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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精选29篇)

来源:学识中文吧 阅读:2.11W 次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

捧起这本厚厚的书,感觉沉甸甸的,有点畏惧,担心自己是否有能力、有耐心将它读完,但看到封面上苏霍姆林斯基的那双眼睛,我似乎看到了他那深邃的思想,这使我下定决心,即使强迫自己,也要把这本书读完。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精选29篇)

打开带有淡淡墨香的书页,首先查看了一下目录,看看苏霍姆林斯基究竟给了我们哪些建议。刚看了几个,我的注意力便被吸引了过来,《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谈谈对“后进生”的工作》、《教给学生观察》、《怎样靠阅读扩充知识》……这些不都是我们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吗?我们不常常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烦恼吗?看到这些目录,激起了我看这本书的兴趣,于是我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阅读。

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这本书并没有高深难懂的教育理论,也没有令人乏味的大道理,只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只有真实生动的教育教学事例,很多都是苏霍姆林斯基和他身边老师的教育教学中的实例。他通过一个个来自教学第一线的实际事例来剖析问题,找出症结,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解决的方法,文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很快,我便融入了书中。

不到半个月,我便读完了这本书,收获很多,感触颇深。我不得不佩服这位具有30多年教育实践经验的教育理论家。他的思想,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迷茫的心;他的教育理念就像海中的航标,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翻看着厚厚的学习笔记,回味着书中的话语,思考着以后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我觉得有两方面需要注意,一是对学生,二是对教师。对学生而言,阅读和学习兴趣是决定学习效果的关键所在;而对于教师,读书和敬业精神是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

“阅读能催开智慧的花朵”,在《阅读教学卷》中,于老师如是说。阅读是语文教学的重中之重,也是教师需要突破的教学重难点。如何阅读,如何教授阅读,是每一个语文教师都应该思考的课题。

在《阅读教学卷》中,于老师提出的几个词,让我豁然开朗。首先是兴趣,兴趣是学生阅读的金钥匙,学生的阅读兴趣该如何激发,于老师提到可以根据不同的诗文,给予不同的指导,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中找到文字阅读的兴趣。在这一卷中,于老师开始就提到了诗歌,课外给学生讲诗歌,提倡学生读点新诗,现代诗歌阅读与教学一直是我教学中的困惑,每当遇到总是不知如何下手,朗读?体会情感?最后总是感觉没有讲出所以然。于老师在给学生讲诗歌时,将中外诗歌对比阅读,这给了我思考,一个格律诗就将古今中外的格律诗歌做个简单的了解,学生在兴趣的引导下,便会深入探究!其次是情感,引导学生在阅读中体会文章人物所蕴含的情感,体会作者想要表达的志。最后是思考,学生在阅读中思考,深入进去,探求自己想要的瑰宝,这就需要教师“指导学生探幽发微”。

“读书犹如登高山看世界,上层楼阅人生,叩心扉观性灵,读书之乐乐无穷。”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3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昆虫记》。以前我总是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例如:为什么人不会飞,但小鸟却会飞;快要下雨时,蚂蚁为什么会排成长龙……总之,我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得晕头转向。直到有一天,妈妈为我买了这本《昆虫记》,我捧起即刻爱不释手。之所以对它如此着迷,是因为不论我有什么奇怪的问题,都可以在里面找到答案。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读着读着,我这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里有这么多的奥秘:凌晨,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满满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

地球很大,有许多生命因为太过微小而被我们忽视,《昆虫记》则告诉了我,即使它们很不起眼,一生也很短暂,但只要它们存在过,就同样值得我们尊重。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4

近日,我认真地阅读了《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这本书,书中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

我们的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自古以来华夏民族就崇尚文明礼仪。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小学生,传承文明、践行美德是我们肩负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

首先,我们要锻炼身体、强健体魄,有充沛的精力做好每一事。我们要孝顺父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爷爷奶奶盛饭,在他们生日来临之时送去问候。我们要尊敬老师,看见老师主动问好,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我们要有自己的理想,并为之不懈地努力,即使遇到困难也决不放弃。

其次,我们要学会尊重每一个人,不管他地位高低,不管他富贵贫穷,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我们还要有大方的举止、整洁得体的仪表,给他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最后我们要诚实守信、不说谎、与人坦诚相见。总之,做一个讲文明、重美德的小学生,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只要严格要求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前进的道路已经铺好了,下一步就该我们走出去了。我们要养成小学生应有的文明美德,别让恶习陪伴着你的一生,因为没有美德的人犹如漂亮的荷花被淤泥玷污。让我们拥抱文明,让文明陪伴着我们的一生吧!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5

