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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權轉讓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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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

甲 方(受讓人)

收益權轉讓合同(通用16篇)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兑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託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鑑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託人交付的第i期委託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户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後,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委託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後,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並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後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或商業承兑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受讓人):

證件類型:

證 件 號:

聯繫電話:

住址:

乙方(出讓人): 彭鋼

證件號碼:

鑑於:

1、 乙方作為 深圳市小牛穩盈三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下稱“合夥企業”)的 有限 合夥人,實際出資人民幣 伍仟萬元整(大寫) ¥ 50,000,000.00(小寫),基於 深圳市小牛穩盈三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書 ( 合同編號: WY03-No.001 )完成了相對應的合夥企業出資份額的認購。

2、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體)自願以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受讓乙方對合夥企業實繳出資額中的相對應的合夥企業出資份額的收益權(以下簡稱“收益權”)。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持有的收益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乙方受讓甲方收益權的受讓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 (小寫),該價款對應相同金額的合夥出資份額收益權。

第二條 、權利保證

乙方承諾: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時,乙方所持有的該項 有限合夥出資份額 系依法取得、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也未以任何方式設置抵押、質押、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也無任何其他權利受限的情形。

第三條、甲方收益權持有期限

1、甲方收益權持有期限指甲方受讓並持有上述投資收益權的時間跨度,乙方根據持有期限以及年化收益率綜合計算應享有收益。本協議收益權持有期限為:自甲方支付受讓價款次日起至甲方支付受讓價款後的第一個結算日後的 個月止。結算日為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當月無30日時,月末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2、乙方應於回購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持有期限內產生的收益,收益權的年化收益率為 %。

第四條、收益權實現及回購

1、乙方通過回購方式實現本協議中約定由甲方享有的收益權。

2、 甲方收益權持有期限屆滿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按時足額回購上述收益權。回購價格為:收益權原受讓價款 + 收益權持有期限內依年化收益率所產生的收益。

第五條、受讓價款的支付

如果甲方對上述轉讓標的沒有異議,須於本協議簽署日後30天內將本協議第一條中約定的受讓價款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户:

開户行: 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城建支行

賬户名: 彭鋼

賬户號碼:6217 0072 0001 4701 828

自款項到賬次日,上述收益權轉讓即生效。

第六條、聲明與承諾

1、雙方均具備簽訂及履行本協議的主體資格、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均已取得簽訂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授權、批准及許可;

2、雙方在本協議中所承擔的義務合法有效,且不與各方承擔的其他義務相沖突。

第七條、保密義務

1、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與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信息、合同、資料、數據及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除辦理相關登記或批准所必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

2、前項所列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失效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如因違約造成某一方損失的,另一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申請之時該會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由此產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差旅費、擔保費及保全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深圳市小牛新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上海市 權益轉讓事宜,簽定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屋權屬狀況如下:

1、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於上海市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發展商)訂立《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該合同約定:甲方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的總價款購買上海市 房屋(以下稱該房屋),上述預售合同已有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乙方已全面瞭解該房屋的上述情況,仍表示願意購買該房屋;

2、有關內容詳見所簽定的《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甲方保證其與發展商簽署的上述《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內容屬實,並且甲方保證該房屋無任何其他權利限制,若有甲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總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買賣該房屋,甲、乙雙方間的實際付款方式如下:

1、 乙方於簽約後五日內以匯款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2、乙方於甲、乙雙方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權益轉讓手續當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3、雙方同意房款可以人民幣或美元計價,若以美元計價則依交款匯兑當日中國銀行公告之匯率標準辦理,雙方各無異議。

三、甲方的義務為:

1、甲方負責獲得發展商同意,進行房屋的權益轉讓;

2、甲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上海市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3、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當日將該房屋有關資料交付給乙方,待發展商交房時直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支付該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進户費用;

2、該房屋的維修基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上海市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五、若甲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反悔不出售該房地產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應返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

六、若乙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乙方反悔不購買上述房地產,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甲

