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中文吧 > 辦公 > 合同 > 租房合同 >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9篇)
手機版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9篇)

來源:學識中文吧 閱讀:2.56W 次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9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第42號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蘭房字(97)240號《蘭州市城鎮房屋租賃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座落於:蘭州市城關區紅星巷地礦家屬東院小區12號樓901室。

2、高層電梯房,建築面積87平米,三室一廳一衛一廚。

3、房屋固定基本裝修,水、電、暖、煤氣,有線電視、防盜門,電話等固定設施齊全。

4、房屋內基本物品。

5、租房用途:住家。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第三條:租金交付方式爲:現金半年支付,每月租金爲 元,租金接半年結算,由乙方在提前15日內足額交付甲方,逾期則視爲違約。

第四條:其它費用支付方式:水費、電費、暖氣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電話寬帶費以及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乙方以實際用量全額承擔付清,費用按雙方商定支付方式執行。

第五條:押金作爲乙方違約的保證金,在簽定合時一次性付清,租賃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發生,由甲方一次性退還無利息,押金爲 元。

第六條:房屋修善責任、出租住宅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復費用。

第七條:續租的約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乙方需要續租,須在租期屆滿前30天提出,並經由出租人同意,雙方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第八條:承租人無權轉租和出賣所承租房屋及室內設施物品,如出現轉租或出賣行爲,由承租人和轉租接受人或買受人共同承擔法津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給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及設施,負責賠償一個月房租。

2、乙方逾期未繳納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除補交欠款外,還必須以合同月租金的5%按日向甲方計付利息和違約金。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等情況。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違反小區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的。

4、未按時繳付相關費用的。

第十一條:在租賃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拒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因房屋拆遷、大修、改造等無法繼續使用的。

3、當事雙方協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約定可以變更解除合同條款的。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第三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內的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三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蘭州華宇航天技術應用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合同簽訂地點:蘭州市城關區南昌路421(華宇大廈)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定義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蘭州市城關區 的 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質量 ,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房屋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由乙方在每半年(季)的前五個工作 日內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內,向甲方交納三個月房屋租賃押金 元,該押金作爲乙方違約之擔保。

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 合同並扣除押金,乙方租金不予退還,未交租金如數交納,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據實賠償。

租賃期滿後,乙方如不續租,並無違約、違法行爲且房屋及其附 屬設施、設備等均完好無損 的,租賃押金返還給乙方。

四、乙方承租的房屋用途爲:

乙方違反此條約定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應在接到甲方書面 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恢復原狀,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保證所有出租房屋合格並符合正常使用要求;

2、保證房屋產權清楚,無權利瑕疵;

3、房屋正常使用期間,承擔維修義務,人爲損壞、不當使用的除外;

4、檢查租賃房屋的使用情況;

5、甲方有權利保留依法追繳乙方所拖欠租賃房屋的費用。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違約活動;

2、對房屋的修繕、裝潢、改造等活動,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國家規章的相關要求。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的修繕、裝潢、改造等均不得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甲方對此不予補償;

3、房屋內不得存放任何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有害有毒、污染物等);

4、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的擺放位置;

5、人爲損壞、不當使用等給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及時修復並賠償;

6、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或交他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甲方履約解除合同或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於次日將房屋交還甲方,逾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交納2倍房屋租金作爲延遲履約金,有正當理由需延遲的,應書面報甲方同意,交納房屋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擔保;

8、依約交納租金。逾期交納(含部分交納),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1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對租賃期間因自身經營發生的債權債務糾紛自行處理,責任自負,由此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繳損失;

10、按規定支付所租房屋的水費、電費、取暖費、電話費、光纜通信費、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等費用。

11、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門窗、鎖具、燈架、燈管、開關、水龍頭、下水堵塞及日常消耗品有承租人負擔,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七、航天電腦城和神舟數碼精品城的用戶應嚴格遵守《商場管理規定》,應在規定經營時間內正常開門營業,在正常經營時間內發生的盜搶、人身傷害等案件,由經營者自行處理,責任自負。

八、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因特殊情況欲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書面欲對方協商,並承擔一個月租金的經濟損失費。租賃期滿須續租的,應提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合同。

九、出租房屋水費、採暖費、電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按蘭州市政府規定和市物價局最新頒佈標準執行。

十、乙方不得佔用公共區域和通道,乙方應對自身的經營安全和防火工作負責,應獨立承擔一切民事責任。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要簽訂安全責任書。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廝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簽字:

20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 身份證 電話 簽字: 20 年 月 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自用房屋租賃協議書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爲了發展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使用。甲方將座落在____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年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____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於____

經辦單位: (簽名蓋章)

經辦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物使用面積約計_______平方米。

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接清單。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

共計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五、租金標準:

