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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制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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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制度 篇1

一.總則

門衞制度(通用12篇)

1.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本公司設專職門衞或由前台接待人員承擔門衞職責。

2.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衞值班制度。

三.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3.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4.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衞交驗。

5.門衞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

6.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衞人員

1.門衞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2.門衞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3.門衞的僱傭。

1).門衞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衞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保安安全管理

第一條保安員之職責

①工廠出入口監察:所有出入口必須24小時駐守,下班前必先與接更人員交待清楚,始能離開。

②確定門鎖,電子關卡或感應器24小時操作正常。保安員必須定期檢查儀器是否操作正常,並保留記錄,如發現儀器失效,馬上通知上級和維修員,並安排臨時警衞措施。

③定期巡邏廠房範圍:除了駐守出入口,廠房各部門必須定期巡查,以確定沒有閒雜人擅闖或不知明物件混進。防礙工廠安全運作。巡邏時間每小時一次,具體巡邏情況如下:

㈠檢查各車間、倉庫門窗是否完好、是否關好、上鎖。

㈡檢查各車間、倉庫是否被非法打開、是否有人非法進入。

㈢檢查圍牆內外有無可疑人員活動。

㈣公司在需要巡邏的位置設置簽到箱,巡邏人員巡邏到指定位置後應予簽到。保安隊長第二天上午對簽到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巡邏保安計畫得到執行。如在巡邏中發現問題,及時按照《內部緊急聯絡架構圖"進行報告。

④登記所有訪客資料:所有來訪者必須登記其所屬公司、姓名,來訪及離開時間,並須得到予訪者確認及接待始可放行。按照《人員通行管制安全管理》程式嚴格執行。

⑤查證所有員工記錄:員工之進出工廠,保安員必須查核其工作證,以確定其屬。如員工違失工作證,保安員要備案及知會其上級以確定身份始可放行。

⑥查核違禁品:當員工攜帶物品進出工廠時,保安員有責任查核員工有否攜帶違禁品如炸藥、化學品進入。如有懷疑,當即呈報上級及公安局備案。

⑦對付擅進者及犯罪份子:如發現擅進者及犯罪行為,在個人人身安全情況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級和報警。

第二條保安主管和保安員之任命和訓練:為確保有效地執行工廠保安,所有保安員之委任必先通過下列各項入職要求:

①廠方考核其背景。

②無犯罪記錄:將保安員個人資料提供到政府保安服務機關辦理上崗證,由政府機關審核其是否有犯罪記錄,如無犯罪記錄後予以發放上崗證。

③體格健全。

④持有認可之保安員許可證或資格。

⑤受過保安員之專業訓練。

⑥或曾受聘於專業保安公司或部隊。

⑦定期在職訓練以加強防範意識。

第一條保安工作指引

①保安員必須先自覺遵守《員工行為守則》內的守則。

②必須準時上班及做好換班工作,經常保持良好守時習慣。

③每日在員工上班前,各大門由保安員親自開啟並須進行一次保安及消防檢查;確保員工有安全的工作環境。

④在每次巡察工廠時,每到一個部門都須要檢查閉路電視是否正常運作、走火通道是否保持暢通。

⑤門及保安員須經常觀察及識別廠內各人員的工作證件是否與該員工身份相符,確保沒有閒雜人等,做好把關工作。

⑥在進行保安巡查時如發現遺失之工作證及其它私人物品必須立刻交給保安主管,並記錄在案,再第一時間通知人事部有關事宜。

⑦如發現任何部門之工作程式出錯導致即時出現保安危機,應立即向有關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然後報告給保安主管並記錄在案。

⑧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後或全體人員離開工廠後,必須在各部門進行一次保安檢查,並記錄檢查完成日期和時間。

⑨每次完成下班後之保安檢查,所有通道大門都必須經由保安負責上鎖。

①保安員應經常維持最高警覺性並必須接受定期訓練,加強保安意識。

第二條員工行為守則

①在工廠範圍內必須佩戴工作證,而證件必須掛在襟前使保安檢查時易於識別。

②嚴禁員工攜帶違禁品,一經發現立即送交公安局處理。注【違禁品:有攻擊性或有殺傷力之危險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③員工有責任保管好個人工作證及身份證。員工外出將證件放置於保安室架子上,進入廠門後必須佩帶。

