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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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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奇风岁月》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叫罗伯特麦卡蒙。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5篇)

《奇风岁月》是一本“有重量”的书,因为这本书不但长达600多页,而且20xx年,永远是amazon书店世上评价最高的不朽传奇。20xx年,永远100%五颗星的完美口碑。被全美图书馆员票选“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可见它对人的影响力是有多深。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一个小镇——奇风镇。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主人公 科里陪着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科里的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汽车里有一个男人被手铐铐在方向盘上,那个男人上身没有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他一头金发剪得很短,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满脸浮肿而且扭曲变形,显然受过凌虐。那个男子的脖子上还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很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但湖底的一幕还是纠缠着爸爸,精神濒临崩溃。一根绿色的羽毛成了科里手中唯一的线索……

虽然这也是一本悬疑小说,但它更是一本充满思想气息的少年冒险故事。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这本书让很多厌倦看书的学生变成是书如命的书虫,

这本推理小说真的很了不起。

一开始读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枯燥,但是我还是耐着性子读下去。后来,当我读到第四部《严冬的真相》之后,就发现自己就在其中,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后来,案件解决了,却给科里的爸爸造成了伤害,让他对人生对世界的态度和感知更加深刻。

但是书中的每一处无不表现出了奇风镇的世界,生命的真相,人生的善与恶,生与死的意义。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籍,它唤醒了每个读者心中的少年梦。奇风镇,一个有魔力的地方,我相信,只要你读过《奇风岁月》,你就一定会深深喜欢上它的!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让我开始了解什么是人生。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但在叙事技巧上,作者让我们感觉到,那男孩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角度看这个世界,一个是孩子的角度,一个是大人的角度,两者互相交融,形成一种完美的平衡。通过长大成人的男孩回顾过往,我们仿佛也亲身经历了那小男孩的成长过程。

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那贯穿全文的神秘的力量。“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又纯真的力量。”《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被”丢弃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从当年作文写“同桌借我半块橡皮”的同学谊,到现在揭露社会黑暗面的胸怀天下;从当年看见花草树木凋零的悲伤,到现在看见路人倒下却见死不救的冷漠;从当年因得到一粒糖而欢天喜地,到现在却宁可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

“人之初,性本善。”杜甫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理想;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诺贝尔女性得奖者卡曼以为女性安全和女性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他们之所以仍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这复杂的世界中仍旧持有一颗赤子之心,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其本性,还守着那“神秘的力量”。所以,千万不要丢掉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的力量”!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4

借用书背的一段话来说明这本书,本书是中国美学的经典之作,凝聚了作者李泽厚先生多年研究。他把中国人古往今来对美的感觉玲珑剔透地展现在大家眼前,如斯感性,如斯亲切。

记得中央电视台《读书》栏目,有一期介绍的就是此书,当时请到的嘉宾有两位,其中一位就是李泽厚先生的弟子,看样子也已是年过半百了,在说到此书的时候,主持人、另一位嘉宾不管说到书里的哪段内容,此人都能大段背出,真是令人惊叹,从此处可看出此书对此人的影响有多大。

此书名为《美的历程》讲的是从美学的角度对中国,从远古至清末的各个时期,各种艺术门类的分析。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关于美学的书籍,算是帮我扫了关于美学的盲了,好像打开了一扇从未打开过的窗,看见了一个以前从未看见过的五彩缤纷、美丽丰富的一个花园,历史中的每一件艺术品,都是这个花园里面的一朵花、一树木。作者就像守园人,当我们打开书籍,走进花园之时,这个守园人,会为我们做一个认真的向导,一一给我们介绍花园里的花鸟虫兽,如数家珍。只是里面的东西太多、太丰富了,而且我这次走的也太快、太匆忙了,没有细细品味里面的美丽,但是当我走过这个花园之后,身旁却依然留着我从花园里面带出来的一点点花香,沁人心脾,久久不能忘怀。接下来我就采出几朵以诸君一起分享。

1、作者分析,为什么作为中国民族象征的“龙”的形象是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的尾,鹿的脚,狗的爪,鱼的鳞和须,这可能意味着以蛇图腾为主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融合其他氏族部落,即蛇图腾不断合并其他图腾逐渐演变而为“龙”。

2、关于美,作者这样说,人的审美感受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感官愉悦,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正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所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离开形式(自然形体)固然没有美,只有形式(自然形体)也不成其为美。

3、关于历史,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进。

4、关于青铜饕餮,在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深沉的历史力量,它的神秘恐怖正只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美———崇高的人在这里确乎毫无地位和力量,有地位的是这种神秘化的动物变形,它威吓,吞食,压制,践踏着人的身心,但当时社会必须通过这种.种血与火的凶残野蛮、恐怖、威力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向前跨进。用感伤态度便无法理解青铜时代的艺术。超人的历史力量与原始宗教神秘观念的结合,也使青铜艺术散发着一种严重的命运气氛,加重了它的神秘狞厉风格。

