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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範本(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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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範本(精選18篇)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無條件服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按以下第 方式計算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甲方應以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工資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6

甲 方: 

註冊地:

經營地: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 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手機: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住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户籍地址: 郵編:

經常居住地址: 郵編: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 號 室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

第一條 合同類型及期限

1.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的類型:

1.1.1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若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或對其進行培訓而未收取培訓費,並因此與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對本條款的變更。

1.1.2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情形條件出現時或雙方協商一致時

1.1.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

1.2 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在乙方試用期期間,甲方根據公司管理制度、錄用條件以及法律規定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質量和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試用期滿前/時,經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轉正;如經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則有權解除本合同。

1.3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到崗工作。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

1.4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續訂本合同,甲、乙雙方應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及權限在甲方頒佈的“工作描述”或“崗位職責”中列明,雙方同時也可簽訂具體的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崗位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乙方的臨時、不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臨時(一般在 個月之內)在以上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對此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3 甲方因實際經營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健康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2.3.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而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4 對乙方的工作職務、職責範圍、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的調整,乙方自願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見或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門提出,在甲方作出答覆前,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調整安排,做好相應的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崗位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3.1.1 定時工作制

3.1.2 不定時工作制

3.1.3 綜合工時工作制

具體工作時間以甲方的規章、制度為準。

3.2 因經營需要等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時制,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對此乙方自願予以接受。

3.3 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報酬。經批准的加班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4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喪假、產假等待遇,具體假期待遇執行甲方公司規章制度。

3.5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考勤、請假等規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4.1 如存在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

4.2 甲、乙協商一致,(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勞動報酬執行下列第 種計發形式:

4.2.1 計時形式:乙方崗位工資為 元/月

4.2.2 計件形式:乙方月工資按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發放。

4.2.3 “計時+計件”形式: 。

4.2.4 其他形式: 。

4.3 甲方應當於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則相應順延到節假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4.4 甲方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崗位工資數額。

4.5 為了充分調動乙方積極性,甲方根據公司規定,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為乙方發 放激勵獎金,具體獎勵標準以公司規章、辦法為準。

4.6 甲方可將下列費用和款項從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減或扣除:

4.6.1 根據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須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的應由乙方本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金等;

4.6.2 根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雙方協議等規定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損害賠償;

4.6.3 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甲方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除的費用;

4.7 如乙方對於收到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報酬後10日內向單位書面提出。

第五條 社會保險

5.1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若因乙方無法提供辦理社會保險的必要手續資料等乙方原因導致未能辦理社會保險的,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5.2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死亡等費用及待遇,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6.1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6.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單位規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職業技能,按時、按量、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6.3 甲方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獎懲。 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扣除獎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應當忠誠並恪盡職守地履行其崗位責任,嚴格遵行其崗位職責範圍和授權,以應有的謹慎努力履行崗位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者甲方書面文件明文規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級部門簽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諾、保證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項。

6.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勞動報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詢問其他員工,否則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公司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7.2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安全、紀律等培訓。

7.3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

7.4 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履行上述有關的告知義務,並承諾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7.5 對於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6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在終止本合同時,甲方可安排乙方進行離崗前相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8.1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實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8.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甲方的要求。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

8.3.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

8.3.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8.3.3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8.4 甲、乙雙方中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達另一方。對於需要徵得另一方同意的變更,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

8.5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1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2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1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9.3.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9.3.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9.3.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3.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不予任何補償:

9.4.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4.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9.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4.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收容教育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住所遷移、被兼併、甲方資產轉移,甲方業務的出售,以及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的組織結構、經營條件、或發展戰略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9.6.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9.6.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9.6.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6.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9.6.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9.6.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9.7.1本合同期滿的;

9.7.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7.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9.7.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9.7.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9.7.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10.1 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乙方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具體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10.2 由於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0.3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退工手續。

10.4 乙方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關文件、證件;歸還佔有甲方的財產,包括台式計算機、筆記本電腦、電話、數據、資料、鑰匙、其他設備等;結清賬務賬目,包括歸還借款、清償客户欠款和租賃物品等。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則乙方須對由此給甲方的生產和經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競業限制

11.1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利益衝突的基本原則,避免與其工作職責或甲方利益相沖突或可能發生衝突的行為或關係。除法律允許、甲方另有規定或者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外,於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為,否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11.1.1 在其他任何單位兼職;