我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后,才知道科学很奇妙也很神奇,它可以让我们学习到一些课本和日常生活中无法了解到的知识。在这里,我可以给同学们介绍一下。

比如:为什么松鼠秋天要储藏果实?这是因为冬天气候非常寒冷,白雪覆盖了大地后,靠果实为生的松鼠找不到食物就会饿死。为了保证能够顺利过冬,就会在食物丰富时将食物藏在洞里或埋在土里。

还比如:为什么人会做梦?这是因为当人睡着之后,大脑皮质的大部分细胞都休息了,可仍有一部分神经细胞处于兴奋状态。所以,人才会做梦。

再比如:为什么人不能长时间吹电风扇?这是因为吹电风扇时间太长,虽然汗散尽了,但是身体内的热量却散发不出来,这时人就会感到头痛或头晕,甚至全身不舒服……

你瞧!这一本小小的书里面却藏着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不仅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课外知识,还可以培养我们的阅读兴趣。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6

我第一次真正爱上科学类书籍,是在我上三年级时,我订阅了“小哥白尼”系列杂志,正是这些书开启了我对科学知识的了解和探索之旅。其中一本名为《趣味科学》的杂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趣味科学》杂志上刊登的各种科学方面的奇闻趣事、大胆猜想和神奇实验都令我既兴奋又渴望,自己仿佛置身其中,像一位真正的科学家一样正在如痴如醉地在科学的海洋里遨游……

这些书让我的眼界不断拓宽,让我对世界的了解不断深入。从此,我真真正正地爱上了科学,我有了越来越多的科学书籍,我书架上的读物也更加丰富了。比如,《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等知名的作品都是我十分喜欢阅读的,它们让我对大自然有了更多的了解,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更让我知道了科学的发展才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也给自己的人生定下了这样一个目标,长大了要成为一名科学研究人员,在科学领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7

平时我非常喜欢读书,因为,我知道书籍就像一盏明灯,能照亮我前进的道路;书籍就像沙漠里的清泉,能给“饥渴”的人带来力量。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叫做《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书中主人公的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在她19个月大时,一场大病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失去了语言表达的能力。从此,海伦的生活中便没有了光明,没有了声音,没有了语言。由于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所以海伦及其渴望光明。她梦想着能获得光明,哪怕只有短短的三天也好,她认真地规划着这三天里最想做的事情。第一天,把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朋友的容貌牢记在心;第二天,她希望在剧院度过,感受视觉所带来的快乐;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她希望能游览城市,感受人们一天的生活。短短的三天,她是如此的珍惜,没有浪费任何一天。

听了海伦·凯勒的故事,再想想我们自己。和海伦相比,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亿万富豪,因为我们拥有海伦无法拥有的许多许多。海伦能像热爱生命一样珍惜她的每一天,而我们又是怎样对待自己的每一天的呢?我们有没有很好地利用每一天,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有没有让我们拥有的这些财富发挥它的作用?

海伦·凯勒的故事对我触动很深。在我今后的生活中,我要时时刻刻用海伦·凯勒的故事来提醒我、激励我、珍惜我拥有的一切,让自己努力学习,快速成长,为家乡、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父母,让家乡为我而自豪。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8

《中彩那天》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它主要写了爸爸帮库伯和自己买了一张彩票,结果帮库伯买的那张彩票中奖了,爸爸面临的这个问题,最终将奔驰车交给了库伯。母亲常常告诉大家:“一个人只要活的诚实,守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读了这片文章,我不禁想到我自己。

那天,我和妈妈去超市,我们挑好东西后,去付帐。妈妈去付,我在一边团团转,手里还抱着一些东西。等妈妈付完帐,我也跟着一块走,哪知道我手里还有几样东西售货员没看到,没算钱。回到家,我一看收据上没有我买的东西,我刚想告诉妈妈,又想:要是妈妈批评我,怎么办?事后,我没有告诉妈妈……

我晚上睡觉,心里十分难受,总是平静不下来。我想起二年级学过一篇文章《诚实的孩子》。她讲的是列宁小时侯在姑妈家打碎一只花瓶,当时没有承认,后来,他改正了错误,做了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后来,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妈妈,妈妈睁大眼睛说:“怎么会这样?下次去超市,把这件是告诉阿姨,然后把钱付了。”可是,妈妈一直没机会带我去那个超市,我也一直没有还超市阿姨的钱……