5、关于汉字,如同中的结绳记事一样,从一开始象形字就已包括有超越被模拟对象的符号意义。一个字表现的不只是一个或一种对象,而且也经常是一类事实或过程,也包括主观的意味、要求和期望。这即是说,“象形”中也已蕴涵“指事”、“会意”的内容,正是这个方面使汉字的象形在本质上有别于绘画,具有符号所特有的抽象意义,价值和功能。

6、关于汉代艺术,也正是因为是靠行动,动作、情节而不是靠细微的精神面容,声音笑容来表现对世界的征服,于是粗轮阔的写实,缺乏,也不需要任何细部的忠实描绘,便构成汉代艺术的“古拙”外貌。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记得,刚放寒假的第一天早晨,那可把我了坏了。是啊,放暑假了,谁会不乐呢?我昨晚把闹钟设在了八点整,因为今天的事情有好多呢!这不,闹钟一响我就赶紧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把衣服穿好后,就洗漱了。我边洗漱边想:一会儿我去书店借哪几本书呢?书店的书这么多,到了那儿再说吧。一切准备就绪,我出门了。

“妈妈,我去买书了!”我边说,便把鞋子穿好。

“哦,早去早回啊。”妈妈说着话就走出来送我。

“知道了。”我打开门走了。

书店就在我家门口,我几步路跨进书店,开始挑书。书店的书,多的数不胜数,这些琳琅满目的书籍顿时让我眼花缭乱,这让我如何下手?嘻嘻,不瞒你说,其实我心理已经有了数,像鬼马少年这一系列的书,我都爱看。因为它们这一系列的书都是带有故事性的,所以很和我的口味。我找到了这一系列的书后,我发出了感叹:确实,这一系列的书很多!我左看看右瞧瞧,失踪没有决定借哪几本书。这样转来转去也不是办法呀,最后我只好决定随机抽取四本书好了。借完书后,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家。

进了家门我赶紧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囫囵吞枣地读书。这些书籍想一块磁铁,牢牢得吸引了我。这些书中的好词佳句可真多,还好我早有准备,我把这些好词佳句的超载了随身记录本上。我只得慢慢消化,因为如果我一口气全消化了,那样只会导致我消化不良。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记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对于我这样缺少课外知识的女孩而言,它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我真样贪婪地阅读大大的广泛了我的课外知识。

当然,我阅读也是有方法的。我会把我借来的书,读上十遍百变千遍,我会仔细寻找我忽略了的地方。然后我会把我学到了的东西列一个单子。这好似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去冒险!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爱阅读,我爱读书!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这几天读柴静的《看见》,其中一章“山西,山西”说到山西煤矿开采带来的种种巨变。

柴静家就在山西,那是汾河边上一做清朝古宅。家乡有清澈的河水,水边芦苇丛从,明黄的水凤仙、累累红珠子的火棘,还有蓝的发紫的小蝴蝶穿梭其中,屋檐下是燕雀在嬉戏,欢笑美好得不真实——确实,对现在山西的孩子来说,你很难叫他对着焦黄色的天,焦黑的满是煤渣的地,充斥着焦油味儿能见度不到十米的空气,一块一块稠黑泥结成的板状的“河水”,来想象当年的鸟语花香。

环保提倡了一遍又一遍,领导班子换了一任又一任,有用吗?工厂照旧悠然地吞云吐雾,你管的了吗?生灵的悲怮在铺天盖地的GDp和金钱的诱惑前显得多么渺小。做生意的挖十年矿,赚得金玉满钵,凯旋而归。但留下来的人呢?这些祖祖辈辈守着这块地的人呢?他们能怎么办?几乎无人不患鼻炎、支气管炎,满耳的咳嗽声:一个个氟中毒的孩子咧着满口的黄牙;肺癌、肝癌、胃癌……你真的忍心吗?

——“你不怕住这儿的后果?”

——“习惯了就行,人的进化能力很强的。”

——“你的孩子将来怎么办?”

