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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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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合同 篇1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商標許可合同(精選15篇)

鑑於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

鑑於接受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註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該註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促銷資料

8.1 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 分

9.1 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 破產、違約

10.1 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 最後報告

11.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存貨處理

12.1 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 税

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可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 (簽字)

許可方授權代表 (簽字)

商標許可合同 篇2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為另一方:

鑑於許可人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

鑑於接受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註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該註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許可人”是指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人取得,許可人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人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許可人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許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

3.4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人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許可人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人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人: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許可人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人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許可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人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寄給許可人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人的同意。向許可人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人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人的要求,將向許可人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許可人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人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人免受損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許可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人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人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促銷資料

8.1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人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人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人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人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 分銷

9.1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 破產、違約

10.1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人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人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 最後報告

11.1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人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許可人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存貨處理

12.1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人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 税費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可人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5.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許可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許: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被許: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定義    

1.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2.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3.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4.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5.其他定義以及解釋: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範圍及使用期限    

1.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取得,許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被許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但許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  

2.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

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許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要求的標誌。  

5.被許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6.上述

2.5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三條 合同價格  

1.按照

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_________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  

2.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4.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________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

第四條 支付條件   

1.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業務銀行)支付給許,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2.許在收到接受方按第

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  

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1.許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向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2.許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1.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2.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寄給許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同意。向許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3.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要求,將向許提供不超過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1.許陳述和保證:    

(1)許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

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負責與

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許保證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3)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2.接受方的陳述和保證:    

(1)被許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被許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3)接受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4)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免受損失。  

3.接受方同意向許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4.許應保證自己不在合同存續期間註銷被許可商標,以保證註冊商標的合法性。如需續展應負責辦理相關事宜。

第八條 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 分銷     

1.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 破產、違約   

1.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 最後報告      

1.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2.許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存貨處理   

1.合同根據

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

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2.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 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費由敗負擔。  

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年,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失效後,除

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4.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    

(2)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4)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7.本合同由

第一條至

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許(蓋章):_________        被許(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許可合同 篇4

商標許可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許可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

被許可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定義

1.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2.“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3.“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4.“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5.其他定義以及解釋: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範圍及使用期限

1.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

2.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5.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6.上述2.5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三條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_________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

2.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4.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2.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

1.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2.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商品質量

1.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2.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3.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侵權和保證

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1)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許可人保證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3)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2.接受方的陳述和保證:

(1)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3)接受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4)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3.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4.許可方應保證自己不在合同存續期間註銷被許可商標,以保證註冊商標的合法性。如需續展應負責辦理相關事宜。

第八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分銷

1.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破產、違約

1.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最後報告

1.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2.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存貨處理

1.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2.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可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4.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

(2)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4)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許可合同 篇5

商標使用許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商標權的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

商標圖樣:______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許可方蓋騎縫章)

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年限:___________

二、商標權擁有人的名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權限

1.許可使用的商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標許可使用權的性質:(作出明確選擇)

(1)獨佔使用許可;

(2)非獨佔使用許可。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

由甲方(或乙方)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五、商品質量的保證

為保證被使用方的有關商品質量不低於許可方或其他被許可方,雙方要共同採取以下措施:

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許可方可以監督被許可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被許可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被許可方定期無償向許可方提供不少於兩份的商品樣品,以備質量檢查;

4.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六、許可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標註冊效力的手續。

七、商標許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條件

1.被許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標許可使用費;

2.許可方將獨佔使用許可的商標,另外許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標使用許可的使用費與付款方式

1.使用費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計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許可條件或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章) 被許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______第______號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章) 被許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合同。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注意:

第一、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得到的只是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註冊商標的所有權。該註冊商標的所有權仍然屬於許可人即商標註冊人。

第二、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是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應重視的首要問題。如果在註冊商標使用許可中,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不能保證,無論是對許可方還是被許可方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其後果不僅可以導致該使用許可合同無效,還會因違反我國《商標法》第45條的規定而導致該註冊商標被撤銷。

第三、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企業的名稱必須與註冊證上的企業名稱相一致;被許可人應當在產品上註明本企業的名稱或附加標記;商品名稱也必須是該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能泛指某種商品;使用許可期限不能超過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第五、除商標註冊人通過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方式將其註冊商標許可其他一個或幾個企業使用這一典型的使用許可外,總公司允許下屬工廠將其註冊商標使用在自己生產但由總公司銷售的產品上,或外貿部門為滿足外銷需要,將某一企業的出口商標,轉交給其他生產同一產品的企業作為商標,均需簽訂相應的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否則即是侵犯商標專用權。

