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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圖測繪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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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圖測繪協議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 1:20__地形圖測繪任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地形圖測繪協議(精選3篇)

一、測繪地點與規模

__ 位於我區南寧市境內,設計方案線為南北走向,成圖範圍大多為丘陵地貌,公路設計方案線路長約80公里。

二、工作內容

1、一級GPS控制測量;

2、1:20__航測地形圖測繪;

3、Ⅳ等水準測量。

三、技術要求

1、平面座標系採用20__國家座標系,高程基準採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等高距1米,中央子午線採用108°,抵償投影面 H=0米,採用航空攝影測量的方法進行測繪成圖,比例尺1∶20__,作業依據參照國家測量有關標準及規範。

2、成圖面積按路段中心線兩邊圖幅寬各250米,路段局部加寬地方由甲方根據需要明確加寬範圍。

3、一級GPS控制測量在地形複雜地段每500米以內佈設一個一級GPS點,一般不超過800米,且控制點應避免設在耕地裏,同時應繪製點之記。一級GPS點的埋設應符合國家相應控制點標石埋設要求,設置的埋石應堅實穩固,不易被破壞,在甲方將其交付業主之前,丟失的一級GPS點應由乙方負責恢復。

4、平面控制點應儘量提供Ⅳ等水準精度高程,Ⅳ等水準測量的各項限差和要求按《公路勘測規範》執行。山地困難地區可在路線附近平坦處增加埋設水準點(點的密度約1~1.5公里一座)。

5、舊公路路面邊線應測量準確,地形圖中的建築物應標明結構類型,並註明層數,建築物位置應準確無誤(包括公路的涵洞、平交口及橋樑等構造物)。

6、原舊路、城鎮街區、水塘、亂掘地及水田地段應加密三維點,測繪範圍內所有10kv以上的電力線、主要的通訊線、地下光纜等管線必須標註清楚,通過建築羣、集團式村莊連線,應繪出連線方向;廣播線按通訊線表示;地下管線按地上標誌測繪,國防光纜應重點繪製;電力線要在名稱後加注電壓數,高壓電塔位置要準確測繪。

7、反映地形信息的線、點應帶有正確的高程。如:測繪範圍內所有的獨立地物,土地廟、墳地、電杆、固定的大型宣傳櫥窗、廣告牌、路標等。

8、所提供的地形圖應具有分離屬性的能力。如:DWG圖形應以層名區分開不同性質的地形、地物符號。

9、實際地形不連續的地區應作特殊處理。如:湖、線狀河除實測水涯線外,還應實測河岸線、河堤等,形成封閉區域。

10、應主動接受和配合甲方必要的檢驗,對不合質量要求的地方應及時修補、更改。

11、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和國家技術標準編寫技術設計書,技術設計書作為成圖的技術依據。

12、作業依據參照以下國家和行業標準。

(1) GB/T7931-20__《1:500、1:1000、1:20__地形圖航空攝影測量外業規範》;

(2) GB/T7930-20__《1:500、1:1000、1:20__地形圖航空攝影測量內業規範》;

(3) GB/T 20257.1-20__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圖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__地形圖圖式;

(4) GB/T15967-20__《1:500、1:1000、1:20__地形圖航空攝影測量數字化測圖規範》;

(5) GB/T 18314-20__《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範》;

(6) GB/T 12898-20__《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範》;

(7) GB 50026-20__《工程測量規範》;

(8) CH/T1004-20__《測繪技術設計規定》;

(9) GB/T 18316-20__《數字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10)GB/T 24356-20__《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11) JTG C10-20__《公路勘測規範》。

四、提交資料數量及時間

1、測繪成果應於甲方要求提交時間交甲方驗收。

2、乙方根據技術設計書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測繪成果與資料。(見下表)

序號成果與資料名稱備註

1提交1:20__帶狀地形圖圖幅結合表壹份;

2提交1:20__等高線三維數據圖、1:20__平面地形圖(DWG)圖形文件光盤各壹份;

3提交一級GPS控制點WGS-84三維無約束平差座標成果壹份;

4提交一級GPS控制點20__國家大地座標系成果壹份;

5點之記、四等水準測量成果各1份(電子版數據光盤1份);

6GPS平差報告、四等水準測量手簿(附上現場測量時的i角檢驗記錄)及平差報告各壹份;

7技術設計書、檢查報告、技術總結(附上儀器檢定證書)各1份;