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乙方未按本協議時間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未付款的萬分之三)。逾期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支付甲方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約定,如因發展商原因導致雙方不能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事宜。則雙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三天內依本協議總房款及其他條款約定另行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逾期達15日,則視為違約,同時違約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4

出 讓 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 證件種類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 賬 號:

受 讓 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證件種類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 賬 號: 鑑於:之信託受益權。

1、甲方系依據《 信託合同》(合同編號:雲信信 - ( )號,以下簡稱“信託合同”)設立的信託項下的受益人,受益權證號為 - ( )- -號,享有信託合同項下通訊地址及郵編:

2、甲方所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依照信託合同的約定由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受託人”)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信託合同的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信託受益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1本協議受讓人應為《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具體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1.1.1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1.2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1.1.3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第二條 轉讓標的

2.1甲方同意出讓,乙方同意受讓截止本協議簽署日甲方在信託合同項下所享有的全部信託單位所對應之信託受益權(以下簡稱“標的信託受益權”),以及與該標的信託受益權相關的一切權利。信託單位所對應之信託受益權。

第三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同意,標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

3.2 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3.2.1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項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方式:

2.2截止本協議簽署日,甲方在信託合同項下享有合計 份

第一條 受讓人資質寫) (¥ 元)

(2)分期支付方式:

① 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的轉讓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② 乙方於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的轉讓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3.2.2 支付形式按以下第 項約定執行:(1)人民幣現金;(2)現金支票;(3)轉賬支票;(4)銀行匯款;(5)其他 。

第四條 轉讓登記

4.1 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至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4.2按照信託合同和受託人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手續時,應向受託人提供《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受益證明書》以及甲乙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等,並支付相關税費。受託人受理轉讓申請並審核通過後,向受讓人出具《受益證明書》之日起,視為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完成。

第六條 保證與承諾

第五條 權利義務的轉移

5.2 自轉讓登記完成之日起,乙方遂享有標的信託受益權,並承繼基於該標的信託受益權所產生的一切受益人權利和義務。

5.3自轉讓登記完成之日起,甲方依據信託合同(或基於繼承、法律規定或委託授權等合法途經)享有和承擔的相應的委託人權利義務應同時轉移給乙方,乙方遂承繼甲方所享有和承擔的委託人權利和義務。

6.1 甲、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協議時已經獲得了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以及完成本協議預期的交易所應獲得的一切同意、授權和批准。

5.1標的信託受益權自轉讓登記完成之日起發生權利義務的轉移。

6.2甲方保證,其對標的信託受益權享有合法和完整的支配權利,並未在其上設置任何擔保或其他權利負擔,且任何第三方對該標的信託受益權均不具有優先受償或追索的權利。

6.3乙方確認,已充分並全面知曉標的信託受益權所涉相關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文件的約定,並承諾符合法律法規和信託合同中有關合格投資者資格及其他條件,可以受讓標的信託受益權。

第七條 税費承擔

7.1 因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所產生的税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信託合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7.2 根據信託合同和受託人相關制度規定,甲乙雙方轉讓標的信託受益權時應向受託人支付轉讓手續費,金額按信託合同規定計算並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因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保證或承諾,並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的,違反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全部經濟損失。

8.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與方式支付轉讓價款,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應按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

第十條 附則

10.1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或提請受託人協調解決,解決未果,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貳份交受託人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9.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合同,該預售合同已登記備案)權益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關於轉讓價款的約定

第二條 關於權利、義務轉移的約定

第三條 關於房屋的約定

甲方已徵得/書面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將已預購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轉讓給乙方。待房屋交付時,乙方憑本合同權益書即可與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不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則有甲方承擔責任。

本書自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6

甲方(受讓人):

證件類型:

證 件 號:

聯繫電話:

住址:

乙方(出讓人): 彭鋼

證件號碼:

鑑於:

1、 乙方作為 深圳市小牛穩盈三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 (下稱“合夥企業”)的 有限 合夥人,實際出資人民幣 伍仟萬元整(大寫) ?50,000,000.00(小寫),基於 深圳市小牛穩盈三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書 ( 合同編號: WY03-No.001)完成了相對應的合夥企業出資份額的認購。