第一______年______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第二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元整,第三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______年結算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______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___________元整。期滿退場_____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衛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稅費並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______年檢、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定消防設施,並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責任書,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爲______年租金的3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______月租金的0.3%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______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______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後,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承租方: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第層,共。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居住。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身份及通訊地址確認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身份證號碼爲:通信地址:聯繫電話:

2.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身份證號碼爲:通信地址:聯繫電話:

第四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五條租金

租賃期間該房屋租金共元整。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或甲方打收到租金的收條時必須按手印。

在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但調整租金標準最高標準不能超過現租金的10%,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六條付款方式

租金採取預付方式,房屋租金每支付一次,於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房屋租金元整,第二年租金於年月份之前付清,以後每年租金應於上一年租賃期滿前一個月付清。

第七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或家庭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全部辦妥。該房屋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因燃氣管道、電路老化、暖氣管道基本設施質量不合格經所引起的事故,經有關部門認定後由甲方全部承擔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部賠償。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3.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關於設備、設施、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處置房屋內的設備、傢俱,不得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水、電費2.煤氣費3.電話費4.物業管理費5.有線電視使用費6.寬帶網絡服務費7.暖氣費。

其中,水、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實際實用的上述四項支出費用憑條後,乙方再按憑條全額數目付給甲方,按照每季度結算暖氣費按年結算其他費用,如電話費、有線電視使用費、寬帶網絡服務費,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元整的保證金,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後,乙方將房屋及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電器清單交付給甲方,並經甲方確認無誤、損壞後,甲方將元整保證金本金全額退還給乙方。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交納相應款項或違約金等,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保證金。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者補充協議如在上述期限內未提出的,期限屆滿後,則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時騰空租賃房屋,同時甲方有權出租給其他人。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1.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電器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2.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的同時,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同時結清應承擔的費用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電器、讀表清單》上簽字或蓋章。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或者交付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果房屋內有乙方遺留物品的,視爲乙方丟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原則上由乙方恢復原狀,但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因國家、__省、__市的相關規定或甲方單位調房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逾期支付租金超過30日的。

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或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未按照約定的期限繳納水、電費、供暖費、燃氣費或有線電視費等其他費用,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違反宿舍區的管理規定,造成較壞影響的。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出租給他人的。

5.符合本條前款之內容的,有權解除合同方將合同解除的函件向對方郵寄後即生效,郵寄地址爲本合同約定的地址。一方有異議的,應於收到信函之日起十日內向對方書面提出。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預期利益。

2.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或其他費用,按照應支付數額的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本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租賃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的,乙方應及時將房屋及房屋附屬設施、電器等全部交付給甲方,每逾期一天,按照元整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同意甲方將房屋開啟,房屋內乙方的物品由甲方自行處置。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乙方必須安全規範使用房屋及房屋內容設施、設備及電器,在甲方交付給乙方時,經雙方確認,房屋及房屋內設施、電器等均能正常使用。

2.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房屋或房屋內設施、設備、電器所產生的所有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保證在承租房屋內居住的人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全額扣除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雙方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相互通知對方,因通知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全部承擔。

出租方簽字:承租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附房租租賃注意事項:

在簽訂合同時,租房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條款,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租賃用途、租賃期限、變更與解除合同、轉租、違約責任等條款,租賃雙方要協商一致,物業費和清掃費由誰來支付,房屋設施出現問題或者自然老化時由誰來承擔維修費用等,都應在合同中有文字型現,不要嫌麻煩,越細越好,不要僅僅口頭協議。

租房者要仔細檢查屋內設施、配置的好壞,也要清點檢查屋內設施如家電、傢俱等的配置及完好程度,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然後開列一張清單,將其列清。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個月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八條補充協議:

甲方出租屋只適應居住,如乙方在出租屋內做了違法之事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繫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繫編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爲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的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中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中維修養護責任。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_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水、電費2.煤氣費3.供暖費4.物業管理費___.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的規定。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____個月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___.

第十三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提前終止規定。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________年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土地房屋地處,空廠院一座,院內有平房八間及建築物和院內所有土地對外實行出租,乙方經考查後願意租賃,雙方就租賃事宜特訂如下:

一、廠院坐落位置與面積:

本院坐落在土地段,東鄰北大街,西鄰,北鄰,南鄰,總佔地面積XX畝。

二、租賃實物:

現坐落在本院內的一切土地的使用空地。臨高速引線路有平房八間,石棉瓦空房三間及所有建築物。

三、租賃、時間、價格及付款方式:

本承包期爲XX年零XX個月,自X年XX月XX日開始至X年X月XZXX日止。全院及所有門面房和建築物每年租金爲X元整(X元)。一年一交,每年在XX月XX日前交付當年租金。直到合同期滿。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和承諾

