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通用18篇)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技術智力出資的形式入股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公司) 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智力成果、技術方案作為無形資產入股公司。
第二條:乙方公司於____年____月成立,註冊資金____萬元,各職能部門管理團隊的織建和運作已趨完善。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甲方的管理、技術、智力成果的總價值人民幣為____萬元,甲方技術入股後擁有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份。
第四條:技術成果入股後,甲方取得期股股東地位。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擁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門登記備案的股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於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通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七條:甲、乙雙方均承諾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崗位權限範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八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時,已清楚瞭解公司的債權債務狀況,並認可前述債權債務均計入公司今後的盈虧財務報表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第九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投資入股有限責任性質的________(以下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為體現雙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
3、註冊資金: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
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當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____________銀行帳户,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雙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早辦設立公司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前幾年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託,甲方負責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甲方企業資金緊缺問題,使其企業儘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____商貿有限公司,根據企業之需求,為謀求企業發展,尋求資金入股合作人,和乙方籤述合作協議,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入股合作協議。
第二條:
(1)乙方投資人,夫妻雙方,_____歲,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投入資金_____萬元。_____歲,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投入資金 _____萬元。
(2)合作條件及目標:____商貿是合作的基礎條件,而企業所有權、固定資產、車輛所有權為____商貿所有,與乙方無任何關係。但乙方投資入股是以企業現有資產狀況為基礎的,雙方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和理由變賣經營權,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由甲方承擔。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一切正常經營管理均由甲方全權負責,但重大決策須雙方共同商議決定。雙方合作的目的在於提高年銷售量,提高效益,獲得利益。而乙方投入資金只能用作流動資金,不得購置固定資產所用。(非要購置車輛、電腦等大型器械可由甲方出資或按分紅比例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所有權按出資比例分配)。
(3)合作經營期限和利潤分配:雙方商定合作期限為長期合作,如有一方提出並經另一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終止或者延長合作期限,合作的利益分配為税後的利潤分配,比例為甲方得60%,乙方得40%
(一)利潤=扣除所有員工工資、水、電、煤、油、車輛耗材、維修費用、交通差費、税款等所有費用。
(二)產值及成本核算以開具的出入庫三聯單為憑,乙方開票,甲方收款,以月為核算單元,以年為分配利潤期(按時將分配利潤到甲乙雙方)。
(三)利潤分配後如繼續存在公司帳户,使用公司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但如果乙方支取利潤而甲方將利潤繼續存在公司則乙方不再享受40%的純利潤分配,所以支取利潤時須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支出的情況下共同協商按比例支取)。
第三條:管理機構及違約責任。合作後的企業管理人員,根據企業需要而定,根據生產需求定崗定人員定工資,以雙方認定的工資編制表為據。由於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違返合同造成損失,迫使合同無法有序正常進行,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對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金五萬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不能實現,雙方協商另議方案,而爭議解決方案,首選是協商或經第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進行合同仲裁,仲裁失敗後可到各自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條:由於本協議是資金入股合作,所有權在甲方,為防不測在企業無法正常運轉情況下,為了保證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響,以甲方車輛作為乙方投資風險保證金車輛折舊後折價給乙方予以賠償貳拾萬元的入股金。
第五條:由於本行業屬特殊行業,牽扯商業機密,所以如本合同終止乙方在一年內不得從事此行業或到同行業企業上班,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未盡事宜可在動作中雙方協商作以補充,而續訂協議同有相同效力,本合同不經公正雙方簽字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是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註冊資本:成立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1、甲2均為甲方的股東,其中甲1佔____%股份,甲2佔____%的股份。現引進乙方作為甲方的股東,為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培訓等技術支持工作。 甲方、甲1、甲2、乙方四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經四方同意,乙方以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及顧問的形式入股,佔甲方註冊資本的____%。
第二條:甲1轉讓佔甲方註冊資本______%的股份給乙方,甲2轉讓佔甲方註冊資本________ %的'股份給乙方,轉讓後,甲1、甲2、乙方分別佔甲方的股份為:甲1:____%,甲2:____%,乙方_______%。甲1、甲2、乙方三方均具有同等的股東權益。
第三條:甲1、甲2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股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甲1:________元 ,甲2:____ 元,並簽訂與本協議具有相等法律效益的《股權轉讓協議》。
第四條:乙方不進行20____年度的分紅,但乙方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甲方公司提供的技術服務工作將摺合人民幣____元,作為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資金投入。乙方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常享受在甲方公司的分紅等一切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五條:如任何一方股東需要退股,則需得到另外兩方股東同意,方可進行,並按退股時公司的實際盈利狀況,由另外兩方股東以現金回購的形式退股。
第六條:發生股權轉讓時,在得到其他股東的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優先考慮股東現金回購的形式。
第七條: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由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管轄。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方、甲1、甲2、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三方共同出資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擁有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管理股份。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成立後,行使其作為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三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甲方一個季度必須出具一次共同投資人在銀行的存款證明、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甲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6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美容美髮店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
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__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8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事業合夥人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閲讀與借鑑。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瞭解一下。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的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範圍
第七條合夥企業的目的:通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企業由 個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夥人 個,有限合夥人 個。
普通合夥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夥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合夥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夥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註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此條自擬(注: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委託個普通合夥人(注: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注:可規定季、半年、年度)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閲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可另作約定),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可另作約定)
第十六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另作約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十七條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普通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2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税、營業税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籤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户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簽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日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4
第一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主要經營場所:
第六條 合夥目的:共同出資,共同設立,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第七條 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夥人姓名,名稱及住所
姓 名(名稱)
承擔責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條 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
姓名
(名稱)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分期繳付出資額
繳付期限
出資方式
(非貨幣出資的)評估方式
合計
第十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委託合夥人為執行事務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定期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夥企業承擔.