读了《中彩那天》这篇课文,我想:一个人只要活的诚实,守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9

我读了《爱美的小公鸡》一文非常受感动。

一天,小公鸡去和啄木鸟、蜜蜂、小青蛙比美,但是它们都各自忙着干活,谁也不跟它比美,它只好回家去。在回家的路上,它看到了老马,它就去问老马:“老马伯伯,为什么别人不和我比美?”老马说:“美不美不光看外表,还得看心灵美不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听了老马的话,小公鸡明白了,别人为什么不和它比美。

从此,它每天早早地起来给人们打鸣。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要光看外表美不美。更重要的是心灵美,不光做好自己的事,还得帮助别人做事,这才是真正的美。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0

前几天,我读了读《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卖火柴,卖火柴,谁要火柴!”小女孩凄惨的叫卖声传遍大街小巷。尽管这样,也没有人来买小女孩的一根火柴。小女孩为什么要在大年夜卖火柴?那是因为她家里实在是太穷了。看看小女孩,想想我自己,真是一个生活在地狱,一个生活在天堂。那位小女孩大年夜在寒风中卖火柴,而我呢?在大年夜里妈妈为我做着香喷喷的饭菜,姐姐在一旁催促着我试穿新衣,全家里演奏着和睦幸福的乐曲。

墙角里,小女孩一次次地擦燃火柴,幻想着“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鸭、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这对于可怜的小女孩,这些只是幻想而已,但这说明了小女孩的生活中只有寒冷、饥饿、痛苦和孤独。她是多么渴望自己能像别的小朋友那样,拥有自己应该拥有的一切啊!可是,这应该有的一切却完全是泡影。而我呢?冬天,坐在暖烘烘的火炉边烤火,妈妈还为我做出丰盛可口的饭菜;夏天,每天放学写完作业,便和同院的小朋友尽情地玩耍,欢乐的笑声传出大院……

为什么我和小女孩同龄,生活的环境却不同呢?这是因为她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生活,而我在社会主义制度里生活。他们那里充满了冷酷、无情,我们这里充满了温暖和爱意。可是,我有时却不能很好地用功学习,这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好文化知识,不要辜负我们的祖国,不辜负我们的社会,为将来把我们的国际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叫《寒号鸟》。讲的是从前有一只奇特的鸟叫”寒号鸟“,它的外貌会随着季节变化。每到夏季的时候它身上就会长满五颜六色的羽毛,及丰满又漂亮,森林的鸟儿都比不上它。寒号鸟很得意,它每天都得意洋洋地去森林里找别的鸟比美。

秋天来了,有的鸟飞往遥远的南方过冬,留下的鸟都忙着打窝等待寒冬的到来。只有寒号鸟仍然到处闲逛,炫耀它五颜六色的羽毛。

冬天很快到了,寒风呼啸,雪花飘舞,羽毛都掉光了的寒号鸟被冻得直打哆嗦,不断的说:”哆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可是当寒夜过去太阳出来,它就忘了自己的诺言。一天天过去了,它始终没有垒窝。最后寒号鸟被冻死在岩石缝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只有勤劳才能获得幸福,懒惰的人只能和寒号鸟一样的下场。学习也是一样只有勤奋刻苦才能获得知识,才能实现自己的远大目标。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

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2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孩子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3

在寒假里,我读了《呼啸山庄》这部名着。它被称为是“人间情爱的最宏伟史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有关爱情和复仇的故事,情节曲折,紧扣人心,带给人一种超乎想象的震撼力。

读了此书,我首先对此书的作者有了很多的了解。《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 勃朗特在世上仅仅度过了三十个春秋,其一生都是非常不幸的,可以说是充满了孤苦和凄凉。她于1820xx年7月30日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郡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早期曾和姐姐夏洛蒂一样就读于柯恩桥学校和伍勒小姐学校,并于姐姐到比利时学习了一段时间,但是绝大部分时间她还是在家自学。自幼爱好写作的她曾在十二岁时就和妹妹安妮一起创作了贡达尔史诗以及大量的抒情诗。1840年后,她呕心沥血写成了着名的《呼啸山庄》,并于1847年2月出版,可惜的是,仅仅一年后,她短短的一生便画上了凄凉的句号。

