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的中國銀行借貸合同(精選3篇)
2023最新的中國銀行借貸合同 篇1
1.合同書
(1)流動資金外匯借貸合同
合同編號: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爲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並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爲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佈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從存款帳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爲: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爲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處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爲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透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爲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2.申請書
(1)流動資金外匯借款申請表
萬元
申請單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額單位:
萬美元
││所有│主要產品名稱│上年銷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創匯額│淨創│
││制│
│匯額│
│基├──┼──────┼──────┼──────┼─────┼──┤
│本│
│情│
│況│
││申請貸款金額│期限│用匯計劃│還匯計劃│進口物資名稱│
│貸├──────┼──────┼────┼─────┼───────┤
│款│
2023最新的中國銀行借貸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
雙方爲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並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__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__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爲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佈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
或
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______(從存款帳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
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
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
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爲:
_____月__________萬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萬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
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_月__________萬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
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爲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作爲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透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爲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銀行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經辦人員: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3最新的中國銀行借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國銀行對公外匯帳戶管理暫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自願在甲方開立對公外匯帳戶(以下簡稱帳戶),甲方向乙方提供帳戶項下相關服務,及時、準確地辦理乙方委託的相關業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中國銀行對公外匯帳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法律法規制度使用帳戶及辦理相關業務,不得利用帳戶從事偷逃稅款、逃廢債務、逃匯套匯、套取現金、違規收付匯及結匯、洗錢等違法行爲,不得出借、串用、轉讓帳戶,不得利用帳戶代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收付、儲存或者轉讓外匯,不得將單位外匯以個人名義私存。
第五條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開戶材料真實、完整、合規,同意甲方視情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覈實。
第六條乙方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覈定的收支範圍、期限和限額,管理和使用帳戶。
第七條開戶材料發生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於有關事項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內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的約定日期爲準。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帳戶直接扣劃有關款項、稅款和費用(如銀行借款、利息、利息稅、手續費、帳戶管理費等),收費標準按照甲方公佈或雙方協議執行。
第九條乙方應及時(至少每月一次)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賬務,如有不符應及時向甲方查詢,若自收到甲方發送對賬單之日起10天內未回覆甲方,視同乙方覈對賬務無誤。
第十條乙方關閉帳戶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主動與甲方覈對帳戶餘額,乙方尚未清償其與甲方任何已有或或有的債務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關閉帳戶的申請。
第十一條乙方開立帳戶的名稱應與其申請開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名稱一致。
第十二條如乙方簽發的支付憑證的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甲方有權拒絕執行該支付指令,對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在辦理乙方委託的帳戶項下的業務過程中,如發生甲方原因造成的差錯,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對於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者導致的任何延誤、中斷或暫時中止而使乙方所遭受的任何遲延、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應依法保障乙方的資金安全,在受理乙方委託的相關業務時,應認真審覈支付憑證上的簽章與乙方預留銀行簽章相符後才能受理。
預留銀行簽章由乙方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及被授權簽字人的簽名或蓋章組成。預留銀行簽章應與開戶名稱一致。被授權簽字人應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預留銀行簽章如有支付條件限制時,乙方應向甲方書面聲明。
第十六條除非甲乙雙方另有協議,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帳戶任何情況下不得透支。
第十七條甲方應依法爲乙方的帳戶資訊保密。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另有規定或經乙方授權外,甲方應拒絕任何機構或個人查詢乙方的帳戶資訊及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甲方應定期將帳戶對賬單按與乙方約定的方式送達乙方,約定方式包括乙方來甲方處領取、甲方郵寄給乙方等。
第十九條甲方保留修改帳戶條件的權力。如修改帳戶條件(包括收費標準等),甲方應提前七天對外公佈或通知乙方。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時主動關閉或撤銷帳戶,但應在關閉或撤銷帳戶後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留對規定帳戶關係的條文進行修改的權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於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帳戶存續期間有效,如帳戶關閉或撤銷,自正式關閉或撤銷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約束。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