——“管不了那么多。”

《庆余年》中写道:不能怪这些百姓,他们已经习惯了,习惯了知道自己能知道的,放弃自己无法知道的,享受自己能享受的,愤怒与被允许愤怒的。村中煤矿的事村长一人做主,村委主任竞选,选票当分红,一户能领两千五百块,大家伙儿都眉开眼笑。维权?环保?吃饱了撑着吧你!只有个老人,家住煤矿正上方,已经没有水用了。他对着记者哭叫着几乎疯癫,村里人看着都笑了。爱看热闹的国人只有在大难临头时才开始惊慌失措。

破坏轻而易举,而重建需要漫长的努力却不一定能复原。这才几年,对,才几年,原先缤纷的大地像得了色盲症,色彩在退去。老头儿看了柴静一眼,摇头道:“你们这代不行了……”再也看不到汾河水了。地下都被挖空了,指不定哪天一脚踩下地狱。一辆辆运煤车驶过,谁顾得上不远处云冈石窟中大佛微笑的脸上沾满厚厚的乌黑的煤灰?塑佛的砂岩逐渐腐蚀剥落,昔日的蛙声踪迹全无,塌落在尘埃中的青砖上依稀可见当年繁复美丽的砖雕——“十万年前,古人类在这里生存,汾河两岸是连绵不断的山岗”“四千五百年前,晋南兴起的陶寺文化,是先秦史籍中出现的最早的‘中国’,是华夏的根基”。而今,高度文明的我们,却要亲手将她毁掉——整片土地都被黑雾笼罩着,寸草不生。黑风在城市上空呼啸着,那是文明发出的沉重叹息。

家乡是游子的根。那里有童年的痕迹,有祖祖辈辈生活的烙印。她是记忆的依附,心灵的归宿——乡愁是融入血脉的深情。但是,当面对一个面目全非的故乡,当记忆中的一景一物都不复存在时,这份深情又该何去何从?而一个城市,如果没有记忆,我们今天引以为傲的文明与繁荣会有任何意义吗?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古人曰:“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一听,这句话似乎过于严重,可细细品来却不无道理。

试想,在秋日的午后,拿一本好书、寻一棵好树;在厚厚的落叶上靠着大树席地而坐,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与书交流、与名人对话,该是多么惬意呀!

每当周末写完作业,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去图书馆借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跑到山上某个无人的凉亭,与风、与树、与山、与书相伴;无人打扰,可以尽情宣泄情感:读到幽默的话语,我和风一起欢笑;读到激动人心的时刻,我和树一起尖叫;读到主人公悲惨的命运,我和山一起哀叹。就这样,我和书成为好朋友,也是书,让我结识了大自然。

推开记忆的大门,我的童年也浸满书香:我牙牙学语时,是书让我感知到语言的魅力;我执起稚嫩的小手学写汉字时,是书让我发现汉字的神奇;我背起书包步入小学时,同样是书让我学习优秀……就连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因书而结识。

升入五年级,班里转来一位插班生。她一来,我就被她独特的气质吸引,自信、大方,在她身上一一体现。使我不由自主将她和我的好伙伴——书联系在一起。我想认识她,了解她,却不如其她同学们的热情而放弃,我并不着急,等待机缘。

终于,在图书馆,我们再次相遇。相视一笑,各自走进书海。我在层层叠叠的书架上寻找着,终于找到了一本好书,踮起脚尖去拿它,却见另一双手也够向它。我扭头一看,是她!她也一脸惊讶。“一起吧!”我终是先反应过来,笑道。“好啊!”她回过神来,莞尔一笑。我们拿着书,坐在一块儿,静静地读着,虽不熟识,却又十分默契:读到欢乐时,我们一起轻笑;读到激动时,我们一起尖叫;读到伤心时,我们一起抹眼泪……是书,让我们互相结识。在那之后,又是书让我们越走越近。

朋友,既然书让我们的生活如此美好,何不起手边的书一起读呢?朋友,愿好书与你相伴!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8

本学期,学校科研处组织全体老师观看百家讲坛视频:钱文忠教授解读《三字经》,并发了相关学习资料,这次学习,是我真正走进了《三字经》。看视屏之前,《三字经》的内容我知之甚少,只会背“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后面是什么内我并不知晓。看了钱教授的解读之后,我对《三字经》有了新的认识,我感到自己太孤陋寡闻了,我要补上这一课。

《三字经》是故人智慧结晶的经典,浓缩了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它采用叙事和伦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生动有趣的人物历史典故,从上古社会到清朝结束,把各个年代都列出来了,文路清晰、流畅。《三字经》的内容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读起来朗朗上口,易记易背,体现出了我国古人的智慧。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传说,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使人看了受益匪浅。从《三字经》中能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既能用来教育学生,又能启迪心智,既是一本难得的幼儿启蒙读本,又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好书。

我比较欣赏这几句:“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古人尚且知道,教育孩子受环境、方法、时间、恒心的影响,我们现代教师更应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教学方法上不断改进,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更好的发展。为人师、为人母的我感到惭愧。我知道了古人教育孩子的方法,“我教子,惟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我要和孩子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作为一年级的数学老师,不单单是教学生会做题就行,最重要的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挖掘数学教材中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在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成长中的学生走正确的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终身受益。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一年级的学生刚入学,要教的东西很多,要教学生懂理,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要交学生懂得谦让,互相帮助,宽以待人;要教学生学会学习,主动参与,合作交流,倾听他人;要教他们做到彬彬有礼,井然有序……