④私人物品不得攜帶入工廠內。

⑤為了讓廠方更瞭解每班之確實開工人數,員工上下班、加班及午膳前後離開及返回廠房必須打咭。每位員工自己的工咭不得由他人代打。

⑥員工如需請假應填寫請假條,即使在當日臨時請假之員工,亦須提前填寫清楚請假條,代上級批准並經由門放行。

⑧員工在工作時應緊守工作崗位;如非工作或緊急需要不應隨意到其他部門,違者須接受保安查詢及解釋理由。

第四條物資及資訊流程保安指引

①根據貨櫃及上落貨之保安程式指引,保安員及員工均須遵守有關事項並確保保安工作能有效地執行。

②所有物資包括:眼鏡物料、原材料、機械設備、文儀用品、日用品、飲品、食品及各類化學品等;其進廠及存倉都必須接受保安檢查及核實進廠資料。有關資料必須妥善存放。

③員工有義務保障工廠範圍內沒有異常的物資從不正常情或未經正常手續流入。

④當發現有異常物資流入工廠,員工必須即時報告給當值保安員或保安班長。

⑤各部門均有其適用的物資,為準確計算庫存,員工提取或報銷有關物資都必須經由主管、上級加以登記。

⑥員工應確保廠內所有檔案不會外泄。除非,與客户有提早約定資訊交流或公開資料,否則任何訪客未經許可都不可隨意取得廠內一切資料。

門衞制度 篇2

1、門衞工作人員必須思想好、作風正派、原則性強、服從領導、有較強的責任心。

2、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對機關辦公樓以及院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3、門衞工作人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崗、離崗。

4、值班期間不準聊天、下棋、打撲克,不準帶小孩在值班室玩耍。

5、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和值班簽到制度。接待來客要熱情、禮貌、文明用語。進機關找人,先電話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樓內。

6、對過往行人,特別是陌生人要有足夠的警惕,絕對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機關樓內。

7、工作時間不準青少年兒童進入樓內,星期天、節假日不準兒童進入樓內。

8、樓門要按時開門、落鎖。早6點開門,晚11點落鎖。

9、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經常保持大門內外、室內外清潔衞生。

門衞制度 篇3

門衞管理制度

1.門衞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衞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衞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衞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衞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衞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

門衞崗位職責

1.門衞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誌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為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大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大門,出租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衞生打掃。大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衞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門衞制度 篇4

門衞管理制度

為規範學校管理,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在校安全,特制訂學校門衞管理工作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嚴格執行校門開關時間

1、校門開關時間分為秋冬季和夏秋季兩套。

2、學生在校時間段內,不得隨便出校,如因特殊原因切需出校的,須由班主任教師出示書面證明,門衞工作人員方可放行,門衞嚴格登記並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二、實行門衞在崗工作制度

1、校門開關門時間段,門衞工作人員應親自在崗,做好開門、關門工作。

2、校門開放期間,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防止外來人員隨便進入學校。

3、門衞工作人員可利用校門關閉的時間段,合理安排好送報等工作事宜。

4、門衞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5、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6、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7、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8、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9、門衞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三、實行外來人員電話接防、門房接待、驗證登記制度

1、一般情況下,由門衞工作人員安排校外來訪人員與校內被訪教師電話聯繫,被訪教師可前往門房值班室進行接訪工作。

2、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或外單位人員需進入學校洽談有關工作事宜的,由門衞工作人員驗證來訪人員身份,並電話請示學校相關領導,經同意後,方可允許校外來訪人員進入學校教學樓內。

3、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門衞工作人員應做好校外來訪人員的接防、驗證、登記工作。校外來訪人員應配合門衞工作人員,主動做好驗證登記工作。

四、實行清校工作制度

在學校師生全部離校後,門衞工作人員應進行清校工作,並及時關閉校門。

門衞制度 篇5

一、門衞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門衞人員要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值班日記,不準脱崗。門衞人員不得在門衞室留宿他人。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門衞室。門衞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搞好室內外環境衞生,門衞室不準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和他人物品。

二、凡本校人員出入校門,一律憑本校證件,教職工憑工作證,學生憑學生證,自行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減速、接受檢查,未經准許不準進入校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門崗周邊擺攤設點、堆放雜物及停放車輛。

三、凡來校參加會議、進修、培訓的人員,一律憑有關會議通知或聽課證等入校。臨時來校人員,必須到門衞值班室填寫會客登記,再由門衞通知被訪者,經被訪者確認訪客身份並同意會見後方可進入學校;會客後須由被訪者在會客登記上簽字,來訪者將此記錄交回門衞值班室後方可離校。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與被訪者無關的部門、辦公室、實驗室、倉庫等。來訪者攜帶物品進校,應在會客單上註明物品,憑該會客單可攜帶物品出校。

