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中文吧 > 辦公 > 合同 > 代理合同 >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精選21篇)
手機版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精選21篇)

來源:學識中文吧 閲讀:1.81W 次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精選21篇)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1一般代理;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託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複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後,甲方按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主任

地址: 市 區 路 號 樓 室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 (案

由) 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為以下第 項,

1、一般代理( )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繫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衝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繫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户名:

開户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範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範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繫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後果;此外,擬委託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託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着案件進展,受託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3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五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4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茲委託 代理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的(□設計 □監理 □施工 □設備 )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天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5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6

委託人:

法定地址:

受託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為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閲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閲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為:。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該委託項目。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託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賬户內,存款回單作為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託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受託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託人(簽字):受託人(簽字):中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7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後,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 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 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叁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為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 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後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並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並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並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並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繫、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為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叁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託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後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為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於¥3000元,即低於¥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後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 第一次開庭後(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為全部勝訴並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託人無法否認為標準),則視為部分勝訴,儘管也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為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並收回錢物,屬於委託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並可合理地認為委託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會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託人支付並在乙方知悉後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託事項執行完畢時止。(包括:和解、抵銷、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三峽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霞國用(20xx)第0276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9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0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標的費

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

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1

甲 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 方: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户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

名稱: 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3

代理機構:人才交流機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單位(個人)(簡稱乙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後)。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託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檔案管理;2、聘用或勞動合同鑑證;3、户籍黨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職稱評定;6、社會保險;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8、檔案工資調整;9、人事關係接轉;10、人事政策諮詢;11、人才素質測評;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詳細地址:詳細地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4

委託人:

法定地址:

受託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為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閲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閲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為:。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該委託項目。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託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賬户內,存款回單作為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託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受託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託人(簽字):受託人(簽字):中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5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6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託權限

乙方的委託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閲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並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複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後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彙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於在處理本協議委託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對本協議委託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徵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於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7

上海立隆微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為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為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説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1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甲方指定 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繫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三峽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霞國用(20xx)第0276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本2023 篇21

代理機構:人才交流機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單位(個人)(簡稱乙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後)。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託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檔案管理;2、聘用或勞動合同鑑證;3、户籍黨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職稱評定;6、社會保險;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8、檔案工資調整;9、人事關係接轉;10、人事政策諮詢;11、人才素質測評;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詳細地址:詳細地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本文鏈接:https://www.xszwb.com/zh-mo/htfanwen/daili/vong2z.html

Copyright © 2024. 學識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字美圖素材,版權屬於原作者。部分文章內容由網友提供推送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上,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