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文化素养,通过学习,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作为教师,要了解历史,借鉴历史,取其精华,发扬光大,多读一些经典书籍,在教育学生时,就会引经据典,同时运用圣贤的智慧,教书育人。让我们认真学习《三字经》,继承发扬它吧!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野心驱使着匕首在黑暗中挥动,

高贵的品德却将它阻拦。

若不是因为妇人的怂恿,

你怎会在凄厉寒风中独自神伤。

可惜,要责备的并不是可怜的妇人,

她只是你的影子和附庸,

她受你的蛊惑而蛊惑你

驱使你的是你自己勃勃的野心。

她用毒汁浸泡良知当做武器献给你,

而你却用软弱当做匕首刺向她。

他的死,你是祸首。

她的死,你仍是元凶。

当你不敢用血腥来镇压愧疚,

软弱和罪恶会变得比凶残更加凶残,比-阴-险更加-阴-险。

他们不仅消磨你的精神,

而且最后吸干你的生命。

我不禁要问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犯罪的君子要自己惩罚自己,

而双倍的凶残配上双倍的卑劣竟成了功名的利器。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着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

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书是我们人生当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也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它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带来精神上的妙不可言,读它渐如吃饭一般,一天不读“饿”得慌,细嚼慢咽间,品尝它的滋味,便感受到无穷的乐趣。

好的书才会有好的收获。我们往往不知该选择什么书而感到困惑,其实我们应该“不读无用之书”,如一些无聊的杂志漫画类,就不太适合我们的年龄段。要读就读好书,否则不如不读,如一些中外世界名著,其中的知识性、文学性大大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就书而言,太幼稚的没有知识学习性,太深奥的我们看不懂又提不起兴趣,所以我们要挑选一些有益的、适合的书籍才好。

我非常喜欢曹文轩的作品,如《青铜葵花》、《草房子》、《根鸟》、《山羊不吃天堂草》、《细米》等。他的书总给我们带来唯美纯情的画面,读他的书是一种精神的洗礼和升华。书中写的都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们拥有纯洁多情的心灵空间,天真烂漫的童年亦如我们一样,有着酸甜苦辣,有着疼痛和快乐。目光行走在这种书的字里行间,感动着,共鸣着,震颤着,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精神的享受呢?

从小我就爱看书,逛书店时,一头扎入其中便再也不想出来,围着琳琅满目的书籍,我便如饥似渴的看起来,拿起这个,又舍不得那个,贪婪的如那个看见西瓜扔玉米的小猴子一般,往往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觉得丰富但不过瘾。每次的离开总是一种恋恋不舍,一种难以割舍。若是买上一两本便喜不自禁,定会挤出时间来看细细读完。

知识是一种积累,也许这种过程要经历许久才会有所成效。但只要坚持就一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成绩。因读书我的作文大大提高,从没有感到过棘手,虽不敢说下笔如有神,但至少不会无从下笔。每当我的作文被当做范文在班里读,每当我的作品见诸于报刊,我的心里便填满了幸福和喜悦的感觉。从20xx年开始,在妈妈的帮助下,我以“白雪嫌春晚”的昵称开通了校讯通博客,在连续两届的书香班级活动中获得“阅读天使”的称号,并被评为“20xx年度欢迎写手”,不但结识了许多爱好写作的朋友来交流心得,而且得到了许多优秀图书作为奖励。感谢书为我带来的荣誉和骄傲。

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让书籍陪伴我们成长,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首先,在未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一位美国总统,读完此书后,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他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首位共和党籍总统,首位被暗杀的总统,他卓越的口才和文采赢得人民的信任,领导了美国的南北独立战争取得了胜利。他在南北战争中颁布了著名的《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人们常说坚持就是胜利,林肯亲历亲为,在他青年时期,第一次目睹了悲惨的黑奴拍卖市场,他下决心用行动来改变这一切。

可是废除奴隶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林肯之前有很多人尝试过,可是都被血腥的镇压了。当时南方奴隶主势力庞大,议员占据国会一半以上,就任总统初期,林肯为避免国家分裂与战乱,曾试图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可是严峻的战争局势告诉他只有以暴力的方式才能解决问题,在起初的局势中,因为林肯本人思想问题,北军仓促应战,节节败退,首都华盛顿差点被攻破,北军的失利引起了民众不满,游行示威,这时林肯已经无法以和平方式解决了,毅然签署法令——《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和《宅地法》,稳定局势,直接让黑人参战。并在战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

因为林肯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在美利坚国土上撒下自由的种子生根发芽,一个儿时的愿望,在当时被看作不可能的事,但是困难在坚持和坚韧面前低下了头。

