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中文吧 > 辦公 > 合同 > 合同樣本 > 開通彩鈴業務協議書(通用3篇)
手機版

開通彩鈴業務協議書(通用3篇)

來源:學識中文吧 閱讀:1.9W 次

開通彩鈴業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開通彩鈴業務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彩鈴服務相關事宜特簽定本協議,供雙方信守。

二、定義

1.“彩鈴業務”是一項由被叫客戶定製,爲主叫客戶提供一段音樂歌曲、其它特別的聲音或其他錄音來替代普通回鈴音的業務。當客戶申請開通彩鈴業務之後,可以自行設定個性化回鈴音,在其做被叫時,爲主叫客戶播放定製的個人鈴音,來代替普通的回鈴音。

2.彩鈴有效期:每首彩鈴的有效期爲內容提供商自相關版權人處所獲得的該個人鈴音作品的有效許可使用期限。在當前試用階段,我們不對鈴音的有效期做承諾。

3.帳期:每月1日0時至當月末最後一日24時。

三、業務開通範圍

甲方本地_________網絡移動電話用戶。

四、試用期和試用規模

當前爲試用期,試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關資訊費,試用用戶總規模爲_________戶,每天開戶限制爲__________戶,暫定試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請及時關注本網站的公佈資訊。

五、資費

1.月租費:乙方申請開通彩鈴業務後,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鈴業務月功能費,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整月收取該月月租費。

2.資訊費:乙方下載個人鈴音時按次交納資訊費,每條個人鈴音資訊費由內容提供商定價,由甲方受託代其向乙方收齲

3.乙方撥打特服號碼,甲方按各品牌現行網內通話費標準收取通話費。

4.乙方應於甲方規定的每月交費期內向甲方交納上述通信費,試用期間免收月租費和鈴音下載等資訊費。試用期結束開始正式商用時,將收取相關資訊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訂製彩鈴業務的移動電話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並向該移動電話機主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位於甲方_________網絡覆蓋範圍且不處於關機、不在服務區、客戶忙、呼叫轉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無法接通的狀態時,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滿足下述條件之一,主叫方可聽到乙方定製的個人鈴音:

撥打乙方移動電話時處在甲方移動網絡覆蓋範圍內的甲方移動電話客戶;

位於_________行政區域範圍,使用_________其他電信運營商號碼撥打乙方移動電話的主叫方。

3.每首彩鈴標註的有效期爲內容提供商自相關版權人處所獲得的該個人鈴音作品的有效許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彩鈴的期限以該彩鈴有效期爲限。彩鈴下載入乙方“個人鈴音庫”後,只要乙方不刪除,且未到達該彩鈴版權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該彩鈴版權有效期限屆滿,則版權有效期過期的彩鈴將被刪除且被系統默認彩鈴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請取消“彩鈴業務”並經甲方確認前,甲方繼續按照約定標準收取月租費。

在當前試用階段,我們不對鈴音的有效期做承諾。試用期結束,使用視內容提供商與甲方之間的續約情況,以及與相關版權人之間的續約情況而定。如續約後乙方擬繼續使用已訂製的個人鈴音,是否重新收取資訊費以內容提供商規定爲準,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乙方月租費。

4.在特定情況下甲方系統可能不播放個人鈴音,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充分知悉並自願接受。

5.如因甲方難以避免、難以排除的技術或網絡故障造成甲方無法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乙方同意不視爲違約。但甲方將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

6.乙方承諾於甲方規定的每月交費期內向甲方足額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

7.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申請停機或因發生欠費被停機滿一個自然月時,免收乙方當月的彩鈴業務月租費;乙方停機、開機當月,按整月收取彩鈴業務月租費。停機期間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

8.本協議如有變更,甲方將在甲方網站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甲方協商,否則將視爲乙方已知悉並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9.對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爲而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密與安全

1.爲確認業務使用者的真實身份,彩鈴業務在網站受理時採用相關認證鑑權,甲方已採取現行有效的技術手段保障乙方資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並未承諾網絡的絕對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碼泄漏、他人盜用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使用_________客服熱線、_________自動服務系統辦理彩鈴業務,甲方有權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機辦理該業務者爲該手機機主,且甲方只爲撥叫上述系統時所用的手機號碼辦理彩鈴相關業務;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機丟失、他人盜用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甲方免責條款

本協議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鈴服務限於通信服務,彩鈴業務中所有個人鈴音內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權由相應的個人鈴音內容提供商提供,內容提供商負責其提供的個人鈴音內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鈴音的質量。因個人鈴音提供商提供的鈴音內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權利或存在質量瑕疵而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九、協議變更終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鈴業務服務內容有擴充或其他變動,以甲方網站所發相關業務公告爲準。

2.在提前30日於甲方網站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協議約定之彩鈴業務的前提下,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此協議試用於彩鈴業務試用期,對彩鈴業務正式商用僅有參考價值。

