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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婚俗之四——擇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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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辦好後,男女雙方在法律上已經建立了合法的夫妻關係。然而在中國,這僅僅是結婚活動的第一步。按照傳統的做法,嫁娶的主動者一方,其父母應選擇迎娶的良辰吉日,並由媒人通知對方,準備迎娶。稱為“擇吉”和“送日子”。

傳統婚俗之四——擇吉篇

擇吉一般請教星象學者或算命選擇辦理,也可以自己看《通書》(雅稱“曆書”、俗稱“家家歷”,傳統稱之為“皇曆”)擇日子。文化程度高的則可以自己推算。一般認為,只要“六合”相應,就是好日子。如“丙寅日”等。

擇日完畢,雙方確定了結婚日期,就應該發出婚宴請柬,請親朋好友來參加婚禮了。

請柬一般由嫁娶者或其父母親自送達親友手中。親友們接到赴喜宴的請柬後,除特殊情況可以只送禮不參加以外,一般都應登門道賀。道賀前,先要準備好禮物。禮物的多少視各人與主方關係的親蔬、交誼的深淺、本人的經濟條件而定。送男方的一般都付現金、用紅紙打“包封”。包封籤子上一般要寫上一句表示祝賀的話。

包封裏面裝着現金,鈔票要下面朝上,一張張疊好放齊。鈔票最下層用紅紙寫上“ XXX 賀”或“ XXX 、 XXX 同賀”等字樣,謂之“掛裏”,便於賬房登記

送給女方的禮物多是實物,但也有用紅包替代的,稱之為“助嫁”。家物多是箱、櫃、牀、被、餐具、衣料之類。送女方的禮物往往是親友們聞訊即主動送去,並不等請貼來了再送。因為女方父母要以送禮人的多少為據去決定“出嫁酒”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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