保證乙方有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和工作事務。除收取乙方租金外,不得加收乙方的任何雜項費用,不得以任何藉口對乙方賃金漲浮,如對外有任何糾紛甲方應出面調解。

附:門面房現租賃戶所用的房屋及一切到期由甲方負責要回並交於乙方,以後的經營權及租金由乙方經營和收取。

五、乙方責任

安全生產,合法經營,承包租賃期內的工商、稅收、水電由乙方承擔並保證在租賃期內房屋等一切設施完整。

六、規定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生活需要,需建設房屋和改建時,可自行建設和改造,到期恢復原狀。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政府徵用土地,乙方建造的附屬物及經濟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的附屬物歸甲方所有,甲方應退還乙方交該年的剩餘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因原因需轉讓時,必須通知甲方,甲方無權干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以任何藉口趕走乙方,如違反合同應退還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所有租金。

九、在租賃期內和建設過程中如果與二組,等人因此院內的一切糾紛,由負責解決,所造成的損失由賠償。

十、本合同在未盡事宜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門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對本校師生經營書店,經過競標,由 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房屋壹間。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爲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3、不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安全和衛生等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音體美用材、文具。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 方交納。

5、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准。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外打牌、下棋,並保持清潔衛生。

7、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8、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 ,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項目,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必須保證學校內只允許乙方有權經營本合同中規定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經濟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經協商,甲方將____間____層共計______平米門面房租給乙方經營________。雙方就租賃事宜達成合約,具體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爲___年。

三、租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時間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到期後由甲方方驗房並檢查乙方經營期間有無物業、工商等不良欠款,無糾葛後由甲方退給乙方。

六、租賃期間此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水、電、暖物業費、攤位費、衛生費等)。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需轉讓,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並收取一定金額的轉讓費。

八、乙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必須在物業和甲方允許條件內施工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固定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乙方可優先承租,乙方續租不成,一切裝修後形成的固定設施如:地板、門窗、燈具、樓梯扶手、爐竈排煙設施等,乙方無條件完好留給甲方,反之,乙方必須給甲方將房屋恢復原狀。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抵押或轉借或另作其他經營。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到期沒有按時交納各種費用的,包括約定的房租繳付時間。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單反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

附:電卡一張、天然氣壁掛爐一件、營業房門鑰匙。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看過營業用房房屋租賃合同的人還看了:

1.營業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2.商業用房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3.商業用途房屋租賃合同

4.商業用房租賃合同範本

5.商業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6.商業住房租賃合同

7.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8.房屋轉租合同與租賃合同的關係

9.廠房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10.租房合同範本 word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爲,則視爲認可甲方的行爲。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爲欺詐行爲。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爲,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爲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

該房屋爲:樓房 室 廳 衛,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爲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以證明是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以證明是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五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房屋的返還

(一)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九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二)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出租方(甲方)簽章: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簽章: 電話: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濟南市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鑑(公)證意見: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於的合計面積爲 的建築物租予乙方作爲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甲方 20__ 年 4月 15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壹個月的;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壹仟貳佰元整,付款方式爲六個月付款,總計:柒仟貳佰元整,乙方預先支付押金壹仟元整,退房之日由甲方退還押金。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遷出之日止均由 乙方負擔。

2、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包括電器(電視、洗衣機、熱水器、空調、等家用電器)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 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應對此向乙方予以賠償。

2、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爲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 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爲____元,繳租爲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爲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

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乙方簽章(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x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x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合法擁有,甲方同意將該單元其中二樓自電梯及玻璃門以北辦公區域租予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總建築面積共計180平米。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

第三章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交納期限

一、租金:

1、租金: 元/日x平米。乙方以月度爲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壹個月租金。

2、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壹個月的租金。續後乙方應在下期到付日期的前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次月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4、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房的,乙方須按第一條約定的日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計算租金或者將差額補齊。

5、若乙方未能在每月到付日期的前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爲止)。經甲方催繳未付租金超過十日,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

二、保證金:

1、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壹個月的標準租金,作爲支付租賃房屋租金、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安全使用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保證使用設備設施安全完好,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1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或設施設備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1.5倍返還保證金。

三、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

1、物業管理費、網絡使用費由甲方統一承擔,乙方x。

2、在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電話費以及水電費。

3、上述租金、保證金由乙方直接以現金電匯方式支付給甲方。

4、電話費、水電費、電費的交付,由甲方依據每月相關收款憑證代收。

5、其他辦公設備及設施免費歸乙方使用部分,詳見附件清單內容。

第四章 交房改造、裝修及維護

4.1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如乙方需要存放設備及物資的,乙方須聲明保證對存放物資的安全性自行負責)。

4.2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承租房屋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正常使用單元房屋。

4.3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4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維修產生費用先在保證金內扣除。

4.5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員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爲乙方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況。