五、產品標識方法

1、工程名稱為:__ 1:20__地形圖測繪。

2、圖紙編號由乙方根據行業規範自行編排。

3、所提供的資料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

六、產品驗證及放行

1、乙方提交成果資料後,由甲方使用部門負責按規範要求進行驗證。

2、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使用部門填寫《分承包產品驗證記錄表》,交甲方生產經營處保存。

3、如果驗證不合格,應向乙方指出,乙方修改、完善後再次檢驗合格,才能按上述程序接收。

七、取費標準及付款辦法

1、本工程測繪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建設部關於《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_年修訂本),經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取費按照雙方協商的單價為計費基準,最終以雙方核定的成圖面積按500米寬度折算長度乘以單價計算測繪總費用:

(1)每平方公里測繪成圖(含一級GPS控制測量、外業調繪及測繪成圖)費用按人民幣__元計。

(2)每平方公里測繪成圖(外業調繪及測繪成圖)費用按人民幣__元計。

(3)每平方公里測繪成圖(航測內業成圖)費用按人民幣__元計。

(4)四等水準測量費用按實際測量的水準長度乘以__元/公里進行取費。

(5)本項目測繪經費暫定人民幣__ 元整(¥0 .00),最終以雙方核定的工作量計算為準。

2、費用支付

(1)合同簽訂後,且乙方提供1:20__地形圖成果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暫定測繪費總額的30%。

(2)乙方提供地形圖成果(含控制點、水準點資料等)經甲方使用部門對測繪成果進行驗收(包括里程、寬度、地形、地物及數量,自檢報告等),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總測繪工程費的95%。

(3)剩餘5%作為質保金,待項目開工時,交樁驗收合格後結清應付費用。

每次款項支付乙方需先提供等額增值税專用發票及付款申請。

八、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及時向乙方提供已有的技術資料,並對提供的資料負責。

(2)按時支付成圖費。

(3)本測繪成果為國家祕密資料,應按有關保密程序嚴格保管。

2、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精心製圖,確保質量,根據甲方的檢驗意見,屬乙方責任的應及時修改、完善。

(2)按時提交成圖資料。

(3)乙方在進行上述兩項所規定的職責時,不另向甲方收費。

(4)測繪任務完成後1年內,甲方應組織乙方實地交付5″級導線點、水準點埋石情況,且雙方當場驗收,交樁簽字。

(5)接受甲方對該項目的委託後,乙方不能再接收其他任何單位對該項目的委託,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將該項目的相關資料轉讓或出賣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九、違約處理

1、甲方違約

(1)甲方若中途撤消合同,應支付給乙方已完成的成圖工作量的費用。

(2)若甲方不按期付款,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違約

(1)若無不正當理由,不按期完成任務,每推遲一天,應承擔總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中途撤消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質量低劣(如舊路、管線、建築物等地物位置不準確),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乙方需修改完善至滿足要求為止,費用由乙方自理。

(4)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2.(5)條的規定,則按該項目總測繪費用的10倍違約金賠償甲方的損失。

十、其它

1、注意安全生產,在測繪實施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規定及條例等,對測繪現場進行風險辨識,併為工作人員購買相應的保險(保險費已含在綜合單價中),測繪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測繪過程中,應遵守國家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的法律法規,識別測繪現場各種環境因素,環境保護措施(包括棄土、廢水、垃圾處理、砍伐樹木等)要滿足法律法規要求,否則由此導致測繪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乙方自己承擔。

3、測繪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要求及處罰規定,詳見附件。

4、本合同未寫明的雙方職責、違約處理及其它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理。

5、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有關爭議或糾紛則以雙方簽約時正在使用的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來處理。

6、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賦予的責任和義務完畢之日止失效。

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名稱__ 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稱__ 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廉政合同

根據《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強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__(項目名稱)設計(勘察)單位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該項目的協作方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

(二)嚴格執行__ 1:20__地形圖測繪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祕密和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佈舉報電話,監督並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五)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六)發現對方眼中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以處理並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所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及其親屬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遊等提供方面。

(四)甲方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親屬不得從事與本項目分包合同有關的業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關單位在開展工作中使用某種產品、材料和設備。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

(四)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建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給予乙方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建設市場的處罰。

第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執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約請乙方或乙方上級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裁定意見。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分包勞務合同失效日止。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全生產合同

為在__ 1:20__地形圖測繪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對承包人作業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糾正承包人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4)對承包人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

(5)對承包人特種作業人員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6)對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發包人有權依照合同和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停工,或要求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造成的損失和所需費用從工程費中扣除。

