,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等,如有變更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如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後果自行承擔。

第二十八條 乙方屬掌握甲方技術資訊、經營資訊等商業祕密的中高層管理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和程序具體要求如下:總裁、副總裁級、總監級、經理級、部長級、人事主管(總監)級、財務主管(總監)級,應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准予方可離職。代理經理級、項目部代理部長級、項目部部長助理級、行政經理(總監)級等,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准予方可離職。

第二十九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並確定的各項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合理有效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保密協議和商業行爲準則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並學習了相關內容並承諾嚴格遵守。

第三十條 乙方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需要全額承擔。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蓋章爲有效,乙方委託他人代簽無效。甲乙雙方在用工前訂立本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爲乙方實際提供勞動之日;甲乙雙方在用工後簽訂或續訂本合同,簽訂日期不一致的,以實際用工之日爲生效時間。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5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它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家庭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現暫住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1、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____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1、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

乙方提供正常的勞動,甲方應當按照依法制定的集體合同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因第一個月爲試用期,保底工資爲元/月,若操作

熟練則按實際計件工資)試用期滿後,甲方實行崗位工資+計件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 元,計件工資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爲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含甲方透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帳戶), 發放日期爲次月______號,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覈、違紀行爲、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把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性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申請臨時安排。

五、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相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醫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爲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四條、乙方願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列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訂立、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極大傷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爲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及發生一定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任需裁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5.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5.4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5.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前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的,在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後,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二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檔案、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並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二十八條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後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並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資訊(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乙方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或者幫助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年內,不得再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任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爲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1、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戶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繫。

2、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6

20__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檔案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爲:。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爲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說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爲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覈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爲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爲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爲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檔案、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資訊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後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 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 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後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係,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戶籍所在地爲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檔案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爲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於變動後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後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一)固定期限:自__年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試用期爲: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自___年月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崗位職責是。

乙方工作地點爲。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周、月、季、年)爲週期,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甲方應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或者變相*乙方加班。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參考當地人民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

1、乙方的工資構成爲

2、乙方的工資標準爲元/月(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第十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以下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8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覈後,同意僱用乙方爲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在甲方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在不降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前提下調整乙方崗位工種或將乙方調動到旗下其他企業,乙方應當服從。如乙方拒絕調整的,視爲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合同期和試用期:

合同期從二0一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爲   元。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覈,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如過期不考覈,視爲合格,繼續履行合同。

三、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報酬

1.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按國家有關勞動時間的規定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額外加班依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加班的規定執行。經理、業務等實行提成工資者或工作崗位特殊(如司機、維修)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2.勞動報酬:乙方薪資按以下第方式執行:

(1)月薪制:乙方工資爲月薪制,在遵守本條第一項勞動時間情況下,每月固定工資爲人民幣   元,不另計加班費。其中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     元,其他獎金、提成、補助津貼以甲方規定爲準,獎金、津貼不計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2)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人民幣   元,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費另行計算。

(3)月薪加提成制:乙方在遵守甲方的工時制度後,月薪爲   元,(月薪爲規定時間的工資,不等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提成按甲方制度確定。

3.當月 日發上月的工資。

四、勞動紀律:

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業已經民主程序制定,於簽訂本合同時下發給乙方,乙方在入職前已經瞭解其中的內容,保證遵守。

五、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被除名、開除、拘留、勞動教養或受刑事處罰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爲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連續曠工三天,一個月拒不工作累計三天的,冒用他人名義入職或僞造學歷、技術資格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1)乙方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一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的。

(2)煽動、組織、參與罷工的。

(3)拒絕執行、消極執行公司或上級管理人員的決定,給公司造成損失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或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的;或因拒絕執行、消極執行公司或上級管理人員的決定,被公司書面警告達到三次的。

(4)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或有上述行爲,被公司書面警告達到三次的。

(5)有任何挪用侵佔公司財物、盜竊公私財物、賭博、營私舞弊、接收賄賂等違法行爲的。

(6)工作時間或在公司工作場所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7)違反公司規定,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的。

(8)以虛假的個人資料、學歷、工作經歷及其他欺騙手段入職的。

(9)乙方任職期間有違反國家、當地的計劃生育法規及政策的。

(10)乙方任職期間被刑事追訴、拘留、或因違法行爲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11)在一個公曆年度中,乙方有違反《員工手冊》中的其他勞動紀律的行爲,被甲方書面警告達到三次的。

(12)乙方私自炒單,或明知甲方員工炒單而提供幫助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對於特殊人員甲方另有規定的以甲方規定爲準。

4.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後方離職,否則,甲方可暫時止付乙方工資直至其辦妥移交手續爲止。離職手續辦理具體見《員工離職管理規定》。

5.甲方依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無須提前三十天通知。

6.甲方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續訂本合同的方式

如乙方有意繼續在甲方處工作的,應當提前一個月向甲方發出續簽合同請求,甲方收到此請求後,則雙方協商重新訂立勞動合同。乙方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的,視爲乙方不願按不低於本合同的條件與甲方續訂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經濟損失的賠償:

