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班學生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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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班學生請假條
注意事項:
(1)請假三天之內經任課老師、班主任同意後由年級輔導員審批;三天以上經班主任年級輔導員同意後由分管領導審批,每次請假時間最長不超過七天。
(2)審批通過後,請假人需將請假單交由學工辦登記備案。
(3)請病假時,請假人需出示校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實習請假,需出具實習證明。
(4)請假期滿,應到學工辦銷假;如需繼續請假,應及時辦理續假手續。
(5)請假期間,請同學們注意安全,有事請及時聯繫班主任或輔導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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