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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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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

一、日常工作紀律制度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通用24篇)

1、部長例會上各部門必須作出上階段的工作總結,並提交下階段活動的計劃和具體方案;

2、各部長的工作服從學生會決定,有情況應及時向上一級彙報,各部長還在負責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

3、部級以上幹部對必須參加的活動應積極參加,無故推拖的將根據本章有關規定處理;

4、各幹部應及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任務,不能完成者應儘快主動向上級説明和闡述原因,無故不進行工作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撤職等處分;

5、各部門每次組織活動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申請,經批准後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後交活動報表於辦公室存檔;

6、各大型活動,各部門應服從主席團任務分配,並與其他部門協調合作。

二、會議紀律制度

1、定期召開全體委員會、主席例會、部長例會,實行會議制度;

2、學生會每兩週召開一次部長級例會,時間暫定,地點暫定。會議由主席主持,會上各部須彙報工作情況,研究各項議程,由辦公室負責對有關資料的收集、記錄和整理;

3、學生會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由主席作階段性工作報告,討論並制定下階段學生會的工作計劃及人事變動等決策事項;

4、各部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部長掌握,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二次;

5、會議考勤

①凡收到學生會會議活動通知,必須準時出席。

②學生會成員無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頭警告;遲到累計五次或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實行強制性退會處理。

③請假超過一學期所召開會議和所組織活動總數三分之一者,開除學生會並記入檔案。

④凡請假者,必須在活動或會議前將請假條交到本部部長,如確實事出突然,未能於會前請假,會後必須向本部部長補假,並説明原因,由本部部長作好記錄並存檔。部長(包括副部長)須向主席團請假,辦公室做記錄,幹事須向本部部長請假。本部部長不在,由本部副部長代替。

⑤凡學生會組織的活動,無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無故缺席處理。

⑥開會者遲到15分鐘,視其無故缺席。

三、經費及物品使用

1、學生會各部門使用經費時,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2、經費申請的程序為:在活動前寫出詳盡的經費預算報告,報學生會辦公室審批,經主席簽字,報系上批准。

3、各項活動經費報銷,須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有效的發票,付款單位一律寫為“四川大學錦城學院電子系系學生分會”,發票背面要求註明經手人,並附詳盡的開支説明。

4、各部以出錢款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儘量節省開支;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不予報銷。開支不要超出預算,超出部分須説明原因,經繫上審批後方可報銷。

5、系學生會主席團及辦公室將定期對帳目進行核查。

四、幹部任免制度

實行“民主彈劾幹部制度”,部長有彈劾主席團的權利,幹事有彈劾權利。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

考核目的:

1、 為加強資源與環境學院學生會對各部門的管理力度,促進各部門的建設,使學生會的管理步入規範化、制度化。

2、 以充分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獲得高績效。

考核主要內容:

一、會議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不得無故不參加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事先提出書面請假。委員請假條由部長簽名,交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長級請假,由分管主席簽名批准。所有,請假條交由祕書部存檔。

2、開會時不得看書、報刊雜誌,不得吃東西。

3、開會時手機關機,或者調成靜音。

4、開會是不得私下交流,喧譁、吵鬧。

5、實行例會制度,每階段召開全體學生會總會議,每月幹部級會議,各部門相應召開部內會議。由祕書部做出會議記錄,登記,存檔。

二、工作制度

1、各部門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如有違反,學生會將提出批評。各部既相互聯繫,又相互獨立,在無組織安排兩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之間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應向團委老師及分管主席提出申請並上報考核部門,原則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門的工作。

2、各部正、副部長應團結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工作上決不能推諉。如有上述現象,學生會將提出批評。

3、各部部長應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負責,落實好工作。各部副部長應全力配合部長的工作,服從部長安排,對於部長交給的工作不得推脱。各部部長應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給副部長,如有發現,學生會將提出批評。

三、活動制度

1、學生會開展各類活動要有策劃書及相關負責人,且所有活動策劃要經團委老師及主席團批准公開實施。所有策劃書及經費預算交由祕書部存檔,做出工作初期安排,否則作無效處理。

2、各部門組織活動,該部門的策劃人及執行人員,其他部門相關負責人及各分管主席必須到場。

3、學生會組織大型活動,所有部門負責人必須到場,服從安排。

4、學生會成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不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提出書面請假申請。

5、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必須提交活動總結給分管主席,並交由祕書部存檔。

四 成績考核

1、各部門成員的期末考試成績,掛科現象。

2、各部門部級幹部的四、六級通過率。

3、各部門成員在各類活動及競賽中得獎情況。

考 核 細 則

總體説明:

1、本考核制度從學生會實際出發,對學生會各部門及各部門成員進行考核。

2、考核包括學生會幹部考核、部門考核、期末互評。

3、考核總分計算公式:

總分=學生會幹部考核×20%+部門考核×70%+期末互評×10%

4、 考核總分將作為職務任命和綜合測評的主要依據。

注:基本分70分,優(+6)、良(+4)、中(+2)、差(-2)、劣(-

4)進行累加累減,滿分100分。

學生會幹部考核細則

1、會議考核:

優:積極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無缺席;會議期間積極發言,有自己的見解,認真出色完成上級指派的任務,會議期間遵守會議紀律。

良: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有二次以下缺席;會議期間積極發言,但見解不明確,認真完成任務,遵守會議紀律。

中: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有二次至四次缺席,會議缺少發言,見解不鮮明,踏實完成任務,會議期間遵守紀律。

差:參加會議不積極,有四次以上缺席,會議期間無見解,且不遵守紀律。 劣:缺席會議次數超過總次數一半,且無視會議紀律。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3

一、《學生會制度》為督促學生幹部樹立

“自律”及“服務同學的意識”,激發全體幹部的團隊意識,建立公開、公平、公正、實幹、高效的機械系學生會團體,根據機械系學生會組織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對學生幹部進行考核和實施獎懲,是學生會加強內部建設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提高大學生幹部及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及創造性的有效途徑。為學生會各項工作的有效展開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條:考核辦法的`制定本着“公開、公平、客觀、合理”的原則,為各部門、各幹部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個公平良好的工作環境,同時以便於發現學生會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處,具體的考評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堅持獨立執行公平客觀。

第三條:考核目的: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整體素質,做到全面瞭解、掌握學生會幹部的綜合素質,幫助學生會幹部正確認識自己,發揚優點,改進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做到獎罰分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的開展。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被考核者的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佈。

三、考核目的:

為了更好的加強對學生會幹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對學生幹部的管理有明確依據,特制定院學生會幹部的考核制度。

四、主要考核內容:

1、個人素質方面:德(思想品德)、識(學習成績)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況)、績(工作績效)

五、考核説明:

1、機械系學生會幹部、成員考核實行“百分制”;

2、各考核項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60分,在其基礎分上進行各項評分細則的加減操作;

3、學生會考核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考核結果由辦公室處進行彙總評比交到主席團。考核中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互相監督;

4、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等級分佈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綜合評定為不合格,70分 — 85分(含85分)的綜合評定為合格,85分以上綜合評定為優秀;

5、考核時間為學期制,每學期期末並公佈考核情況;

6、考評結果公開,並接受大家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

7、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二)例會、值班考核

1.例會缺席一次,記過一次;早退、遲到兩次,記過一次;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一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3.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打掃衞生或無人值班的,負責人記過一次。

(三)第一條: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工作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而不參加三次,記過一次;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者,記過一次;

2.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三次,記過一次;工作和活動總結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週內交,否則不按時上交兩次以上部內所有成員記過一次;

3.沒有認真組織所有部門工作兩次,負責人記過一次;

4.對團總支、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記過兩次,延誤者,酌情記過一;

5.未按時按量完成工作者,記過一次;

6.對工作情況回報不屬實者,記過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誤造成極壞影響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記過,直至開除;

8、學生會成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會上由主席團提出批評,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

工作成績

1、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與其他學生幹部積極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劃作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職工作,工作效率較高(1分)

3、工作能力極差,缺乏積極性(-3分)

4、對學生會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批評,並被採納可行。(3分)

(2)工作責任心

1、有較強的責任心,工作較主動,工作質量較高。(1分)

2、責任心不強,對學生會工作不熱心,工作質量低。(-2分)

3、故意以學生會工作為藉口欺騙領導、老師、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經查屬實。(包括遲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條:學生工作

1.學生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生會各項制度,要有明確的組織性、紀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體成員要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工作中要秉公無私,吃苦耐勞,敢於開拓新思路,開展工作新局面。

3.當工作與學習發生衝突時,應調整時間,合理分配。對於實在不能解決的衝突,應向上級請示。原則上不能因為工作影響學習,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學生會要與全體同學保持密切聯繫,堅持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原則,將工作建立在全體同學基礎上。

5.在工作上認真仔細,對上級的錯漏地方應予以指出並提出更正建議,以求更好地完成學生會工作。

6.全體學生會幹部要嚴格遵守校紀校規,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幹部和學生會整體形象的事。

7.各部門成員在開展活動時,必須積極主動,服從調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工作者,必須提前向上級説明情況並書面向祕書處提交事由,並由紀律部寫進學生幹部考核記錄表,以便考核。

8.學生會幹部之間應團結合作,以誠相待,廣泛交流,共同進步。

9.學生幹部須定時向主席團上交工作總結,總結要結合實際,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於形

式,主動提出自己的意見及建議,以推動學生會工作的全面進步與發展。

(四)活動積分

1.積極參加學生會各項活動,並主動協助其他部門開展活動和工作者,經主席團審議,酌情予以獎勵並學辦存檔;

2.有故不參加活動者事前需交書面申請,並酌情給予處罰;