2、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體)自願以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受讓乙方對合夥企業實繳出資額中的相對應的合夥企業出資份額的收益權(以下簡稱“收益權”)。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持有的收益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乙方受讓甲方收益權的受讓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 (小寫),該價款對應相同金額的合夥出資份額收益權。

第二條 、權利保證

乙方承諾: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時,乙方所持有的該項 有限合夥出資份額系依法取得、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也未以任何方式設置抵押、質押、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也無任何其他權利受限的情形。

第三條、甲方收益權持有期限

1、甲方收益權持有期限指甲方受讓並持有上述投資收益權的時間跨度,乙方根據持有期限以及年化收益率綜合計算應享有收益。本協議收益權持有期限為:自甲方支付受讓價款次日起至甲方支付受讓價款後的第一個結算日後的個月止。結算日為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當月無30日時,月末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2、乙方應於回購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持有期限內產生的收益,收益權的年化收益率為 %。

第四條、收益權實現及回購

1、乙方通過回購方式實現本協議中約定由甲方享有的收益權。

2、 甲方收益權持有期限屆滿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按時足額回購上述收益權。回購價格為:收益權原受讓價款 +收益權持有期限內依年化收益率所產生的收益。

第五條、受讓價款的支付

如果甲方對上述轉讓標的沒有異議,須於本協議簽署日後30天內將本協議第一條中約定的受讓價款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户:

開户行: 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城建支行

賬户名: 彭鋼

賬户號碼:6217 0072 0001 4701 828

自款項到賬次日,上述收益權轉讓即生效。

第六條、聲明與承諾

1、雙方均具備簽訂及履行本協議的主體資格、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均已取得簽訂與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授權、批准及許可;

2、雙方在本協議中所承擔的義務合法有效,且不與各方承擔的其他義務相沖突。

第七條、保密義務

1、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與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信息、合同、資料、數據及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除辦理相關登記或批准所必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

2、前項所列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失效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如因違約造成某一方損失的,另一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申請之時該會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由此產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差旅費、擔保費及保全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深圳市小牛新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鑑於:

甲方擬參與股份有限公司於 年進行的限售法人股轉讓,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甲方向乙方轉讓其中的 萬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轉讓標的

1、本合同的轉讓標的為甲方成功認購的標的股權對應的的股權收益權。若甲方未能認購成功,則參照本合同第四條處理。

2、轉讓期限內,乙方享有的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範圍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標的股權產生的股息、紅利等的權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則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後標的股權所對應的剩餘產的權利;

3.若甲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司法機關的裁決或經乙方書面同意,依法對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臵標的股權,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處臵標的股權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權利。

3、標的股權因送股、公積金轉增、拆分股權等而形成的派生權利亦歸入標的股權的股權,乙方同樣根據本條第2款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的股權收益權。

4、轉讓期間若標的股權發生配股的,有關配股資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協商約定。

5、在轉讓期間,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並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於受讓人名下。

2.轉讓價款

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3.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乙方在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後,成為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

4.定金、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的全額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該定金自動轉化為轉讓價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之日起享有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該日即為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若甲方未能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則甲方應於 年 月 日退還乙方全額定金 元,並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計算的資金利息。

定金應支付至甲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户銀行: ;

5.甲方回購權及回購義務

若甲方認購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讓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則甲方有權在轉讓期 年期限屆滿前拾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下款約定的回購總價款,從而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

回購總價款按照以下模式計算:

回購款=

乙方賬號如下:

賬户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户銀行: ;

6.甲方回購違約的後果

甲方未在回購期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回購權,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責任,或者通過法律手段處分質押的標的股權。

7.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轉讓期限自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算。

2、轉讓期限於乙方依本合同約定處臵股權收益權而獲得全部收入的當日屆滿。

3、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到轉讓期限屆滿期間為轉讓期間。

8.標的股權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1、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後,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並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於受讓人名下。轉讓人承諾未經受讓人書面同意,不得運用和處分標的股權,且不對標的股權設臵其他他項物權