2,合夥企業辦理變更,註銷登記,設立分支機構,清算組備案,修改合夥協議應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1,執行事務合夥人由全體合夥人推舉產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按期繳付出資,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經營記錄.
2,執行事務合夥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企業日常運營,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決定執行事務導致違約發生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對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執行事務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並推舉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執行合夥事務時嚴重違背合夥協議,有不正當行為.
對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有限合夥人入夥,退夥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有限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訂立書面協議.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人符合本條第3款條件的,可以退夥.
5,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作為普通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互換程序
1,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經營發生爭議時,通過合夥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散與清算
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賠償其他合夥人的損失,按照合夥人承擔責任類型,承擔相應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其進行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5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__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叁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叁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塬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為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為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__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籤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煺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叁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煺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户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税,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塬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籤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煺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塬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叁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叁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塬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為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為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__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籤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煺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叁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煺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户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税,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塬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籤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煺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塬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9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個人)名稱:
甲方經營“全國各地(江西贛州)市場紡織布衣”業務,擁有“自己的知名品牌”和“施工團隊”。乙方以及乙方的朋友憑藉其社會關係資源優勢,願意業餘做兼職承攬業務獲得提成。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公司宣傳頁以方便乙方開展業務,進入業務合同談判時如需要公司執照、資質證書等,由甲方前往提供,業務合同由乙方作為經辦人簽字、甲方蓋章生效。
2、根據乙方承攬的業務合同的業務額,甲方給於乙方10%的提成;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款項到位即按所述比例提成並及時付給乙方。
3、甲方不以任何形式指派乙方做任何工作,乙方自願業餘做兼職業務,其自行安排做事情以及個人安全等均自行負責。
4、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漏乙方的相關信息。
5、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工資等待遇,不報銷乙方的任何花費。
二、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維護甲方公司社會形象、企業信譽和業務誠信度。
2、乙方可到公司瞭解公司業務情況,但因不享有甲方公司員工所享受的任何福利,沒有義務到公司上班。
3、甲方屆時針對業務提出報價價格供乙方承攬業務,該報價價格為最低報價,乙方不得低於該報價價格談判業務。
4、甲方給乙方的公司資料及乙方瞭解的公司其他信息,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業務之外任何單位或個人透露。
5、乙方作為經辦人簽字和生效的業務合同,按所述比例和辦法,乙方獲得提成。
三、工作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業務制度,甲方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和相關制度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四、業務描述
“紡織布衣業務”是指我們公司按照《營業執照》經營的業務範圍為項目方尋找和確定施工方。承攬業務,就是讓項目方(政府單位)把“紡織布衣業務”這個業務交給我們公司做。
五、其它事項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二年,自20__ ___年___月___年至20__ ___年___月___年止,期滿前經協商可續訂協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___年___月___年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_____________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蓋章: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標準合夥人合同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美甲項目合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兩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及水費,電費,工商税務衞生等費用。
乙方:負責營業用設備,各項產品及廣告宣傳美甲咳嗽憊ぷ實確延謾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兩方在合作經營期間,美甲部產生的所有收入甲方佔30%,乙方佔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暫保管,乙方應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給乙方,分別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體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於本月11日支付給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於本月21日支付給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於次月1日支付給乙方。
3、顧客辦卡金額屬未消費金額,乙方應得70%分兩次支付,辦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4、會員卡續卡金額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續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第四條:甲、乙兩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4.乙方必須愛護場所設施設備,在合作期間如損壞場所內設施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內物品。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6.乙方不得私自與顧客做財務交接,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責任與損失。
7.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8.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正當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9.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應得財務,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條合同期滿、乙方遷走時
1、乙方應將美甲室內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設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對破損和短缺物品進行賠償。
2為維護誠信聲譽,顧客未消費完的卡內金額必須返還顧客或交由甲方代為返還,否則,甲方有權代替顧客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續約、解約、變更等事宜,並説明理由。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或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擅自單方解約的,應以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1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性別______
年齡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2
合夥人:甲(姓名)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商議);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三人合作餐廳,除各人費用外,餐廳正常費用三人共同負擔(正常費用包括房租、辦公設備、税務等),業務運作互不干涉