第六、商標使用許可可以是無償的,也可以是有償的。商標使用許可費既可以按商品利潤率計算,也可以按商品銷售額計算,還可以將商標使用許可費與技術轉讓費結合在一起計算。商標使用許可費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其他形式。

第七、被許可人必須是依法登記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個體工商户、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以及符合我國《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商標許可合同 篇6

商標許可合同書(製造出售分銷)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國 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鑑於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

鑑於接受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註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 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該註冊商標的編號為 。

1.2 “許可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 所列的產品。

1.5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 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 。

2.4 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 公司 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 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 %。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後 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 。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 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賬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 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 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 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 份;

B.商業發票一式 份;

C.即期匯票一式 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 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 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促銷資料

8.1 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 分銷

9.1 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 破產、違約

10.1 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 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 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 最後報告

11.1 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 天以內,或是在無須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 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存貨處理

12.1 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 税費

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可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 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 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 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用中英文書就,雙方各持 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 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

地 址:

電 傳:

B.許可方:

地 址:

電 傳:

接受方(簽章):許可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商標許可合同 篇7

國際_____許可合同(樣式一)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_____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財產,其中包括“_____”。這一_____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_____;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_____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_____,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_____,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_____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承認與該_____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_____、相關權力及與該_____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這一_____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所有權及許權利的保護

1.被許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就該_____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_____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_____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_____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_____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_____、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_____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_____人的已付款_____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_____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_____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八、標籤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_____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_____而取得關於_____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_____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_____或被許可方的_____,以使本協議_____、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_____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_____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_____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_____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_____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_____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_____,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_____。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_____。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損失。

2.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權利。被許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同意在此情況下,許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_____),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被許可方

簽字人:簽字人:

職務:職務:

商標許可合同 篇8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由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依__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設計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SYMBOL)。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成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駄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表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做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次獨佔權利僅適用欲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知道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位能與甲方在同列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標誌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NORIN-CO在正式使用之間進行批准。

B. 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受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 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 i. 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不見,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ii.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部件的相關信息。

iii.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 材料和依甲方的設計獲得規格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 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先可能存檔只為限。

2.技術資料和轉悠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

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製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正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正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轉悠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於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 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語言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 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做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 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

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乳汁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C.I.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實際、圖紙及規格生產,則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轉悠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説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表明如下文字説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語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明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 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不見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同志令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休整、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商標許可合同 篇9

本協議由 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人) (以下稱為被許可人)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人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人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人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人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人授與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被許可人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 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 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 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 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

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人同意向許可人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人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人同意如向其他許可人支付更高的使

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人同意向許可人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 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

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人。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人應立即向許可人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可人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人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人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人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人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 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人接受被許可人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人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可人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人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人向被許可人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人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人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人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人向被許可人支付的高時,被許可人有

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人保證在未得到許可人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人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人,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人的所有權及許可人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人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人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人保護被許可人,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人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人的同意之前,不應

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人同意向許可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人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人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人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人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人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

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被許可人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人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人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人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人免受損失。被許可人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 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人(同時

也為被許可人)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人將向許可人提交以許可人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人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人的同意。許可人有權要求被許可人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人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

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

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人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人、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人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寄給許可人一定量的產

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人的同意。向許可人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人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人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人,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人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人的要求,將向許可人提供不超過 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人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 _______公司 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人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

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人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人的同意。許可人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人權力和被許可人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人同意與許可人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人(或許可人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人應許可人的要求,由許可人承擔費用,以許可人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人的要求,以被許可人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

視作向被許可人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人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人保留。被許可人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人。被許可人將採取

一切許可人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人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人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人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人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人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人發明或使用,而許可人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人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人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人或被許可人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人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人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人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人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人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人在沒有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人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人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人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人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人的要求,被許可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人提出

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人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人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人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人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人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人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人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人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人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人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人、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

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人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人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人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人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人對被許可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人有權終止協議。許可人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人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

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人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人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人。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人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人拒絕許可人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人保留其擁

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人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人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人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

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人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人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人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人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人。許可人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人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人的補償

