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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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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現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學校和家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通用22篇)

學校方面:

1、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庫、水溝、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7、家長履行學生上學和放學途中以及放假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孩子溺水防範工作。

8、學校設立學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家長和學生相互監督及時報告學校處置,電話: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後仍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鎮第二小學

20xx年7月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雲縣後箐中學

20xx年8月31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家長,您好!為了孩子安全,保證孩子在南極星籃球訓練營度過一個平安、有意義的假期,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我們特簽訂暑期安全責任書。責任期限:籃球訓練期間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增強訓練營學生安全意識,規範訓練營的教學活動,保障學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訂此安全責任須知。

1、學生應認真閲讀此安全責任須知並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身體情況,選擇、參與訓練營課程。

2、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哮喘、心肌炎、氣胸、氣管炎、支氣管炎、嚴重的低血糖低血壓等心肺方面、呼吸系統方面疾病或不適宜進行較劇烈活動的學生,不得參加訓練營活動。

3、學生故意隱瞞健康狀況或不顧醫生或教師建議而執意選擇參與訓練營的,應自己承擔運動對其健康造成的影響及後果。

4、學生參與訓練營活動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穿輕便運動鞋、着運動服。

(2)聽從教師安排與要求,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嚴禁嬉鬧爭鬥等和具有危險性的行為。

(3)按訓練營課堂常規要求應充分做好準備活動,使身體各個關節都充分活動開。

(4)遵守運動場地及器材設施使用制度,嚴禁違規使用場地器材。

(5)嚴禁做與訓練營無關的其他練習。

(6)學生上課前,若感覺身體不適,不能參加活動,可向任課教師提出隨班見習申請;在活動中,若感覺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練習,舉手示意,以便及時處理。

(7)學生在上訓練課前,必須吃早點(易消化食物為宜)。

(8)請家長準時接孩子送到場地,並於訓練結束準時接回,注意路上安全。

5、學生若無視課堂紀律,違反以上安全管理條例,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害,將由學生自己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南極星籃球訓練營組委會

20xx年6月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5

甲方:遂川縣泉江小學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小學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着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託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儘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託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託管在衞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託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託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託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瞭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託管中心簽訂相關託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託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遊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後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託管在外,託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託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脱離託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遂川縣泉江小學

乙方(簽字):

年級 班 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20xx年9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6

為確保暑假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暑假安全工作。

1、不準爬牆、爬樹、玩耍以防摔傷。

2、預防溺水事故發生,不準學生私自到河、溏、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到游泳池游泳必須由家長帶領。

3、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

4、禁止學生亂動電器、亂拉電線,攀登電線杆、在高壓線下玩耍,以防觸電。

5、教育學生走路時,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和玩耍,以防發生交通事故。

6、講究飲食衞生,不吃“三無”(無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淨,防止病從口入,嚴防食物中毒。

7、不準學生接觸危險物品,嚴禁玩火,以防危險和火災。

8、不準學生看黃色書刊和錄相,不打遊戲機,不上網吧。

9、教育學生相信科學,不講迷信,不參與組織。

暑假期間家長要對學生的安全絕對負責,出現問題由家長負責。

校長簽字:韓勇學生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7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8

為進一步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讓學生以優異的體育成績參加區運動會,從9月24日起學校加強對各班推薦的學生進行競賽項目的訓練和測試。為了規範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生訓練安全意識,明確學校師生家長責任,將體育訓練和測試中容易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其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以書面形式告知各位師生,望相關人員,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

一、訓練時間:

根據訓練老師安排。

二、訓練要求:

(1)每次訓練課必須按老師訓練計劃和訓練內容有序進行。如因傷病或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訓練者,必須給訓練教師請假並留在班級教室內學習。每次訓練結束必須按老師規定的時間內進班上課,不得因任何原因遲到或曠課。

