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維修協議(精選3篇)
醫療器械維修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醫療器械維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現問題的設備並詳細説明設備的故障現象。
2、甲方應尊重,保護乙方的維修過程及技術,並同意乙方在一般情況下保留更換配件,不將更換配件返還給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維修完畢的通知後,應儘快答覆交付時間。對於乙方維修完畢的設備,經過甲乙雙方測試無誤後,甲方應當日向乙方結清其先前簽字確認的所有維修費用。維修費用為硬件成本加維修服務費之和。維修服務費一般收取標準為硬件成本的________________%。運輸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
4、保修期內,甲方不能擅自撕毀乙方貼在維修設備上的封條,否則一切問題後果自負。
5、甲方將故障設備交給乙方維修完全出於自願,並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超出設備出廠時功能指標的操作。
第二條乙方內容
1、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設備後應認真檢測,確認故障的原因並出具詳細故障報告通知甲方。
2、乙方在告知甲方故障原因時應將故障解決方式,維修費用,維修時間如實告知甲方並填寫到《設備報修單》內。
3、乙方在甲方未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維修,更換配件。
4、乙方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應在承諾的維修週期內將故障設備維修完畢。
5、對於未出現故障的部分,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或維修。
6、乙方不向甲方承諾可以修好任何故障,如缺乏配件,廠家倒閉等原因。對於不能維修的設備,乙方應儘快向甲方做出書面説明,並將設備交還給甲方。
7、乙方對維修完畢的設備,自通知甲方維修完好並交付使用之日起,承諾對維修部件個月的免費保修,超過______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新故障進行維修收費。甲方不承諾對非維修部件免費保修。
8、經雙方協商,維修該設備的配件費及維修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驗收後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各方應嚴格按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協議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五條保密
一方對因醫療器械維修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醫療器械維修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有關規定,就醫療器械維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現問題的設備並詳細説明設備的故障現象。
2、甲方應尊重,保護乙方的維修過程及技術,並同意乙方在一般情況下保留更換配件,不將更換配件返還給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維修完畢的通知後,應儘快答覆交付時間。對於乙方維修完畢的設備,經過甲乙雙方測試無誤後,甲方應當日向乙方結清其先前簽字確認的所有維修費用。維修費用為硬件成本加維修服務費之和。維修服務費一般收取標準為硬件成本的__%。運輸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
4、保修期內,甲方不能擅自撕毀乙方貼在維修設備上的封條,否則一切問題後果自負。
5、甲方將故障設備交給乙方維修完全出於自願,並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超出設備出廠時功能指標的操作。
第二條 乙方內容
1、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設備後應認真檢測,確認故障的原因並出具詳細故障報告通知甲方。
2、乙方在告知甲方故障原因時應將故障解決方式,維修費用,維修時間如實告知甲方並填寫到《設備報修單》內。
3、乙方在甲方未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維修,更換配件。
4、乙方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應在承諾的維修週期內將故障設備維修完畢。
5、對於未出現故障的部分,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或維修。
6、乙方不向甲方承諾可以修好任何故障,如缺乏配件,廠家倒閉等原因。對於不能維修的設備,乙方應儘快向甲方做出書面説明,並將設備交還給甲方。
7、乙方對維修完畢的設備,自通知甲方維修完好並交付使用之日起,承諾對維修部件個月的免費保修,超過__個月,則視為新故障進行維修收費。甲方不承諾對非維修部件免費保修。
8、經雙方協商,維修該設備的配件費及維修費總額為人民幣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人民幣元整(大寫:),由甲方在驗收後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付款方式為__。
第三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各方應嚴格按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協議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五條 保密
一方對因醫療器械維修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醫療器械維修協議 篇3
醫療器械註冊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