如果没有林肯,美国将不再是自由的国家,没有坚持,无法造就意志坚定的林肯。

前段时间听闻美国白人警察枪杀黑人,这说明种族歧视的乌云还没有消散,黑人还并没有取得与普通白人相等权利,到今天白人依然对黑人存有介蒂,并没有视作同类人。尽管如今美国总统奥巴马是黑人,为全世界黑人扬眉吐气,让世界看到了黑人的力量,可是白人依旧占据了社会主导地位。

林肯使黑人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没有从人们的思想中彻底解放黑人,黑人靠别人的的解放还不够,黑人还必须靠自己来实现自身的解放,必须出现像奥巴马、乔丹、阿里、马丁﹒路德﹒金一样的人物来改变人们思想,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昨晚,乘着雨后的凉爽,捧起尘封许久的《外国中篇小说百年精华》,随意翻了几页,便翻到了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题目很怪异,有点像科幻小说,但通篇读下来,除了作品运用了想象的手法,实则与一般意义上科幻小说的写作手法和叙事方式并不一样。虽然小说的风格怪异,甚至有点荒诞,却留给读者无限想象和思考的空间。

表面看来,小说主人公格里高尔是因为变成一只甲虫而为人屏弃,最后在孤独中死去。而在我看来,主人公真正的悲剧不是变成一只甲虫,而是对现实的逃避。当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在最初的惊讶和慌张之后,更加使他郁郁不闷是为了替父亲还债,为了让妹妹读音乐学校,拉小提琴,为了负担起当长子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单单挑上这么一个累人的差使”——旅行推销员,长期日夜颠倒的作息制度,毫无起色的人际关系,不被重视的社会地位,相比较于变成甲虫的事实,格里高尔疲于奔命的生活现状更令他沮丧。小说的大部分笔墨用于描述主人公在变形后,周围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以及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形前的生活只是通过主人公的心理独白讲述出来,笔墨不多,却能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一个小人物的艰辛、无奈。

变成甲虫之后的格里高尔从一开始害怕吓着自己的家人,自卑地蜷缩在沙发下,还用白布遮住自己丑陋的身体,到后来由于逐渐被人遗忘,连善良的妹妹也懒得打扫他的房间,渐渐地连人应有的最基本的廉耻心也没有了,变得漠然、麻木,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或许从变成甲虫的那天起,格里高尔想恢复原样的愿望早已被现实生活的不如意击退了,即使因逃出房间遭父亲毒打,抑或是被人遗忘,会萌生重返人类世界的愿望,但这种想法毕竟是昙花一现,对现实世界的自我逃避是导致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他躲藏在甲虫的身躯下,旁观着人类世界的悲欢离合,宁愿被当作怪物被人遗弃,也不幻想着重返人类世界。

如同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人对卡夫卡《变形记》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或许这就是大师级别作家的过人之处。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今天,我读了《滴水穿石》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在安徽广德的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卧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润的小洞,而作者惊叹不已,并由此联想出了明代着名医学家李时珍立志学医的故事。“滴水穿石”,多么深刻的道理呀!只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干出一番事业。是的,水为什么可以滴穿石块呢?是因为有“恒”,不管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多动脑筋,就一定可以成功,正所谓“水滴石穿,非力使然,恒也。”但是,光有“恒”还是不可以达到更高深的境界,必须还要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专一”,如果光是“恒”而没有“专一”,也是行不通的。我们应该像水滴一样,专一的滴向石块的某一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就滴穿了石块。而我们应该找到自己喜欢的事业,努力钻研下去。我们要在“恒”上用智慧,在专一上下功夫,努力钻研自己喜欢的东西,让他成为自己的能力和骄傲,这样,你就算是成功了。

如果想干出一番大事业,就要学习水滴的的另一种精神——找有难度的“石头”“滴”,为什么水滴滴穿石块会被大加称赞呢?原因有二,一是水滴的持之以恒,二是水滴滴穿的是石块而不是别的。如果水滴滴穿的是一本书呢?人们还会像水滴滴穿石块一样惊讶了吗?不会。所以,如果想干出大事业,就一定要钻研像“石块”一样的课题。

所以,我一定要铭记滴水穿石给予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并加上困难的研究对象,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聚金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他是外星球来的小王子,孤独、寂寞、高贵。来到地球,他有许多困惑,对这些所谓的大人不理解,但是他说,不要埋怨他们,对待大人,小孩子应该非常宽容大度。

他爱上了他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花儿也爱上了他,但是爱让花儿变得敏感多疑,不停地折磨着同样爱她的小王子。她言不由衷,她虚张声势,她说话刻薄。其实,这一切都是花儿的小伎俩,她只是因为太怕失去他。小王子因为年轻,看不透花儿口是心非后面隐藏的似水柔情。离开了他爱的花儿。

虽然如此,他心里依然爱着她。他一直以为这朵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觉得自己很富有,他说:“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宇宙繁星里独一无二的花,这足以让他在看这些星星的时候感到幸福。他会对自己说:我的花就在那儿,在某颗星上……”