3.對無故不參加活動兩次者,記過一次。

(五)嘉獎方面

1.舉辦有影響的全校活動,出現重大問題能及時主動解決並向主席團反應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2.對分配到的工作及當月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成績突出,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3.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4.主席團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視情況予以表揚;

5.為學生會制定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做出較大貢獻者,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6.非本人執勤而幫助別人執勤者,視情況給予表揚。

獎懲積分制實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學生會每月公佈全體成員各項考核及獎懲並在期終進行內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態度不端正、不積極、影響學生會集體形象且情節嚴重者必須退會。

注:記過一次者,作檢討一份(檢查至少1000字,字跡工整,格式嚴明,兩天內上交主席團);記過兩次者,視情況作停職處罰;記過三次者,視情況作撤職處罰。

各項考核由學生會主席團及辦公室直接監督。

本條例試行之日起生效,學生會擁有對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

注意附則

第一條:本考核制度由學生會制定的,且為試行辦法。學生會辦公室亦為考核制度的具體操作部門,若對此制度或其操作規程有異議或意見者,可以以書面材料上報學生會主席團,即最終裁定權亦為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條:

1、通過考核學生幹部瞭解個人素質與職位要求之間的差距,以確定學生與學生幹部今後培訓與發展的方向。

2、通過考核為學生幹部職務晉升、工作崗位變動及培訓提供客觀依據,為學生會招收、調配學生幹部提供決策方案。

第三條:

1.全體學生會幹部均有對以上制度進行批評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權利。

2.全體學生會幹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權。

3.考核結果將填入《學生會幹部考核記錄表》,及送報學生會辦公室備案,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將結果存入學生會人事檔案。

第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系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應以此幹部考核制度為執

機械系團總支學生會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4

(一)經費管理制度

1、一切活動經費從“節省經費,多辦實事”的原則出發,合理使用經費。學生會經費由生活部統一管理。

2、各項活動由主辦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商定所需的經費數額,做出書面報告,隨活動方案上報分管主席及主席簽字同意;再由生活部報團總支審批。

3、經團總支審批同意的經費方可報銷,報銷憑正式發票到生活部辦理。

4、批准開支的經費,憑經費預算在活動開展前7天到生活部預支經費;在活動結束後的7天內收齊發票或收據到生活部統一進行報賬工作。發票和收據金額總和應與所預支的經費相符,多退少補。

5、批准的正當經費,因特殊情況未能取得發票時,須憑收據報銷。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發票的由個人負責。

6、每月第一個星期由生活部進行報銷工作,各部在要報銷的發票後用黑色鋼筆註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不按照要求書寫,恕不進行報銷。

7、生活部設立經費收支賬本,做好各項經費收支登記,並妥為保管各種單據和報銷憑條。

8、每學期結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經費的收支情況並向主席團、團總支老師及有關領導作彙報。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學生會一般財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學生會由於工作出色獲得的集體性獎品、紀念品,學生會內的重要報刊雜誌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負責本部器材並確定其所置放之處,器材用畢應將其放回原處。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應先打借條,經主席團同意後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應妥善管理,用畢立即歸還,並註銷借條。

4、外院系或院內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時,須經我院學生會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學生會器材為公共財物,各部門應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損壞、遺失,照價賠償。

(三)檔案管理制度

祕書處負責學生會各類文件、會議記錄及其他文字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管理工作。

1、學生會檔案分類為:

(1)規章制度類:學生會章程、學生會工作制度、學生會各部門職責及各部下屬機構制度等。

(2)計劃總結類:學生會及各部的學期計劃、總結;各部的月份計劃、總結;各項活動的計劃、總結。

(3)名單聯繫類:本院老師、學生會幹部、基層班級幹部的名單及聯繫方式,全院學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學生會聯繫方式;學期時間安排表、課程表等。

(4)內部刊物類:學院內的報刊雜誌等。

(5)外部交流類:學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獲獎評優類:學生會評比材料,各類評優活動及校內、院內各項活動獲獎資料(包括獲獎人,獲獎時間、項目等)。

(7)其他:會議記錄,活動留影等。

2、各部應及時將各項活動計劃、總結及其他保留資料交與祕書處存檔,並自行保存本部各項活動資料。

3、各學生會正式成員每學期必須遞交一份詳細的個人總結,介紹在這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成績及經驗教訓,並由祕書處負責存檔(具體遞交時間由祕書處統一安排。)

4、祕書處每月對檔案進行一次整理,並督促各部門的文件存檔。

5、本會檔案只供本院學生會幹部查閲,但在查閲之前須經祕書處同意,並在學生會辦公室內查閲,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須經學生會主席、祕書長同意,並進行登記;外院系幹部如要借閲,須經本院團總支老師批准,並在祕書處進行登記,方可借出。

6、祕書處負責將學生會檔案磁盤化,統一進行電腦管理。

(四)工作證使用制度

1、院學生會工作證只限院學生會幹部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持證人要自覺接受全院師生的民主監督。

2、祕書處負責工作證的分發,並統一管理。

3、各成員在各類大型活動中須佩帶工作證。

4、工作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祕書處報告,以便儘快補辦。

5、學生會成員退會應交還工作證。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5

為了更好加強對學生會自身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發揮他們的模範作用,明確學生會幹部管理職責,特制定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例會制度

1、每兩週一次例會,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兩週工作情況,佈置本週的工作任務,每次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後更好地開展工作。

2、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二次視作缺席一次。

3、例會請假必須主席團批准,學習部備案,例會期間原則上不予給假。無故缺席一次者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開除。

二、工作態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違紀處理。

3、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能經常向領導老師彙報工作交流思想。

5、領導交辦的任務能及時完成,無拖延現象,敬業精神較強。

三、工作會議記錄的考核

1、每次例會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內容完整詳實。

2、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3、會議記錄要求每學期上交一次,由學生會指導老師檢查。

四、工作計劃的考核

1、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報質保部審批。

2、各部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落實。

3、工作計劃要求合理、清楚、務實。

五、工作總結的考核

1、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2、學生會全體成員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一份。

3、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由本人書寫完成。

六、評分標準

滿分為100(加分項:25分 扣分項:27分)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獲學習優秀獎或進步獎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評為“優秀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及受校通報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3、積極向質保部、學生會建議、申請、併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每人次加5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成績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於對校學生會成員或在校學生的違紀或不良行為進行舉報、揭發者,每人次加2分。

6、對於月全勤的成員,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的,貢獻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項:

1、校級會議、學生會內部會議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2、學校及學生會開展的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對於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3、若有醉酒鬧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課時間上網,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立即開除。

4、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為不檢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並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每人次扣3分。

5、頂撞上級與部員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遲交者每人次扣2分。

幾點注意事項:

1、各部門接到質保部的考核通知後,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幹部資格。

3、羣眾意見或舉報一經查實將作為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核依據。

4、一個學期的考核分低於85分者,本學期末不能參與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低於70分者給予開除處理。

5、考核制度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監督,由質保部執行。考核分學期末進行統計,給予批評或表揚。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學生會例會定於每週日(週一)晚19:30,在學生會辦召開。若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二條 原則上學生會例會參加的人員範圍是學生會副部長以上成員,特殊情況除外,部門會議由部長組織召開每週至少一次。

第三條 參加會議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以便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檔及作為考評依據)。

第四條 聽取各部門的工作彙報。彙報的內容主要包括:

(1)部門上週的工作總結和後期的工作設想和工作安排;

(2)廣大學生的思想動態、建設及要求;

第五條 討論各部對學生會的整體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妥善解決。

第六條 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在會議前至少半天向辦公室請假,遲到15分鐘記曠會一次。(請假必須由本人提交書面請假,經主席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無效)

第七條 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以上(含2次)者,必須提交書面材料做出解釋説明,並取消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並記入學生會幹部資格。

第八條 出勤情況將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並記入學生會幹部檔案表。

第九條 在會議期間應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狀態,並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第十條 會議成員參加會議時,一律不得穿拖鞋,須佩帶胸卡。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7

一、考核意義

團委學生會作為全院同學的核心組織,為適應新時期的工作要求,加強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學生幹部的素質,嚴肅組織紀律性,充分調動學生幹部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學生會工作向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方向邁進,現依據《管理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幹事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和評比原則

民主集中制原則 , 客觀公正原則,實事求是原則,注重成效原則 ,獎懲結合原則。

三、考核辦法

1、實行幹部自我考評和院團委學生會考評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2、實行日常考核,活動組織,工作表現,部門職責四方面考核成績相加的考核方式進行考核。

四、考核機構

由學生會主席團牽頭,辦公室、組織部負責,組成幹部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實施。

五、考核評比程序

學生會幹部考核和評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長、副部長需準備個人總結一份,內容包括一

個月內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評議。並及時交於辦公室備案。

2、由院團委學生會主席組織幹部考核小組進行評議,由組織部聽

取意見後綜合得分得出各部門最終考評成績並記錄在案。

3、每月量化成績將在幹部例會上進行公示,如有異議可向主席團

提出申訴。

4、公示後若各部幹部均無異議,則該考核生效。

六、考核標準

每位學生幹部原始分為70分,按以下條例相應加減分數,每一個月進行一次總結,到學期期末將評分結果記錄上報。積分在60分以上者為合格,可繼任為學生幹部;積分80分以上者為優秀,可作為評優或升職的重要標準之一,積分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免去相應的學生幹部職務。由表現積極的同學接任。

(一)日常考核

1、無故(包括請假未準,下同)缺席例會扣2分,無故遲到、早退扣0.5分,請假扣0.5分,無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本部會議記錄未及時上交辦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

3、對所安排的日常具體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諉,扯皮現象,導致工作出現失誤或造成一定後果和不良影響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現