6.2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並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爲;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4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後書面通告10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5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6 乙方須遵守有關防火、防盜的法律、法規及安全、衛生規則。6.7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修復。甲方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託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並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在雙方達成共識後,甲方優先續約給乙方繼續租賃使用。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一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爲乙方不再續租,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後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10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九章 通知、變更

9.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2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爲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章 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0.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x提起訴訟。

10.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0.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議訂明租賃條款如下,雙方各自遵守:

一、房屋所在地 ,戶型 ,月租金人民幣 。

二、交租方式:乙方每 月向甲方繳納壹期租金,並在每期租金滿提前 _____天向甲繳納下期租金;乙方不得藉口拖延,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約,收回房屋。

三、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作_____________之用。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_____天通知對方。

四、費用:租約期內乙方還必須承擔租期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五、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室內設施及水電等費用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租約期滿,乙方未拖欠任何費用後,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六、室內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註條文:

1、甲方須出示房屋所有權相關證件,乙方必須提供合法有效證件及複印件。

2、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不退回押金。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乙方故意或過失損毀房屋或配套設備,乙方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4、合同期滿如甲方房屋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可享有租賃優先權。

5、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糾紛,可提請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裁決。

6、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必須各自付清中介費用。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錶止碼:___________ 電錶止碼:___________ 煤氣止碼: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優先承租權,是指在租賃關係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賃合同期屆滿要求續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於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權利。這裏講的優先,主要是指在順序上的優先,同等條件,主要指的是價格、期限條件。在我國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已經明確規定了租賃關係中的優先承租權。例如,《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二條:“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房屋在租賃期滿後繼續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是,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還沒有關於房屋租賃優先承租權的明確規定。因此,“優先租賃權”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範。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碰到房屋租賃優先權的問題。我們先看兩個案例:

案例一:原告譽恆*司與被告某中學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房屋一套,每月1500元;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譽恆*司有優先承租權。合同期滿前,原、被告曾多次商談續租事宜。由於被告將租金增至每月XX元,原告譽恆*司認爲太高,未達成協議。此時,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要求承租此房,租金1800元。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況下,以每月1800元租給第三人市土產服務部,合同簽訂後雙方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事後,原告得知,向被告提出自己也願以每月1800元續租房屋。被告認爲已與第三人簽訂了協議,因而拒絕了原告的要求。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保護自己的“優先租賃權”,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

案例二:XX年3月,原告海鴻*司與被告清水河*司簽訂了《房地產租賃合同》,約定原告承租被告的肉菜市場,租賃期限至XX年5月31日止,並且在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之後,原告發現被告與樑某又簽訂了一份《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約定於XX年1月1日起將上述肉菜市場給樑某承包,原告認爲,被告與樑某簽訂的《肉菜市場承包合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訴至人民法院,要求確認《肉菜市場承包合同》無效。

這兩個案件,都涉及三方當事人,兩個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焦點是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優先租賃權”的效力如何,有沒有排除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優先租賃權”條款的效力問題,存在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爲,該約定無效。理由是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關於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的規定,該約定不應受法律的保護。第二種意見認爲,該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理應合法有效,因此對約定人和第三人均應產生拘束力。第三種意見認爲,約定合法有效,但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對善意第三人不產生拘束力。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我國民法典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的實質,是當事人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否訂立合同、與誰訂立合同、訂立什麼合同、怎麼訂立合同以及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等等,都由當事人的意思來決定,這就是所謂意思自治和契約自由。根據這種自由,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依其真實意思所達成的合意就爲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因此,在租賃合同關係中,優先承租權雖然沒有法律的強制規定,但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的權利。然而,合同權利不同於法定權利。法定的權利來源於法律的規定,具有普遍約束力,任何與之相違背的行爲均屬無效。合同的權利則產生於雙方的約定,其權利的效力僅限於當事人之間,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上述兩案中,原告和被告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但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又擅自與第三人簽訂租賃協議,被告無疑侵犯了原告的優先承租權利。那麼,被告與第三人的租賃合同是否就因此無效呢根據民法典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及上述的民法典律原理,原告僅以具有租賃優先權爲由,請求確認被告與第三人的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此時,原告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基於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在司法實踐中,法院也會從側重考慮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流轉秩序和保護交易安全的角度作出判決。

經過上面的分析,結論是:房屋租賃雙方的“優先租賃權”條款,僅對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效,承租人享有的“優先租賃權”並不能對抗第三人,不能因此宣告另一份合同無效。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租賃權”,擅自將房屋租賃給第三人,屬違約行爲,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上述兩個案例均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原告應當另案起訴,追究被告違約責任。

本文連結:https://www.xszwb.com/zh-hant/htfanwen/zufang/o0l019.html

Copyright © 2024. 學識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字美圖素材,版權屬於原作者。部分文章內容由網友提供推送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上,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