2、在轉讓期間,甲方未行使回購權前,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標的股權的股東權利。甲方承諾將對標的股權視同自有資金投資進行管理,並嚴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轉讓期間,標的股權可公開市場交易後,甲方未行使回購權,甲方應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運用所產生的資金(下稱“處臵資金”)及轉讓期限內標的股權產生的所有股息紅利(下稱“股息紅利”)應按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a.甲方履行回購義務的,因送股、公積金轉贈、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紅利歸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購義務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回購款後,餘額歸甲方所有;處臵資金、股息紅利不足支付回購款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全部歸乙方所有。

5、轉讓期屆滿,標的股權質押權限解除。

9.乙方應負擔的其它費用

1、乙方以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項下的信託資金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乙方以該信託財產為限承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項下的信託費用。

2、乙方應承擔的信託費用種類包括: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2)信託報酬;

(3)律師費、保管費、審計費、財務顧問費等中介費用;

(4)文件和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5)信息披露費用;

(6)轉讓標的買賣的費用;

(7)信託賬户保管劃轉的費用;

(8)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9)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10. 陳述與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實體,能以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資產獨立對外承擔責任,且甲方的本次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轉讓已通過了本公司(或同級主管部門)批准;

2.甲方是標的股權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外,甲方有權自由處臵標的股權,標的股權上沒有設臵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取得標的股權的資金來源合法、合規,標的股權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等任何權利瑕疵;

4.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時及轉讓期限內乙方為標的股權的唯一股權收益權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對標的股權的股權享有股權收益權;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後及轉讓期限內不得將標的股權對外轉讓、質押,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標的股權,不得在標的股權上設定其它任何形式的優先權及其他第三人權利或採取其它限制、影響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行為;

6.甲方目前沒有任何正在進行的或威脅到乙方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可能對乙方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喪失全部或部分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甲方應向乙方進行相應賠償。

2.乙方向甲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銀行性金融機構,能以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本合同;

2.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資金來源合法,不存在任何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11. 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或陳述與保證的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守約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提起訴訟等維護其合法權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則合同應自書面通知送達違約方時解除。

12. 糾紛解決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且受讓人擬受讓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該信託未成立,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轉讓人回購標的股權全部收益權的,本合同終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條款

在簽署本合同時,雙方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規定已經閲悉,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8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兑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託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鑑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託人交付的第i期委託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户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後,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委託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後,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並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後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或商業承兑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9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鑑於:

甲方擬參與股份有限公司於 年進行的限售法人股轉讓,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甲方向乙方轉讓其中的 萬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轉讓標的

1、本合同的轉讓標的為甲方成功認購的標的股權對應的的股權收益權。若甲方未能認購成功,則參照本合同第四條處理。

2、轉讓期限內,乙方享有的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範圍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標的股權產生的股息、紅利等的權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則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後標的股權所對應的剩餘財產的權利;

3.若甲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司法機關的裁決或經乙方書面同意,依法對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臵標的股權,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處臵標的股權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權利。

3、標的股權因送股、公積金轉增、拆分股權等而形成的派生權利亦歸入標的股權的股權,乙方同樣根據本條第2款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的股權收益權。

4、轉讓期間若標的股權發生配股的,有關配股資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協商約定。

5、在轉讓期間,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並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於受讓人名下。

2.轉讓價款

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3.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

乙方在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後,成為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

4.定金、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的全額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該定金自動轉化為轉讓價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之日起享有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該日即為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

若甲方未能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則甲方應於 年 月 日退還乙方全額定金 元,並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計算的資金利息。

定金應支付至甲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户銀行: ;

5.甲方回購權及回購義務

若甲方認購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讓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則甲方有權在轉讓期 年期限屆滿前拾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下款約定的回購總價款,從而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

回購總價款按照以下模式計算:

回購款=

乙方賬號如下:

賬户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户銀行: ;

6.甲方回購違約的後果

甲方未在回購期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回購權,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責任,或者通過法律手段處分質押的標的股權。

7.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轉讓期限自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算。