1、各部門每向團委學生會遞交一份合格的活動策劃或文件加2分,該策劃或文件得到認可併成功實施再加2分。

2、各部門積極協助其他部門活動的,將記錄備案,在每學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時傳達落實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時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扣 2 分 / 次。

(三)工作態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不良記錄;

(2)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使工作能圓滿成功;

(3)能經常與學生會指導老師及學生會主席團交流思想。

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五、其他

1、從制度生效之日起,學生會會議(包括:例會、幹部會議、部門會議)都要做具體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在會議結束後由出勤全部人員簽字則為生效,辦公室負責收取、整理,最後交到主席團,以便更好了解學生會具體進展情況;

2、主席團對各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現違紀情況給予記載並在例會中進行通報;

3、主席團將嚴查各種考核、杜絕人情帳,嚴厲打擊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項工作。

4、幹部量化成績將作為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入黨積極分子選拔的重要依據。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8

為了規範本部門各成員的行為,完善部門建設,更好的實現信息部工作職責,配合學院學生會整體規劃,促進中醫學院學生會和諧發展,信息部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部門工作職責:

中醫學院信息部作為院學生會中各個部門間的橋樑及對外宣傳部門,主要負責全院所有學生工作的攝影和簡報撰寫工作,並及時為《杏林春雨》及校、院兩級網站提供新聞稿源。信息部必須緊緊圍繞學院的中心工作,宣傳先進典型、經驗成果,報導教學科研動態和特色學生活動。反應師生心聲,同時積極開展各項新聞宣傳活動。

二、部門管理制度

第一條:信息部是在院團總支領導下,院學生會指導下,隸屬於學院學生會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信息部各成員應服從主席團的統籌安排,並積極完成本部門工作,同時配合學生會其它部門開展工作。

第三條:學生會信息部由一名部長、幾名副部長、若干名幹事組成。

第四條:信息部部長是本部門的負責人。部長要嚴格遵守學生會部長職責,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

第五條:副部長應全力協助部長制定和出台相關政策和制度及其日後的完善工作,負責主持幹事會議,組織人員做好會議記錄,協助部長擬定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具體工作。

第六條:既入本部,即都為兄弟姐妹,並無嚴格的職務之分。各位幹事都可提出合理的建議。部長、副部長應耐心傾聽。同時幹事需服從部長副部長的工作安排。

三、組織制度

1.成員享有的權利:

(1)按照符合信息部規定的民主程序,有權討論和決定信息部的活動項目。

(2)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3)有權參加本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在允許下的其他部門的活動。

2.部長職責:

(1)服從上級的決定,完成主管老師及主管副主席交辦的工作任務;

(2)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工作與聯繫,使組織活動順利進行;

(3)負責統籌規劃部門的近期和長期的工作內容及目標;

(4)及時向主管老師或主管副主席彙報工作;、

(5)團結成員,充分調動成員的積極性;

(6)關心部內成員,多與部內成員溝通;

(7)組織部門成員定時開會分配工作,進行工作總結。

3.副部長職責:

(1)協助部長分工負責部門的日常工作;

(2)向部長彙報工作情況,並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議;

(3)團結部內成員,以身作則,激發成員工作熱情;

(4)部長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時,代行部長職權;

四、部門成員要求:

1.部門成員基本要求

(1)熱愛祖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天津市地方法規和天津中醫藥大學校規校紀、及中醫學院學生會規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判斷是非的能力,明確自己行為的意圖及有可能出現的結果;

2.部門成員組織紀律要求:

(1)在工作上應服從部長及副部長的分配與安排,不得無故推脱部門分配的工作。若因故不能完成交與的工作,必須提前與部長副部長溝通以免耽誤工作進程;

(2)全體員工應努力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認真向他人學習,有責任心、進取心;

(3)在部門舉辦或協辦各項活動過程中,積極調動班內的班委力量以加強學生會與基層學生幹部乃至與普通同學之間的溝通;

(4)不得擅自以學生會名義組織或舉辦活動;

(5)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學生會財物攜出學辦;

(6)部長必須24小時開機,副部長及幹事保證每日早8:00至22:00開機,以確保工作的正常開展;

(7)部門內成員不得在任何時候無緣無故退出部門;

(8)成員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正常工作的行為;

(9)每週有必要的情況下召開例會,無故不得缺席

3.部門成員對外形象:

(1)在與領導老師和各部門的聯繫中應保持謙遜有禮的態度,以誠相待;

(2)學生會是一個整體,對於其他各部門在工作上的意見與建議予以及時的迴應,併為他們的工作的開展提供有效的支持與幫助,盡力使學生會整體運轉順暢;

(3)所有部門成員必須懂得平衡工作與學習,努力做到工作學習兩不誤(學習方面最低限度是沒有掛科)。

希望部門成員能夠齊心協力,共同努力完成老師交與的一切任務。努力學習、認真工作。有意識的鍛鍊自己的意志品質,豐富自己的人生經歷。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9

考核標準:學生會幹部考核主要依據工作熱情、會議出勤、工作效果、羣眾反應、行為表現等五個標準進行考核。

一、工作熱情

1、工作積極,熱情高漲為優

2、工作較積極,有熱情為良

3、工作需要督促為中

4、在督促下仍懶散不積極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長詢問

二、出勤

1、在例會或大會中從未缺勤為優

2、在例會或大會中偶爾有一至兩次缺勤為良

3、在例會或大會中有三至四次缺勤為中

4、在例會或大會中缺勤次數較多為差

考核方式:部長統計

三、工作效果

1、部門的工作完成的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活躍、流程嚴密、公平公正為優

2、部門的工作完成的較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較活躍、流程較嚴密、能公平公正為良

3、部門的工作只是單純完成或舉行的活動氣氛不算活躍、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為中

4、部門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滿意或舉行的活動沒有氣氛、流程有較大疏忽、不夠公平公正為差

考核方式:找組織部成員參與活動了解活動中組織者的表現及同學反映,詢問成員、部長,向辦公室要各部門的會議記錄。

四、羣眾反映

1、羣眾反映好為優

2、羣眾有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為良

3、羣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為中

4、羣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不能改正為差考核方式:聽取同學們的意見,瞭解同學們對各部門的看法。

五、行為表現

1、在同學中可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優

2、在同學中可起到一定的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良

3、在同學中起不到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中

4、在同學中起負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差考核方式:瞭解其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學們的反應為主。

優+2,良+1,中+0,差-1。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0

考核制度:

幹部考評內容度由三個部分組成:“日常行為考核”“例會,值班考核”“工作考核”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

學生會成員要以身作則,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相關規定

學生會內部量化考核具體如下:

考核內容(100分,實行扣分制):

日常行為考核(30分):

1.不遵守文明禮貌(包括罵人扣2分、説髒話扣2分、亂扔雜物扣3分等)

2.嚴重違紀者,逃寢,逃課扣10分,吸煙者開除學生會。

3.如果出現打架或頂撞老師等現象者由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建議老師撤銷其職務。

例會值班考核(20分):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10分;早退,遲到者扣5分;無故請假者扣8分;請假一次扣4分。

2.例會人員必須提前三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開始前請假,並出示有效證明(請假條)。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違者扣8分。

3.值班人員必須提前三分鐘到崗,遲到者,早退者扣5分;早退,遲到者扣5分;無故請假者扣8分;請假一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崗者,要在值班前請假,事後請假視為缺席,違者扣10分。

工作考核(50分):

1.工作期間沒有按規定時間到位者扣3—5分(時短扣3分,時長扣5分),無故請假扣5分。

2.工作期間沒有認真負責者每人次扣3—5分(酌情扣分)。

3.上級領導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5—10分,延誤者酌情扣3—5分;各部參照上述方法執行。

4.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人次扣3—5分。

5.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5-10分。

6.工作期間態度不端正,工作散漫者扣5—10分。

7.凡學生會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統一佩戴工作帽和工作證,不準帶金銀首飾,自覺維護學生會形象,違者扣5分。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相加總分低於60分者由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建議老師撤消其職務。61-69分者給與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升降職的重要依據,並由學生會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重要依據。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1

例會作為主席團與各部門之間,各個部門相互之間的一個交流平台,在統籌、聯繫、溝通等方面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例會制度是學生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做好學生會各項工作、順利實現“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宗旨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學生會各部之間的聯繫,促進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完善這一機制,促進其職能的發揮,推動學生會的系統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會例會包括會會議、全委會會議,部長聯席會會議和各部例會四種:

1、會會議

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主席團各成員。主席團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情況確定,會議內容如下:

A、傳達學校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任務,學習相關文件;

B、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C、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D、對學生會人事調整、人員變動進行商議.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E.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會議上語言文明,衣着得體,整潔。

2、全委會會議

全委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和祕書長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全體委員。全委會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情況確定,會議內容如下:

A、傳達學校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任務,學習相關文件;

B、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C、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D、對學生會人事調整、人員變動進行商議.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E.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會議上語言文明,衣着得體,整潔。

3、部長聯席會議

A、部長例會定於每週星期一晚上7:30在主席團會議室召開,若有特殊情況需做出調整的,由主席團另行決定再通知各部門部長。

B、部長例會由主席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各部部長,不定期邀請團委老師出席

進行工作指導。主席根據各部門預先提交的議程聽取各部門部長彙報,並做出相應的建議及決策。主席因故未能到會,須指定副主席主持會議。

C、例會遵循嚴肅,自由,高效的原則.要求各與會者對會議持嚴肅認真的態度;會上積極參與,言論自由,各抒己見;嚴格保證會議時間,以達到最佳效果.