5.合夥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常用貨物;人員工資發放.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禁止合夥人消費後以合夥人的名義經行賒賬,嚴重打折等行為。
6.禁止合夥人經行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無法經營,餐廳虧本;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並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為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為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 人民幣。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丁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為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三、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
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車,現掛X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夜總會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夜總會名稱:
2.場所面積共㎡,其中第二層㎡,第三層㎡。
3.該場所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承包期限、用途
1.該場所承包期限共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場所,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三條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場所每年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按月付款,每月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付款方式),作為上月份的承包金。
B.自本同簽訂並生效後天內,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__元(大寫:),該款項作為乙方的預付承包金,甲方應開具相應的收款收據。
第四條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根據甲方與(酒吧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應當由甲方承擔或代繳的的相關費用,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交納,以保證場所的正常運作和經營。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經營税收、場地水電、人員工資及其他與經營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五條酒類銷售
_________
第六條場所的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場所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場所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場所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場所: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場所房屋結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場所經營用途以外的用途。
(3)利用所承包的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4)未按約定交納承包費逾期一個月。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條場所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場所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場所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場所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同的態度進行協商,若協商不行,則應向承包場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或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5
新合夥人: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________________的合夥人。
二、新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夥人承認原合夥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夥人(簽章):________ 原合夥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夥在_________市場經營建材銷售生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的建材店面名稱為: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為建材產品,範圍包括瓷磚、衞浴、以及裝修裝飾建材等。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金額為________元、________元、________元,分別佔比為50%、25%、25%,出資於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條、合夥期間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僱員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之後的結餘為合夥盈利,按照月度週期以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鑑於甲方出資最多,本合夥店面以甲方為負責人,登記在甲方名下,辦理相關工商登記,但是店面實際上為合夥人共同所有。
第五條、本合夥協議所有合夥人員不計發工資,如合夥期間需僱傭人員,僱傭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需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工資在計算淨利潤時扣除。
第六條、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合夥人個人債務除外,由其個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的退夥、轉讓出資、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條、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分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合夥期間,合夥人都有相互監督權利及義務,出現爭議及時對賬,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夥人雖有分工,但是都參與銷售工作,均可對外締結銷售合同,同時各自負責對外銷售業務的貨款回收。在對外銷售時,除非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賒銷,如違反本條的合夥人在未將賒銷貨款全部清回之前暫停其盈餘分配,導致貨款無法追回則應承擔其他合夥人的損失。
第十條、合夥人各自每單業務都必須及時在合夥帳務記賬,不得隱瞞私自獲利,違反本條業務獲得利益歸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相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本合夥起始於協議簽約日,終止時間經營中合夥人視經營狀況商定。如任何一方合夥人提出退夥或者合夥解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後進行對賬結算。
第十三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7
第一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主要經營場所:
第六條 合夥目的:共同出資,共同設立,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第七條 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夥人姓名,名稱及住所
姓 名(名稱)
承擔責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條 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
姓名
(名稱)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分期繳付出資額
繳付期限
出資方式
(非貨幣出資的)評估方式
合計
第十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委託合夥人為執行事務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定期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夥企業承擔.
2,合夥企業辦理變更,註銷登記,設立分支機構,清算組備案,修改合夥協議應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1,執行事務合夥人由全體合夥人推舉產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按期繳付出資,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經營記錄.
2,執行事務合夥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企業日常運營,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決定執行事務導致違約發生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對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執行事務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並推舉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執行合夥事務時嚴重違背合夥協議,有不正當行為.
對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有限合夥人入夥,退夥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有限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訂立書面協議.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人符合本條第3款條件的,可以退夥.
5,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作為普通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互換程序
1,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經營發生爭議時,通過合夥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散與清算
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賠償其他合夥人的損失,按照合夥人承擔責任類型,承擔相應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其進行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工程入股合夥人協議書 篇18
合夥人(之一):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住址等基本情況。
合夥人(之二):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住址等基本情況。
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自願訂立本協議。
一、合夥的經營範圍
二、各合夥人出資數額及出資方式
三、各合夥人投資形成的財產為合夥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舍夥人民主推舉負責人。
負責人享有以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承擔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負責人沒有履行義務,則應就由此造成的損失對合夥承擔賠償責任。
四、盈餘分配方法
五、債務承擔方法
六、入夥
七、退夥
八、合夥的終止
九、合夥的清算
十、合夥協議自有關機關批准並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