2、轉讓期限於乙方依本合同約定處臵股權收益權而獲得全部收入的當日屆滿。

3、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到轉讓期限屆滿期間為轉讓期間。

8.標的股權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1、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後,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並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於受讓人名下。轉讓人承諾未經受讓人書面同意,不得運用和處分標的股權,且不對標的股權設臵其他他項物權

2、在轉讓期間,甲方未行使回購權前,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標的股權的股東權利。甲方承諾將對標的股權視同自有資金投資進行管理,並嚴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轉讓期間,標的股權可公開市場交易後,甲方未行使回購權,甲方應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運用所產生的資金(下稱“處臵資金”)及轉讓期限內標的股權產生的所有股息紅利(下稱“股息紅利”)應按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a.甲方履行回購義務的,因送股、公積金轉贈、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紅利歸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購義務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回購款後,餘額歸甲方所有;處臵資金、股息紅利不足支付回購款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全部歸乙方所有。

5、轉讓期屆滿,標的股權質押權限解除。

9.乙方應負擔的其它費用

1、乙方以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項下的信託資金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乙方以該信託財產為限承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項下的信託費用。

2、乙方應承擔的信託費用種類包括: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2)信託報酬;

(3)律師費、保管費、審計費、財務顧問費等中介費用;

(4)文件和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5)信息披露費用;

(6)轉讓標的買賣的費用;

(7)信託賬户保管劃轉的費用;

(8)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9)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10. 陳述與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實體,能以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資產獨立對外承擔責任,且甲方的本次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轉讓已通過了本公司(或同級主管部門)批准;

2.甲方是標的股權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外,甲方有權自由處臵標的股權,標的股權上沒有設臵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取得標的股權的資金來源合法、合規,標的股權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等任何權利瑕疵;

4.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時及轉讓期限內乙方為標的股權的唯一股權收益權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對標的股權的股權享有股權收益權;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後及轉讓期限內不得將標的股權對外轉讓、質押,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標的股權,不得在標的股權上設定其它任何形式的優先權及其他第三人權利或採取其它限制、影響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行為;

6.甲方目前沒有任何正在進行的或威脅到乙方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可能對乙方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喪失全部或部分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甲方應向乙方進行相應賠償。

2.乙方向甲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銀行性金融機構,能以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本合同;

2.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資金來源合法,不存在任何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11. 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或陳述與保證的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守約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提起訴訟等維護其合法權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則合同應自書面通知送達違約方時解除。

12. 糾紛解決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且受讓人擬受讓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該信託未成立,則本合同自始無效。轉讓人回購標的股權全部收益權的,本合同終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條款

在簽署本合同時,雙方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規定已經閲悉,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 某某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20xx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商品

轉讓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合同,該預售合同已登記備案)權益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關於轉讓價款的約定

第二條 關於權利、義務轉移的約定

第三條 關於房屋的約定

甲方已徵得/書面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將已預購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轉讓給乙方。待房屋交付時,乙方憑本合同權益書即可與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不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則有甲方承擔責任。

本書自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鑑於: 

甲方擬參與股份有限公司於 年進行的限售法人股轉讓,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甲方向乙方轉讓其中的 萬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轉讓標的

1、本合同的轉讓標的為甲方成功認購的標的股權對應的的股權收益權。若甲方未能認購成功,則參照本合同第四條處理。

2、轉讓期限內,乙方享有的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範圍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標的股權產生的股息、紅利等的權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則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後標的股權所對應的剩餘財產的權利;

3.若甲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司法機關的裁決或經乙方書面同意,依法對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臵標的股權,依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享有處臵標的股權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的權利。

3、標的股權因送股、公積金轉增、拆分股權等而形成的派生權利亦歸入標的股權的股權,乙方同樣根據本條第2款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的股權收益權。

4、轉讓期間若標的股權發生配股的,有關配股資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協商約定。

5、在轉讓期間,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並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於受讓人名下。

2.轉讓價款

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3.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

乙方在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後,成為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人。

4.定金、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的全額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 萬股,則該定金自動轉化為轉讓價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之日起享有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該日即為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

若甲方未能認購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轉讓股票,則甲方應於 年 月 日退還乙方全額定金 元,並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計算的資金利息。