二、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服從發包人安全生產管理。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員,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並做好相關記錄報發包人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

(4)承包人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5)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6)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7)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8)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項目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禁止上崗。

(9)施工機具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定期進行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0)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1)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發包人,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2)承包人所聘用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應為施工場地內的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辦理足夠的意外傷害保險,並報發包人備案。

(13)承包人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徵得發包人同意,並落實好各自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

(14)由於承包人違反國家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安全操作規定、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因此而造成承包人經濟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另行賠償。

三、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完成項目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後失效。

四、 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附件3

測繪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要求及處罰規定

為保證測繪作業安全、保護環境和確保職業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一 、測繪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負責制

1、測繪單位法人為項目測繪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負責人為該項目測繪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的責任人。測繪人員均具有對各機組測繪安全、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進行監督管理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按照本辦法進行的處罰權。

2、委託人派出的安全巡視員負責對乙方測繪作業安全及環境保護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其結果直接納入對測繪人進行的測繪作業考核評價中。

二、測繪安全要求及處罰細則

1、測繪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穿防滑質軟的膠底鞋,不準打赤腳、穿拖鞋、光膀子上崗。違者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

2、嚴禁酒後上崗或者工作期間喝酒。違者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

3、測繪工作人員上崗前須進行崗前培訓及安全教育,同時應記錄備案,測繪操作人員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4、野外用火,必須注意安全,做到人離火滅,不留火源(火種)。違者處以1000元/人·次的罰款。

5、工作人員吸煙必須把煙頭熄滅,不得未熄滅就隨手亂丟,謹防因煙頭而引發的火災事故。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6、在江河湖海等水域,應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作人員必須穿救生衣;任何人不準到水裏戲水和游泳,禁止電魚、炸魚或捕釣魚蝦。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7、邊坡地段,必須注意對高處浮石(鬆動物)等危險物進行清除。違者處以1000元/人·次的罰款。

8、在道路上或在車輛過往地帶,要注意過往行人、車輛安全,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帶、牌)或路障,圈出安全範圍,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人員要穿安全警示“斑馬服”,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在水上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海事手續,同時設置通航標誌,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9、夜間,照明燈光必須充足。要根據環境安裝警示燈、導向燈等,違者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

10、雷雨季節在高建築羣旁、山頂、電杆和高壓線附近等複雜環境,禁止冒雨、頂風作業,防止意外事故發生。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11、工棚搭建,必須選擇安全位置,防止過往車輛、雷電、滾石、塌陷、泥石流、水災、洪災等等的傷害,違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12、在存在有地下構築物、地下通信光纜等地下設施的地段進行測繪作業時,應在查明地下設施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測繪作業,對於未查明地下設施前盲目造成地下設施破壞所引發的賠償,由測繪人承擔。

13、其他違反相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視情節進行處罰。

三、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要求及處罰細則

1、固體廢棄物分類、回收、棄置符合規定;控制噪音、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達標。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2、測繪作業產生的廢棄物,在工作結束後應清理乾淨,違者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3、工地完成後,生活垃圾應集中處理,不得隨地丟棄。違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4、在山區懸崖、陡坡作業,應注意力集中,注意觀察,防止摔傷。違者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5、水上作業遇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違者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

6、測繪作業範圍內,機具擺放的外邊緣應與輸電線路(特別是高壓線路)必須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7、外業工作應注意瞭解天氣情況,防中暑、防洪、防雷擊、防坍塌和泥石流等的傷害。

地形圖測繪協議 篇2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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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__-0203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複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後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並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元。

5.1.8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衞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X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X)          (蓋X)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X)           (蓋X)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GF-20__-0204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第四條 工期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本巖土工程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_天。由於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5.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撥付工程費時間

(工程進度)

佔合同總額百分比

金額人民幣(元)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

6.2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3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發包人責任

7.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__元。

7.1.4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並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佈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並承擔費用。

7.1.5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並承擔費用。

7.1.6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承包人責任

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並對其質量負責。

7.2.2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並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

7.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衞和環衞工作,並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由於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由於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後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乍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X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X)          (蓋X)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X)           (蓋X)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GF-20__-0210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X)           (蓋X)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X)           (蓋X)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GF-20__-0209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X)           (蓋X)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X)           (蓋X)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鑑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

合同(1)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  元估算設計費為  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X):     承包方(蓋X):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編碼:        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工程編號