但是他在另一个星球发现了一个玫瑰园,才知道他爱的那朵花原来只是千千万万个花儿中的一朵。他很伤心,,原来他爱的那朵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朵玫瑰花。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短篇小说中的名篇之一。文中描述了三个“失意的画家”?D?D脆弱的琼斯、坚强的苏和古怪善良的老贝尔曼先生之间感人肺腑的真挚友情。

远离他乡的琼斯是一个对未来满怀美好憧憬的姑娘,可是无情的肺炎却击碎了她心中美好的愿望和活下去的希望。脆弱面又敏感的她非常绝望,竟将窗外不断被风吹落的常春滕叶子比做自己生命即将结束的记时,甚至还认为“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生命就都结束了,我也就去了”。尽管她的好友苏不断地鼓励、安慰她,但病中的琼斯却固执见。无奈之下,苏只好请求一心想画一幅传世之作的老贝尔曼来帮忙。善良的老贝尔曼为了让染上肺炎的琼斯重新振作起来,不顾年老体弱,顶着狂风暴雨在琼斯房间窗外的墙上画了那“最后一片叶子”。而他自己却不幸染上了肺炎,在那个冷风瑟瑟、秋雨绵绵的夜晚悄然逝去。毫不知情的琼斯受到那片叶子的鼓舞,活了下来,充满信心地去实现她的人生梦想。

在这篇小说中,我仿佛能看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当长春藤上那最后一片叶掉下来时,老贝尔曼先生急匆匆端着调色盘、拿着画笔,颤颤巍巍地站在梯子上,背对着琼斯的窗户,精心地画着那片叶子。然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相信他内心一定很着急,害怕天亮了还没有画完而被琼斯发现;但又盼望天快点亮,琼斯就能看到这片叶子了。

虽然老贝尔曼至死也没有画一幅能像凡高、毕加索这些大师那样的传世之作。可他却拥有人间最真最美的画作?D?D“长”在墙上的那一片叶子。那片叶子寄托着他对生活的热爱、对年轻人的希望,是他用生命来完成的,更是他伟大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的体现。

那片叶子不仅鼓励了琼斯,还告诉我们珍视生命,不要被因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生活、面对挑战。充满信心地走下去,直至理想的彼岸。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

《狼王梦》讲述的是紫岚想把自己生下的四匹公狼训练成狼王,可是第四匹雄性的狼死了,结果还失败了,最后其他三匹公狼也全都死了,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如梦幻泡影一般,永远成了紫岚的一个梦想。整本书非常值得看,有失去孩子时的痛苦,有狼群之间的残酷竞争,还有一直在紫岚心里的梦,永远实现不了的狼王梦。生还是死,继续还是放弃,情感还是目标……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紫岚必须作出艰难选择,,甚至是伤心痛苦许多的选择,这对自己是个挑战,事情对自己是种种的冲击!

《狼王梦》我最伤心的地方就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当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蓝魂儿已冲了过去,紫岚明白这是猎人的布下的陷阱,她想制止蓝魂儿,但已经晚了。蓝魂儿的两只爪子已搭在山羊的身上。轰——乓,一瞬间,蓝魂儿已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它无法动弹。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捕兽器。

牙齿被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全都是鲜血,都没有咬开捕兽夹。猎人慢慢地快赶来了,紫岚的时间慢慢减少了了。紫岚把全部的温柔和温暖都集中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受困的蓝魂儿,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紫岚的母爱所迷住了。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又利索。蓝魂儿马上气绝身亡了。对狼来说,这是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读完《狼王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紫岚的梦想和坚持不断的努力。它的执着造就了三个强壮的生命,释放着顽强的生命力。紫岚所拥有的还有它的果断,果断让它加速训练自己的三个儿子想尽早替自己的丈夫夺取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它也有一点勇于献身精神,宁愿自己多受点儿伤也要费心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狼王。当然,还有它永远放不下的狼王梦……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爱书的同伴,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看、品品。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黄仁宇写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的核心思想就是“万历十五年平淡无奇,明朝注定灭亡。”也就是说,在平淡无奇的一些日常生活背后,导致了一个不平凡的大帝国的灭亡,这实在是非常经典的。你仿佛看到冰山上面的一角,然后感觉到底下有一个巨大的冰山,在支撑着它,使你认清一个历史的必然性,明朝的灭亡并不是决定在李自成打进北京城,而是决定在万历十五年。

