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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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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通用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_____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_____(租期)的租賃費共計_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户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户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户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兩方經細談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由甲方租出位於的地面單邊首層鋪位給乙方作為住房使用,面積約為110平方米。

2.租鋪用途:用於住房。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本鋪位:嚴禁堆放、經營易燃物品,禁止經營高噪音、高污染行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鋪位結構用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押金。

3.租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

4.乙方先付押金人民幣元整給甲方。鋪位租金的付款形式定為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下次的租金要提前5天交給甲方。

5.租賃期內,所有費用由乙方自理。每期的電水費用必須在5天前向甲方交納,延期則按每日10%加收滯納金。

6.租賃期內,乙方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擅自將鋪位轉租、轉借、改變用途或用於抵押。

7.租賃期滿後,就乙方在租賃期內增加的裝修、建築、水電設施等都不得自行拆除,所有裝修貴甲方所有,乙方必須保證期滿後將鋪位清潔乾淨後交還甲

8.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因特殊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收回鋪位,必須提前1個月內通知乙方;甲方除免除當月租金並原數返還押金外,不再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2.乙方中途終止合同,鋪位內所有裝修不得拆遷,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交納的押金及租金歸甲方所有。

3.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如逾期不交,甲方每天按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滯納金,如逾期超過10天,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有權沒收押金並收回鋪位,乙方在鋪位內的所有裝修歸甲方所有。

9.租金從年月日算計。

10.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合法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方雙方簽名生效。

出租方代表人:承租方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定日期:年月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雙方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租賃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部分場地從事經營活動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新黃路1號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 區 層 號鋪位,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依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合同租賃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交納

1、本合同租金實行按年度繳納。

2、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首先繳納第一年年度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個月繳納,如在上述期限內未繳納下一年度租金,則本合同在執行完第一年度租賃期限後予以自動廢除。

4、第一年合同期內本經營鋪位租金收取標準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每個鋪位標準繳納經營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後不再與市場續約經營,其前期所繳納經營保證金將於乙方退場後三個月內予以無息返還。經營保證金收取伍仟元整。

6、濟南歷山長隆商貿有限公司消費收取標準為 元/立方:電費收取標準為 元/度;如水電費收取標準有更改,將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

7、水、電費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點繳納,逾期每天加收1%的滯納金,超過7日不繳納的,甲方有權給予停止水、電供應的處罰,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本商城內各項治安、消防、物業管理、衞生、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相關市場管理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有義務幫助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税務登記等方面資質時所需要的各種證明材料。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經營。

3、應按照約定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規定日期繳納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乙方所使用的營業房及輔助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損壞,應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從事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乙方如欲將鋪位轉讓給第三人或與其它業户交換或合租鋪位,應以書面形式先徵得甲方同意後,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轉租、轉讓期限不得超出與市場簽定合同期限)。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及經營產品的相關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頂部以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鋪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和私自佔用。

10、為了市場內業户的財產安全,所有業户冬季嚴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內乙方入駐業户人身及財產安全等問題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駐業户自行解決,甲方不負此方面的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給乙方的經營場地,並視情節輕重與否,保留罰款、扣除租金及相應等值貨物以至上訴等權利。

1、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營業執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經營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租賃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

5、將租賃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

6、超過合同最終規定繳納房租期限5日後未繳納租金。

7、未按甲方最終規定開業日期入駐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租金,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2、因市場升級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動解除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內,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配套設施

乙方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場時,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各項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前期各項裝修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

下列2種方式之任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濟南市天橋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如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將不影響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以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訂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附件,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5、乙方的經營活動須與市場有關,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退還剩餘租金,保證金不退,損失自負。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為倉庫使用,必須正常開門營業。