D、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者早退。因故不能到會者應事先按照《學生會請假制度》請假,於會議前12小時交請假條到主席團。

E、各部門部長必須在前一週將其需要在例會上討論的問題提交到主席團,主席團審批後於週六將會議的最終議程公佈於校學生會宣傳欄;未提交的議程事宜,例會中不進行討論。

F、每次例會由辦公室一名副祕書長做會議記錄。無故未到會或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的應到會人員,記錄人員應詳細記錄其未到或遲到原因。

4、各部例會

A、部門會議由學生會各部門部長主持,參加人員為各個部門的幹部、幹事。具體時間、地點、內容由辦公室確定。若有臨時變動須提前通知辦公室主管副祕書長,由其調整。

B、例會前,例會負責人負責安排好會場的各項準備工作。出席例會者,應準時出席例會,不得提前離會。學生會各部開例會時,部長、副部長、部員須本人簽到。簽到由辦公室做會議記錄的部員監督。早退。請假、遲到、早退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計。

C、各部門部員如不能參加例會者,應事先按照《學生會請假制度》請假,如無特殊情況,在事後請假者,視同無效,以曠會處理。

D、各部開例會時,主管該部門的副主席應參與例會,以便了解其主管部門的動態。同時,參與部門決策,在經驗上給予各部門成員幫助,在辦事流程上給予知道,在規章制度上給予解釋等。

E、學生會每部開例會時,由辦公室會安排一名部員參與該會議,負責記錄會議內容。辦公室應及時對各部門例會情況彙總,從整體上把握學生會的動態並做好相應的存檔、總結工作。

F、各部門開完會後須打掃、整理會議室,保持學生會會議室的整潔,維護學生會形象。對於學生會碰到的問題,在例會上羣策羣力,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來共同商量解決,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指定專人在會後作專門研究,在下次例會再提出討論。

G、開會期間要求出席者遵守會議紀律,禁止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附:例會時間見<<學生會各部例會安排表>>

下列條款均適用於以上各例會

⑴無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主席團將作通報批評;⑵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其學生幹部評優資格;

⑶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由主席團通報全會,經核實勸其離職;⑷無故遲到五分鐘以上者,作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本制度由XX大學學生會制定,解釋權及修改權歸學生會。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2

一、總則

1、為了增加學生會財務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財務報銷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本着“合理使用,注重節約”的原則,有效利用經費。

3、學生會財務報銷實行憑物報銷,實報實銷。

4、學生不得多報、假報、重報,一經發現,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分。

5、《制度》由學生會辦公室監督執行。

二、經費來源

1、經費主要由學校撥給。

2、部分由學生會自籌,學生會通過自己開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動,鍛鍊能力,自籌經費。

三、使用

1、經費使用,必須本着節約的原則。

2、學生會經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使用。

(1)宣傳品的購買,包括:宣傳板、條幅、各類紙張,廣告色、刷自、尺子、裁紙刀及其他宣傳用品和宣傳品的打印、複印、膠印費用。

(2)外出活動費:

A、集體外出參觀或座談的車費。

B、舉辦講座接送有關專家、學者的車費、講課費及紀念品費。

(3)學生會其他活動的費用

3、學生會經費使用前必須經過主管老師批准,不經批准使用的經費不予報銷。

4、憑實物和發票向主管老師彙報。經主管老師簽字後的發票可報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主管老師不予簽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開支

(2)虛報的發票

(3)非正規的票據

(4)虛報的票據

5、經簽字後的票據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將票據積累達一定數量時,統一報銷。

6、一經報銷後,辦公室及時準確的將現金支付給個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時間。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3

一、指導思想

(一)加強和促進團總支、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部門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部門成員的瞭解和監督

(二)為使團學運作更規範合理,考核成績將作為十分重要的依據並結合書記處和主席團的意見對部門成員進行評優、晉升、淘汰

(三)通過考核制度幫助成員認識自我、彌不足、提高才幹,為今後的學習與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考核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

三、考核對象

國際事務與公管理系團學各部門副部長、幹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副部長: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績點在.以上

.幹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評選該部門(部長+副部長+幹事)人數的%作為優秀團學成員在系內進行表彰

(三)考核總分為分,考核內容分為四個部分:日常考核x%、期末考核x%、部長評定x%、學期小結x%

幹事日常考核:

目的:考察成員在日常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具體操作:凡部門有活動,部長對參與活動成員進行評分

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平時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期末個人考核:

目的:考察成員自我認定情況、部門其他成員對於此名幹事的認可程度與總體評價。

具體操作:自評、互評,分別由本人、部門其他成員評分

(評分標準:a:x分b:x分c:x分d:x分)

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期末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期末部長評定:

目的:瞭解部長對該成員的認可程度,為人員的合理調度提供依據。

具體操作:部長評定在每學期末由部長填寫

(評分標準:a:x分b:x分c:x分d:x分)

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部長對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期末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學期小結:

目的:考察成員對團學、所在部門和自身的認識以及對自己以後發展的意向,綜合考察成員的整體素質,給成員一個發表自己觀點和想法的地方。

具體操作:由人力資源部從實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設性等角度進行評分(人力資源部的小結由辦公室評定)

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辦公室進行核查。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4

學生會根據學生工作的需要,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目的在於發現並討論工作中的問題,協調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思想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統一思想。

(1)例會由主席主持,分團委主要負責人,學生會副部長以上成員及班長列席參加,祕書處負責考勤和會議記錄。

(2)會議必須依照預定的時間準時召開,每次會議不得缺席、遲到,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給主席團成員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一次扣0.5分。注意會議紀律,提前關掉通訊工具。

(3)每次會議到會人員必須帶好會議記錄本和階段工作情況彙報材料。

(4)例會進程:

1.祕書處進行考勤點名。

2.各部門及班長彙報階段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由學生會主席作總結

處理相關問題及安排下兩週的工作。

3.交流工作經驗,交換工作心得。

4.最後由主席總體上總結和安排,分團委副書記提出相應意見和要求。

5、活動的組織程序制度

(1)各部的日常工作,常規活動由本部自行安排,組織。

(2)各部門若開展非常規性的活動,在活動前應在最近的一次例會之前的一段時間內製定出活動計劃(包括所需人、財、物和場地等的安排情況)報主席團批准。批准後,在例會上宣佈,統一安排部署,方可開展該項活動。活動開展後應做出活動總結,並將計劃和總結交祕書處存檔。

(3)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活動,需學生會部分部門相配合或幾個部門聯合開展的活動,可根據活動的大小組成一個由主席或承擔主要活動的中心部門主管負責的專項活動委員會來具體組織該活動,以便該活動指揮統一,責任明確,必要時應在活動前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進行具體部署。

(4)學生會在組織整體性的大型活動時,一般由主席團組織,並以該項活動為中心,集中院學生會人、財、物給予支持,並在活動前進行思想動員,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進行具體周密部署,並積極向上級請示有關事項,聘請有關領導、老師作為活動指導或顧問,以保證此項活動的順利開展,取得圓滿成功。

(5)活動進行中有任何改變須向主席團彙報。

(6)專項工作會議根據情況可在正常例會時召開,也可單獨召開。

(7)各部門在每學期開學時制定本學期的工作計劃,並及時交祕書處核實,以便學生會制定整體的年度工作計劃。

(8)期末本學期工作結束後,各部門及部長級以上幹部要進行本部門或個人的工作總結,一些大型活動結束後主要負責人也要進行工作總結,並交送祕書處核查後上交存檔,同時由主席團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定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障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的工作有序進行,為了保證學生會的高度協調統一,加強學生會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根據院學生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系例會管理制度:

第二章常規會議流程

第一條全體成員會議制,每兩個月召開一次。

1、時間:週一晚19:30

2、地點:教學樓b101教室

3、參會人員:全院學生會幹部。

4、主要內容:主席團商議後再公佈。

第二條主席團會議制,每週召開一次。

1、時間:週日晚19:00

2、地點:學生會辦公室6樓

3、參會人員:主席團。

4、主要內容:總結、計劃、安排

第三條全體學生會正副部長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

1、時間:週五下午3:50(若有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2、地點:學生會辦公室4樓。

3、參會人員:主席團,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的正副部長。

4、會議內容:各部門總結本階段工作,落實下階段工作重點;討論學生會的重大事務並作出決定;聽取各成員的反饋信息。

第三章會議紀律與考核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在會前10分鐘到達會場簽到。會議的第一個議程為例會考核,會議進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認真記錄,不得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情。

第五條因特別情況不能參加會議,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負責簽到部門請假。該部門對假條審批,未得批准的視為缺曠。若不在學校的學生會成員,在會前向負責簽到部門電話請假,事後補交書面假條。會議進行中或會後請假均視為無效。缺席人員,須及時向參會者瞭解會議內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誤者,須自己承擔責任。

第六條部長會議請假3次按曠會1次處理(特殊情況除外)。各部部長連續請假不得超過3次,一學期請假不得超過4次。

第七條考勤登記每個月會內公佈一次,各項登記以學期為單位,第二學期不再累計。

第四章會議組織原則

第八條每次例會之前,主席團要及時瞭解會議議題,以備會議有序進行,會議要求“精、短、準”,做到溝通、交流、有效,問題解決落實,工作安排到位。

第九條每次會議由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及時歸檔。

第十條學生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參會者可以在例會中充分闡述自己的觀點,但對通過的決議務必堅持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條辦公室定期對各種例會考勤加以整理、公佈,並上交主席團作為學生會幹部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為增強學生會的凝聚力,各部門要召開本部門例會,每三週至少一次,並把例會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報道辦公室各相關負責人員。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6