11.1.2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競爭的服務、產品、業務;

11.1.3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本崗位職責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業務;

11.1.4 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者提供服務或信息而沒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批准;

11.1.5 引導、勸誘甲方員工到競爭企業工作;

11.1.6 以本人或配偶近親屬名義開辦或持有與甲方業務有競爭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條 服務期限與商業祕密

12.1 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為此雙方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沒有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訓結束後繼續服務 年計算服務期。

12.2 如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具體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

12.3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有關客户名單、價格及定價政策、營業額、營銷計劃、員工薪酬、進貨渠道以及與甲方有關聯的其他企業信息等不為公眾熟知、能為甲方帶來利益的一切信息,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公司的均屬甲方的商業祕密。

12.4 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的,將按照本合同、相關保密協議的規定處罰或履行相關違約義務。如乙方的泄密行為涉及到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5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之外,甲方可根據乙方知曉甲方祕密的程度,與乙方訂立相關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同時約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

12.6 乙方在職期間的一切職務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作品,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提交所有有關資料,並儘快、盡全力幫助甲方取得該職務作品的知識產權,並同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使用、傳播,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職務作品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金

13.1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所涉及的經濟補償,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13.2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為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完畢後下一個發薪日。 第十四條 特別告知與承諾

14.1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14.2 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信息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4.3 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係,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祕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僱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14.4 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閲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並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為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並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於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並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並聲明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願、合理的。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由於適用任何中國法律或法規而被認定為無效或不生效的,無效或不生效的條款應當進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雙方最初的約定,這些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餘條款存續和有效性。

第十六條 倖存條款

如果本合同屆滿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競業禁止和勸誘禁止條款仍然有效,乙方應繼續受相關條款及條件約束直至相關期限屆滿。

第十七條 不棄權

甲方遲延、放棄、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承諾而產生的權利或權力,不構成甲方放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主張任何隨之引發的違約的權利。

第十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和保證)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全部賠償。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工會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0.2 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職務描述、崗位職責、行為準則以及任何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則、制度屬於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本合同如有與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以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20.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且實際到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時加蓋騎縫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勞動部門備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蘇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為 (從以下三種期限中選擇一種)。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內其他地點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工作時間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下,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週期內,具體某一天、某一週的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八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九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產假、年休假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實行月工資制:乙方試用期內月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後月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每月預付或者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

(2)實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週期支付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預付或者支付工資 元(人民幣)(每月預付或者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年終或者考核週期屆滿時結算其餘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蘇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蘇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擔所產生的後果。甲方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有權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二十三條 若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負傷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包括但不限於調整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工作條件或職務等),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由於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十、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於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如遇國家拆遷本合同自動解除。並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蘇州市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到期屆滿之日止。

十一、培訓條款

第三十二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補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該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該補充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保密條款

第三十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信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三十四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甲方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離職後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十六、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四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8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9

甲方:

乙方:(單位或代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章 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變動乙方但當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應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下列各項規定。

1、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服務公司領導的命令。

2﹑維護公司的名譽和信用,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3﹑工作中如有任何問題,要及時向公司和上級領導彙報請示,不得隱瞞事實。

4﹑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不正當的使用公司,利用職務向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條件謀取經濟利益。

5﹑不得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業務關係的客户要求或接受財﹐物,不等過分接待,發生金錢接待關係。

6﹑在本公司工作期間,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不得有經營自身業務的行為。

7、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事宜

8、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勞動紀律,酗酒、任何不禮貌的行為。

9、不得對他人施加暴力、威脅他人,妨礙公司的業務工作;不得偷盜等違法行為。

10、非工作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設備物品不得損壞丟失藏匿公司的設備和物品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帶離公司

11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12、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不得有打擊報復等不良行為

13、須按時參加專業訓練和實戰演練提高個人的綜合素質

14、以用人單位的安全和利益為已任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勇於冒險和自我犧牲的精神

15、工作過程中以預防勸阻調解為主禁止主動攻擊他人一旦有暴力行為發生要學會使用正當防衞保護自己

16、在工作職責範圍內服從用人單位安排主動配合用人單位更好的為用人單位服務

17、熟練掌握放火防盜的基本技能有清醒的認識

18、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統一發放服裝裝備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攜帶藏匿兇器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學習及工作工具