定金應支付至甲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户銀行: ;

5.甲方回購權及回購義務

若甲方認購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讓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則甲方有權在轉讓期 年期限屆滿前拾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下款約定的回購總價款,從而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

回購總價款按照以下模式計算:

回購款=

乙方賬號如下:

賬户名稱: ;

銀行帳號: ;

開户銀行: ;

6.甲方回購違約的後果

甲方未在回購期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回購權,回購全部股權收益權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責任,或者通過法律手段處分質押的標的股權。

7.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轉讓期限自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算。

2、轉讓期限於乙方依本合同約定處臵股權收益權而獲得全部收入的當日屆滿。

3、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之日起到轉讓期限屆滿期間為轉讓期間。

8.標的股權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1、股權收益權轉讓生效後,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股權質押協議》並將所轉讓的標的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質押於受讓人名下。轉讓人承諾未經受讓人書面同意,不得運用和處分標的股權,且不對標的股權設臵其他他項物權

2、在轉讓期間,甲方未行使回購權前,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標的股權的股東權利。甲方承諾將對標的股權視同自有資金投資進行管理,並嚴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轉讓期間,標的股權可公開市場交易後,甲方未行使回購權,甲方應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讓人的書面指令進行運用所產生的資金(下稱“處臵資金”)及轉讓期限內標的股權產生的所有股息紅利(下稱“股息紅利”)應按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a.甲方履行回購義務的,因送股、公積金轉贈、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紅利歸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購義務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回購款後,餘額歸甲方所有;處臵資金、股息紅利不足支付回購款的,處臵資金、股息紅利全部歸乙方所有。

5、轉讓期屆滿,標的股權質押權限解除。

9.乙方應負擔的其它費用

1、乙方以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項下的信託資金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乙方以該信託財產為限承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項下的信託費用。

2、乙方應承擔的信託費用種類包括: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2)信託報酬;

(3)律師費、保管費、審計費、財務顧問費等中介費用;

(4)文件和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5)信息披露費用;

(6)轉讓標的買賣的費用;

(7)信託賬户保管劃轉的費用;

(8)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9)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10. 陳述與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實體,能以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資產獨立對外承擔責任,且甲方的本次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轉讓已通過了本公司(或同級主管部門)批准;

2.甲方是標的股權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外,甲方有權自由處臵標的股權,標的股權上沒有設臵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取得標的股權的資金來源合法、合規,標的股權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等任何權利瑕疵;

4.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時及轉讓期限內乙方為標的股權的唯一股權收益權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對標的股權的股權享有股權收益權;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後及轉讓期限內不得將標的股權對外轉讓、質押,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標的股權,不得在標的股權上設定其它任何形式的優先權及其他第三人權利或採取其它限制、影響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行為;

6.甲方目前沒有任何正在進行的或威脅到乙方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可能對乙方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為導致乙方喪失全部或部分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甲方應向乙方進行相應賠償。

2.乙方向甲方陳述與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銀行性金融機構,能以自身名義簽訂並履行本合同;

2.受讓標的股權的股權收益權的資金來源合法,不存在任何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11. 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或陳述與保證的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守約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提起訴訟等維護其合法權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則合同應自書面通知送達違約方時解除。

12. 糾紛解決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且受讓人擬受讓標的股權股權收益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權投資資金信託”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該信託未成立,則本合同自始無效。轉讓人回購標的股權全部收益權的,本合同終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條款

在簽署本合同時,雙方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規定已經閲悉,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2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_

負責人:_

營業地址:_

郵政編碼:_

經辦人:_

聯繫電話:_

傳 真:_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_公司

負責人:_

營業地址:_

郵政編碼:_

經辦人:_

聯繫電話:_

傳 真:_

甲方_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_(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兑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託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鑑的《第i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託人交付的第i期委託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_

帳號:_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_

開户行:_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後,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_"委託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後,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並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後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或商業承兑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指甲方為購買正在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合同,該預售合同已登記備案)權益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關於轉讓價款的約定

