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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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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公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

穿越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精選3篇)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穿越公路施工工程相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豐收路與修武東口交匯處、污水處理廠前308、雲臺大道路共三處。

工程名稱:焦作電廠廠外補水管道非開挖定向鑽工程項目

工程地點:修武東口、污水廠、雲臺大道、

工程內容:定向鑽穿越公路工程(?630及以下的管道)

工程質量:按設計檔案及《穿越公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工程開工時間:20年12月日

工程竣工時間:20年12月日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單價

負責以下道路或區間道路頂管、拖管工程;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爲準。

三、組成合同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書

(2)施工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設計圖紙

(4)工程量現場簽證單

四、轉包與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轉包,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項目分包出去。

五、發包人的主要工作

5.1負責安排工程進度。

5.2開工前1日內,發包人組織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5.3發包人在承包人施工期間,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5.4隱蔽工程隱蔽之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及監理檢查。

5.5施工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查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及水壓試驗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施工工程。

施工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6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施工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在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返修。

經過修理或返工、返修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監理的主要工作

6.1本工程監理代表

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更換。

6.2審查承包人的質量管理體系及相關資質證書,審覈承包人的施工組織機構,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6.3質量控制

對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審覈、認可並監督在現場的有效執行,對現場關鍵工序質量進行旁站監控,並對承包人自檢結果進行確認。

不經工程監理對上道工序質量進行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經工程監理確認質量的工程的質量責任仍由承包人負責。

工程監理認爲有必要時可對任何工序質量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工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和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對工程質量驗收提出初步評定意見,對設備和材料質量進行審覈、檢查、抽查和認定。

6.4進度控制

簽發開工令、停工令和復工令,按施工作業計劃協調現場施工,控制工程進度,參與工程投產試執行。

6.5本工程質量管理權屬於監理。

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時,承包人若有異議,政府質量監督有權做出最後的裁決,此裁決爲最終裁決,承包人和工程監理必須無條件服從。

6.6隱蔽工程必須經工程監理代表檢查,管道下溝作業必須有工程監理代表在場才能施工。

6.7所有施工記錄按工程統一表格來填寫原始記錄。

七、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7.1本工程項目

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承包人應開始管線的施工放線工作,發包人將派出代表配合和協助承包人完成此項工作。

7.2工程施工

承包人按照圖紙的規定內容,負責施工基坑開挖、回填、作業帶的清理,負責所需管材從承包人指定的廠家運至現場作業地點,負責設備、材料的運輸的和施工整個環節的全部過程的一切責任;嚴格按相關國家規範、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施工。

7.3報表制度

按發包人的規定,承包人按日、周定期向工程監理、發包人上報。

7.4負責工程試運轉過程中的保修、搶修、維修、清除險情及故障等工作。

保投產時間爲投產後一個月。

7.6施工場地周圍建構築物和隱蔽物包括地下管線、通訊設施等由承包人負責妥善保護。

施工中因承包人責任或原因造成的所有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7施工場地清理

按建設部頒發的有關規定執行,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撤退施工機械設備,清理和平整臨時徵用的施工用地,建築垃圾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及時清運,並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7.8承包人有義務接受工程監理的監督(如質量、工期、施工調度等),同監理密切合作,保證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對不按規範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或不接受工程監理監督的承包人人員。

7.9承包人應接受政府質量監督,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所要求的各方面資料,其費用由承包人自理,發包人予以配合。

7.10承包人應當遵守發包人及工程監理單位爲該項工程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7.1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取得相應操作資格證件方可上崗。

八、延期工期

8.1發包人代表或工程監理要求停止施工時,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派往工地的代表,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命令承包人停工,在24小時之內補書面通知。

8.2因承包人的責任不能按期開工,則每延期一天罰款1000元,且工期不予順延。

因發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工期相應順延。

九、付款方法

工程施工完畢後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移交發包方,方可進行結算。

工程結算後一次性支付工程款90%,剩餘10%作爲工程質量保證金,質保期一年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支付。

十、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爲1年。

以結算款的10%作爲保脩金。

保修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結算保脩金。

保修期間,承包人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發包人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返修費用,發包人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