1.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損失難以舉證計算的,按乙方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計。

2.乙方有貪污、受賄、挪用、盜竊公司財物的,甲方可以按所涉金額的兩倍要求乙方賠償。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有未賠償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

八、勞動保險:

1、甲方爲乙方投保社會保險,乙方應當依法承擔個人繳費部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乙方同意甲方按社保局確定的工資基數投保。

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應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爲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聲明:

1、甲方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工作和加班時間、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甲方的員工守則及各項規章制度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生效,乙方冒籤或假冒學歷、技術職稱本合同無效。

十二、其他: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2.文書送達:公司作出處理決定或任何需要員工本人接收的文書如員工拒絕簽收的,公司可根據本合同確認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也可由兩名在場職工簽名證明,視爲已經送達。

3.乙方如有違紀行爲拒不承認的,甲方可自行組織調查,如有兩名以上在場人員確認乙方違紀行爲的,甲方可以據此進行處罰。

4.附件:①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保證遵守。 

②乙方確認文書送達地址:                                         。

甲方:                                   乙方:

代表: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爲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個月爲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爲:(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爲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爲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名,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本合同適用於本市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招(聘)用的所有勞動者;職工的用工性質(包括合同制職工、異地遷轉戶糧的合同制職工、不遷戶糧的合同制職工、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請在合同的第一段中註明,但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含不遷戶糧的合同制職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是需要雙方協商確定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

五、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類別(管理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請在“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中列明,或另行簽訂其他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九、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塗改。

十、本合同書一式三份,鑑證後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雙方對勞動合同履行地約定爲 (可能跨地區安排人員的合同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每週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時。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國家出臺具體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現行崗位是否屬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是否 )可能存在的危害爲: ;

甲方所採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 元。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爲元/月。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雙方約定爲: 。

(四)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雙方約定爲:。

(五)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六) 。 六、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雙方對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約定爲: D、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鑑證單位:

鑑 證 人:

鑑證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簽證機構蓋章: 簽證人簽名:

簽證日期: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1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 40小時。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小時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日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_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學校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

(二)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______年以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保險關係轉移、檔案移交等相關手續,並出具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而造成事實勞動關係的,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被撤銷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經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的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______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用的人員,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約定賠償標準爲: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依法訂閱後應在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鑑證手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儲存的一份需存入乙方檔案。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四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者:_____(簽字蓋章)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2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

未透過甲方進行的試用期考覈的,視爲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第二條 崗位、地點與薪酬待遇

1、崗位:                     ;工作地點:                     。 

2、薪酬標準: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爲        元。

(2)、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工資爲         元,雙方約定,該工資作爲計算加班費、病假工資、年休假工資的基數。

乙方工資實施變崗變薪、按勤計薪的薪酬結算原則,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按國家規定執行。

5、勞動紀律;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6、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爲扣繳。。

7、如甲方爲乙方出資購買了保險,則一旦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事宜,保險賠付金額應計算在甲方的賠償金額之中。 

第三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條 特別約定

乙方確定合同中的通訊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者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爲送達。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三日內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無法送達的不利後果。

條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以法律法規、甲方的規章制度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3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_年_月 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年_月 _日起,至_年_月 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年_月 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年_月 _日起,至 _年_月 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任務完成標準爲: 。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覈,如經考覈乙方被認定爲“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透過甲方的試用期考覈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爲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僞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爲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爲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2、乙方工作地點爲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爲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3、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爲甲方提供正常勞動期間,工資數額爲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試用期工資爲每月人民幣 元。

3、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帳戶或以其他雙方認爲適當的方式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有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等有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資訊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爲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爲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爲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爲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爲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八、勞動紀律

1、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九、保密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原始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資訊、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資訊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十、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檔案,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爲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爲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爲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爲送達時間;透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爲確認文字,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爲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繫方式爲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檔案即視爲有效送達。

十一、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二、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一方或雙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事項

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年_月 _日                       簽訂日期:_年_月 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4

編號: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爲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個月爲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爲: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爲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爲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鑑證機構:(蓋章)鑑證人:鑑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試用期爲三個月,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爲:。

2、乙方應當按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應當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障。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在乙方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乙方,工資標準爲人民幣元/月。

2、社會保險按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即行終止。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終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員工手冊》有關條款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4)求職時對甲方提供虛假材料、證件、證明的;(5)被勞動收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本合同達成一致的;(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理期間歌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定裁減人員的;(5)四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達成一致意見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試用期內;(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x勞動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賣給金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成爲甲方高層管理人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科研人員,解除本合同,未按體合同約定提前通知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標準爲本人當年兩個月工資。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按《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規定給予補償。

4、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企業祕密和不正當競爭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資料和技術均屬保密範圍,其具體內容有:(1)甲方的生產技術資料;(2)甲方的供銷計劃,營銷網絡、政策;(3)甲方的管理制度、辦法;(4)甲方掌握的市場資訊;(5)甲方的財務資料;(5)其他甲方明確需要保密的內容。