第二條 關於權利、義務轉移的約定

第三條 關於房屋的約定

甲方已徵得/書面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將已預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商品房轉讓給乙方。待房屋交付時,乙方憑本合同權益書即可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不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則有甲方承擔責任。

本書自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4

出 讓 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 證件種類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 賬 號:

受 讓 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證件種類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 賬 號: 鑑於:之信託受益權。

1、甲方系依據《 信託合同》(合同編號:雲信信 - ( )號,以下簡稱“信託合同”)設立的信託項下的受益人,受益權證號為 - ( )- - 號,享有信託合同項下通訊地址及郵編:

2、甲方所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依照信託合同的約定由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受託人”)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信託合同的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信託受益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1本協議受讓人應為《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具體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1.1.1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1.2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1.1.3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第二條 轉讓標的

2.1甲方同意出讓,乙方同意受讓截止本協議簽署日甲方在信託合同項下所享有的全部信託單位所對應之信託受益權(以下簡稱“標的信託受益權”),以及與該標的信託受益權相關的一切權利。信託單位所對應之信託受益權。

第三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同意,標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

3.2 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3.2.1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項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方式:

2.2截止本協議簽署日,甲方在信託合同項下享有合計 份

第一條 受讓人資質寫) (¥ 元)

(2)分期支付方式:

① 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的轉讓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② 乙方於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的轉讓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3.2.2 支付形式按以下第 項約定執行:(1)人民幣現金;(2)現金支票;(3)轉賬支票;(4)銀行匯款;(5)其他 。

第四條 轉讓登記

4.1 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至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4.2 按照信託合同和受託人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手續時,應向受託人提供《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受益證明書》以及甲乙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等,並支付相關税費。受託人受理轉讓申請並審核通過後,向受讓人出具《受益證明書》之日起,視為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完成。

第六條 保證與承諾

第五條 權利義務的轉移

5.2 自轉讓登記完成之日起,乙方遂享有標的信託受益權,並承繼基於該標的信託受益權所產生的一切受益人權利和義務。

5.3自轉讓登記完成之日起,甲方依據信託合同(或基於繼承、法律規定或委託授權等合法途經)享有和承擔的相應的委託人權利義務應同時轉移給乙方,乙方遂承繼甲方所享有和承擔的委託人權利和義務。

6.1 甲、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協議時已經獲得了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以及完成本協議預期的交易所應獲得的一切同意、授權和批准。

5.1標的信託受益權自轉讓登記完成之日起發生權利義務的轉移。

6.2 甲方保證,其對標的信託受益權享有合法和完整的支配權利,並未在其上設置任何擔保或其他權利負擔,且任何第三方對該標的信託受益權均不具有優先受償或追索的權利。

6.3 乙方確認,已充分並全面知曉標的信託受益權所涉相關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文件的約定,並承諾符合法律法規和信託合同中有關合格投資者資格及其他條件,可以受讓標的信託受益權。

第七條 税費承擔

7.1 因標的信託受益權轉讓所產生的税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信託合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7.2 根據信託合同和受託人相關制度規定,甲乙雙方轉讓標的信託受益權時應向受託人支付轉讓手續費,金額按信託合同規定計算並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因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保證或承諾,並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的,違反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全部經濟損失。

8.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與方式支付轉讓價款,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應按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

第十條 附則

10.1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或提請受託人協調解決,解決未果,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貳份交受託人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9.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5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託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意願,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兑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託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鑑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託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託人交付的第i期委託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户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後,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委託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後,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並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並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後,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並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託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後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於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兑匯票或商業承兑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並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收益權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轉讓方):

住所地:

乙方(受讓方):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鑑於:

1.甲方與有限公司於 年 月 日簽署了的«(票據)項目資產管理合同»(以下簡稱“«資管合同»”), «資管合同»有效期為五年。

2.甲方作為«資管合同»項下的資產(票據)項目的租金收益人完整且有效地享有«資管合同» 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完整且有效地持有該資產(票據)項目的全部收益權,甲方對所擁有的收益權可以合法的轉讓給第三方。