第十二條 附加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鋪用途:用於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枱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承租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交付押金___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收款賬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加收滯納金。押金於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後無息退還。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商鋪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商鋪出售給與商鋪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商鋪(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7、承諾商鋪可以滿足承租方的經營目的,並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等手續,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關手續的瑕疵,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在租賃商鋪的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商鋪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合同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因商鋪拆遷導致房屋滅失時,雙方約定拆遷的補償由承租方享有。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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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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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文件以傳真發出的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專人手遞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寄出後四日視為收悉日。

無論乙方指定地址是否為商鋪,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將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鋪後也視為送達。通知、文件送達後,乙方商鋪人員應當立即簽收並給予書面回執,如果乙方商鋪人員拒絕簽收,則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留置(無論是否商鋪是否有人)的方式送達,相應的留置照片或錄像即可作為回執。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次需支付_______年租金,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_______%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_______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________元/噸,電____________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退租並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後,甲方退還給乙方。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 經營體制

廣場實行商業鋪位的獨立經營模式,整個廣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對外統一名稱,由乙方簽約經營的鋪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 商鋪編號、面積及位置

甲方將位於東莞市長安鎮財富廣場 號鋪位,出租乙方經營,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三、租賃期限及經營範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其中乙方享有裝修期 個月和免租期 個月,共計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計算租金。

(2)商鋪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和項目以甲方解釋為準,乙方必須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經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變更,需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在合同上註明)。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禁止乙方繼續經營,收回鋪位,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賠償。

四、租金,水、電及其他費用

(1)租金

在本合同經營期限內,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租金計算標準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賃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2)水費、電費

乙方用電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核准的用電用水容量之內,容量之內的計算標準按長安鎮相關的收費標準以實際發生額和變壓器電損實際發生額交納,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請,並經批准後按相關部門的相應計費標準計費交納。

(3)管理費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費,是用於提供廣場內部公共衞生、保安、廣場整體形象維護,宣傳費及公共用水、電量正常支出。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幣 元/月,管理費均為甲方税後實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發票,相應税費由乙方負責。

(4)費用收取

乙方應於每月(遇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繳納當月租賃費、管理費、污水處理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則每天按所拖欠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拖欠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工商管理費、税金

工商管理費、税金由工商、税務部門與乙方核定後由乙方自行交納。

五、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元),水電押金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 10000 元),共人民幣(大寫): ( 元)。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款項或者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 拾 日內將保證金和水電押金無息退還予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按期收取租賃費及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廣場營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監督。

(3)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A. 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改變經營範圍。

B. 擅自將商鋪對外出租、轉讓或利用商鋪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C. 逾期不交納租賃費及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並經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繳納者。

D. 嚴重違反廣場管理紀律和有關制度又不予改進的。

(4)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向乙方提供約定的經營商鋪、廣場名稱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經營條件。

(5)乙方需在甲方書面通知交鋪後30天內前來收鋪,逾期不來收鋪的,視為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作處理,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6)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應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無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7)甲方(或由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進行審核,方案須經甲方或甲方委託管理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工程必須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如裝修驗收未合格將不予營業,裝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

(8)甲方不得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如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商鋪、終止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已裝修的,經摺舊後的殘值,由甲方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經營範圍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和廣場名稱的權利。

(3)未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的商鋪對外轉租、轉讓。

(4)不得非法經營、變更經營,經營範圍不得突破甲方核准的經營項目。

(5)乙方承擔商鋪的日常維修責任,愛護商鋪設備及公共設施,若損壞,除自行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外,還將對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6)合同簽定同時,乙方即成為經營場地的防火責任人,同時簽署防火責任書,負責店員的消防意識及器材使用的培訓

(7)消費者在乙方經營場所接受服務或者購買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發生任何費用或者承擔責任的,乙方對此應予以全額補償。

(8)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收鋪手續。

(9)按時、足額交納商鋪租金、水電費用、管理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10)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對廣場的各種管理工作。

(11)乙方須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開業,如未能正常開業,則乙方的後續 2 個月免租期取消。

八、乙方經營遵守事項

(1)乙方必須具有符合長安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經營資格,並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及税務登記證,辦理費用自理。

