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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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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

甲方:地址: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通用19篇)

乙方:身份證號: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3、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4、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6、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7、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8、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9、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0、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

1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1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3

?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編號為:         ),由甲乙雙方依法建立了勞動關係。甲乙雙方一致理解並確認,乙方作為甲方之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可避免地接觸、瞭解和知悉與甲方生產、經營相關的祕密信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並承諾遵守如下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第一條  在本協議書中,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1.1競業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1.2甲方競爭者:指在中國區域內所從事的業務或經營活動與甲方主營業務(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業、公司、或個人;

1.3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公司:1.;2.;3.;

1.4競爭行為:指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作內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與甲方主營業務有關的工作內容。競爭行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受聘於甲方競爭者,自行或與他人合作投資設立與甲方競爭的公司,為客户提供……服務、提供…….諮詢,為客户進行……等行為,競爭行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進行業務聯繫,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業、公司或個人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競爭行為的服務,為甲方的競爭者與甲方客户建立或試圖建立業務聯繫,與甲方的客户進行或試圖進行交易等行為。

1.5甲方的機密信息:指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商品、經營及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客户名錄(包括甲方現有客户以及潛在客户)、甲方為客户提供服務的業務流程、價格政策、客户的消費習慣、客户的購買需求等,無論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論甲方是否已經以明確的書面方式標示該信息為機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處離職之日,正在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或曾經接受過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個人、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

第二條  競業限制及保密

2.1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為自己,為甲方競爭者,或者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從事競爭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為自己或者為甲方競爭者提供含有競爭行為的服務或工作;不得向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2.2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3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2款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4乙方承諾不得披露甲方的機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

2.5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潛在客户進行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行為的聯繫,亦不得為甲方競爭者推薦、聯絡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潛在客户;

2.6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進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許可乙方所在職公司、單位、企業與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進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單位與甲方客户進行交易,乙方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並説明其瞭解到的交易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存在違反競業限制之行為;

2.7 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甲方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甲方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2.8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承諾對甲方的機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

2.9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所有條款之行為同時構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

第三條  經濟補償

3.1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為離職後補償金: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補償金;

3.2甲方應當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匯款,甲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到達乙方賬户後視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賬户信息為        ,乙方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4甲乙雙方理解並確認,上述補償金數額條款是公平合理的數額。在競業限制期內,如果有關法律對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新的強制性規定,則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進行相應的調整;

3.5無論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離職後補償金,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保密義務;

3.6 乙方應當在每季第一個月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該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其所就職單位的證明以及員工作出的保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書面承諾。

第四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4.1 乙方在離開甲方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甲方可在乙方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甲方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4.2 在乙方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所述之競業限制或者保密義務之約定,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         萬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之外,如果乙方由於違反競業限制責任獲取了任何利益或者報酬,乙方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報酬均歸甲方所有;

5.3 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5.4 本協議第5.1條所屬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甲方由於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6.1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6.2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北京市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北京市  區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條款

7.1在簽署本協議前,甲乙雙方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及協商,雙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及後果,且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簽署;

7.2 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7.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7.4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7.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5

你好,競業限制通知的合同範本是:

甲方:_______________(企業)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6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 /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7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爭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僱員、董事、監事、經理、合夥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遊説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遊説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係。

4、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爭業務

競爭業務指: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第二條 區域

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及取得條件

僱員在此確認:

1、僱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僱員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僱員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

2、僱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僱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併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僱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僱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僱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僱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9

保 密 和 競 業 限 制 協 議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乙方:                    ,身份證號:                                  ,        

住址:                                    ,聯繫方式:                  。

除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的條款之外,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關保密和競業限制的若干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保密義務

(一)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及解除(終止)日後的競業禁止期內,均不得為其個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個人或單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並且應當始終盡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終止日後的一年內,任何由員工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創作或者開發的創意、作品、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商業祕密和專有信息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所有權(“知識產權”),只要這些知識產權與員工在公司的職責或公司指派給其的任務有關,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資金、資料、技術祕密和技術條件創作或開發而成,則該等知識產權均歸公司所有。另外,本條的規定對員工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約束力。

“終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滿未續約而終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或解除之日。

(三)保密內容,但不限於: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調查報告、客户貸款信息、成交或商談的利息等;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份構成和投資情況、公司近遠期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要決議、投資方案、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與公司經濟利益關係重大的研究開發項目和計劃、經營管理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研究設計開發記錄、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手冊、利息費率計算方式、技術方案、技術數據、技術文檔、科研成果、相關函電等。

(四)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操作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五)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瞭解到或可能瞭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處於最嚴格的保密狀態,除非為履行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任務且符合甲方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外,不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公司披露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

第二條:競業限制

(一)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不得參與其他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無論因何原因),在解除(終止)日後二十四個月內,如果乙方意圖被一家在中國從事P2P業務或向企業、個人提供金融借款服務或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機構聘用,或直接或間接進行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則其須獲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三)在合同期限內及終止日後的二十四個月內,乙方不得建議,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試圖説服或促使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例如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銀行)的僱員接受其他個人或單位的僱傭,或離開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