我们可以把万历十五年这个时期的明朝看作是一个家族企业,万历皇帝就是这个家族企业的继承人、董事长;把第二章所写的首辅申时行当做是他任命的 CEO ;把第三章写的张居正这个人,当作是一个前任的 CEO ,你可以比较前面的 CEO 跟后面的 CEO 做法有什么不一样,从而影响了什么样的一个未来;第四章,“活着的祖宗”,你可以看作是这个家族企业所遗留下来的一些企业文化、企业的价值观,所带来的一些制约,祖宗虽然已经死了,可是仿佛活着,你的权力和限制都是来自祖宗,但是到底对一个人影响有多大,又与这个人的能力有关系,如果万历是唐太宗或者康熙这样的皇帝,把他摆在同样一个地方,做的肯定是不一样的事情。

第五章所写的海瑞,是一个低阶别的政府官、地方官,有点像我们分公司、办事处的主管。他们直接接触客户,立即服务,为当地服务。然后他也会产生书中所讲的困惑:到底是听朝廷的,还是要听老百姓的?类似这种矛盾。像以服务为导向的部门,自然是以客户为先。但是,朝廷的意愿与百姓的心声,永远是两难的选择。

接下来戚继光。戚继光是一个将领,他去打倭寇,这比较像行销部门,跟竞争对手作行销的战争。例如我 从中国台湾被派到大陆来,就是一个外派的将领,就是要来攻打这个市场。而在打仗的过程当中,必须要用掉公司大量的资源,但这个仗要怎么打,公司就要因此决定怎样去分配资源。

如果说“活着的祖宗”代表了历史的包袱、历史的价值观、或者是朝廷上层的价值观,第七章讲到的李蛰正好相反,代表的是下层平民文化的价值体系和思想体系,他比较接近老百姓,可是跟上层的思想体系有一些冲突,是“自相冲突的哲万历十五年读后感1000字学家”。这就好像刚进公司的大学毕业生,感觉公司的上层,就像是“被腐化的知识分子”,权力很高,已经萎靡了。

从第一章念到第七章,从“公 司董事长”内心的转变,一直看到普通人的思想。然后你会慢慢醒悟,平淡的“万历十五年”如何决定了几十年后明朝的灭亡。把它归到你现在的企业里面,或许这一周也是平淡无奇,和以前一样,但可能公司未来的五年就决定在这一周,不是因为这个礼拜产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变局,不是!而是在这一周背后,有一个很大的冰山、一个很大的体系在运作,有形的官僚体系,加上无形的思想体系在运作,而导致了你五年后的景况。

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当我们观察身边周遭组织里的这些人,从他们日常的做法、想法、看法当中,可以看到企业未来的兴衰,从而培养出一种对未来的洞察力。所以很值得我们去品读。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做一个选择的时候,意味着需要放弃其他的观念、想法、物质、甚至生命。选择与放弃往往是同步的,选择的反面既是放弃。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放下一处烦恼,收获一片清凉;放下一种偏见,收获一种幸福。当你放下足够的时候,生命也将收获一片蓝天。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人降临的时候手是合拢的,似乎在说:“世界是我的。”当离开世界时手是张开的,仿佛在说:“瞧那,我什么都没有带走。”其实,人生就是一连串选择与放弃的过程,有取就有舍,有舍才有得。该放弃的就要放弃,不是没有恒心和勇气,而是选择进取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感情,总是能够奋不顾身到失去自我,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我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叙述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我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先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我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最终,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之后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明白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定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明白自我有没有看懂,我不明白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可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我,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可是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暖爱》收录了丁立梅100篇感悟哲理类美文。凡俗中的风物人情,点点滴滴,在她的笔下都充满着真、善、美。温馨的语言,隽永的文风,为我们诠释出一个爱的世界。人世间,因爱而生暖,又因暖而生爱。儿子出国,乡下的老母亲,把自家晒的霉干菜,风干的香肠,地里长的花生和蚕豆,还有晒干的萝卜丝和薯片,装了满满一蛇皮袋子,不顾炎炎烈日,长途跋涉,来到邮局。当被告知航空邮寄费用特别贵,只能寄真空包装的五香花生和蚕豆时,老母亲依然铁了心把那些东西拿回家,做成真空的再来邮寄。只因为他儿在国外,想吃。爱的方式有千万种,惟有母亲的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她家里真穷,父亲病逝,母亲下岗。大雪天里,她只穿一件单薄的旧棉衣去上学。她的语文老师,看到她冻得瑟瑟的样子,很心疼,便让学生们写一篇雪的有奖作文,奖品是漂亮的帽子和围巾,还有一双厚厚的棉手套,而获奖者无疑是她。她大学毕业有了工作,闲暇时候就去福利院,亦像她的老师一样,温暖便如掌心化雪,悄悄融入孩子们卑微的心灵。

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欢笑有悲伤,可因为有爱在,便会春暖花开。得了绝症的一个人,与老母亲相依为命,因家穷,不去医院,拖着一个病体,弄来许多草花的种子。临了,留下满院姹紫嫣红陪伴妈妈,想必老人亦不会觉得孤单了。雕萝卜花的女人,在街头经营一份小炒维持生活。小炒做得精致而香醇,每一盘上都要放一朵女人雕的胡萝卜花,亦因此顾客颇多,生意做大。她的光芒,照耀着年幼的孩子和瘫痪的男人。只要她在,一家人的幸福就在。