4.中國_________公司對本協議保留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的解釋權。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通彩鈴業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爲了拓展雙方的業務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和對講業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和對講業務是基於移動通信網絡,乙方向集團客戶提供基礎對講、多媒體對講、可視化調度業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和對講業務相關事宜特簽訂本協議。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享有和對講業務規定的相關服務。

2.2甲方享有合同約定的和對講業務相關服務。甲方保證申請開通和對講業務的所有甲方指定成員均同意並授權甲方辦理和對講業務,且甲方已經向其成員用戶充分解釋了本協議中涉及的相關業務內容、條款及付費規則,相關用戶對本協議無異議。如甲方成員在使用過程中對此產生質疑,甲方負責對其進行解釋和相關處理,乙方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2.3甲方需對提交的甲方成員號碼及相關資料資訊進行覈查,確保正確,因甲方提交成員號碼或者資料資訊有誤、不真實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4甲方申請和對講業務開通、變更、取消,應按照乙方提供的《和對講業務受理單》提前3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書面申請,並加蓋單位公章。

2.5甲方的業務賬號和密碼是乙方識別甲方身份的唯一依據,凡透過甲方業務賬號及密碼登陸進行的操作,無論是否確屬甲方進行的操作,均被視爲甲方操作。甲方應妥善保管甲方賬號及密碼。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賬號或密碼遺失、泄漏、被他人盜用等所產生的損失,均與乙方及業務平臺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負責爲甲方提供和對講業務及其相關客戶服務。

3.2乙方有責任及時、準確地根據甲方需求爲甲方辦理和對講業務開通、變更、取消。

3.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詳細的終端配置說明,必要時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指導甲方進行終端配置。

3.4和對講業務作爲一種新興的服務方式,乙方在系統設計時已盡力保證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但限於現有的技術水平,乙方不能保證該業務的絕對安全、穩定。甲方使用該業務,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等情況,網絡系統可能出現一些臨時性故障和不可預測的風險,甲方同意不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予免責。

四、計費和結算標準

4.1根據乙方提供的資費內容,甲方選取適合自身情況的資費和業務,具體見《和對講業務受理單》。和對講業務爲集團付費業務,和對講業務流量資源爲國內流量(不含港澳臺地區)。

4.2使用大市場卡資費新增成員號碼每月15日前(含15日)開通則全額收取當月功能費,15日以後開通則半額收取月功能費,流量費全額收取;使用物聯卡資費新增成員號碼開通當月收取整月功能費和流量費。退訂當月收取整月功能費和流量費,下個自然月起不再收費。

4.3若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業務使用費用,乙方有權暫停爲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業務,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自甲方欠費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費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費金額的3‰向甲方加收違約金,甲方任何一個月的業務費用在該月結束後三個月未結清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繼續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費用及其違約金,由此導致的責任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發票資訊

5.1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稅率爲:

5.1.1基礎電信服務(稅率10%)。

5.1.2增值電信服務(稅率6%)。

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稅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繫乙方集團客戶經理進行相關資訊登記,並配合提供以下檔案和資訊:

5.2.1提供下列檔案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副本 ;

(4)銀行開戶許可證 ;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檔案(以下任意一份即可):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5.2.2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1)甲方如是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通用機打發票,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3)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已向甲方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發票開具

5.3.1乙方向甲方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如勾選增值稅專用發票,雙方資訊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備註:以上帳戶資訊僅用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使用,不作爲收款帳戶)

5.3.2甲方應在繳費期內及時通知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保證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時間充裕。爲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安全,請甲方指定增值稅專用發票聯繫人負責發票接收工作,並保持聯繫人員穩定。協議執行期間甲方需更換聯繫人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聯繫人姓名:

聯繫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5.3.3甲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應於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處理,如發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內容有誤、認證不符或認證不透過等情況,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當月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日內與乙方聯繫反饋。雙方應按乙方要求及稅務機關發票徵管規定,相互配合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更換事宜。因甲方原因導致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認證帶來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不可抗力因素

6.1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協議雙方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該事件應不可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透過合理努力無法阻止或避免其發生,這類事件發生於本協議簽字之後,並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條件,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 不應被認爲構成違約:

6.1.1 地震、大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法令變更等不可抗拒因素。

6.1.2 由於電信部門的通信線路施工、維修、破損、中斷,或供電部門停電,及其它因電信、電力部門的原因導致的信號中斷。

6.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以找出合理解決辦法並應盡所有合理的努力,儘可能地減小不可抗力的損壞後果。

6.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5天內,該方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書面通知對方, 解釋其爲什麼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雙方協商協議繼續履行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將情況告知對方,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6.4合同生效後,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一方延誤履約後發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七、保密責任

7.1“專有資訊”是指在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一方從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開發、創造或有協議約定轉移至該披露方的,對該披露方業務有商業價值的資訊。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祕密,電腦程序,設計技術,專有技術,工藝,數據,業務和產品開發計劃,與該披露方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或該披露方從他方收到的合法保密資訊。雙方理解並確認,資訊披露方擁有專有資訊,而這些專有資訊對該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甲乙雙方之間的合作關係產生了各方之間的與專有資訊有關的保密和信任的關係。