一、日常檔案工作辦法

1、校學生會檔案是學生會的組織幹部管理、教育、活動等工作開展所積累的文字與圖像聲像資料,是校學生會至關重要的公共財產。檔案內容不得隨意公示、複製。

2、校學生會檔案由辦公室分類統一管理;各部門檔案由各部門部長整理,祕書處監督管理,每一學期各部門將進行一次檔案清理,將有關資料歸檔備案。

3、校學生會檔案包括人事檔案,工作檔案,財務檔案及活動檔案。

4、各部門策劃籌備的各項活動的所有資料,必須一式兩份辦公室處存檔,以備查找。

5、檔案形式要求:對於各部文檔案,應有文本和電子兩種版本。對於磁盤、磁帶,CD,VCD等介質,向辦公室索取檔案帶,待總結完後一併上繳。

6、檔案上繳日期:在該項活動結束後一週內。

7、檔案上交時由辦公室簽收。

二、檔案內容要求:

(一)人事檔案包括個人履歷簡介、年度工作鑑定,以及其它有關材料,由主席團負責考察記錄。

1、個人履歷簡介是校學生會成員的基礎檔案,由有關個人及部門填寫。

2、年度工作鑑定是對大學學生會成員每年工作的評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學學生會送一份到被鑑定人所在學院,作為評定獎學金、評選三好生、優秀學生會幹部的依據之一。

3、工作鑑定是大學學生會成員免職或畢業離校時對其總體工作的鑑定,由學校有關部門存入該學生檔案。

(二)工作檔案包括校學生會工作目錄,各部門工作檔案,上級及外單位來文以及其它有關檔案,由辦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學學生會工作目錄是校學生會的大事記,按日期順序記錄,並標上詳細內容所在有關檔案的頁碼。

2、各部門將其各項工作指示、活動通知、會議文件、決定、建議意見、經驗總結等認真詳實地加以記載,由分管主席定期檢查並交給辦公室整理後將重大事項列入工作目錄。

(三)財務檔案包括賬目、現金收支表、各種有關票據、表格等,由主席團負責,定期檢查,詳見財務制度。

(四)活動檔案

1、活動檔案內容包括活動企劃書;活動籌備情況;活動及進程結果;活動新聞稿,照片等各種文字與圖像資料。

2、活動結束後由主辦部門及時寫出工作總結,並與以上材料一起及時辦公室歸檔。

三、檔案查閲辦法

1、查閲要求:

1)各部門可以根據工作所需向祕書要借閲有關文件,但不得將有關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門借閲文件後,應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潔,不得在文件上亂塗亂寫,並且應該及時歸還,若有遺失應做出書面檢討,主席團會做出相應的警告、批評。

3)查閲前請對照辦公室檔案清單,明確檔案名稱及檔案號。

4)認真填寫索檔單,並由部長以上簽名。

5)各部在指定時間辦理查檔手續,並同時告知辦公室歸還日期。

6)檔案閲畢後請及時歸還,過期不還辦公室有權進行查詢並作相應處理。

2、借閲手續:

(1)借閲檔案必須有證明,由主席團授權後方可借閲,沒有證明的一律不予借閲。借閲檔案必須進行註冊登記,登記時應註明借閲人姓名、地址、借閲的內容和時間等。

(2)借閲檔案應辦理登記手續(包括編號、內容、時間、借閲人員、記錄人),做到責任落實到個人。

(3)借閲時間不得超過一週(主席團同意除外),延期歸還由辦公室給予口頭警告、批評。

(4)複製文件必須徵得主席團的同意。

3、外單位借閲校學生會工作檔案的,需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並經主席簽字同意後方可,祕書處的對外借檔案應做好外借登記(包括編號、內容、時間、借閲人員的個人資料、簽名主席、記錄人員),外借期限為一週。

4、外借檔案不得為檔案原件。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7

為加強我係團總支學生會自身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更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同學、活躍校園,同時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會幹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識,充分發揮我學生會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我學生會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促使學生會工作朝着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特制定x學院系團總支學生會考核制度。

一、總則:

1、學生會幹部要愛國、愛黨、愛校,堅持正義,反對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風;

2、學生會幹部要積極參加黨課學習,自覺向黨組織靠攏,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起表率作用;

3、學生會幹部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4、學生會幹部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5、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6、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7、學生會幹部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8、學生會幹部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9、學生會幹部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10、學生會幹部在工作期間嚴禁吸煙喝酒、説髒話,不穿拖鞋、短褲,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二、考核目的:

對學生會幹部在學生會期間為我係部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

三、考核內容:

從基本素質和能力水平兩方面進行考核

四、基本素質:

1、政治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政治上要堅定,即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在工作實踐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並應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正確分析和解決問題。

2、工作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具有全局觀念,勤于思考,勤於實踐,勇於創新,積極主動地在同學中開展工作。

3、作風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具有過硬的作風素質,即實事求是,敢想敢幹,堅持原則,朝氣蓬勃,堅持民主集中制,能經常性地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

4、品德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具有較好的品德素質,為人誠實,即任勞任怨、助人為樂、團結同學、誠實謙虛,勇於開展自我批評、嚴於律己,以身作則,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

五、能力水平:

1、決策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在組織每一項活動時,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斷決策。這是學生會幹部領導素質的主要標誌。

2、組織領導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能搞好團結,善於協作,帶領幹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項任務。

3、宣傳鼓動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在主動學習理論的同時善於用語言表達思想,把握好説話的機會和分寸,同時還應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圖得到明確的理解,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關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善於同幹事交往。

5、調研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能夠深入到同學羣體中去,掌握幹事中存在的問題和實際要求,通過分析研究,總結內在規律性,改進我係團總支的工作。

六、考核方法:

1、建立《湖南長沙南方職業學院學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會幹部檔案》;

2、每月考核一次,並以綜合測評加分的形式給予鑑定;

3、學生會所有成員幹部公平、公正、公開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評分;

七、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項:

1、考核工作是一項原則性極強制度,學生會有關部門應充分重視;

2、學生會辦公室須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況可以不對本人公開,未經主席團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況,凡違反者,受到會內通告批評並在考核相關條文予以記錄;

4、每學期進行一次自我總結,民主評議及組織評定;

5、學生會主席團負責整體把握考核各部長,各部部長負責副部長、部員,實行層層負責。

本條例解釋權、修改權及未盡事宜決定權歸長沙南方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八、考評形式:

學生會幹部考評實行積分制。滿分為100分,其中10分為附加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75分以上(含75分)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對不合格者實行幹部資格末位淘汰制。

九、考評細則:

1、例會考勤(20分)

長沙南方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扣分項目依據《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會例會制度第六條》,滿分20分要求規定:

①與會人員在規定的會議時間遲到者(5分鐘內)每人每次扣1分;

②例會無故曠會者(遲到5分鐘以上作曠到處理)每人每次扣2分;與會人員無故早退者每人每次扣1分;

③如有病假、事假(本細則事假指非學生會事務)每個部門成員一學期請假次數不能超過4次,請假時必須出示正規請假條並得到上級批准交於辦公室,否則視為無效;

⑤團學幹部請假理由不屬實或者叫人代為請假者,請假無效視其曠會,每人每次扣2;

⑥與會人員穿戴不得體者每人每次扣1分;

⑦與會人員不佩戴工作牌、會議記錄本和筆者每人每次扣1分;

期末個人總分低於10分者無條件辭退;期末部門總分低於10分者取消評優資格。

2、活動考勤(10分)

①各部門組織活動,本部門成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2分;

②其它部門組織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主席團調派到場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扣2分;

③學生會級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有幹部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一次不到者扣1分,並給予批評。

注:

每週例會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自動離職。

每週例會按時考勤,有三次請假未到者,自動離職。

每次活動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自動離職。

每次工作安排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自動離職。

3、學習成績(20分)

每學期上繳本學期成績單複印件。

①學生會幹部凡在期末綜合評定中在班級排名為前十名者計5分,評為中十名者計3分。獲院榮譽者加3分、系部級加2分、班級加1分,獲得市級以上榮譽酌情加3-5分;

②各科學習成績每學期進行一次統計記載,對獲獎學金的學生會幹部提出表揚並加3分(一等),2分(二等)或1分(三等);

③學生會成員不得在考試中作弊,作弊者勸退學生會;不得無故曠課,缺課。

要求:

主席團、各部部長要求成績優良,本學年兩科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各部幹事要求成績優良,任職期間有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要求:

主席團、各部部長要求成績優良,本學年兩科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各部幹事要求成績優良,任職期間有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4、幹部紀律(10分)

①遵守校紀校規,注意個人修養,衣着得體,口語得體(講普通話),行為舉止得體,計1分、

②團結同學,樹立學生幹部良好形象者計1分,在學生會工作、活動過程中與他人發生爭執,有損學生會形象者,一次扣2分;

③工作激情高、熱情認真、態度謙和者計1分。

④堅持在部門及全校大型活動着統一服裝者計1分,發現一次不着統一者扣1分;

⑤遵守學生會幹部的條款,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工作評分(30分)

①凡學生會主席團下達工作中有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延誤工作進展者,每人次扣2分。同時,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必須向主席團彙報,且彙報時間與活動開始時間要有一定差距,否則扣1分;

②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遲交一天者扣1分,遲交兩天者扣2分,遲交三天者扣3分,超過三天者扣5分;

③不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權限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1-3分;

④不履行正當的程序,有強烈的本部門、保護主義色彩者扣1分;

⑤工作時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酌情扣1-2分;

⑥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合理意見或可行性建議者酌情計1-3分;

⑦對學生會有突出貢獻者,酌情加分;

⑧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扣2分;

⑨故意欺騙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每人次扣1分;

⑩非工作範圍內的活動,為系部爭光的加2分。

注:內部點名批評扣2分嚴重警告扣3分

6、附加定期考核(10分)

①內部考核(5分):學生會辦公室對內部成員進行考核,對學生會所有成員進行目標管理。學期初對每一位成員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工作成績顯著者繼續任用,反之,提出調轉方案,直至除名;

②自我考核(5分):學生會成員嚴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時發現工作中的不足,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