此外,我主要在写作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就是以下几个方面:我发现,文中的故事并不离奇,但给人的感觉十分粗犷,野蛮,并且能抓住读者的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作者为故事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背景,即一片狂风呼啸的荒野。透过作者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到依然保持着大自然风貌和原始本性的故事主角。所以加上了这样没有被城市文明熏陶过的背景的渲染,使故事更加富有激情,原汁原味。可见,在写故事时加上适当的背景渲染,会使情节更有震撼力。

还有,在读故事时,我还发现作者描写人物外貌,人物对话和环境时语言十分独特,与中国文学一点也不一样。作者的语言中总带有一些自己的想象和联想。例如,作者描写埃德加时,有这样一句话“哎,他要真有本事离开,就好想说一只猫能舍得离开一只咬得快死的耗子,或是吃剩一半的鸟儿。“再比如,文中还有一句写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对比的话“一个就像是荒凉萧瑟的煤矿,一个却像是春暖花开,繁荣美丽的河谷”这种独特的语言也是此书的魅力之一。所以我也学到了一点就是在写作是要有自己的风格。

这也许不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故事,可是,它却带给人们一种超乎想象的震撼力,使每一个读到它的人都心潮澎湃。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4

《呼啸山庄》虽然很难懂,但经过后面的《呼啸山庄大事记》我大概了解了《呼啸山庄》发生的事。

老恩肖把一个弃儿——希斯克利夫从利物浦带回了家。老恩肖的女儿凯瑟琳·恩肖爱上了希斯克利夫,但老恩肖的大儿子欣得利·恩肖却十分讨厌希斯克利夫。他处处跟希斯克利夫作对。老恩肖死后,欣得利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总是对希斯克利夫进行迫害。

圣诞之际,画眉田庄未来的主人——埃德加·林顿和他的妹妹伊莎贝拉·林顿来到了呼啸山庄。埃德加爱上了凯瑟琳并向她求婚。凯瑟琳答应了,她想用林顿家的财产帮助希斯克利夫逃脱欣得利的迫害。希斯克利夫得知后出走了。

几年后,希斯克利夫衣锦还乡,经常拜访呼啸山庄。欣得利不仅没有发觉希斯克利夫的阴谋,而且由于他赌瘾大发,竟把呼啸山庄的产业卖给了希斯克利夫,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让欣得利的儿子哈顿做仆人,使哈顿变成了一个文盲。而凯瑟琳她因为悔恨,在生下小凯瑟琳·林顿后就忧郁而死。埃德加的妹妹却把希斯克利夫看做英雄,随他私奔。但这次私奔并未取得好的结果,伊莎贝拉只跟了希斯克利夫几个星期就逃走了。欣得利在大醉中卒。

过了几个月,伊莎贝拉卒于南方,留下一个孩子,名叫林顿·希斯克利夫。埃德加据妹妹的遗嘱把小林顿接回了画眉田庄,希斯克利夫立刻去索要林顿。而小凯瑟琳却喜欢上了小林顿,听说他被希斯克利夫接走后郁郁寡欢。但在几个星期后,凯瑟琳外出到了呼啸山庄,发现希斯克利夫和小林顿离她家并不远。后来,埃德加病死,希斯克利夫强行让小林顿和小凯瑟琳结婚,又获得了画眉田庄的产业。小林顿在结婚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这时,哈顿却爱上了小凯瑟琳。小凯瑟琳也教他学习知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禁止他们的交往。但他无论怎么禁止,一切还是无可阻挡。希斯克利夫从哈顿和小凯瑟琳的交往中仿佛看到了自己和凯瑟琳·恩肖的经历。他放弃了报复。在一个夜晚,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哈顿和小凯瑟琳也结了婚。

这篇名著真够长的。看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话:“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如果不是因为欣得利的做法,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把报复施加给哈顿?好在最后,各位都有了美好的结局。我想,如果欣得利能对希斯克利夫宽松一些,结局会更好的!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5

现在的社会不得不说施与孩子的压力太大了,学习成绩父母从小管,兴趣爱好父母从小培养,就连放学后也有无穷无尽的兴趣班需要我们去学习,严厉的老师,说教的父母,不得不说对于我们高知识分子的家庭,说教可能对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多了,培养的孩子乖巧可爱,会左右逢源,可是这真心不是我们想要的孩子,我们想要的孩子并不是孩子本身的自我。

