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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篇履約擔保書範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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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篇履約擔保書範文 篇1

茲介紹先生(女士)到公司工作,本人確認被介紹人所提供的個人

幾篇履約擔保書範文(通用3篇)

材料屬實,如有弄虛作假,由本人負責。據本人瞭解,被介紹人身體健康,工作

實,品行端正且未有犯罪記錄,願意遵守貴公司的規章制度。本人願做其擔保人

若被介紹人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請公司按章懲處,本人決不説情袒護;若

介紹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發生經濟或法律案件,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本人願

負連帶責任,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特立此保證書為憑。

年月日

幾篇履約擔保書範文 篇2

致 :

______於 年 月 日與貴公司簽訂了《 合同》(編號為 )。本擔保人已經完全瞭解該合同之內容並無任何異議,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做出如下保證:

1.本擔保人自願為______提供連帶保證,保證其按約定全面履行義務。保證期間為2年,自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如果______不按約定全面履行義務,本擔保人將在收到貴公司通知後十日內代其履行相應義務並/或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貴公司為維護合法權利而支付的費用亦由本擔保人承擔。

3.本保證所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住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均不影響本擔保書效力,本擔保人仍將承擔保證責任。

本擔保書自擔保人簽署(蓋章)之日生效。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貴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附:

擔保人信息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户行及帳號:

幾篇履約擔保書範文 篇3

(當可以獲得擬定的履約擔保人相關信息時,香港政府保留作出進一步修改的權力)

本履約擔保書於年______ 月_______日由以下雙方共同簽訂:

(1) [填寫履約擔保人名稱], 其註冊商業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統稱“擔保人”);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下稱為“政府”)。

鑑於:

(A) 政府按照招標文件(招標編號:/)的條款與條件就政府停車場的管理、運營和維護任務進行招標,且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已閲讀並理解上述條款。

(B) [填寫中標方名稱](以下稱為“承包人”)已就上述招標進行投標;政府願意在擔保人按以下條款與其簽訂履約擔保書的前提下接受其投標。

現基於以上前提,雙方約定如下:

1.(a) 除於此處明確定義或重新定義,或文意另有所指,上述招標文件(以下稱“合約”)第三部分中使用或定義的所有詞語和表述在本合約中有相同意義。出具銀行保函的擔保行(按照本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合約的定義)須於此處被稱為“擔保行”。

(b)本合約中參考的所有條例和規定都應被視作包含依法重新制定或修改的該條例和規定,並具有大致相同的法律效力,但文意另有所指的除外。

(c)單數形式的詞彙應包含複數含義,表示陽性的詞彙應包含陰性或中性含義,表示人的詞彙亦包含企業和公司含義,反之亦然。

(d)除非另作説明,參考條款是指參考本合約的條款。

(e)本合約中擔保人對其作出的每項陳述、擔保、聲明、協議、允諾和契約及其義務須承擔連帶責任,或應被視作由其連帶作出,且對其有連帶的約束力。

第一部分—招標條款(附錄E)

2. (a) 按照承包人的要求,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作為連續擔保的擔保人以及第一債務人,特此向[以承擔共同連帶責任方式]向政府作出不可撤銷且無條件的保證,保證其按時適當地履行本合約中的所有義務。

(b) 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特此[以承擔共同連帶責任方式]向政府作出以下不可撤銷且無條件的保證和許諾:

(1)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確保承包人始終按時適當地履行本合約中的義務;

(2) 若承包人在政府或其正式授權代表號召之後仍未能履行本合約的義務,或承包人違反本合約中的任何條款和條件,抑或在政府有合理理由認為承包人不可能履行合約的義務和承諾的情況下,政府可將以上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政府向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發出以上通知後,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須被視為已擔負本合約所含或與本合約相關的所有義務,無論合約所含條款、條件和約定是否由所有擔保人共同作出還是由單個擔保人單獨作出。上述政府通知為最終通知,且對所有擔保人都有約束力。

(c ) 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知悉若其未能履行、忽略或拒絕履行以上2(a)和2(b)款的義務,或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在任何時候(按照上述條款)被視為已擔負本合約的義務而其未能履行、忽略或拒絕履行該義務,政府有權向香港法庭申請採取強制令,以聲明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負有上述義務,並強制命令其明確履行以下合約義務。

3.(a)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同意並知悉對由於其未能履行、忽略或拒絕履行上述條款2的義務而產生且使政府遭受的一切損失、費用及支出,政府可要求其全面賠償其損失,但政府以第一受償人的身份按照條款2(c)所述申請強制令的權力不受影響。在不限制上述條款的條件下,若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未能按照上述條款2履行、忽略或拒絕履行義務,政府在其未能履行義務後可選擇向承包人或其它第三方支付費用以確保合約義務得到履行,所有承包人(或單個承包人)須在合理時間內對政府作出以上費用的損失補償。