(2)乙方在廣場必須亮證經營,實行經營商品明碼標價,不得采取惡性壓價、強拉顧客等不正當手段干擾其他商家經營秩序,乙方在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開具有效的購物憑證(如收據、發票)。

(3)乙方應自覺按章納税及工商管理費,嚴禁走私、販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否則,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並向甲方支付商品總價十倍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經營及名譽所造成的損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乙方對其經營場地的裝修,需先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申請,並報三維效果圖,經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其裝修及用料的標準需符合消防部門及廣場管理的有關規定,裝修完畢並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

(5)乙方應按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規定的裝修期限完成裝修,沒有完成並影響開業的,每天要向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並按消防部門規定自行購置相應數量及規格的消防器材,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火險等災害,且導致他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存放在商鋪內的所有財產需自行投保及妥善保管,如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8)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守法經營、加強管理,杜絕出現違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廣場的公用面積,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改變廣場統一裝修格局。

(10)乙方嚴重違反本廣場經營管理規定,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有權責令其停業整頓,停業整頓期間乙方仍需交納所有費用,直到終止合同。

(11)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因需要召集的會議,有義務傳播廣場統一的宣傳廣告資料,自覺維護廣場的良好形象。

(12)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擔保、轉讓、轉租、抵押,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遵守上述事項造成自身損失及受有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承擔民事賠償及其他的法律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有意繼續經營本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續約的優先權。但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對商鋪裝修所作的固定添附,在合同到期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對乙方裝修給予任何補償。

(3)若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有必要進行修訂,則雙方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費用全部不退,如乙方欠甲方相關費用的,乙方應補足甲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商鋪內部所存放的全部貨物作為擔保。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5)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6)合同履行期滿或合同終止、解除的,乙方應三日內退出經營場地,並及時將場內所有貨物、櫃枱及設施撤出。但乙方的固定裝修設備不得拆撤或更換,因乙方拆撤或更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7)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約又不及時辦理撤離手續者,甲方及甲方委託之管理方將按每逾期1天扣 叁仟 元的標準,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作為賠償;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權對乙方原場地予以清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一概由乙方承擔。

(8)合同期滿,乙方撤場後,其履約保證金在一個月內用於支付可能因商品質量“三包”發生的費用,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若未違反以上問題,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月後,甲方或甲方委託之管理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其他

(1)乙方確保本合同登記的地址為有效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訊地址錯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若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地址:

乙方:住址: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鋪位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以每月(大寫)元的租金租給乙方,乙方不再交納其他費用。

三、該項目繫於自助性質,經營人不在場所。甲方有為安全做提示義務,在監護人與兒童距離起不到監護能力時,甲方在場工作人員應當提醒乘玩兒童的監護人。

四、發生兒童摔傷等事故的責任與賠償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調解。

五、機器故障的維修、更新,或自然毀壞、兒童乘玩不小心造成毀損乙方自負。

六、非乘玩人意外或惡意毀壞,不可當作未發生,甲方須幫助不在場的乙方追究肇事人的責任並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追究肇事人的賠償。

七、如遇機器故障,甲方應通知乙方來維修。

八、甲方有看護機器不被盜的責任,息業時應將置於室外的玩具轉移到安全空間存放。如有丟失,甲方應當賠償。普通型800元,分體型1200,大型機器、直升機3000元,一年以上舊機可折一半價賠償。

九、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簽名及指紋):

年月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衞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店鋪鋪位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鋪位設立與經營範圍

第一條乙方租賃經營場所(鋪位)位於深圳市______號商業中心層號鋪位,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商品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本區域規劃商品。

乙方經營範圍包括各類日用百貨、女性消費品、文化娛樂商品等(特殊區域除外),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繳保證金概不退還。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備註:初定期限為自年月日起;一樓租期為二年,二樓租期為三年)。