(2)每次訓練課必須穿適宜運動的裝和運動鞋。檢查服裝、鞋帶是否繫好,不帶影響訓練和安全的物品。(競賽時學生必須穿運動衣和運動鞋)每次訓練都要做好準備活動。

(3)中長跑訓練時,各班男生2組,女生2組,每組不超過15人。站隊時學生要注意間距、分散站開,起跑時要各組分批起跑、不搶跑,跑步時不説話、手不要插到口袋裏,要控制好速度杜絕突然加減速和突然變向,時刻注意周圍路況及學生的變化,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堅決避免摔倒、碰倒、踩踏等安全事故發生。男生必須跑甬道外圈,女生跑跑道內圈,嚴禁捎近路、鑽樹空、跳花池等危險動作。

(4)球類訓練時,要注意路面光滑程度和障礙標誌物,注意周圍其他學生及花池乒枱燈障礙物以免碰壁碰傷,訓練時要控制好跑步的速度以免摔傷。

三、教師責任:

(1)訓練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時發現排查安全隱患,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體育訓練要做到集中管理、嚴格要求、訓練科學、任務合理,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訓練教師要做到每次訓練按時到達訓練場地,做好學生的訓練工作,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遇到安全事故需當機立斷先做緊急處理(送校醫室或撥打120救護),並立即向學校報告、並及時和家長聯繫溝通。

四、學生責任:

(1)每位學生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達訓練場地參加訓練,如果遲到、早退、曠課沒有到達訓練場地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與訓練教師和學校無關,所有責任將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

(2)每位學生必須按照訓練老師的訓練任務和要求進行訓練,如果沒按老師的訓練任務和要求進行訓練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將由學生自己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與學校無關。

(3)個別學生如果在訓練中不符訓練要求,如突然加速減速、磕絆推撞他人,追逐打鬧不服管理等個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將由學生自己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與學校無關。

(4)參訓學生必須身體健康無任何隱形疾病(如心臟病、動過手術等),有疾病的學生不得參加訓練。如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訓練的必須及時向訓練老師報告並説明原因。如因身體原因又沒有向老師説明情況導致的安全事故將由學生自己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與學校無關。

(5)學生在訓練過程中有事必須及時報告班主任或訓練老師,不得私下解決。如私下解決,一切後果自負。

注:以上條款中所列事項,如果系學校管理有錯而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校方承擔。如系考生自己原因釀成事故者,責任由學生及監護人負責。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9

學生的安全工作重於泰山,面對即將來臨的炎熱夏季和暑假,學生的安全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夏季和暑假期間學生的安全,學校特與幼兒園簽定本責任書。

一、注重預防,加強教育,提高學生防溺水安全意識和保護能力。

提高認識,注重預防。各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加強對學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將安全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預防上來。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各幼兒園應嚴格貫徹執行防溺水的各項規定和要求,進一步依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堅決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要利用發放防溺水安全宣傳材料、展板、家長會、家訪、電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讓學生牢記預防溺水“四不一會”,並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常規化、經常化,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切實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確責任,不斷增強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實效性。

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強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要求學生做到:上學、放學家長接送,按時回家;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邊嬉水;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別向學生強調,汛期來臨,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邊玩耍,更不得下河下灣,對於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及時進行教育批評。

三、私立幼兒園辦學者對幼兒在園和上、放學途中負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如因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到位,學生髮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兒園全權負責。

四、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幼兒園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簽字):

幼兒園負責人(簽字):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0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xx年9月19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關於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為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 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2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會議精神,切實預防發生兒童溺水事故確保幼兒園學生無溺水事故發生,維護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與各位家長簽訂防溺水責任書如下:

1.家長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禁止幼兒到水庫、池塘、機井、河流等危險地方遊玩。

3.嚴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護人員和無安全設施的游泳場館游泳;

4.家長陪同幼兒去游泳,請要求幼兒下水前做好準備活動、瞭解場館深、淺水區域、掌握游泳情況。

5.家長配合幼兒園做好防溺水教育。

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牢記:天氣再熱,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沒有保障別下水;別人再勸,不用生命去逞能!