(四)甲方將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向乙方按月支付下列數額作為當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相當於員工月基本工資           的數額,除非甲方在競業禁止期限屆滿之前不再要求乙方遵守競業禁止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期限內及終止日後的二十四個月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要求其賠償,賠償金額相當於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元。若違約責任發生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予提前通知。

(二)乙方承認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可能會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且不能通過金錢賠償予以彌補的損失。因此,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濟之外還有權申請禁制令或類似強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棄任何關於甲方救濟方式的抗辯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請實際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濟方式的抗辯。乙方承認除適用法律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還應遵守本合同項下對乙方的任何限制。

第四條:其他

(一)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

…………………………………………………………………………………………………………………

作者:計付民,碩士研究生,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民主黨派人士,浙江省律師協會特約撰稿人,寧波市“七五”普法講師團講師,刑事辯護專業律師,擅長處理重大、疑難、複雜刑事案件。專業領域:刑事辯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勞動工傷,知識產權。所獲榮譽1、20__年度獲全國十佳優秀律師;2、20__年度獲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二等獎;3、20__年度獲寧波市律師協會律師實務理論研討會鼓勵獎;4、20__年度、20__年度獲浙江歐碩律師事務所 “優秀律師”稱號;5、20__年度獲“風雲人氣律師”稱號;6、度獲聘浙江省律師協會特約撰稿人;7、年度浙江歐碩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稱號。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0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鑑於: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制定的協議如下:

第一條?競業限制業務

指乙方在甲方從事的業務和甲方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第二條?競業限制的區域範圍

指甲方正在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於)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年後的次日)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經營。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其中:

C:競業限制年補償費;

AI: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後,從事其他工作實際或能夠獲得的年收入。

第五條?補償支付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元。於每月______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如有損害甲方的名聲或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履行本協議,造成乙方損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的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祕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乙方在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給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義務,甲方拒絕的,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的限制。

第八條?違約救濟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給對方造成一定的損害,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九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2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為上述____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____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____行為作出補充。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後的____限制

3.1 離職後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於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於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户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户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説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為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____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並未違反____限制義務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____限制補償。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_______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3

小編為大家收集競業限制協議合同範本,希望競業限制協議合同範本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係後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                      聯繫方式:

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競業限制範圍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

2、不論因何種原因,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計算)乙方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或協助他人開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單位;

3、所謂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與甲方同類及類似的行業:

壹、                                                ;

貳、                                                 。

第二條  競業限制補償

1、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應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其金額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支付日期為的每月       日前(自乙方離職後第二個月起):

壹、每月      元人民幣;

貳、其它金額:           。

2、乙方指定下列收款帳號:

户名:                       ;

開户行:                     ;

帳號:                       。

如乙方上述帳號無法收款,則乙方應書面提交其它收款帳號,或上甲方辦公地收款。此時仍視為甲方已按時付款。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無正當理由,甲方遲延支付經濟補償金超過兩個月,則乙方可以終止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遲延付款不超過兩個月時,乙方仍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可要求甲方補足經濟補償金;

2、甲方可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但在該義務終止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仍應按約支付經濟補償金;

3、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將違約行為所獲收益返還甲方,並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如該金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4、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第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第五條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5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6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鑑於: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於)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涉外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篇19

甲方:上海X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户籍地址:

鑑於:

1、甲乙雙方訂立了編號為:【 】《勞動合同》和/或補充協議,依法建立了勞動關係;

2、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已經接觸到和/或將要接觸到屬於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

3、乙方理解和承認,其直接或間接地向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將嚴重損害甲方的利益;同時,其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與甲方的競爭行為,或者為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離開甲方時以及離開甲方後的保密義務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一致並締結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1條 商業祕密的定義、表現形式及範圍

1.1商業祕密的定義:本合同項下商業祕密是指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職務或執行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任務而開發出來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向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的而為乙方所瞭解到的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擔不限於商業性、技術性信息等(以下合稱“商業祕密”),但通過外界能夠公開獲取的除外。

1.2 本合同項下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商業性、技術性信息:

(1)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產品或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程序、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物品;

(2)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管理訣竅、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價格體系、貨源情報、產銷策略、銷售方法、市場情況、產品情況、各種技術、各項服務、投資情況及其他任何影響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4)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財務狀況、財務計劃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和資料;

(5)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計劃、產品或服務開發計劃、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和客户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和資料;

(6)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潛在客户的身份等信息;

(7)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潛在客户所僱傭的關鍵人員的身份;

(8)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獲得客户業務的渠道;

(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10)與乙方的職務開發成果相關的所有信息和資料;

(11)符合本條商業祕密定義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祕密”等字樣標記的任何信息。