1.被許可人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人的損失。

2.被許可人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人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人的權利。被許可人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人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人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人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

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人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人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可人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人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人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人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人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人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人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人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

規定,被許可人和許可人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_________

許可人                    被許可人

簽字人: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商標許可合同 篇10

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格式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商標許可合同 篇11

許可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籤)

被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籤)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許可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甲方_______________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_______________。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指甲方系列左駄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_________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_________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 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1)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_______________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2)Ⅰ.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或規格,但應依從供應商對於圖紙使用的限制條件;Ⅱ.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Ⅲ.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4)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1)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2)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3)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除依C.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説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説明:“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包含如下內容:

(1)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於任何一方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2)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3)協議的期限: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 年。本協議可在 年後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 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E.終止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後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後 個月內停止使用商標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於協議終止後 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商標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F.價格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G.標籤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H.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其所遭致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訴訟費等合理支出)承擔賠償責任。

I.不可抗力

1.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定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執行時間相應順延。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個工作日內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書面證明文件,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3.不可抗力影響結束後,受影響一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4.如果不可抗力影響超過 天,各方可協商解決此後的合同執行問題。如果各方在相應順延的 天內未能協商一致,各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J.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郵政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_____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於其商標的所有權,並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商標在_________或其他外國的商標登記及商標的有效性。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其在_________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商標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商標相類似混淆的商標。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於商標侵權行為及衝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合作以採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商標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採取任何行動。

K.爭議

本協議依___________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義,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果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仲裁。

仲裁應該依_________的程序及規定進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許可合同 篇13

本協議由 公司(以下稱為許) (以下稱為被許)於 年 月 日簽訂。

鑑於許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授與被許,被許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被許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 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 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 年 月 日。始於 年 月 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 月 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同意向許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同意如向其他許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同意向許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 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應立即向許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將使用後附的,由許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 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接受被許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向被許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向被許支付的高時,被許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保證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所有權及許權利的保護

1.被許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保護被許,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同意向許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書面同意,被許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免受損失。被許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 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同時也為被許)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將向許提交以許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同意。許有權要求被許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寄給許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同意。向許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要求,將向許提供不超過 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 公司 年",或其他許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同意。許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權力和被許責任的放棄。

2.被許同意與許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或許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應許要求,由許承擔費用,以許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要求,以被許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保留。被許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被許將採取一切許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發明或使用,而許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或被許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同意,在沒有得到許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在沒有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要求,被許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無償還能力,或被許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對被許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有權終止協議。許書面通知被許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應向許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拒絕許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許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補償

1.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損失。

2.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權利。被許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同意在此情況下,許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無權要求或限制許行為。

二十一、被許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權利、義務,未經許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和許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                  被許: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商標許可合同 篇14

本協議由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和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於_____年__月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與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時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

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

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天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

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

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有權

1.除非許可方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與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

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

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

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

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

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

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

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在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公司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

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

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

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

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號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

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

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

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

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

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

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外,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

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

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

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團(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 被許可方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商標許可合同 篇15

本協議由 公司(以下稱為許) (以下稱為被許)於 年 月 日簽訂。

鑑於許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授與被許,被許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被許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 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 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 年12月31日。始於 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

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同意向許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同意如向其他許支付更高的使

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同意向許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 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

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應立即向許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將使用後附的,由許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 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接受被許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向被許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向被許支付的高時,被許有

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保證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所有權及許權利的保護

1.被許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保護被許,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同意之前,不應

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同意向許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

未得到許書面同意,被許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免受損失。被許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 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同時

也為被許)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將向許提交以許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同意。許有權要求被許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

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

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寄給許一定量的產

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同意。向許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要求,將向許提供不超過 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 公司 年",或其他許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

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同意。許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權力和被許責任的放棄。

2.被許同意與許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或許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應許要求,由許承擔費用,以許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要求,以被許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

視作向被許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保留。被許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被許將採取

一切許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發明或使用,而許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或被許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同意,在沒有得到許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在沒有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要求,被許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提出

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無償還能力,或被許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

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對被許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有權終止協議。許書面通知被許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

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應向許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拒絕許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保留其擁

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

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許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補償

1.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損失。

2.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權利。被許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同意在此情況下,許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

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無權要求或限制許行為。

二十一、被許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權利、義務,未經許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

規定,被許和許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人                    被許可人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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