给孩子丰盛的人生,下面几条就够了:

1.听见孩子的欲求

2.及时回应

3.诚实回应

4.无条件给予

现在的家长多数都比较自私,给孩子的并不是孩子想要的,而是我们大人想要的,这样的生活对孩子来说,并不是富足的。

越是不着痕迹的爱和自由,越要求父母有强大的心智,毕竟控制的欲望对于一个人来说,尤其是父母只有心智健全、心态健康方可实现。

教育的本质,其实是父母的自我修行。做好父母,需要强大的自我认识、自我成长的意愿,然后像母狮子一样充满力量捍卫自己的孩子。

家长每一次“为孩子好”的控制,都是在削减孩子的自由创造力,消耗孩子的生命活力。一个身体只能承受一个灵魂,如果父母的控制密不透风,孩子实际上已经精神死亡。

缺乏界限,是缺乏爱的能力的结果。

事实上,人都渴望爱的流动,好心,自然会有好报,如果没有好报说明那并不是真的好心,只是没有界限的控制,是想要控制别人,按照。“我认为的正确道理”生活,当然会遭到别人的反抗。

真正的好心是尊重每个人的不同,尊重别人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只有当别人希望听取我们的意见时,我们才真诚的分享自己的看法。这样的好心,必然得到善意的反馈。

结婚,是父母的选择;生养孩子,是父母的选择。没有孩子父母一样会吵架,一样会变老。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选择,孩子无需为父母的选择承担一切后果。

父母的控制欲伸向哪里,孩子一生都将在那里体验到扭曲的痛苦。

什么事情该管,什么事情可以不管?判断的方法是:这究竟是谁的事情?如果是孩子的事情,无论父母多么看不惯,也要努力管住嘴巴,内观自己。假如孩子希望听到父母的意见,那么父母最好与他分享活生生的体验,而不仅仅是告知“高明”的结论。少一个答案,孩子的人生就多一种可能。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6

今天,我看了《金银岛》这本书。

《金银岛》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吉姆的人在海上冒险的故事。本来,吉姆开了一家宾馆,但宾馆被强盗抢了。吉姆去市长家向市长报告,可是市长正好要出海,便把小吉姆也带上了。途中,他们遇见了假扮船员的海盗和投靠海盗的船员,但小吉姆和市长英勇反抗,最终获得了胜利。

这本书告诉我们邪不胜正,有些人虽然外表温和,但内心确是丑陋的。所以我们不仅要外表美,更重要的是心灵美。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7

我在寒假里看了《金银岛》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的海盗很贪财,总是想快点找到老船长留下来的财宝,但是他们为了一点点小事就要打来打去。书里面的吉姆聪明、机智还非常勇敢,被刀刺中肩膀还是跟海盗交战,海盗最终还是被吉姆打败了。吉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团结才是力量,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能干成一番大事业。我还要像吉姆那样坚强、勇敢,做一个正直的人。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8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个性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

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个性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个性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地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地牵扯了进去。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19

《瓦尔登湖》最深得我心的时候是那段最孤独的时光,距离现在已半年的光景,而现在我比过去更享受独处的时光,甚至吝啬于告诉别人这样的独处有多么美妙,好像怕被人知道了,会被剥夺了一样。但我自认为我的这种爱好是最低层次的,我只是大略体会到了这种快感,尚不足以达到哲学命题,而促使我去探索这样的一个鲜有人问津的话题的正是梭罗在瓦尔登湖里关于孤寂的论述:我热爱孤单,我从未找到比孤寂更好的伙伴。

大体上来说,混迹于人群之间,总比在室内独处来得寂寞。思考着或者工作着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寂寞的。衡量孤寂的标准,并不是一个人和其同类之间隔了多少英里,真正勤奋的学生,哪怕伸出剑桥学院人满为患的教室中,也必定如沙漠里的托钵僧般孤寂。

梭罗在瓦尔登生活的第一年,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他甚至什么都不做,坐在阳光下,坐在湖边,树木中,从正午坐到黄昏,他把这样坐着但思考着的状态当做是全情投入地观察自己,观察自然的良机。他乐此不疲,从未感到是在浪费光阴。他在这段时间实现了灵与肉的分离,有一个灵魂的“我”在肉体的“我”之上观察,这样真切而赤裸裸的观察让他成功地对一切行为和后果都淡然处之。梭罗独居湖畔,过着近乎隐士的生活,他排斥社交,他认为社交过于廉价,我们不得不遵守某套规则,美其名曰礼仪和礼貌,以便能够忍受如此频繁的会面,而不致相互争吵。