(b)政府有權以第一受償人的身份就其損失向擔保人索償(無需申請上述強制令)或用以代替強制令(在政府申請強制令但法庭拒絕執行的情況下)。

第一部分—招標條款(附錄E)

4.時間是本履約擔保書的要件。

5.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同意政府在任何時間可在不免除或不以任何方式影響以下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義務的情況下,或未得到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同意和知悉的情況下向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擔保銀行作出承諾,或在以上情況下縱容、免除、延期履行或執行、放棄、處理、交換、改變、實現、解除或放棄任何擔保、留置權、保證及其它政府可能現在或以後擁有的針對以下或其它的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或擔保銀行的權力及義務,或在以上情況下繼續使用、終止或更改政府與擔保人、擔保銀行或兩者共同繼的交易有關的條款或條件,或在以上情況下免除、解除或更改承包人、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或擔保銀行的義務,或在以上情況下贊成或更改妥協、安排或和解,或在以上情況下索償或執行和解,或在政府認為必要時或政府不採取措施將解除或降低本履約擔保書的效力或影響以下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義務的情況下同意對本合約進行補充。不管擔保人是否對政府作出其它擔保、留置或保證,或是否付清政府賠款,政府都可執行本履約擔保書。為避免疑義,

(a) 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特此保證在任何時候發生下列任一事件不會對其在本履約擔保書中的義務、責任和保證造成負面影響或損害,無論以下事件發生前其是否得到通知和得到其同意。

(1) 政府完全或部分放棄、延期或免除承包人須遵守或履行的本合約義務或者擔保銀行按照銀行保函須擔負的義務,包括擔保銀行的更改;

(2) 本合約的履行延長期限或本合約中承包人義務的其它變動、修改或免除,擔保銀行按照銀行保函須擔負義務的變動、修改或免除;

(3) 政府未能、未能及時或未能完全執行、主張或行使與本合約中承包人的義務或擔保銀行按照銀行保函應擔負義務相關的權利、權力、特權或應得補償;

(4)自願或強制的清算、破產、解散、資產出售、財產接管、債權轉讓、重組、債務和解或其它影響承包人、擔保銀行或其各自資產,或其它引起承包人或擔保銀行組織構成變動的事項;

(5)承包人對本合約中部分或全部義務的轉讓,進行債務變更或分包,不論該轉讓、債務變更或分包行為是否已得到同意;第一部分—招標條款(附錄E)

(6)政府對其擁有的作為承包人按照合約須擔負義務的保證金的各種債券、證券或擔保的解除、放棄或變更;

(7)任何時候對本合約或銀行保函的中止、終止、修改、變更、債務變更或增補;

(8)在不妨害上述規定的普遍性的條件下,任何在缺少本條款的情況下將可能構成或引起普通法上的或衡平法上的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的撤銷或針對其的抗辯及免除其義務的事實或事件(無論該事實或是否與上述事件相似)。

6.(a)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特此向政府作出以下表述及保證:

[(1) 其為一家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正式組建的有效存在的有限責任公司;

其為一家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正式組建的有效存在的有限責任公司,且其大部分普通股於香港股票交易所上市;____________為一家依法組建的合法、有效存在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已按照公司條例(第32章)第十一部分的規定正式註冊為香港的海外公司,且該註冊保持充分有效[其大部分普通股於____________上市];

(2)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有充分能力簽訂並執行本履約擔保書並遵守履行下文所述義務;

(3)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適用法律法規交付、執行本履約擔保書及履行其義務,並得到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

公司決議正式授權,本履約擔保書一旦得以交付並執行,將構成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有效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其須按本擔保書的條款執行其義務;

(4)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對本履約擔保書的交付、執行或是遵守履行

其以下義務都不會:

(a) 與適用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其資產及其它附屬物的法律、指令、協議、契約、特許權、許可權、許可、責任、義務、職責發生衝突,或造成違反各項的情況;或

(b) 違反約束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或任何屬於其的資產的合約限制條款;或

(c) 對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的擔保、起訴及其它權力造成限制(無論由擔保人的備忘錄、公司章程,或協議、契約及其它引起),對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的董事會行使上述權力造成限制,對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產生額外的影響和限制;或

(d) 造成或強迫造成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現在或將來的財產、資產和收入的留置、收費、實行擔保物權或其它抵押,但此處另有説明的除外。