十一、竣工資料

12.1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將資料一式肆套裝訂成冊(其中正本一套),移交工程監理,經監理審查合格後,交發包人檢查,合格後正式辦理竣工資料的移交手續。

12.2移交給工程監理的各種資料要符合存檔要求。

12.3各種施工記錄按原始記錄填寫,手續齊全並經工程監理檢查合格簽署意見。

十二、竣工驗收及移交

13.1承包人在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並備齊工程竣工資料後,應填寫《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經監理總體預驗收後,將申請報告提交發包人。

13.2工程竣工材料必須齊全,如竣工材料的某部分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齊合格資料,再進行驗收。

13.3發包人收到申請驗收報告的20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後,要作出工程質量評價,驗收合格後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書,辦理正式移交手續。

十三.安全施工

14.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加強安全技術管理。

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或因承包人職工過失造成的人身傷亡、材料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其它人爲事故,其全部責任由承包人自負,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14.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人員和工程監理人身傷亡的,承包人應及時負責救護和賠償。

造成人員受傷的,承包人應支付全部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和受傷人員工資獎金、補貼及其它一切賠償;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和造成人員死亡的,按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執行。

14.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第三方傷亡的,承包人應與第三方工作單位或親屬協商賠償金額,並支付賠償金。

十四、工程質量

15.1承包人應建立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檢查機構。

15.2承包人對工程應嚴格按圖紙、設計檔案、中裕能源中低壓管網施工驗收規程和國家及部頒施工驗收規範、標準組織製作、安裝、驗收,確保優良工程。

15.3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承包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和發包人,並提交事故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書報監理覈定和發包人審批。

承包人處理完事故,需經監理及發包人確認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十五.違約

16.1承包人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屬於違約。

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1000元人民幣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質量不合格,除限期無償返修、返工合格外,並賠償其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16.2發包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屬於違約,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十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爲個日曆天數。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八、未盡事宜及爭議的解決

21.1承包人、發包人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2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年12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修武縣(甲方經營所在地)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穿越公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爲了落實、完成廣西鳳凰至覃塘二級公路№10合同段的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技術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範圍

甲方按設計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上的內容委託乙方負責如下工作:廣西鳳凰至覃塘二級公路№10合同段24+800~37+000施工段內的土石方工程、橋涵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護工程、路面工程的技術指導工作。

二、合同條款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儀器、辦公用品、乙方的食宿、交通工具以及業主和監理的招待費用,以保障乙方技術工作的順利進行。

2、甲方應配備足夠的施工機械,以滿足施工的要求,材料員、協調員、安全員由甲方負責委派,並對其本職工作負直接責任,並服從乙方的安排。

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工程需要配備相應技術人員以保證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

2、乙方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管理,如甲方認爲乙方人員的安排不合理的,可以提出建議。

支付方式:

1、甲方按設計造價的總額約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3%給乙方支付技術費用。

2、施工過程中,如遇工程變更增加,乙方按變更增加金額的6%收取技術服務費用。

3、每期計量款到帳後,甲方在2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期計量所得的工程款按3%支付給乙方,其中變更部份按6%支付給乙方。如因業主原因或其它非乙方所致原因未能計量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預支部分技術費用用予支付技術員的工資,等計量款到位後再扣回)。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扣留最後一期技術費用的50%作爲押金,待到竣工資料合格交出後再支付給乙方,其它技術費用應在現場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本合同工期止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超出工期,甲方須按照年公路施工技術人員工資市場價給乙方技術人員發放工資,且須每月按時發放。

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履約雙方如有一方單方面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則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違約金。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議並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穿越公路施工工程合同 篇3

承包經營協議屬於無名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的相關規定。以下是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一

第一條 定義

業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指在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構成固定設備的全部機器、設備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於建造工廠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實施的工程。

合同價格指業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項。

第二條 承包商的職責

1.承包商應負責設計、籌劃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廠。

2.除了業主根據第_________條提供的項目和設施,承包商應提供所有爲使工廠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工具、設施、勞工和服務。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中的規定爲業主培訓工廠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

5.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規定的備件。

6.承包商應向業主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維修設備。

第三條 業主的職責

1.業主應提供工地,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允許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擾地出入該工地。