读丁立梅的《暖爱》,一股股热浪涌来。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束阳光,照亮别人,温暖自己。给路人一个微笑,给亲人一个拥抱,给无助的人一点安慰,给孤苦的人一些资助。只要“给”一点点,这个世界就足够好。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读后感。《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己甚至是现在的自己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己的欺负,读后感《《远大前程》读后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己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己现在浮躁的状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己想要的,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快乐在哪里、自己现在的幸福在哪里。。。。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己“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己本应该拥有快乐,导致了自己一再的无法把握现在。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常怀感恩,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

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近,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折磨,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习走路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读了《大瀑布的葬礼》这篇文章,让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人类保护地球的意识不可缺少,要增强危机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我也想呼吁大家:“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

很久以前,在巴西有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瀑布,吸引了很多游客。但好景不长,由于人类不断破坏大自然环境,大瀑布逐渐消失了。巴西和各国人民闻讯而来,参加了由巴西总统主持的“大瀑布葬礼”。

大瀑布消失了,还有什么消失不了呢?醒醒吧,人类!不要再破坏生态环境了!我们已经开始受到惩罚,森林减少、土壤流失、水灾频繁、饮用水污染、全球变暖等等,人类已将生存的地球推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如果一场海啸发生,那么,整个世界将会沉浸在汹涌的大海啸中。如果人类继续破坏环境,就是自取灭亡!从现在开始保护地球,保护我们的家!

中国曾传说古时沙漠中有一个楼兰古国,它的灭亡正是因为人们滥砍滥伐,导致楼兰古国沙漠化,使他们自己没有了立足之地。不得不想象,人类最终是否也会落得与楼兰一样的下场呢?

同时,读了这篇课文,也使我想到了一部影片《宇宙中寻找第二个地球》。当人类仍然毫无节制地破坏地球时,科学家预测,不用几十年的时间,地球将失去生态平衡,没有生命可以存活了。因此,各国宇航员开始在浩大的宇宙中寻找第二个“地球”。

大瀑布的葬礼,黄河,长江变黄,沙尘暴,臭氧层的破坏,人类什么时候才能从愚昧中醒来,面对现实,认真反思,去努力探求水,山,自然界的奥妙,找到控制它,利用驾驭它的规律,让它服务于社会。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请大家永远不要忘记,我们只有一个资源有限的地球,只有一个可以生存的地球!

奇风岁月80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开始我还在怀疑,这本书我又要用多久的时间去看完啊。结果读了几页,发现这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果真对得起“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这个称号。全文作者用主人公小男孩的口吻叙述,风趣的写作风格,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足以唤醒人们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涵盖了催人泪下的亲情、朋友相挺的友情和浪漫感人的爱情,一部典型的温馨之作。

主人公由于入学年龄小,经常受到欺负,而他也没有那份反抗的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女生伊丽莎白,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投入自己的死对头马格的怀抱里。受到好友吕克的鼓励与帮助,他意外地打败了马格,成功当上了班长。

一次意外,小男孩发现自己拥有可以偷走别人影子的能力。对于一个年纪小小的男孩来说,这无疑是件可怕的事。他害怕被别人发现小小的身躯却连着一个高大的影子。他想找人倾诉,而爸爸却在这时候离开了,留下自己和妈妈相依为命。他伤心并且自责着,认为自己是个没办法让爸爸快乐、让他愿意留下的没用儿子。认为自己要为爸爸的离开而承担责任。而另一方面,他明白自己已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妈妈需要他,所以他知道自己应该坚强,还要变得强大。

某年灿烂的夏天,他在海边邂逅了克蕾尔,一位又聋又哑的女孩,却能通过放风筝在空中用手语表达。小姑娘长得很美,笑起来却发出鸭子一样的嘎嘎声。正是这个女孩,让小男孩朝思暮想,并与她分享了心中的秘密。青梅两小的年纪,彼此的初吻相悦。短短六天结下了一生的情缘。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那段浪漫感人的爱情故事,其次就是他与朋友吕克的友谊。吕克儿时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然而受家庭条件的约束,只能继承父亲的面包店当面包师傅。主人公鼓起勇气找吕克的父亲谈话,并且为他争取到了追逐梦想的机会。不过后来,吕克发现那紧凑的生活并不是自己向往的,他决定回家继续当面包师傅。而吕克在主人公寻回心爱的女孩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朋友就是在你需要的时候,不管什么情况都会挺身支持你的人。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清楚自己的追求,并为此付出努力,时间绝不会成为一个有梦想的人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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