項目名稱

建設性質

投資

規模

建築層數

結構

設計內容

〔説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場地位置

設計單位

要求

提交

勘察

資料

內容 

提出任務書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

術要求

要求提交資料日期

年 月 日

要求提交資料份數

附任務書附圖  

藍圖  份  張

順序號

總圖

編號

建築物

名稱

設計地

坪高(米)

層數

高度米

建(構)

築物

等級

結構類型

對差異

沉降敏

感程度

建(構)築物基礎   

主要設備説明

地 下

下 設

室 備

或 情

地 況

(米

×

米)

單位荷重

(噸/米)

或總荷

重(噸)

設備基礎

(米

×

米)

單位荷重

(噸/米)

或總荷

重(噸)

〔説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雙方協議,由委託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

序號

文件和資料名稱

份 數

提交日期

〔説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序 號

勘察或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份數

質量

提交日期

〔説明〕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

合同(2)

委託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X)

甲方代表:

電 話:

開 户 行:

帳 號:

通信地址: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X)  年  月  日

編號:

勘察設計單位(蓋X)

甲方代表:

電 話:

開 户 行:

帳 號: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

(蓋X)  年 月 日

編號: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

合同(3)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建築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附: (1、)______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附件(1)                           

附件:三

項目

編號

項目

名稱

單位

平方米

設計

內容

單位造價

元/平方米

工程款量

平方米

投資估

算(元)

設計費收

費率(%)

設計

費(元)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平方米  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X)            設計單位:(蓋X)  

基建負責人:              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編號:    本協議依據  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    需編制    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序 號

文件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序  號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交付日期

建設單位        (蓋X)設計單位:        (蓋X)

基建負責人:          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

地形圖測繪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本着優勢互補、各取所需、共取雙贏的原則,在友好、務實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工作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行業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形圖圖式》。

1.4、《測繪技術設計規定》____________。

1.5、測繪採用____________座標系。

二、合作事項

2.1、乙方必需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交給的__________________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的前期測量。

2.2、乙方自行準備資料進行外業測量、內業製作,最終將_____________________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通過________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___________測繪院審查。

2.2.1、外業測量具體要求

(a)測圖範圍為復墾範圍線外延______m。

(b)採用全站儀進行全野外數字化測圖。

(c)調查片塊所在地的權屬名稱和地名,權屬名稱應註記到社(組),名稱應準確無誤。每幢房子上應註記户主姓名,户主姓名均已户口薄為準。

(d)測繪復墾地塊周邊農業基礎設施,包括:灌溉渠、排水溝、蓄水池、積糞坑等。

(e)現狀調繪復墾地塊與周邊地塊之間的交通聯繫情況,調繪相連的田間道、生產路及其附屬設施。

(f)描述復墾地塊周邊土地利用現狀,包括:房屋層數、結構性質、主要房屋和附屬房屋應分割表示。特殊用地(廢棄窯子、工礦用地等)分割表示。

(g)詳細測繪復墾地塊院壩及林盤現狀和麪積,不同材質院壩、不同樹種林盤分割表示。

(h)單個面積大於5畝(含5畝)的復墾地塊需測繪與地塊最近的主幹道。測繪地塊與主幹道之間距離及大地貌(有無深坑、深槽、大型溝渠等不利於道路施工的地形和設施)。當主幹道或大地貌較遠,打印出圖時不能與復墾點在一張A4或A3規格紙張上反映時,可將主幹道或大地貌平移到復墾地塊附近並標註至復墾點的距離。

(i)復墾地塊內的重要的地下設施(供電設施、天然氣管道、通訊線路等)應測繪上圖。

(j)建立“附加信息”圖層,將院壩性質、圍牆性質、高度、厚度、主要房屋、附加房屋等放入其中。

(k)遠近景拍照,拍照至少四組(儘量滿足復墾房屋的四個方向)照片,遠景應能反應復墾片塊全貌以及與周邊地貌、地物的關係,近景應能反應地塊的全貌(房屋、院壩、林盤地等)。當片塊面積較大、房屋較多時,應增加近景拍照數量。