注:主席團成員違反相關規定後,對於處罰必須無條件執行

本文件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8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團委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團委學生會成員行為,明確責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學習和工作,進而提高幹部素質,為此擬定團委學生會工作制度。

2、團委學生會幹部應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努力工作,保證工作質量,按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3、全體幹部應自覺遵守此制度,並約束自己的行為。

4、濱河中學共青團委員會是全校學生自己的羣眾性組織,是黨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服從上級團委、黨委的領導;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羣眾組織,它在學校黨政下,接受團委管理,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同時聯繫全校學生獨立開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教育方針。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3、積極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

4、參與學校管理,為學校中心工作服務。

5、加強學校與同學的聯繫工作。

6、加強與外校學生的交流活動。

7、進一步完善工作職責,改革和完善規章制度,全面提高學生幹部和學生的素質。

8、引導學生刻苦學習專業知識,努力完成學習任務,並幫助同學們不斷地適應新形勢新特點,改進其知識和能力結構。

三、成員、會員權利

1、全校在校學生都是本會會員。

2、有權參加團委學生會組織的各項公開性活動。

3、有權要求團委學生會如實向有關上級傳達個人意見要求以及建議。

4、有權在遇到困難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對待時請求團委學生會給予幫助和保護。

5、有權對團委學生會幹部或幹事不當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風以及行為規範進行監督並通過正確的渠道進行反映或建議。

6、所有成員享有平等權利。

四、會員義務

1、努力培養自己的思想覺悟和道德品質,提高自己的政治修養。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2、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

3、刻苦學習,完成學習任務。

4、尊敬師長,同學之間互相幫助。

5、講究衞生,努力鍛鍊身體,增強體質,積極參加團委學生會組織的的各項活動。

6、組織同學開展勤工儉學,校園公益勞動等乍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五、成員、成員義務

1、所有團委學生會幹部和幹事都是本會成員。

2、遵循以上説明所有會員義務。

3、組織同學開展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各種活動,促進全面發展。

4、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5、宣傳、教育、組織學生,廣泛徵求聽取學生對各項工作和意見的建議,報請有關部門解決。

6、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7、在校內外以身作則,力爭維護本會的名譽和形象。

六、崗位責任制與職權

1、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會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團委學生會組織結構:

團委設正副書記、團委組織部、團委宣傳部。

學生會設正副主席、祕書處及外聯部、社團部、紀檢部、內務部、宣傳部。

2、主席副主席必須參加所佈置的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監督,指導同時做好協調。

3、團委學生會各部採取部長責任制。

4、團委學生會各部長應兢兢業業,努力工作,遵守有關規定,全力支持團委學生會的各項工作。在學期初遞交本部工作計劃,期末遞交本部工作總結。所有的資料經主席審閲後,一律交由祕書處整理歸納並統一存於團委辦公室。

5、團委學生會各部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責,不推卻責任。

6、團委學生會各部應積極服從主席團的調配,協調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7、凡團委學生會舉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由主席團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有關策劃,執行等計劃,團委學生會各部須無條件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形成決議前向主席團提出,一經形成決議,不得私自變動,如有違犯,將受到批評。

8、團委書記職責:

(1)負責團委全面工作,傳達上級指示,團結全體團員創造性地完成各項工作。

(2)負責共青團工作計劃的制訂、檢查、總結工作,經常向黨組織和上級團委反映情況、彙報並請示工作,及時向下級團組織布置工作,交流情況。

(3)抓好團委的自身建設,貫徹民主集中制,重點問題集體討論確定;按時開好民主生活會,加強團結;對團委幹部分工明確,督促幫助團委幹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監督、檢查各團支部的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與黨組織溝通情況,積極取得黨組織的幫助和支持,促進基層團的工作。

(5)深入基層,瞭解、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維護青年的正當權益。

(6)負責團幹隊伍建設,加強對團乾的考核。

(7)抓好團員和青年的理論學習,以點帶面,充分調動廣大團員青年學習理論的積極性。

(8)同有關部門和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交流情況,互相支持,促進團的工作。

(9)組織召開團員代表大會。

(10)完成黨組織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宜。

9、團委副書記職責

(1)作好團委書記的助手,協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書記不在時,代理書記工作,保證團委工作的正常進行。

(3)抓好學生幹部的培養、考核工作;主持各團支部書記的例會和團支部書記座談會,及時收取基層團幹部對團委工作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4)承擔團委某一方面或幾個方面的工作。

(5)完成書記交辦的其他事宜。

(6)決策團委學生會行政決定。

10、團委組織部職責

(1)負責組織策劃學年度新團員發展工作。

(2)負責團文件的整理、歸檔、立卷工作。

(3)負責團費收繳工作,做到收繳有制度,日常有記錄,年終有報告。

(4)負責團員證的頒發、組織關係的接轉;經辦青年入團的審批、考察工作;對違反團紀的團員進行調查瞭解,提出處理意見。

(5)開展達標創優活動,評選“優秀團總支”、“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幹”、“優秀團員”。

(6)對違紀團員的團紀處分備案、歸檔

11、團委宣傳部職責

(1)負責團文件的收發工作。(2)負責新團員發展的培訓工作。

(3)加強與基層團組織的聯繫,經常瞭解基層團支部的組織建設情況,對各團支部團日活動的開展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與幫助。

12、學生會主席職責

(1)主持學生會行政事務,掌握各部的運作情況、工作目標達到與否,全權監督、指導學生會相應部門所承辦的活動;團結學生會的各部門、各成員,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矛盾,加強學生會的凝聚力,以利於工作有效的開展。

(2)負責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聽取工作意見,解決相關問題。監督、考核、反映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3)協助團委副書記負責大型活動的全面指揮、協調。

(4)深入學生會各部門,瞭解各組織成員的工作狀況,負責各組織成員的工作考核評比。瞭解學生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注意蒐集、反映廣大同學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5)外出代表學生會。

13、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處理會務。

(2)按分工負責學生會有關部門工作。

(3)負責所管轄部門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工作,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4)加強與副書記、主席及各部門的聯繫。

(5)主席不在時,代行主席職權。

14、學生會祕書處職責

(1)負責記錄會議內容。

(2)對會內各部門執行監督權力。

(3)負責統計總結每週各部門的量化工作。

(4)協助副書記、主席團安排團委學生會日常工作事宜。

15、學生會外聯部職責

(1)負責校內訊息傳遞。

(2)負責與外校交流合作。

(3)邀請和聯繫其他學校參加我校組織的活動,通過活動增強互相間的瞭解和學習。

(4)與企業單位聯繫,為學校舉辦的活動提供必要的資金,物資支持。

16、學生會紀檢部職責

(1)負責參與學校紀律管理。

(2)負責活動期間秩序維持。

17、學生會內務部職責

(1)負責校內信件分遞。

(2)負責校內衞生管理。

(3)負責會內日常辦公室事宜。

18、學生會社團部職責

(1)負責管理校內社團、統籌社團安排,協調社團資源。

(2)負責社團的評優表彰和重新登記、註銷工作。

19、學生會宣傳部職責

(1)負責校內宣傳工作。

(2)負責會內網絡電腦維護。

七、動開展申報制度

1、團委學生會各部必須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按工作計劃正常安排開展工作。

2、活動開展前團委學生會成員必須遞交申請書。申請書內容包括:活動名稱,地點,時間,人數。活動開展的經過,目的,意義及可能達到的效果,同時申請中必須寫明各項預期費用及需要協助的其他各部門名單。

3、申請通過,策劃人必須擬定一份完整詳細的活動策劃書,並且不得推卸拖拉,應按時舉辦活動。

4、申請沒有通過,須無條件執行決議。

八、例會制度

1、例會每週舉行一次,全體人員參加,總結階段工作,落實計劃安排,佈置下階段工作,會議必須有記錄。(如有特殊需要,可召開臨時會議,外聯部及其幹事負責通知。)

2、團委學生會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會議者,須事先請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請假,事後一定説明原因。並附上帶有本部門部長或副部長簽名的請假條。

4、由祕書處負責做會議記錄。

5、不允許穿窄腳褲,不允許帶飲料與食物進會議廳。

6、會內不允許大聲喧譁,如有任何意見應向主持人示意後提出。

7、處罰條例

(1)遲到者,需現場演唱團歌《光榮啊中國共青團》方可進入會場。

(2)沒按要求請假者,經主席或副主席決定選取本章程其中一章節抄寫一遍。

(3)無故缺席者,經主席或副主席決定選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其中1~2個段落,在次周例會上背誦。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祕書統計各部門情況,每部門基底分10分;每週五各祕書把表格交給副祕書長,在例會公佈各部門分數。等於或低於8分的部門要在例會檢討。(部門分數每週更新)

2、每週十分有一分的衞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組成。(衞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祕書負責檢查)

3、值日、例會無故缺席,每幹事每次扣1分,遲到,每幹事0.5分,部長翻倍。未能出席會議者,須事先請假(必須向各部門的祕書請假,向部長請假無效),每人1個月最多能請假一次(包括例會,值日,活動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數量按缺席統計。

4、例會、值日各部門各部長都參加。

5、每週例會由未達到分數部門中最低分部門進行檢討。

十、總結制度

1、團委學生會各部門應及時編寫本部期末工作總結,報團委學生會備案,並對未完成計劃的工作説明原由。

2、各部門舉辦完活動後,必須及時向團委學生會主席團報上總結材料,總結材料須包含:活動開展時間、地點、任務、活動經過及達到的效果,未及時上報的主席團有責任加以催促。