1.3本合同項下商業祕密的表現形式為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件、內部書刊、函件、圖紙、報表、磁盤、膠片、幻燈片、照片、錄音帶、電子郵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記錄載體。

1.4 本合同項下關聯公司是指與甲方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者間接擁有或者控制關係、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關係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但不限於【___ _ _】公司、【_____ ___】公司、【___ _______】公司。

1.5 本合同項下的客户是指乙方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一年前已經屬於甲方的客户以及乙方離開公司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或者準備發展的客户,包括甲方的供應商。

第2條 知識產權

2.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配合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法律規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權利由乙方本人享有。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權利的智力成果,推定為屬於本條1款規定的歸屬於甲方的知識產權。

2.3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間內,乙方承諾將其在甲方任職之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無償使用於甲方的工作,並保證該權利的使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損害第三方的利益。

2.4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使用、實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因乙方侵權行為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張權利,並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一切損失向乙方追償。

第3條 乙方保密義務

3.1 乙方應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乙方應嚴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規章或制度,不得將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規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員工)提供、泄露或者公開,亦不得用於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利。

(2)甲方制定的保密規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處的,乙方應本着忠實、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維護甲方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3)乙方應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4)乙方應及時發現並向甲方彙報應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

(5)乙方應在履行工作職責範圍內,正確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職責範圍之外使用。

3.2 本條規定的泄漏、提供或公開包括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為。

3.3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者離開甲方之後 (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提供、公佈或者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關保密信息已經公佈或者實際上已經公開之日止。

3.5 乙方應於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時,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時間以及其他要求返還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載體,不得扣留、帶出、轉讓或者擅自銷燬。但是,相關保密信息載體為乙方自備的,可以由甲方將保密信息複製,並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後,返還給乙方。

第4條 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

4.1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反保密義務:

(1)將保密信息私自抄錄、複製、轉發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帶出甲方或者提供給第三方閲讀、保留、複製、傳遞等的;

(2)將保密信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供給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的;

(3)未經甲方授權,擅自使用、對外公佈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4)離開甲方後,以在甲方任職期間獲知的保密信息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

(5)以其他任何途經或者形式泄漏保密信息的。

4.2 違反保密義務的除外情形

(1)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職責,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正確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

(2)為履行法定義務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範圍僅限於為履行法定義務而必須執行的該等法定義務所明確規定的內容,且應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後在最短時間內通知甲方。

第5條 競業限制

5.1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有效期間內以及自《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無論何種理由)之日起【 】年內,乙方不得自行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關係的第三方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業務。該等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户進行包括提供服務、收取訂單以及可能發生直接或者間接轉移甲方業務或者對甲方業務產生或將會產生不利影響行為等商業性接觸;

(2)乙方不得在與甲方有直接或者間接競爭關係的第三方任職或者享受利益;

(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自行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從事同類業務。

5.2 本條規定的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第三方是指在技術、生產、經營、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間接取得生產經營優勢或經濟效益方面與甲方存在利益性衝突的任何第三方。

5.3 本條規定的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業務的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在甲方的客户處任職;

(2)自行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技術、管理、銷售、諮詢等業務;

(3)通過利誘、遊説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係;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5.4 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競業限制義務,豁免義務通知發出日之後未支付的經濟補償費終止支付,甲方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義務亦終止。

5.5 甲方違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無正當理由故意剋扣競業限制補償費的,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

第6條 競業限制補償金

6.1 作為乙方離職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對價,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間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以下簡稱“補償金”)。

6.2 補償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體金額由甲方在《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中明確告之。甲方保證該補償金的金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6.3 甲方將在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解除日/終止日後的【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離職當月的補償金,以後的補償金將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

4、乙方在收到《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 】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補償金的銀行賬户,甲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補償金支付到該賬户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指定銀行賬户,導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規定及時支付補償金的,甲方不構成違約;如乙方指定的賬户發生變化,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於通知,甲方向原乙方指定的賬户進行的支付,視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支付補償的義務。

第7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經乙方書面要求後在10個工作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7.2 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元的違約金。因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導致甲方發生損失,且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違約金與甲方損失的差額部分。乙方在職期間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仍然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3 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競業限制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違約金與甲方損失的差額部分。並且,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4 乙方在離職後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競業限制義務的,應當承擔如下所有違約責任:

(1)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補償金;

(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3)對甲方因其違約行為遭受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4)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合同。

7.5 本條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如果甲方的損失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

(2)甲方因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的調查費、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律師費)。

第8條 通知

8.1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當面送交、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送達對方於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繫地址。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聯繫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當面送交的,交付當日為送達日,以書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過向本合同所列的聯繫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8.2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第9條 爭議的解決

9.1 基於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9.2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10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的條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或法院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執行力。

10.2 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遲執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權利,並不代表其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構成懈怠或放棄本合同項下其他權利或對對方當事人義務的豁免。

10.3 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使用中文製作,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6本合同的內容,如與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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