2、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應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嚴守祕密,如有違反,甲方將立即給予乙方除名處理,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風險金,並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在服務期間應履行如下保密義務:(1)在家人、親戚、朋友的交談和通信、通電中,不涉及甲方祕密;(2)在公共場所不得談論甲方祕密;(3)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攜帶保密資料出公司;(4)不得打聽本人職責以外的公司祕密;(5)對已經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祕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糾正或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6)借閱和查詢祕密資料,要經過有關負責人批准,用後及時歸還。(7)妥病況儲存祕密資料,不得隨意擺放,防止黴爛、蟲咬、丟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_____。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_____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爲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爲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爲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_____。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_____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7

甲方: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爲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時間爲_________。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四)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五)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爲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爲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七)其他工資形式

1.加班工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2.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3.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4.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爲_________。

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6.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7.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爲:_________。

(二)甲方應當將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四)如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七)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八)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喪假、節育假、產假、探親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費、困難補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託等按國家、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失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省規定由甲乙雙方負擔。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繳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十)乙方退休養老保險待遇、工齡及養老保險投保時間計算,按國家,省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十二)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八、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技術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四)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五)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九、監督檢查

(一)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按崗位責任,檢查督促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十、政治待遇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爲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爲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十一、教育與培訓

(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向乙方宣傳國家、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

(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爲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4.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5.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6.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7.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七)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必要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7.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的;

8.乙方出境定居的;

9.乙方要求辭職甲方同意的;

除上述第(_________)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_________。

(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產、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

3.屬於技術骨幹,擔任某項重點工程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4.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覈准。

(十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爲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4.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十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五)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2.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爲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六)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十七)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十三、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七)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後,要爲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3.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4.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____。

十五、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六、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爲準。

(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8

甲方(公章) 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證明人(簽字)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以__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透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最新版 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宿管人員的工作職責:

(一)值班要求

1、宿管人員必須服從校方提出的安全保衛要求和宿舍管理制度。

2、宿管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地點在宿舍保安值班室。

(二)學生作息、寢室內衛生及防盜安全的安排

1、每天早上上課鈴響過、宿管人員必須到每間寢室檢視有無生病臥牀的學生、有無缺課睡覺的學生以及寢室內工具的擺放、被子摺疊是否規範整齊、有序等。

2、宿管人員要督促學生搞好寢室內外的衛生,做到室內外無垃圾、室內通風乾燥。

3、宿管人員必須對寢室內外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做好防盜工作。

(三)學生放學和晚自習後宿管人員的職責

1、宿管人員在學生入宿舍前20分鐘前開啓宿舍門,上課鈴響後全關閉。放學和晚自習下課後,無特殊情況,不得讓學生隨便進出校門。

2、若學生請假提前離校的,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及其班主任,及時查明學生的去向。杜絕發生因學生離開宿舍而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發現學生透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並立即報告宿舍主任。

3、宿舍區夜間的突發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與宿管主任、值周領導、值周班主任及其該生班主任取得聯繫,作出最佳處理,把安全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並向宿管主任彙報。。

4、上課期間一律杜絕學生請假,特殊情況通知家長到宿舍接走孩子。否則學生離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宿管人員要負全責。

5、宿管人員要認真做好學生臨近睡覺前的考勤記錄、不得有差錯。

6、宿管人員熄燈後必須巡邏檢視室內外的不安全因素(如點燃蠟燭、充電電燈等),室外是否有外來人員蓄謀幹擾、威脅學生的人身安全等。異常情況要報告值周領導、值周班主任、宿管主任。

7、宿管人員要認真做好星期六、星期天留宿的學生記錄和管理。

(四)外來人員登記

1、非學住校生不得進入宿舍。外來人員(包括學生家長)來訪確需進入者,按要求填寫好登記表、指定場所方可進入校內。

2、宿管人員應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進入校內。確實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經學校領導同意,登記後,方可進校。

(五)其他

1、宿管人員禁止在宿舍內擺攤設點。

2、宿管人員應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臨時任務。

二、宿管人員的工作報酬

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拖欠工資。每______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1000 (壹仟______元)整。

三、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解聘合同,並透過合法途徑追究相關責任

1、辱罵毆打學生造成惡劣影響。

2、工作失職造成重大損失。

3、工作散漫、不負責任且屢教不改。

4、擅自離崗。

5、邀約他人在值班室酗酒、打牌。

四、宿管人員自身的安全:_____

宿管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或學生的傷害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從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公 章) :_____ 乙方(簽字):_____

甲方法人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從事上述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

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國家規定爲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絨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產製度;

3.質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3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1條第1款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4項、第5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條 培訓及服務期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業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於____________年。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於第2款所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保密與競業限制

乙方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甲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給付經濟補償金。每月的經濟補償金爲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離職手續

11.1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11.2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1.3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後爲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第十二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爲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爲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爲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爲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爲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爲送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爲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設計草擬的示範文字。

勞動合同(臨時工) 篇22

甲方:

單位地址: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爲勞動合同制員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爲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二、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 元/月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四、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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