(l)個人宅基地和集體公共房屋(設施)應分開統計面積(但私人宅基地周圍的附屬用地除外)。

(m)地形圖上相同地形、地物要素圖層及線型應一致。

(n)圖面上的各種註記不能互相壓蓋。有壓蓋時必需拖移,同類註記字體的高度、寬度、顏色應一致。

2.2.2、內業製作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現狀圖地類面積統計要求。

、______:________規劃分塊圖地類面積統計要求。

A、土地分類採用______級分類。

B、各圖斑權屬名稱應調注到社或組。

C.面積統計單位採用公頃,保留_____位小數。

D、對地類圖斑依次編號並統計圖斑面積,______米以上單線路、溝、坎應單獨編號並統計面積,並分類彙總各地類面積。

E、標註復墾地塊的權屬名稱、小地名、用户名、____:____萬圖幅號、圖斑號。

、_______:_____萬圖斑面積統計要求。

A.統計擬復墾地塊對應的_______:________萬建設用地圖斑面積,並同時標註復墾地塊的權屬名稱、小地名、用户名、_______:________萬圖幅號、圖斑號。

B.按權屬進行建設用地圖斑面積的彙總。C.______:_______萬圖斑面積及其他統計要素與______:__________的面積統計合併為一張表。

、測繪技術總結

A.測繪技術總結的文本格式(字體、字號、段落格式、圖表樣式、標題分級等)參照《測繪技術總結編寫規定》CH/T1001,統一規範,排版合理,條理清晰。B.其中項目工作量應詳細説明項目片區數、片塊數、復墾點數、紅線總面積、宅基地總面積、宅基地附屬地總面積、工礦用地總面積、涉及的總户數。

2.2.3、乙方在規定時間內通過__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_______測繪院審查。

2.3、乙方自行承擔外業測量、內業製作、通過重慶市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重慶測繪院審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4、乙方需拿到户主身份證複印件和鎮(街)與權利人復墾協議書複印件後方可進行測量。

2.5、乙方面積以________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________測繪院出具的審查意見書確認的建設規模為準。

三、提供的成果

3.1、乙方20__年4月25日提交一份_____:______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的復墾地塊分佈圖、一份復墾地塊_____:_______土地利用現狀圖和一份復墾地塊_______:__________土地利用現狀圖台賬給甲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交户主身份證複印件和鎮(街)與權利人復墾協議書複印件一份。

3.2、乙方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通過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者國家測繪局______測繪院審查後,提交4套資料(資料需要與通過測繪審查的資料相同)給甲方。按照要求,並提交規劃分塊和規劃分表的電子檔光盤一張。

四、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基礎資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測繪。

4.1.2、甲方應保護乙方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協議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4.2、乙方責任

4.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測繪要求,進行工程測繪,按協議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測繪資料,並對其負責。

4.2.2、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為現行國家有關規範標準。

4.2.3、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4.2.4、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2.5、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的測繪工作並通過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_______測繪院審查,並拿到審查意見書。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外業測繪、內業製圖和麪積統計工作,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_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________測繪院審查,並拿到審查意見書。

4.2.6、乙方的現場測繪人員必須根據項目實地的基本情況進行勘測,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影響工程施工,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測繪費用並賠償甲方費用損失。

五、協議價款及支付

5.1、乙方按“______元/畝”的單價包乾計費(包含:外業測繪、內業製作和通過_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和國家測繪局_______測繪院審查),面積以________土地勘測規劃院或國家測繪局________測繪院出具的審查意見書確認的建設規模為準。

5.2、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向甲方按本協議第3.2條規定第二次移交工作成果資料後,根據本協議第5.1條規定的收費標準,按協議價款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待甲方取得市國土房管局對項目備案批准文件後,再支付協議價款的________%支付給乙方。待甲方取得市國土房管局對項目備案批准文件的4個月後,再支付協議價款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項目實施完成並在通過市級部門驗收頒發新增耕合格證之後,餘下協議價款的_______%待項目實施完成並在通過市級部門驗收頒發新增耕合格證之後,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乙方必須在協議約定的工作期限內完成相應的工作,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按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日收取違約金。

6.2、乙方第一次提交的資料必須滿足本協議。3.1中所提出的要求。若甲方發現乙方未到實地測量或弄虛作假,發現一個復墾地塊扣除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

6.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項目不能入庫備案以至報廢,甲方應在簽訂協議後_______個月內,按上述付款方式將乙方實際完成的各項工作量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6.4、若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在約定整改時間內仍未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另行安排,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款項。

七、其他

7.1、協議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

7.2、當發生下述情況時雙方有權解除協議。

7.2.1、其中的一方破產或宣告停業清理,且此清理不是出於重組、重建或合併之目的,協議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7.2.2、未經雙方協商,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協議,否則,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7.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後果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酌定。

7.4、在項目測量期間,雙方工作人員若發生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

7.5、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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