第四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商場整體設計、色彩相協調。

其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實施。

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五條合同簽訂之後,乙方於年月日前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如有特殊原因將鋪位轉租,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將原合同交回,由甲方與第三方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加佔用面積,每多佔一平方米,應向甲方交納人民幣二千元每平方米的違約金。

二、商品管理

第八條乙方須自行對其自有財產進行投保,並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乙方的經營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

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工商部門對其經營商品不合格產品沒收、並予處罰,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三、營業管理

第十條有關乙方需遵守甲方營業時間的規定。

若甲方整體佈局調整改造要求乙方停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停業期間乙方免交有關費用(甲方另行安排場地給乙方營業者除外)。

第十一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與參與,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第十二條甲方可根據經營情況對商場商品佈局進行調整,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調整前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房屋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也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補償。

四、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於25日至30日交納次月的各項費用,應繳費用:

1.自商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廣告費(管理費元月.月平方米,廣告費(由發展商及經營管理公司確認)元月.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即合計收取次月管理費人民幣______元。

(大寫人民幣元)

2、商場標準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整。

、第一年前半年免收租金,商場自入夥之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一年後半年租金六折,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收取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7254元整,合計每月租金元整。

、第二年商場租金八折,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收取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9672元整,合計每月租金元。

、第三年商場租金為標準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收取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90(只有二樓)元整,合計每月租金元。

3、公攤水電空調費按照政府有關規定或雙方之約定各自分擔,超出分攤公共用電部分,按照實際電錶讀數收取,電費標準按照供電局公佈的收費標準,甲方不收取任何中間費用。

(注:公共用電指甲方負責安裝電量是所有公眾服務耗電設施之用電;超出分攤公共用電部分的用電指各商鋪內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自行安裝服務於本商鋪的各種耗電設施,均由各商户安裝的獨立電錶計量其用電量)。

4、商户自行繳納國家規定的工商管理費用與税費。

第十五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按每平方米元標準收取,合計人民幣元(元)。

第十六條乙方在進場裝修鋪位前須向甲方預繳首月租金,即首年的第七個月租金人民幣元元),及前二個月管理費人民幣元(元),合計合計人民幣元(元);方可進場裝修。

第十七條如乙方延遲支付應繳款項超過日,則甲方有權從第日起每日收取相等於每月租金5%的費用作為滯納金,並可對該單元採取停水、電供應或封閉其營業場所等措施,如乙方延至第60日仍未繳清費用,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甲方有權通過各種途徑追索。

第十八條甲方自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因非甲方責任造成商鋪設施損壞,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繳清租金及各項應繳費用,完好無損的搬出租用單位後,甲方將所收保證金不計息退還乙方。

五、合同解除

第二十條如乙方違反下列任何一項約定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還乙方繳納的保證金。

並需繳清所有應繳費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譽、人身、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暫留乙方所有物品、商品,並通過合法途徑加以變賣以彌補甲方或第三方損失,若變賣款項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方損失時,乙方仍需補足:

1、乙方欠繳租金達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

2、乙方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合計相等於一個月租金的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承租房屋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或允許他人使用;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通知而不改變;

7、經營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甲方利益的行為;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停止營業整頓或停止處罰的。

六、增補條款

第二十一條本商場約定進場裝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商場開業時間定於年元月1日。

甲方乙方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裝修、開業時間,如乙方未按照以上時間對租賃的鋪位裝修、開業,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時間交付結乙方裝修或者開業,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租賃保證金。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或因乙方違約等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乙方應辦理撤場手續,逾期甲方對乙方物品不負責保管、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徵用土地,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對方要求賠償或補償。

第二十四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乙方不得將租鋪及原甲方所有設施、物品向任何單位及個人進行抵押、擔保、轉租、轉借。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損失。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其承租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上述人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乙方有意在合同期滿後從事經營活動,須於合同終止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甲方有權另行招商。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權對本商場的管理事項進行修訂而不必事先徵求乙方同意,但須將修訂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效通訊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引起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解決,否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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