3.甲方作為«資管合同»項下的資產(票據)項目的收益人願意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轉讓甲方持有的上述«資管合同»項下的部分收益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約定以自有資金受讓該資產(票據)項目的部分收益權。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本次收益權轉讓,達成合同如下: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轉讓且乙方同意受讓«資管合同»項下甲方持有的部分在合同約定轉讓期限內的收益權。該部分收益權自轉讓日起, 乙方將依法享有該資產(票據)項目資產管理計劃項下的相應部分收益權。

二、轉讓價款與支付

( - )轉讓價款: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次資產(票據)項目資產管理計劃部分收益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且甲方未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但不限於聲明與保證條款)的前提下,於該收益權轉讓日向甲方足額支付上述轉讓價款。

(二)轉讓價款的支付:

1.乙方採用“委託劃扣”的形式進行轉讓價款的支付。

2. 乙方提供本人劃扣帳户並委託甲方的合作機構從乙方銀行帳户代為劃轉支付金額, 並按時劃轉給甲方。

3. 乙方須確保如下帳户為乙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銀行帳户, 乙方變更該帳户時必須簽署«客户信息變更書»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變更; 如因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而引發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户名(與乙方姓名一致):

開户銀行(精確到支行):

銀行帳號:

(三)乙方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後,乙方即享有«資管合同»下甲方所享有的本合同約定金額的資產(票據)項目的部分收益權及其相關權利;

三、 轉讓期限及預期收益:

轉讓期限為乙方自主選擇的持有所受讓收益權的有效期限。

(一)有效期起於:該項目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的轉讓日,即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價款之日,即 年 月 日。

(二)有效期止於:按照乙方白主選擇的所受讓收益權的持有期限,甲方在到期日向乙方足額支付回購價款之日,即 年 月 日的三個工作日內。

(三)轉讓期限類型及相應預期收益: (詳見附件一)。

四、權利義務的轉讓

在乙方合法擁有的該資產(票據)項目收益權的有效期限內,乙方享有並承擔«資管合同»項下對應比例的權利和義務。 在乙方擁有的該收益權的有效期限到期日, 乙方同意甲方無條件回購乙方擁有的該收益權, 並支付相應的回購價款 (詳見附件二) 。

五、税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應交納的税費 。 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税務等國家機關的命令或要求,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税費時,甲方應按照規定進行代扣代繳。

六、甲方承諾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法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三)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是所轉讓標的資產(票據)項目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的管理人,且有權轉讓該資產管理計劃的收益權。甲方保證該收益權合法、真實、有效。截止轉讓日,該收益權上均無設定任何擔保權益及第三者權益,無任何權利瑕疵。

(五) 甲方須向乙方交付«資管合同»及其相關法律文件,並保證向乙方提交的相關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完整且無任何遺漏或隱瞞的。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事先書面通知,不對«資管合同» 及其相關法律文件做出任何形式的變更或修改。

七、乙方承諾與保證 、

(一)乙方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四)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詳細閲讀該資產管理計劃的相關文件及其他風險揭示等資料,已對本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各種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政策風險、 信用風險、 不可抗力等及受讓本資產管理計劃收益權後的所有權利、 義務、責任全部知曉。

八、風險提示

(一)政策風險

因國家宏觀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法律法規等因素.引起的政策風險。

(二)不可杭力

由於戰爭、 動亂、 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而可能導致乙方資產損失的風險。

九、保密

(一)保密義務

本合同各方同意,對其中一方提供給另一方的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及(或)本合同所含信息予以保密,並且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類信息。

(二)保密期限 合同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產生, 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十、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賠償。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並支付守約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而支付的費用),同時,在違約方對違約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前,每逾期一日,守約方有權按轉讓價款的萬分之壹向違約方收取違約金。

如果甲方在接受乙方的書面申請後 30 日內為甲方尋找到收益權受讓人、 協助辦理完畢轉讓手續, 則甲方收取乙方當次成功轉讓金額的 2%作為轉讓服務費 。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乙方將轉讓價款足額支付至甲方指定帳户後當日,甲方將持有的«資管合同»複印件壹份交由乙方持有, 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本合同有異議的, 應首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十四、本合同一式成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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