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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的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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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的合同 篇1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的合同(精選15篇)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託合同》)及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擔保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向乙方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願意以其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後)中載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1)甲方代表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複利、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佔用費..賠償基金佔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後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託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根據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3)甲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如律師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將質押及質押權利證書交甲方佔有,甲方應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殊事項:

(1)反擔保合同的公證、質押評估、登記、評估、保險、維護、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相關的產權證明及所有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在質押期內為質押辦理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期比保證期長六個月。質押保險的相關文件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押物在保險範圍內遭受損失,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以下原則處理獲得的保險賠償:

1.甲方應存入指定賬户;

2.如果乙方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將退還乙方全部保險賠償金;

3.如果乙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保險賠償金將用於乙方清償對甲方的債務..

如果甲方認為獲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保障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3)質押物移交甲方保管後,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但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或明顯貶值的除外。

(4)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押物。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按市場價賠償乙方。

(5)乙方不得隱瞞質押中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查封、扣押、質押權利等)。).

(6)質押財產和權利的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取

(7)甲方賠償後未能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賠償後10日內協商折價處理質押財產;如雙方未能在上述約定的10日內協商,甲方將按乙方授權拍賣、出售質押財產,乙方應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實際價款,應當先向甲方清償(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所得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不足清償的,甲方依法向乙方另行追償不足部分;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額歸乙方所有,並在清償後15日內交付給乙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承包、租賃、合資、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變更、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停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所有權糾紛;

4.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5.乙方因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6.公司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化。

第一種情況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第二至第六種情況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在15日內將質押物及其產權證返還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給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反擔保的合同 篇2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以下簡稱借款人)因生產經營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經______公司、_________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四方協商,由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為借款人在銀行的貸款提供抵押擔保,並向_________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作為反擔保人一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反擔保範圍:依據借款合同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產生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擁有所有權的財產提供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該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其對抵押物擁有所有權和處分權;

(二)抵押期間,妥善保管抵押財產,負責日常的正常維修、保養,確保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時,甲方應予配合;

(三)乙方要求甲方對抵押財產投保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投保手續並保證到期後繼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依法將抵押財產向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若因甲方行為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財產,並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第五條抵押期間,投保範圍內的抵押財產若發生毀損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價值減少,甲方有權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在損失範圍內要求賠償,取得的保險金或賠償金應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抵押期間不得動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抵押期間,若甲方將抵押財產出租給第三人,應事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條抵押期間,若甲方將抵押財產轉讓第三人,應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價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抵押期間不得動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權利義務發生爭議;

(四)公司破產、停業、解散或被依法強制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如甲方出現前款第(一)項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出現前款其他情形,應在情況出現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五、七、八條的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若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出現提前收回貸款的情形,導致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得到足額清償的,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直至收回貸款本息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若借款人與銀行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徵得甲方和輝華公司、科技園的書面同意,並向抵押登記機關辦理延長抵押期限;

第十二條借款期限屆滿後,若借款人未能依法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或經協商確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清償。

第十三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歸還本息或延期期限屆滿仍不能歸還本息;

(二)借款人依法解散或宣告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本息還有剩餘的,乙方應依法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財產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鑑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保證借款合同書》,貸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為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____個月,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為該合同項下的借款為甲方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__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為_________。甲方以作為反擔保。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抵、質押登記。

第四條、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責任的範圍為:

1、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2、甲方依據《保證借款合同書》及乙方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以及乙方代甲方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的期限:自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實際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二年(如連續多筆支付代償款項則從最後一筆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乙方代甲方向出借人履行擔保責任後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向出借人代墊的款項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逾期管理費、處置違約金、催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併歸還乙方,逾期未支付的,對逾期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萬之五的罰息,並按逾期款項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未按約定向乙方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有權直接對甲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行使抵、質押權利。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

反擔保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縣支行(以下簡稱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願以連帶責任保證的方式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反擔保的範圍

1.1《委託保證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1.2《委託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

1.3《委託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保全費、送達費、差旅費等)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條反擔保的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起兩年止。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方式反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丙方未按期歸還全部借款本息,造成甲方履行擔保責任而發生代償損失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索付通知後的十日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應按索付通知中所索款項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六條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與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生效。

8.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需經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指印):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指印):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願對乙方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萬元,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甲方提供反擔保,擔保方式為互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反擔保的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利息、罰息和甲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全部費用。

三、借款人逾期未還,反擔保人同意甲方到本單位直接扣的工資(除去當年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外的工資部分)及本人的其它財產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直接給付甲方用於償還貸款。

四、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丙兩方同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核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6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户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户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的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 反保字第 號

擔 保 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兑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 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願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後)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並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並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歸乙方所有並在清償後15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

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時效 年,期滿可以續簽。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8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願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於 年 X 月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XX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

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

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二0 年月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鑑於: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10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人民幣元。為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為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及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並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丙方:

代表:

日期:

反擔保的合同 篇11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閲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合同(協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合同(協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兑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丙方自願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兑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為準;銀行承兑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兑匯票簽發到位後,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願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於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佔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佔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並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複擔保、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負責儘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於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户、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並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税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並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擔保債權人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合同(協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合同(協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合同(協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後7日內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後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説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容逐一協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籤): 自然人(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配偶(籤): 配偶(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籤): 自然人(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配偶(籤): 配偶(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1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_______________號《委託》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保證反擔保範圍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_________________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_________________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期間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聲明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3、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4、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_________________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及違約處理

1、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2、違約處理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賬户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賬户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3、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權利的保留在本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通知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13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乙方願意按照《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範圍以外的餘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後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後無法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6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核並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默認處理

違約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户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户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兑換成借款幣種,用於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10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的合同 篇14

借款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反擔保的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佔有質物並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並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並且如果還有剩餘,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後如果還有剩餘,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為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佔有的權利,並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並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後,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佔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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