班主任簽名: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20xx年4月23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3

因我校沒有為學生提供食宿服務的條件,部分學生在託管班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因學生在外託管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學校無關:

1、學生在外託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託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託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管應承擔一切責任;託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託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託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託管老師負責。

5、託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託管老師負責。

6、託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託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

前通知班主任和託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託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託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後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准學生離校。

7、託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衞生安全,如因飲食衞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託管中心完全負責。

8.託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衞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託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託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託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牀、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狀一式三份,託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託管中心負責人(簽字) 家長確認(簽字)

學校公章

x小學

二○一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4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5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説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6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7

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進一步明確假期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

一、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2、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二、水的安全

不準到水庫、水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

三、電的安全

1、要在家長的指導下才能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準學生獨自用電器取暖。

2、不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四、火的安全

1、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2、不準學生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不燃放鞭炮,禮花彈,不做危險的事。

五、飲食安全

嚴禁吸煙、喝酒。個人衞生習慣好,不買、不吃過期食品和垃圾食品。

六、嚴防精神污染

不到網吧和遊戲廳等娛樂和玩耍。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七、其他方面的安全

1、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2、不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在公共娛樂場所、商場,不追趕打鬧。

3、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設施,做一名文明的學生。

以上安全條約學生認真遵守,家長嚴格監督執行。如在暑假期期間出現學生安全問題,由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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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_月_日

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模板4

為了確保學生在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結合實際情況,暑假輔導班與您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要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增強其安全意識,培養其防範不法侵害和抵禦災害的能力。不涉水過河,遇打雷下雨天氣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3、嚴禁在班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準乘坐超員車輛和非載人車輛及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7:50準時到校;中午11:30準時放學)。子女未到校上課,家長要講明原因並及時打電話或帶假條告知任課教師。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7、學生不準亂吃零食,亂喝生水,不到小攤小販處購買食物,不吃不潔食物,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保證身體健康。

8、要重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險和複雜的地方遊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結伴外出,嚴禁子女私自下河游泳玩水。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刃鈍器物等,不允許帶管制刀具等與學習無關的東西到學校。否則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班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班內不負責任。學生在班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1、學生應嚴格遵守補習期間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凡學生在班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3、本責任書存放在補習班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凡在本班就讀的學生都適用。希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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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_月_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8

為確保學生在假期留校期間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加強安全紀律觀念,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每位假期留校學生應保證嚴格遵守《西南民族大學學生手冊》的一切規定,並堅持做到以下幾點:

1、學生本人在經過父母同意後,以書面和學工網申請的方式向學院提出假期留校申請,完成一切手續,經學院同意後方可留校;

2、遵紀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晚歸,不留宿他人,集中住宿,不隨意在校外留宿;

3、不擅自離校,有事外出要注意安全,外出應履行嚴格的請假手續,並留下詳細聯繫方式;

4、從事勤工助學、打工必須要經過學生家長的同意,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勤工助學、打工期間的一切後果;

5、嚴禁違反學校相關規定在校外租房居住;

6、嚴禁賭博、滋事生非和打架鬥毆;

7、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遊行、簽名活動,不得私自組織或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旅遊、攀巖、游泳、救災等;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現金、實物) ,如因個人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責任自負;

9、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接電線、私裝插座、私自增設大功率電器設備、增大保險絲容量、超負荷用電等一切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10、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鍋、煤油爐、酒精爐、石油液化器鋼瓶、煤氣灶、熱得快、牀頭夾燈、蠟燭等一切電加熱器具及明火;

11、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宿舍內焚燒垃圾、廢物;

12、嚴禁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充放氫氣球;

對違反上述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完全責任。 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社會學與心理學學院(蓋章)

班主任(輔導員) 簽字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9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學院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切實加強藝術設計系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實踐性教學計劃的順利完成;同時為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衞、自治、自救能力,創建安全、穩定的外出寫生秩序,現結合實際情況與參加外出寫生的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外出寫生期間,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嚴格遵守《藝術設計系關於〈專業考察〉課程外出寫生的管理規定》。凡因違反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設施損壞的,由學生本人負責並承擔賠償責任。