3、團委學生會大型活動由主席團同有關部門編寫活動總結,並通知宣傳部及廣播站進行宣傳廣播。

4、祕書處須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總結材料。

十一、換屆、辭退、退出制度

1、嚴禁帶非團委學生會成員進入團委辦公室或開會現場。

2、未經同意用團委辦公室的電腦,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時退出團委學生會。

3、未經同意,以團委團委學生會名義向老師請假或向外透露內部信息的,一經發現,退出團委學生會。

4、在團委學生會自然換屆之前各團委學生會部長必須對本部門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自然換屆時,把本部門所有工作資料移交給新任部長,不得拖延隱瞞,敷衍塞責。

5、在自然換屆前,即將離任的幹部須站好最後一班崗,不得拖延責任,不聞不問。並在換屆後對新上任的幹部進行輔助。

6、幹部任期為一年。可連任。

7、免職

(1)凡本會幹事,如出現以下情況,經團委學生會幹部大會討論,報團委會批准,可以免職。a.違反本會章程。b.玩忽職守。

c.損耗學校或本會聲譽。

(2)凡可能被免職者,將於七天前得到書面通知。

免職者之職位空缺,須由大會指定人員代任至學代會另行選舉。

8、退出團委學生會者需要上交辭職信及工作證。

十二、經費

1、來源

(1)經費來自團員每年定期交納的團費。

(2)部分經費來自社會人士贊助及通過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本會經費使用由副書記、主席負責管理。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19

為規範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加強各部門的協調,激發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形成音樂學部學生會強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例會方面 [30’]

A、部門例會 (各部門自行安排)

(1) 例會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無故缺席扣2分/人;例會無故未召開扣10分。請假者須於例會召開前向值班人員遞書面假條,附部長簽名。

(2) 例會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召開,自行更改時間、地點,若未做好通知(辦公室及本部門人員)工作,導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響其他部門例會召開時間扣1分。

(3) 例會期間,若大聲喧譁,吵鬧;談論與本次會議無關內容;吃東西(除特別聚餐)分別扣2分。

(4) 例會期間,應保持辦公室衞生,愛護其財產。例會結束,若桌椅未擺放整齊,門、窗、燈未關,衞生較差扣2分。

(5) 例會質量的總體評價,一般加0分,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長例會

(1) 例會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2分;早退扣2分;無故讓副部代替參加扣1分;無故缺席扣3分。請假者須於例會召開前向辦公室主任遞書面假條,附學生會主席簽名。

(2) 常委例會中若涉及某部門常委不知道情況,則扣該部門2分。

(3) 例會期間,部長對學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門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見或建議,予以採納視情況加1―3分。

C、全體學生會成員例會

例會應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3分;早退扣3分;無故缺席扣5分。

二、 材料報送 [20’]

(1) 各部門須在每月26日之前將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計劃交於辦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則取消評優資格。

(2) 各部門須在每週星期二例會後將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計劃登於“音樂學部學生會各部門工作週報表”,逾期將扣2分。

(3) 其他材料各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拖欠扣2分

三、 值班方面 [10’]

(1) 各部長應按規定時間值班。若遲到扣1分;早退扣1分;無故未到扣2分。請假者須於值班時間前

(2) 值班實行簽到制度。值班人員須在“團總支學生分會值班簽到簿”上記載值班時間及姓名。嚴禁代簽或事後補籤,一經發現相關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簽到記入“無故未到”扣2分。

四、辦公室財務管理 [10’]

(1) 例會之外因緊急事情等特殊情況佔用辦公室,須向辦公室主任或當日值班人員申請,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則扣兩分。

(2) 各部門或個人借用辦公室財產,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登記“辦公室財產出入表”。若造成辦公室財產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且扣5分。

(3) 例會之外因緊急事情等特殊情況佔用辦公室,須向辦公室主任或當日值班人員申請。

五、活動方面 [30’]

(1) 各部門開展活動應嚴格按照“活動開展程序”,草率舉行活動扣1—3分。

(2) 活動評比細則:

1)活動參與者範圍及活動規模

2)活動宣傳方式及宣傳力度

3)活動的組織質量及影響

4)與其他部門協作

(3) 活動評比分為:班級評比(由班長、團支書代表)〈4〉常委評比〈3〉;部長評比〈3〉以加權平均進行彙總分數。

(4) 部門活動若受到校方學生會及活動協作單位的表揚,視情況可加2—8分。

六、對辦公室成員及工作監督

各部門部長及成員可參照“辦公室內部制度”,“辦公室值班制度”等,對辦公室成員及工作進行監督,若其成員有失職行為,可向辦公室主任反應,若辦公室主任有失職行為,可向學生會主席反應,情況屬實可加1—4分。

七、獎懲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為準,每月考核一次,期末進行加總。考核結果將登記於“音樂學部團總支學生分會各部門考核成績表”。(部門對考核結果不滿意者可在一星期內向學生會主席、辦公室主任反應,查詢及更改)

獎勵:期末加總,以總分前三名為“學生會最佳部門”進行表彰。

懲罰:每兩月考核成績最後兩名須向學生會主席遞交書面解釋。

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①正確評價每一位學生會幹部,對學生會幹部的工作做出切合實際情況的評價。

②不斷激勵學生會幹部,使每一位學生會幹部不斷克服缺點,挖掘優點,不斷改進,不斷進取,提高學生會的工作水平。

考核主要內容:

考核學生會幹部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學生會工作為主要內容,從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風)、績(工作績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考德:考核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品質,主要看

①是否自覺遵守學生會的規章制度。

②是否具備幹部的基本素質。

考能: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①是否熟悉本部門的工作。

②是否具備與現任職務相應的組織領導能力,特別是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③學習成績是否優秀,是否能很好地處理學習工作之間的關係。

④工作效率,工作能力是否高。

考勤: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態度。主要看

①是否認真處理學生會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懇,作風是否紮實。

②是否對工作方面提出新見解,研究新情況,是否有創新精神。

考績: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成績,主要看

①是否認真完成團委和學會佈置的工作。

②是否在一段工作時間後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0

為了加強學生會發票管理和開支核算準確,做到賬目公開、統一、準確、透明,為了做到真正用好每一分錢,和實現節約宗旨,現制定學生會報銷制度。

一、報銷時間:每個月最後一週(具體時間由生活部通知)

二、報銷形式:憑發票報銷(特殊情況除外),每月報銷一次

三、報銷內容:所用開支用於分團委工作,學生會工作等日常工作正常開支所需花費。

四、報銷標準(條件):用於公事、且每張發票上應明確註明經手人、證明人及詳細用途。凡註明不清楚或破損的不予報銷

五、具體內容:

1、分團委學生會發票報銷由各部部長統一收取,將近期發票交由生活部。經生活部檢查,核對發票準確無誤,符合報銷標準,方可報銷。

2、各部開展活動前,應做出活動預算,並交由主管老師和主席審閲。並提供備份交給生活部存檔。預算應儘量做到節約節省,提高物品的使用率,真正做到用好每一分錢,辦好每件事。

3、每月開支由生活部製成表格,一式三份,分別交於主管老師,留檔及內容公開。

4、對活動所購買物品,一次性未消耗完或可長期使用的物品,應經分團委出示“歸檔證明”,方可予以報銷。

5、交票人有解釋義務,生活部有詢問責任。也就是所交票據由生活部審核。對其中不明白的地方,有權詢問交票人,並要求其做出解釋。不解釋或解釋不清楚者,不予報銷。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1

為保證校學生會各項活動順利、高效的完成,更突出學生會的作用。同時全面瞭解、掌握學生幹部的綜合素質,幫助學生幹部正確的認識自己,發揚優點,彌補不足,加強學生會幹部隊伍建設,樹立良好的學生幹部形象,團結互助,推陳出新,能夠更好地為同學們服務,同時作為評優評先依據,不斷加強和完善對學生會成員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對學生會幹部在學生會期間為學生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

二考核人員

學生會考核小組全體成員(附考核小組考核原則)

三考核方法

1每兩週進行一次考核總結,結果記錄歸檔。

2主席團考核由其他考核小組成員進行。

3其他考核小組成員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評定。

四考核形式

1、考核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核。每位學生會成員以100分為基礎分,根據其在工作中的表現進行加減,每兩週進行總結。

2、考核小組成員考核結束後將考評結果張貼於辦公室。

3、所有考核加、減分均由考核小組製表,學生會主席團審核。

4、對考核的結果有歧義者可以在公佈三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申請,並由考核小組調察後一週內給予最後決定。如若再次出現異議,可於一週內向主席團申訴。主席團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繼續上訴。

五考評細則

1考勤

a值班

(1)值班按辦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規定,曠到一次扣 2 分。如有病假、 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辦公室相關人員請假, 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分。(遲到10分鐘按缺勤處理)

(2)未簽到者每次扣1分,提前簽到者每次扣1分,遲籤者每次扣1分,代他人籤者(雙方)扣3分。

(3)病假、事假除特殊情況外,三週不得超過兩次,否則超過部分加扣1分,並處書面檢查。

(4)病假事假三週不得超過兩次,否則扣3分,並上交書面檢查。(持學校批准的長期請假條除外)

(5)值班時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6)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7)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b會議

(1) 學生會各部門例會及另行通知的學生會會議遲到(5 分鐘內)一次扣 1 分,無故曠到者扣 3 分,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 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會議出勤考核人員説明,否則按曠到處理。(遲到5分鐘按缺勤處理。)

(2)學生會各部門每兩週至少召開一次例會,如不召開,扣除部門主管每次3分。

(3)會議中出現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4)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5)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c各種活動出勤

(1)凡各種活動,相關部門人員曠到一次扣 2 分,如有 病假、 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分管副部請假(副部向部長,部長由主席團),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遲到10分鐘按缺勤處理。)