7.2未經資訊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應對任何專有資訊保密,並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實體披露這些專有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的除外。

7.3甲乙雙方對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不論是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還是在本協議結束以後,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根據中國法律,甲乙雙方有義務進行披露的情況除外。

7.4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無須爲對方的保密行爲另外付費。

7.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有關保密的約定,導致其他方損失的,應予以賠償,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因保密事項泄密而發生的調查費、鑑定費、公證費、訴訟費以及律師費等費用。

7.6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不受侵犯,乙方對甲方的客戶資料和通信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協助和配合,乙方給予協助和配合的,不構成違反保密義務。

7.7甲方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乙方收集、使用甲方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7.8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及其關聯公司可以透過業務受理系統登記、紙質返檔,透過網絡接收、讀取並記錄等方式,以提供電信服務爲目的,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務過程中形成的個人資訊,甲方應當就乙方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情況向資訊權利人進行說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說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包含甲方在內的整體用戶數據進行分析並加以利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關聯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個人資訊。甲方可以透過營業廳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對其個人資訊進行查詢、更正。

7.9乙方應嚴格按照《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資訊保護的決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資訊保護規定》(工業和資訊化部令第24號)、《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規定》(工業和資訊化部令第25號)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個人資訊履行保護義務。

八、爭議的解決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九、違約責任

9.1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及違約金(兩項之和),具體標準分以下情況:

賠償金:甲方退還乙方已優惠業務費用總額.

例:甲方承諾使用和對講業務24個月,每月話費消費標準25元,乙方贈送甲方300元話費,分24個月贈送,每月贈送12.5元,甲方已履行10個月後,於第11個月違約,則賠償金爲10個月*12.5元/月=125元。

違約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數*承諾的每月話費消費標準*30%。

例:甲方承諾使用和對講業務24個月,每月話費消費標準25元,乙方贈送甲方300元話費,分24個月贈送,每月贈送12.5元,甲方已履行10個月後,於第11個月違約,則違約金爲14個月*25元/月*30%=105元。

9.2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按約定使用中國移動通信網絡服務,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退還參與本活動時以優惠價購買的硬件,要求退還的智能硬件具備二次銷售條件(不符合二次銷售條件的情況詳見9.4),如不符合二次銷售條件,則甲方應一次性賠付乙方補貼的智能硬件優惠總額。

例:承諾使用和對講業務24個月,每月話費消費標準25元,獲得300元購機補貼,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違約,則甲方承擔的賠償金爲300元。

9.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視爲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爲的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爲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爲違約行爲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本協議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本協議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公告費、公證費、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9.4 以下情況視爲影響二次銷售:

(1)原廠包裝開啟或安裝電池開機啓動;

(2)原廠標籤破損、移位、撕毀;

(3)外包裝破損或者丟失。

十、協議有效期及其他

10.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月日至 年月日。

10.2如一方要變更協議的,應該提前六十日向對方發出通知,然後進行協商一致後變更協議;未經協商擅自變更協議的,該變更無效;如一方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的,應當提前六十日向對方發出通知,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由雙方協商解決處理終止事宜。

10.3本協議生效後,除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提前中止、終止或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規定的,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十一、其他

1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協議正文所提及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如果協議與國家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發生衝突,以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的相應規定爲準。

11.4乙方對本協議保留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的解釋權。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通彩鈴業務協議書 篇3

爲保護電信用戶的通信權利,維護中國電信集團______省電信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基於用戶在本次業務申請中確認的服務項目,本公司將向用戶提供______ 方式寬帶新裝接入服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在本次寬帶新裝業務上達成協議如下:

1、本公司以免費租貸方式向用戶提供寬帶接入終端設備,設備產權歸公司所有。

2、用戶必須妥善保管好終端設備,使用寬帶業務期間,設備非因用戶原因損壞的,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修;屬用戶原因損壞的,終端維修費用由用戶負責支付;如因用戶原因造成終端無法修復或滅失的,用戶須按設備原價賠償終端設備費。

3、用戶申請暫停使用業務期間,本公司將向用戶收取端口暫停使用費,且用戶暫停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逾期將根據同時期標準資費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費。

4、本公司今後推出的其他寬帶優惠活動用戶是否享受詳見本公司業務公告。

5、用戶逾期不交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因欠費終止服務的,不退回手續費和工料費,月租費不計,繼續計算用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並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6、用戶申請拆機業務,需將寬帶接入終端設備歸還本公司,否則不予辦理拆機並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費。

7、雙方對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透過協商解決。

8、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定的其它補充協議,均視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一式二份,用戶保留一份,本公司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茲聲明本人已認真閱看並願意接受及遵守以上《個人住宅用戶新裝寬帶業務終端租借協議》之各項條款及選定服務的各項費用。本人已充分注意和理解了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用戶簽字

受理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連結:https://www.xszwb.com/zh-hant/htfanwen/yangben/25pgl2.html

Copyright © 2024. 學識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字美圖素材,版權屬於原作者。部分文章內容由網友提供推送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上,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