二、遵守當地的地方法規,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不做有損學校和個人名譽的任何事情;如有違反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切實注意人身、財產安全,按照帶隊老師安排在具體的寫生點進行寫生,不得擅自離隊,尤其女生更應提高警惕,不得獨自離隊活動,有特殊情況應經帶隊老師批准。擅自離隊的一切安全責任自負,並按違紀從嚴給予處分。

四、逃避寫生擅自回家者,由學生家長負責督促催回。否則學院將追究違紀學生的責任,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引發的意外事故,概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增強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注意食品衞生和醫療安全。

六、學生擅自到江河湖塘洗澡、游泳、捉魚等,或者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七、禁止進入娛樂場所飲酒、跳舞、玩遊戲機、賭博、K歌等活動;晚間十時前所有學生必須返回集體住所,凡違反此規定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與治安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院和系(部)按紀律規定進行處分,違反國家法紀法規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學生如有不適宜外出寫生的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在寫生前報告班主任(輔導員)和任課老師並履行請假手續(即:學生個人提出申請,經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確認、系審批)後,由班主任或輔導員聯繫學生家長確認情況屬實後方可不參加外出寫生,但應參加下一屆學生的寫生考察並完成相應作業後方可獲得相應學分;期間的安全責任按以上有關條文執行。

九、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系部、學生各持一份。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系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系(部)蓋章: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20

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着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班為單位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下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在下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鎮政府)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四、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

年級班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初級中學

20xx年5月26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21

為了保證留校學生安全度過假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藏匿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具,不使用其它爐具在宿舍做飯、燒水和私自接拉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貴重物品、現金、存摺,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公寓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遵守門禁制度。

六、大宗物品出門必須在值班室憑本人出入證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自覺關水、關燈,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關窗鎖門;在宿舍不得敞門睡覺。

八、不參與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蕪湖或不在學校居住主動向輔導員老師請假並説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凡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履行安全責任書要求的事項,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對於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存學院,一份本人持有。

學院(章):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22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家長和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借宿生及家長責任

1、借宿生要養成自立的習慣,能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

2、按時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帶進宿舍,不羣聚過生日,玩牌,不參與賭博活動,不與陌生人或社會閒雜人員來往,保障自身安全。

3、切實做好“三防”(防火、防毒、防盜)。人在房間,一定要把蜂窩煤爐放在室外,正確使用煤氣灶;不下池、塘、河、庫洗澡游泳;出門上鎖。

4、安全用電,不亂接電線,正確使用電熱毯;

5、尊重房主,與人和睦相處。及時交納房租,愛護房主的一切設施。自覺服從房主的監督、看管。

6、家長應勤去孩子住處,與房主交流。檢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瞭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現,及時糾正、解決孩子的不良行為和問題,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時與房主聯繫,督促孩子及時回家,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7、以上各條,學生及家長若未做到,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二、房主責任

1、完善住房條件,保證租賃的房屋安全。

2、詳細登記並熟悉租住學生基本情況,制訂學生住房安全公約,嚴格要求,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淨化租住環境,確保學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學生按時作息,每日重點時間段檢查學生房間、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對在住處玩耍、聚會、過生日、釀酒、夜不歸宿、無故不上課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及時通報學校和家長。若遇學校放假,及時告知家長放假時間,並督促孩子按時回家。

5、嚴格門衞,不允許串宿,不允許社會閒雜人員到學生住地,防止學生財物丟失。若遇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等職能部門。

6、教育監督學生和睦相處,預防打架、鬥毆等各類不安全事故發生。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生命高於一切。房主務必切實履行各項安全職責,要代表家長肩負學生的臨時監護義務。若學生在住處出現不安全事故,將憑本責任書,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房主的安全責任。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按法律相關規定由家長、房主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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