(5)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執行本履約擔保書已得到所有必要的政府或其它各方的同意、授權和批准(如果存在的話),且完全有效;另外,截至簽訂本履約擔保書之日,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履行以下義務無需得到政府或其它各方的同意、授權和批准;

(6)據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所知,不存在威脅其本身或其資產的法庭、仲裁、政府機構或管理機構未決事項,若該未決事項以不利方式終止,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的業務或財務狀況及其支付到期費用的能力或(及)其履行本履約擔保書條款要求的義務能力將受到負面影響;

(7)本履約擔保書的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的義務是直接的、普遍的及無條件的義務,該義務與擔保人現在或將來非後償的無擔保債務及其它債務(包括或有負債)平等存在,但法律而非合約強制有線償還的債務或其它義務除外;

(8)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未嚴重違反適用其的法規或其它要求,也未違反其作為當事一方的任何雙聯契約、信託契據、協議和其它契約的條款且(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完全知悉及相信不存在在已被告知的情況下或時效終止的情況下(或兩者同時)仍發生違反上述雙聯契約、信託契據、協議和其它契約的情況,或在未按規定作適當放棄或補救的情況下繼續存在上述違約;

(9)政府提供的關於擔保人的所有文件中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性方面是真實準確的,其中的意見和預測(如果存在的話)是以合理的方式作出並真實記載的;同時不存在關於擔保人的此類實質性事實:該事實將影響合理一方信任與本履約擔保書條款相似、且尚未透露給政府之條款的意願。

(b) 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向政府作出以下承諾:

(1) 對於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意識到會發生、且有合理理由認為將對其履行合約及履約擔保書中各自義務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事件,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將及時通知政府;

(2) 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盡力或委託他人取得各項允諾和批准,盡力完成或委託他人完成所有其它其繼續適當履行以下擔保人義務所必需或必要的事項。

7. (a)本履約擔保書的每項通知、請求、要求、指示或其它溝通事項須以書面方式發出,但可以信件或傳真發出。

( b ) 本履約擔保書的每項通知、請求、要求、指示或其它溝通事項,若以信件發出,應發送至以下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之前告知的其它地址;若以傳真發出,應發送至以下傳真:

(1) 香港政府(交通部作為代表)

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層

收件人:交通部官員

傳真號碼:(852) 2827 0759

(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收件人:

傳真號碼:

(c) 除本履約擔保書另作説明外,每項通知、請求、要求、指示或其它溝通事項都應被視為已經由擔保人收到,若在發佈日由傳真發送(須傳送報告作證明)(若發送日為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共節日,則應視為於發佈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收到);若由郵寄發送,應視為在完成投遞後的七十二(72)個小時內收到;若由專人發送,則應視為在實際交付時收到。

8. 本履約擔保書之條款不得以口頭形式作出修改、放棄、解除或終止,僅可在得到政府批准的書面協議後方能作出。

9. 政府未能或延期行使、執行以下任何權力或權利都不應視為放棄以上權力或權力,且政府單獨或部分行使、執行任何權力或權利都不影響其行使、執行該權力或權力,亦不影響其行使、執行其它權利或權力。本擔保書提供的權力或補償為累積權力或補償,不排斥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力或補償。

10.本履約擔保書中按照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適用法律須被禁止、判定非法或

不可執行的條款應按照該法律的要求在儘可能不修改剩餘條款的情況下脱離本履約擔保書並被判定無效。當該適用法律的條款被撤銷,本履約擔保書當事雙方可據此在該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撤銷上述條款以使本履約擔保書按照其條款成為有效、有約束力且可執行的協議。

11.(a)本履約擔保書及其當事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應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且依照該法律作出全面解釋,當事雙方據此向香港法院申請非專屬管轄權,且該申請不可撤銷。

(b)擔保人向香港法院的管轄權申請不應限制政府在任何其它對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擁有、主張或接受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對所有擔保人(或單個擔保人)提起訴訟;無論是否同時進行,在一個或多個司法管轄區內提起的訴訟不影響在其它司法管轄權內提起的訴訟。

(c)_____________現任命香港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為其代理人,

由其作出與本履約擔保書相關的任何在香港法院提出之訴訟的接受送達,政府保留以法律允許的其它方式向所有擔保人或任何一個擔保人遞送傳票的權力。

12.擔保人須[以共同連帶責任方式]賠償政府因提起與本履約擔保書相關的訴訟而承擔的所有合理損失及費用(包括律師費)。

本履約擔保書已在以上出現的第一個日期得到適當執行,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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