2.業主應按時提供附錄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設施。

3.業主將從有關部門獲取爲工廠建造、設備執行所必需的執照和許可證,包括承包商僱員的工作許可證。

4.業主應按第_________條中規定的合同價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項。

第四條 合同價格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金額爲合同價格,作爲承包商完成該工程並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的全部報酬。

2.合同價格不再上調,完成工種的成本風險應由承包商承擔,商定合同價格時應認爲承包商已獲得全部資訊並已把所有可能影響成本的因素估計在內。

第五條 設計圖樣

1.承包商應根據合同,在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時間內向業主提交工廠建造所需的圖樣,供業主審批。業主應在收到這些圖樣後一個月內,對圖樣進行審覈,並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2.承包商應對上述圖樣中的任何缺點、錯誤或疏漏負責,除非這種缺點、錯誤或疏漏是因業主書面提供的不準確資訊所致。

3.業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圖樣和技術資料,收到方應作爲機密檔案對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將這些圖樣和資料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目的。

第六條 檢驗

1.承包商應該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慣例的要求,負責工廠所有的檢驗和試驗工作。

2.業主有權在任何適當時間對建造中的工廠的材料和工藝進行檢驗和測試,費用自理。這種檢驗或測試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應盡的任何義務。

3.完工後的工廠應由業主進行檢驗和測試;工廠何時可以測試,承包商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

4.承包商應根據業主的合理要求,爲徹底而有效的檢測提供所需要的協助、勞力、材料、電力、燃料、設備、備用品和儀器。

5.工廠透過上述測試後,業主應向承包商簽發一份表示透過測試的證書。檢測中發現的任何問題未圓滿解決,工廠不得移交。

第七條 工地

1.承包商應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業主滿意的材料、勞力、設備、服務和便利,以便順利施工和完工。

2.在總體上得到上述保證的前提下,承包商應提供下列各項必需品:

a.建築設備;

b.工地上使用的運輸工具,包括臨時道路;

c.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所需的籬笆、燈光、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務;

d.爲材料和施工人員(包括業主僱員)提供臨時倉庫、辦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築;

e.在整個工程移交之前提供電話、滅火設備和急救設備;

f.供施工人員使用的衛生設備和食堂。

3.承包商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條例。

4.無論何時,承包商都不應在業主的房產及其鄰近建築物、車道和街道上堆積施工用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工程完工後,應從建築物及其周圍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廠安全、整潔,以備使用。

第八條 承包商的工作人員

1.承包商將自費爲其全部工作人員提供飲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簽署後,承包商應指定一名項目經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全權代表承包商。他將在工作時間內坐鎮施工現場。業主向項目經理髮出的所有指示,如同發給承包商本人一樣,同樣具有約束力。

3.如果業主認爲工地上承包商的僱員品行不端、不能勝任工作或有失職行爲,可要求承包商將此人調離或更換。

第九條 責任

1.在工廠被最終驗收之前,承包商應對工廠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並自費將其修復,直至業主滿意。然而,如果根據本合同,這類損壞的責任不在承包商,而業主要求予以修復,承包商應按業主指示辦理,但費用由業主負擔。

2.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而產生的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承包商應向業主賠償,並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訴訟、索賠、要求或費用支出。

3.如果業主因某種原因遭受索賠或訴訟,而按本條款規定承包商應該或可能對該事由承擔法律責任,則業主應立即書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應以業主名義接手並透過談判處理解決或能由此而產生的訴訟,並承擔一切費用。如承包商要求,業主應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爲處理此類索賠或訴訟所需要的所有資料和幫助。

第十條 保險

1.在不限制承包商責任的情況下,承包商將自費投保下列險:

a.機器設備從工廠交貨到目的地的運輸險。

b.爲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僱員投保僱員賠償險,或者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投保類似的法定社會保險。

c.防備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產品責任險,期限到維修期結束,每次事件的金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

d.對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執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車輛投保綜合汽車責任險。

2.上述保險單應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僱員、代理人爲聯合投保人。保險單應包含保險人放棄對業主及其工程師、顧問、僱員及代理人的代位權之條款。

3.承包商應保持上述保單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對其規定的義務解除爲止。業主有權隨時索取保單、背書、續保和保險費收據的複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業主應有權代表承包商辦理上述保險,支付所有相關保費,並從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有關費用。