(2)學生會其他非相關人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及活動,酌情加2—4分。

(3)活動中出現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4)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5)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2日常工作

a值班

(1)值班離開時必須熄燈,關好門窗,否則每次扣3分。

(2)辦公室公物不得隨意搬動、損壞或帶出辦公室,帶出者每次扣3分,損壞者照價賠償。辦公室的東西必須經辦公室同意方可借出,否則每次扣3分。

(3)第一四節值班者須負責辦公室衞生,如若出現髒亂差,一次扣3分。

(4)交接人員必須確認物品歸還情況,若系交接不明,造成物品丟失,交接雙方負責賠償並處扣3分。

b會議

(1)開會時應保持會場整潔,不得亂扔垃圾,否則相應主管扣3分。

(2)各種活動、會議出勤一週內不得請假超過兩次,否則每次加扣1分。

c工作態度

(1) 凡要求工作任務不執行者扣 5 分,延誤者酌情扣1—5 分。

(2) 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 5 分,無故不參加者扣 10 分。

(3) 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工作,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 延誤工作進展者,每人次扣 5 分。同時,凡工作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向主席團彙報,且彙報時間與活動開始時間要有一定差距,否則扣 4 分。

(4) 工作懶散,隨意,不認真,不服從上級管理的,扣除考核分3分。

(5) 凡要求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遲交一天者扣 2分,遲交兩天者扣 3 分,遲交三天者扣4 分,超過三天者扣 5 分。各部門特殊色活動舉辦後,需於次週週一將相關策劃、情況以書面材料的形式交至辦公室,否則將負責人按上述規定處理。

(6) 不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權限酌情扣 1—8 分。

(7) 不履行正當程序,有強烈的學院保護主義色彩者扣 5 分;工作時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酌情扣 1—5 分。

(8) 故意欺騙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每人次扣 10 分。

(9)學生幹部以學生會名義做出違規違紀的行為,酌情扣5—10分。情況惡劣者予以解聘。

(10)各種活動中出現損壞學生會物品的,需照價賠償,並依照性質扣除其性質1—3分。

3加分

(1) 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合理意見或可行性建議者酌情加1—5 分。

(2) 對學生會有突出貢獻者,酌情加5—10分。

(3) 對學生會安排的臨時工作,應主動配合,認真完成,每次酌情加2—5分 。

(4) 例會全勤者加4分。

(5) 活動全勤加3分。

(6) 部長級會議時獲得口頭表揚每次加2分。

(7) 獲得與學生工作相關的榮譽加6分。

六年度考核結果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中上述考核內容為平時成績佔考核總成績60%,另付綜合素質評價佔考核總成績40%,綜合評價副部以下由各部門部長完成,部長級由主席團完成。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2

一、總則

學生社團組織是由學生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的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樣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 各社團必須在學校領導下,在學生處、校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 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學生處核准確定。

(三) 社團在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為廣大的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並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並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 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做錯了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 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 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有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 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覆。

(八) 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下去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並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內末受過任何處分。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 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1 學生處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註冊,更名,合開,註銷,備案,協調,支持,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社團考核評比等。

2 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 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七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 指導單位應是學校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就是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 指導教師統一由校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採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機兼職課時量

(4) 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並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註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 學校為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質保障

4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核內容。

(二) 社團的成立

1 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 發起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髮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於3人 3 社團成立流程

(1) 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於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 學生處對其進行審核考察,審核通過後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3) 校長辦公會審批通過後,學生處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並填寫(郴州綜合職業中專學校學生社團登記註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4) 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進後一週內,在學生處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5) 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後兩週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佈社團成立,並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學生處負責監督和批覆。

(三) 社團換屆

1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2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刷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學生處同意。

3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擇人公開選拔由學生處負責全程監督,當選擇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學生處審批通過後上崗。

4 社團理事會候選擇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 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 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並填寫社團幹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後交學生處

(3) 由學生處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徵求意見

(4) 由學生處將無異議提名候選擇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幹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於理事會幹部人數的20%)

(5) 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差額選舉辦

(6) 在學生處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幹部會議,進行分式

(四) 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1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為開學前三週)地點等由學生處確定後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學生處審定後實施

2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週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學生處審定通過後方可張貼

3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郴州理式職業中專高斯貝爾分校),交學生處註冊後,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4 和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為,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需移交校學生處進行嚴肅處理

5 無學生處的審定批准,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學生處解散該社團,並由學生處發出通報。

(五) 社團活動管理

1 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自息,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於一次

2 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 各社團在開學後兩週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學生處

(2) 學生處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得審批,擬定學校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3) 校長辦公會審批通過一,各社團按照學校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籌備該期活動

(4) 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學生處

(5) 學生處會同學處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准後的方案活動,學生處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6) 活動開展結束後,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學生處

3 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週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學生處審定後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學生處審定通過後方可印刷。

(六) 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着勤檢、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學生處提出書面申請,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學生處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幹部“。

(二)對違犯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學生處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並對社團負責人上報學校根據學校(學生獎懲制度)給予處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核合格,學生處周章老哥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核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學生處有權將其解散。

1、實際會員不足10人

2、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註冊

3、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4、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5、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並查證屬實

6、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7、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團解散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3

活動策劃、組織、總結、考核辦法在機械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所參與、負責的各宗活動在具體策劃、組織、總結、考核上都必須依據此辦法。

各活動的主辦部門必須提前半個月(十五天)以上把自己部門的活動策劃書以紙質和書面兩種形式同時交給主席審核。活動組織上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具體指定由兩辦中的一個負責參與跟進(中小型活動,3~6個部門參與,費用200元以下,學生會需投入人數25人以下),代表主席協調各部門配合主辦方組織執行該活動;或兩辦同時跟進大型活動;在活動跟進期間主辦方與跟進辦公室都分別直接對主席負責。主辦方主要負責:

1、提前半個月制定活動策劃書,各項子活動、方面的分工和安排方案,活動的具體組織和執行細節並交主席審核;有學辦存檔。

2、活動具體開展、執行階段的具體執行落實;

3、活動結束後一週內交主席在活動策劃、安排、組織、執行方面的總結;

負責跟進的辦公室負責:

1、配合主辦方制定、修改具體活動執行過程中的各種組織、執行、調度、應急方案使其更貼近現實更具有可執行性和競爭力;

2、活動具體開展時負責配合主辦方組織、協調負責跟進的各個部門人員(原則上各個部門都必須至少出3個人且其中一個是聯絡員即小負責人,具體上限視辦公室具體安排);

3、活動舉行完一個星期內向主席遞交對活動組織、執行和主辦方、跟進配合部門表現的總結書。

活動徹底結束後,由副書記、主席團根據主辦方、跟進辦公室的報告、活動現場參與度、受歡迎程度、獲獎情況,商議後決定是否砍掉此次系列活動或宣佈此次活動可以來年再做一次成為部門品牌性系列活動,並具體考核此次活動。

所有活動的各種文件、資料的收發及存檔工作交學辦保存;學生會所有機構(含副書記、主席團及各部級機構)的策劃書、預算案、總結書的初步審核、歸檔、保存工作。各種文件必須同時具有一份紙質版的和一份電子版的。以供以後考核和查閲。

在人員考核上,我們擬定兩辦負責所有學生會十二個部門所有幹部、幹事的考核考評工作;紀檢部、生活部負責所有學生會以外成員的考核考評。

學校學生會規章制度 篇24

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為了更好的促進學生會工作,為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為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總則: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要愛國、愛黨、愛校,堅持正義,反對及一切不良之風。

二、學生會工作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三、學生會工作人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五、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六、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七、學生會工作人員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八、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九、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好個人形象,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十、學生會工作人員不準酒後工作,不準在學生會辦公室裏大聲喧譁或做體育運動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考核原則:

一、考核對象我院學生會所有幹部、幹事;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無法參加的,取消考核資格;

二、學生會幹部、成員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們幹部、成員品德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70分,獎罰分為30分,按學期累計總分計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於100分者給予獎勵,凡一學期內出現60分以下為留會察看,若低於50分者開除會籍;

五、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受團委、主席團監督;各部部長、幹事考核由辦公室負責執行。

六、考核時間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學期學期末總結並公佈考核情況;

七、考評結果公開張貼,並時時接受同學們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再議)

八、附考評表一張(再議);

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考核內容:

考核制度由三個部分組成:“例會考核”、“值班考核”、“活動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綜合考核”。具體如下:

(一)例會考核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該人1分

2、值日人員遲到、早退扣0.5分。

3、每學期遲到累計兩次或缺席一次者,會上由主席提出批評。遲到累計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該同學本學期不具備評選先進個人資格,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再議)

4、遲到累計四次或無故缺席三次者,視為自動退出學生會。一學期請假不能超過三次。(再議)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團直接監督)

(三)部門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參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扣2分,工作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週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權限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各部門內以以上同等情況處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綜合考核

3、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一律自動退會;

4、例會或工作凡有需請假者必須事先向部長或者主席團請假,經部長或主席團批准後方可離開;違者扣2分。

(五)嘉獎方面

1、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向主席團彙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2、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3、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4、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幹部加4分,幹事加2分;

5、一學期都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6、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為學生會制訂好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執勤的而幫助別人執勤者每次加2分;

10、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投票評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過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礎分加4分。

注:各部門把每次評比的結果由辦公室收集、處理。接受主席團和各部長的監督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積之後便得出個人學期考核總分,若總分低於50分者撤消其職務,低分者給予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形成公平對比。同時本考核對評優評先、入黨、升降職等一切獎懲都具有參考價值。即將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依據,並報送學院團總支備案,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參考依據。並學生幹部鑑定表報送院學生會存入本人檔案。

學期總分最高的部門在原給予先進個人名額基礎上按本部們人數的20%多給予先進個人名額,最低的扣除20%的名額。

總分前3名在全體大會上表揚,最後一名點名批評,部長作自我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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