五、甲方應就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紀律安全衞生法律知識等相關方面的業務常識對乙方進行思想教育業務培訓

第二章 勞動報酬

六、甲方根據乙方的綜合能力職位和業務確定乙方的工資1000元人民幣月人提供食宿

七、參加時間活動組織負責人要精心組織保障並負責參加時間活動人員來京離京期間安全乙方來京後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工作學習生活的方便組織安排乙方工作崗位

八、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外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者受到任何傷害均屬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並由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九、工資按月發放給工人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超過8小時按加班費給6---8元 十工作過程中如有安全問題有甲方負責

第三章 合同期限 附手冊

十一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共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0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部門)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按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範完成工作任務;完成管理人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等。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於每月 10 日以法定貨幣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二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元,其支付項目,或按/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 根據酒店月或年的經濟效益而確定具體方案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月。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當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二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秀,乙方自願,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按勞動社保局保險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原則,乙方負擔部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婁底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婁底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如經過酒店及部門的培訓,但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甲方可視情況進行崗位調整。員工簽字:

2、乙方如與其它用人單位有未解除的勞動關係,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簽字:

3、乙方已經認真閲讀《員工手冊》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雙方同意並遵守手冊和制度的各項條例。 員工簽字: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按酒店及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範執行。

4、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及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在京住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 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14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以下標準發放: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提成按當月科室完成業績結算。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15 日之前,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並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 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 26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於 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20xx 元。

第34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户、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5. 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 35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6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7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38條 其它約定: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 方: (蓋章) 乙 方: (簽字)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2

編號: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

註冊地址 :____

經營地址 :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 性別 :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元或按 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3

編號: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

註冊地址 :____

經營地址 :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 性別 :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元或按 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温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5

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二、 價格

清包總工費: ¥ 元,大寫:

其中 水電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運費 元(詳細見裝修項目清單)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隊進場3天預支生活費: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脩金 元,從竣工之日起3月內支付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 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六、 工期

從 200 年 月 日起至 200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10天后100元/天。

七、 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 垃圾清運

1、 垃圾袋裝化

2、 垃圾應日日粗清

3、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 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 乙方應具備在武漢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指定由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

6、 在 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 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給乙方50元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脩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

2、 雙方認可的報價單。

3、 乙方開出的材料採購清單。

十四、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或者到武漢最有影響力的億房裝飾論壇公開評理(文字和照片)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裝修要求和工藝標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聘用乙方為企業試用職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為3個月,自月 日起至 年月止。試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況:

1、試用期表現突出,經考核後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滿如果能力尚不能勝任,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試用期;

3、試用期間如因品行不良,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無故曠工者,將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試用期間,試用人員如因個人原因或其它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係的,可自由提出辭職在甲方找到員工頂崗後方可離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5、試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試用關係甲方將根據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從事務,試用期工資為元,試用期間暫不享受正式員工的保險福利。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或無正當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按違約處理。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帶任何人進入廠區和住宿區;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的義務,應嚴格遵守“保密協議”;

3、在合同期內,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包括水、電、燃氣、電話等費用,乙方有義務保護好住房內的一切用具,如有損壞,由乙方賠償。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論,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本合同雙方嚴格履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勞動管理規定,銅礦機電加工維修車間(簡稱甲方)招用 (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一)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時止。本合同試用期限為 月。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工種: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五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一)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根據生產情況可以累計休假)。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單位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1)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 元。以後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注:已包含《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自治區、市有關部門規定由企業承擔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金和福利金。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時間定於次月15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應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其他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5、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並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七)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覆,愈期不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八)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

(九)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自治區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8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2 款確定)

1、本合同於20xx年9月1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招用乙方在 人和景園二期 (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數(質)量要求 合格 。

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應制作工地人員花名冊、工地考勤表和工資發放花名冊,工資由項目部負責發放,並由乙方本人簽字確認領取。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的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處理支付。

2、按月支付工資的;每天支付人民幣 150 元(按考勤日計算)。

3、按計量(件)計算的;根據工作進度每月 按實際完成量的75%支付生活費。

4、甲方應在每月 10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餘款25%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

3、甲方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

五、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2)乙方有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4)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危險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確保勞動條件的。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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