四、凡外來單位因教育、培訓和文體賽事需要借用本校場所,需事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並辦理手續,報校主管領導批准,報學校安全辦公室備案,併發有關出入證件,方可入校。

五、嚴禁進入出租車、拖拉機、三輪車、農用車、畜力車、載重車,特殊情況需進入的,必須經有關主管領導同意,方可進入校內,並在指定路線行使,嚴禁進入教學區域;任何私人招工或推銷、收購廢品未經准許不準進入校門;未經許可嚴禁小商販進入校內;嚴禁校外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晨練、晚逛、溜寵物、停放車輛和從事非法活動。

六、凡運輸或攜帶公物出校門一律憑物品所在單位和保衞處共同簽發的攜物出門證,方可攜物出門。出門證一律上交學校安全辦公室登記並備案。

七、各教學樓、辦公樓開門時間為早6:00、關閉時間為20:30,由值班門衞負責清樓檢查。

八、 校大門開放時間為6:00——21:00。

門衞制度 篇6

一、工作守則

1、熱愛本職工作,做到堅守崗位,文明服務,不得擅離職守,認真執行領導指定的任務,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全面做好局機關大樓的安全保衞工作。

2、上崗時注意形象,做到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便會客、聊天,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進機關,嚴禁在門衞室內進行娛樂活動。

3、全天24小時守衞,遵守考勤制度,做到無遲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離崗或請假須提前和局辦公室主任報告。經批准並確定代班人員後方可離開,不得擅離崗位。

4、愛護辦公設備設施,熟悉有關設備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節儉的原則,使用水、電等設施。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局機關辦公樓(包括後院)內的一切安全保衞工作,忠於職責,勤巡勤查。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機關辦公樓或院內,對陌生人員或可疑人員要詢問,發現可疑人員要提高警覺,對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2、對出入機關辦公樓的外來人員要認真按要求進行登記,嚴防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進入辦公樓推銷業務或隨便行動出入,維護機關機關辦公樓和院內的治安和正常的辦公秩序。負責檢查公物外出情況,並進行登記,出門物資在未查驗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機關人員、車輛等基本情況,對外單位及外地來機關辦事的車輛,應問明情況。外單位的車輛在下班後和公休日,不準在機關院內停放;非來辦事的車輛,不準停放在機關院內和辦公樓前。

4、要熱情接待前來辦事的羣眾,並正確指引有關部門的位置,接待集體上訪人員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態度,人數較多並有聚眾鬧事苗頭時,要及時關上大門,並迅速通知局領導,防止有關人員衝擊機關辦公場所。

5、加強防範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破壞為主要內容,隨時巡查機關各部位防火、防盜及防漏(水、電)情況,並填寫好巡查日誌。工作日內每晚7:00前要對辦公樓進行全面檢查,查看各辦公室和走廊的門窗、電器是否關好,如發現未關好的,要立即與相關辦公室或人員聯繫,夜間要定時巡視機關辦公樓和大院。

6、嚴守大門,辦公樓前大門辦公時間要求敞開,非辦公時間半閉,晚上7:00全閉,次日早上8:00開門。機關後院大門在上下班和本單位車輛出入時間打開,其它時間關閉。

7、發現偷盜等違法犯罪分子,應想方設法擒獲;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警和向辦公室報告。發現火險迅速報警,並盡力組織撲救。

8、協助做好防汛等其它特殊時期的值班工作。積極認真地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違規責任

門衞人員對機關安全有直接責任,必須確保機關安全。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與工資掛鈎。在職責範圍內出現失(盜)竊等安全保衞問題,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發工資或辭退處分。

門衞制度 篇7

一.總則

1.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本公司設專職門衞或由前台接待人員承擔門衞職責。

2.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衞值班制度。

三.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3.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4.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衞交驗。

5.門衞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

6.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衞人員

1.門衞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2.門衞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3.門衞的僱傭。

1).門衞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衞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門衞制度 篇8

一、門衞應自覺養成安全工作的職業意識,樹立為幼兒園全體師生服務的宗旨,並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開、關大門,不得無故私自離崗。

二、衣着整潔,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無特別情況下不得傳遞私人電話。

三、門衞保安每天必須巡邏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邏必須認真仔細觀察園內每個角落,晚上最後一次巡邏在大樓內每層樓面仔細檢查電燈電源,並關好門窗。

四、外來人員來訪,門衞要問清事由,填好會客單,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繫,並經同意後方能入園。否則,門衞有權加以阻攔。