第十一條 完工

1.一俟工廠的全部建設和安裝工程完工,承包商應通知業主,並根據附錄______的規定進行機械安裝完成測試工作,直至業主滿意

2.測試圓滿結束後,業主應簽發一份完工證明書。在完工證明書籤發之前,不得給工廠進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裝中出現不影響完成安裝的小缺陷,或者在測試中測出不影響工廠開工的缺陷,業主應簽發完工證明書,而承包商則有義務儘快修復這些不足之處。

第十二條 最後驗收

1.完工證明書頒發之後,承包商應提前_________天將工廠性能測試的時間通知業主。

2.爲使測試準時開始,業主應按附錄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設備,而承包商應按通知的時間開始性能測試。

3.性能測試將按附示_________的規定進行。測試成功後,業主應簽發一份最後驗收證明書,證明工廠已從證書籤發日起移交業主

4.如果工廠未能透過性能測試,承包商在進行他認爲必要的調整之後,應在業主在場的情況下重新進行測試,時間由雙方商定,條件照舊。

5.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前,工廠不得投入商業性運轉。如工廠未能透過性能測試,業主仍可酌情頒發最後驗收合格證書,條件是承包商必須儘快糾正工廠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違約賠償金

1.如果由於承包商的原因導致性能測試的再次失敗,而雙方並無繼續重新測試的協議,則對最後一次測試的結果進行評估。承包商將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支付違約賠償費,費率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獲得整個工廠的最後驗收合格證書,承包商須根據附錄_________的規定向業主每月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格_________%的拖延賠償費,但最多不超過合同價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應根據附錄_________規定的格式開立一份以業主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價格_________%的保證書,作爲其履行本條款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十四條 保修

1.承包商保證,在最後驗收合格證書籤發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個月內(以先到日期爲準),所提供的工廠無設計、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

2.發現問題後,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現場工作,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按本條款以書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現場,業主應在_________天內以航空郵件將確證材料發往承包商總公司。承包商應更換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爲此,應允許承包商隨時自由出入工地,檢查缺損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條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種特殊情況未能在適當期限內進行雙方同意的補救工作,業主有權自行修復,但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3.本保修的先決條件是,業主須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體規定的性能參數對工廠進行裝備、操作和維護。如果業主未經承包商同意試圖自行修正,則本保修條款無效。

4.本保修條款不包括因自然損壞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壽命不到_________個月的消耗品或類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換任何設備、材料或工藝,則本保修條款的規定也適用於經修理或更換的設備、材料或工藝,期限爲從修理或更換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條 專利權和專利使用費

1.承包商應全力保護業主在使用其提供的工幫時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專利、設計或版權而面臨的訴訟、索賠、要求和各種費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設計、工廠設備的製造和供應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實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也應向終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知要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但是,如果業主在經營或使用該廠或其中任何部分時涉及了第三方的專利,他應向第三方支付按許可證或許可條款規定應支付的所有費用、專利使用費和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 暫停

1.業主有權隨時向承包商發出書面通知,指示其暫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個工程,如果暫停期超過_______天,則按合同第______條規定作終止合同處理。

2.如果業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規定日期_________天內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項,或者如果承包商因業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誤而被中斷或拖延了工程的進行,承包商有權暫停執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條款規定暫停,承包商有權收取附加費用,以補償由於此類暫停、中斷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執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條 合同終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規定,如果暫停時間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權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

2.業主可以隨時書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後應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師出於保護、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裝的工程,這類工作仍可繼續。承包商在收到終止命令後,也應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進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據本條款和第_________條規定,合同終止後,承包商有權收取下列費用:

a.與所完成的工程和勞務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b.與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廠相應的那部分合同價格。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則不對另一方負責,也不應視作違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業主或承包商無法控制的情況,使當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或者不得不延遲履行其義務。下列情況均被視作不可抗力:

a.戰爭、敵對事件、外敵行動、入侵、類似戰爭的軍事行動(不管是事宣戰)、內戰;

b.士兵譁變、民衆暴亂、軍事叛亂、起義、造反、革命、篡權、或者任何個人代表某個組織或與某個組織有聯繫、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現存政府、或以恐怖主義或暴力對政府施加影響的行爲;

c.地震、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

d.所有港口、機場、船運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絕;

e.工人罷工、工廠停工、或其他的勞工聯合行動,影響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義務;

f.當事人無法控制、從而使其不能履行義務的其他任何意外情況。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他可將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遲或妨礙情況通知另一方。發出通知的一方允許根據具體情況及妨礙或延遲持續的時間免於履行或推遲履行合同。

4.根據本第款第3分條規定,如果任何一方免於履行或推遲履行其義務的時間持續了_________個月,那麼任何一方都可隨時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轉讓及分包

1.承包商有權按其慣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義務。

2.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或其中的權利、義務,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轉讓或讓與第三方,除非公司合併或改組。如出現此種情況,任何一方都不應毫無理由地予以拒絕。

第二十條 宣傳

承包商在作與本合同相關的宣傳材料的散發或公開宣佈前,應徵得業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爲雙方簽字後,業主獲得當事人雙方各自有關當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視作無效,除非雙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條 法律和規定

1.承包商應在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事務中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釋、效力和履行,應完全以_________國的法律爲準。

第二十三條 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與約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它取代了以前所有與本合同事項有關的洽談、說明及口頭或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經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四條 合同語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語起草,並以英文字爲準,對方雙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 通知

1.按本合同發出的每個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決定,應以書面形式發送。發送方式有:向對方有關官員當面遞交,或預付郵資航空傳遞,或透過電報、電傳,或先發電報後信件確認。通訊地址如下: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請求和其他檔案發往某個海外目的地,在郵寄日後第_________天應視作已經送交;如果發往國內目的地,在郵寄日後第_________天視作已經送交。用電報、電傳發出的通知、同意或請求應視作當天送達。

3.按本條款發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決定,應由有關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字。任何一方任何時候如欲變動收件地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承包商(蓋章):________業主(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託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範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範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爲(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檔案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檔案。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託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檔案爲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檔案。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託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並經發包人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並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爲。

十三、現暢 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三

甲方:浙江省廳

乙方:中國公司

爲順利實現年美術館建成開館的目標,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就本工程項目採用項目管理模式問題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透過邀請議標並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同意,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中國公司爲浙江美術館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爲明確浙江省廳(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浙江美術館

1.2項目地點:位於玉皇山北麓、南山路的東段、萬松嶺隧道的西北部。

1.3項目規模

1.3.1用地面積:m2

1.3.2建築面積:m2,其中地下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

1.3.3綠化率: %

二、項目管理範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託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執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資訊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採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範圍

本項目工程範圍: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後審定的設計圖紙爲準)。

3.工作內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准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負責施工、採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爲個月,即:個日曆天, 年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範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4.4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採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範圍內。

4.5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幹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採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見。

1.2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爲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係,爲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透過乙方發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採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並對合同進行管理。

(4)覈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2.2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援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後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資訊;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檔案、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並移交審計後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採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覈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範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簽訂生效前,本項目中已發生的費用不計入上述成本。

1.2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1.3質量進度考覈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覈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2.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爲人民幣貳億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爲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後實施。

2.2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 萬元整。

2.3獎罰

2.3.1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透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透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貳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貳仟元的罰金。

2.3.2質量考覈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錢江杯,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貳拾萬元。如獲得魯班獎,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伍拾萬元。

3.價款支付

3.1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着有利於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採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並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3.2根據《省級基本建設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試點辦法》的規定,乙方將根據分包合同及項目實際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報省財政廳直接撥款至分包單位。各分包單位開具以乙方爲臺頭的發票,乙方彙總所有發票並複印加蓋財務章後供省財政廳和甲方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天內,乙方開具上述相應發票至甲方。

3.3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 %定金,計¥(人民幣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 %進度款,計¥(人民幣萬元整)。

(3)大樓結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 %進度款,計¥(人民幣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覈實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25%,計¥(人民幣萬元整)。

(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餘款。

3.3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並報財政廳批准後七日內支付。

五、工作週期

爲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週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後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3.甲方應在開工前 日完成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1.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後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並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3.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浙江省廳 單位名稱:中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杭州市 單位地址:杭州市路338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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