五、幼兒家長來園找老師聯繫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進幼兒園必須持電子接送卡,門衞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繫後方可放行,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園內,更不能進入教室,以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有序進行。

六、做好早、晚家長接送幼兒時各類車輛的管理,無特殊原因,任何車輛不得入園,以確保門口的安全、暢通、無阻。如需騎自行車出入園內,一律下車,且按指定地點停放。非本園機動車入園,必須經門衞同意。所有車輛進園後均需慢行,不得鳴笛,不得駛入園區。

七、嚴格執行物品進出規定,外單位物品進入園內,要驗看送貨單,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各類商販不得以藉口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八、攜帶物品出園必須主動到門衞值班處登記,並説明情況。屬幼兒園財產的必須持有幼兒園總務處發放的“出園證”。否則,門衞有權追問並扣留。

九、具備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後要有記錄以備督查。

門衞制度 篇9

一、進出校園的轎車、貨車等車輛,一律憑“湖北職業技術學院機動車輛通行證”通行,對已辦理而未按規定攜帶通行證或者沒有向門衞出示通行證的車主,門衞有權進行盤問、登記,情況不清不予放行。

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應當遵守校園交通管理規定,禁鳴、限速(15公里/小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禁止在校園主幹道上隨意停放車輛。

三、因事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應當主動接受門衞的詢問,憑有效證件登記後進入;外來車輛須憑有效證件換取臨時通行證後進入校園,攜帶物資、物品進出校園,必須接受門衞的檢查登記,憑相關證明放行。

四、嚴禁商販、出租車、閒雜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在校園內遛狗,對不聽勸阻強行闖入者,門衞有權制止或扣留,並依法處理。

五、校門周邊30米內嚴禁擺攤設點、停靠車輛、私自懸掛橫幅。

六、門衞神聖不可侵犯,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門衞室。

門衞制度 篇10

一、守國家法規、法律,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二、熱愛本職工作,出於職守,勤工、認真履行職責,時時提高警惕,出現可疑人物立刻報告。

三、嚴格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四、嚴格控制詢問外來人員,做好本人事務登記,詳細檢察出入人員攜帶物品,以防盜竊破壞行為的發生。

五、嚴把大門關,非本單位車輛嚴禁入內,下班後負責鎖死大門。

六、配合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其他工作。

門衞制度 篇11

1、門衞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衞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園產的安全

2、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活動室、寢室及幼兒園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外來(家長、教職工或其他辦事人員)人員到我園辦事,登記後,門衞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麼事,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常或攜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4、平時要關鎖好大門,不得讓幼兒擅自離園或讓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兒的出入,防止幼兒走失,中途有幼兒的親人來接幼兒,門衞值班人員要仔細詢問事由並作登記,還要與被接幼兒的當班教師核實,嚴禁幼兒誤接和丟失。

5、門衞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各種車輛進入幼兒園大門外,要保證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發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6、管理好各道大門鑰匙,嚴禁亂放及丟失。

7、每天做好幼兒園的防火巡查工作,並做好巡查記錄。

8、保安早上下班之前要做好檢查工作,並與值班保安進行交接。

門衞制度 篇12

一、外來人員衣冠不整者、儀容儀表與校容校貌嚴重不符者禁止入校,保安要婉言謝絕。

二、外來人員必須與被訪者取得聯繫並同意,持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方可入校。

三、家長探視孩子的須有接送卡,沒有接送卡的須與班主任或片區主任取得聯繫,方可入校。

四、學生原則上不得外出,生病者必須由老師帶領陪同(片區、助手、班主任、生活老師等);老師禁止帶學生外出購物。

五、學生持家長傳真回家的,須是初三年級(含初三)以上的,由學部政教主任、班主任簽字,學部派人送出校門。

六、本校員工外出,一律出示請假條或外出辦事證明(公假條),並留下自己的胸卡,返校時再取回。帶行李的,須自覺接受檢查,禁止帶學生物品和學校財產出校。

七、休假的員工嚴格按照請假時間出校,不得逾期離校。

八、校車外出辦事,須有辦公室開出的派車單,特殊情況經領導同意後補單;

九、外來車輛禁止入內,上級部門檢查車輛停放在校內門口旁,施工車輛、貨車一律走後小門。需在賓館住宿的家長,車輛晚7:00方可停放在賓館前。

十、學生返校必須嚴格接受檢查,杜絕管制刀具、煙酒、手機等違禁品帶入校園。

十一、門衞要嚴格執行,杜絕人情,防患未然,執行不力者從嚴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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