我们生活的太拥挤,因袭彼此的生活方式,相互磕磕绊绊,因此而失去彼此之间的尊重,对所有重要而热忱的交往来说,次数再少肯定也是足够的。据此我便无知地以为他是消极避世的,和中国古代大多数隐士一样,因功名不得而愤世嫉俗,逃遁山林。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0

谈到读书,我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因为我们这辈子人有机会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可能还可以接受大学教育。我们从小就读着教科书长大,还会有许许多多的考试,通过这些考试来选拔人才,这叫应试教育。通过应试教育读了许多的教科书,不可否认,这叫作大众眼里的读书。

但早在以前,鲁迅先生就把读书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上面所说的读教科书,这是比较功利的读书。我们现在的“中国式教育”就要求我们要好好对付考试,否则会和以后的就业产生影响。我们小学时就为上好的初中做准备,中学时就为上好的大学做准备,大学又被逼要为就业做准备,所以说读教科书就是一种功利的读书。第二种是读消遣的书,即工作累了随便拿起份报纸或用手机浏览一些娱乐性新闻。这种读书有点快餐式,对自己的知识面没有任何用处。过度娱乐化的读书容易造成个人内心的浮躁,更容易造成个人跟风与盲从,无聊时看了只会让人更无聊。

我特别赞扬第三种读书,第三种读书是精神性的读书,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推崇的,他觉得我们要读一些人文类的书籍,这也叫趣味性的读书。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不为任何目的,只是单纯的喜欢,人文类的书籍很多,肯定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我虽读书不是特别多,但从我读的书来看,我觉得文学类的书可以让人的心灵得到熏陶,而哲学类的书是给人带来智慧的。

看文学书多了以后,心灵会变得丰富,情感会变得很细腻,对外界的事物会有很多美的感受。而看一些哲学书会增长一个人对事物的认知,哲学的批判性观点能提高我们的思辩性。社会学类的书我读得很少,但市场上有一类叫“成功学”的书,这类书都是商家在网上叫写手写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以前我看过一点,叫《如何在职场中讨好老板》《厚脸皮学》,其实写这些书的写手是不成功的人,都是靠写这个吃饭的,我们就算把这些书都背下来也不可能会真的成功,所以青少年要远离这种书。

对比这三种读书,第一种带着功利,但不得不读;第二种带着消遣,可读可不读;第三种带着精神性,不仅仅是作家,任何人都应该把第三种读书当成是一种快乐的生活方式,既可以提升自我素质,又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1

下午,反反复复地读着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他的文字是朴素的,但他的思维是独特的。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他积极地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关于梭罗,我是很矛盾的。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之王;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啊,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嚣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如梭罗般的生活。我甚至也在尝试着那样做,只可惜我生活在一个说不上繁华却也绝非寂寞的小城。我无法弄到一块属于我的地,当然更不可能有一方真正的山水,除了把高楼的阳台安置满各种绿色植物。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身田园。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因为爱之深切,所以不容许破坏;而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所以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2

《人类群星闪耀时》写了14个历史事件,让人感受到每一个杰出的人物,在背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南极争夺战是这些事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斯科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1910年,他带着由他组建的探险队,准备好了一切,向南极发起了挑战,在向南极进发时,遇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队员们的半途而废,也不是严寒的气候,而是他发现,挪威人阿蒙德森也正冲往南极,他们可能会成功。

后来,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慈摩尔冰川时,最后一匹马死了,他们不得不使用力气,将沉重的雪橇拉着前行。随后,寒冷的冬风又提前来临,让原本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在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提前到达了南极点!

虽然不是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团队,但是他们要带上所有证据,证明挪威人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

就这样,他们带着一身疲惫踏上了返回的路。这时,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已经没有力气和精神了,他们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了。在返回的路上,他们的身体几乎都冻得麻木了,在冰天雪地中发现储存的煤油已经不多了,不够他们的需要了,他们坚持着剩下的路程。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暴风雪,不幸遇难了。

斯科特——一个失败的英雄。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3

最近我读了一部神话小说——《封神演义》,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部小说是一部独特的神话小说。这本书讲的是商朝和西周的故事。这本书讲了商朝的纣王昏庸无道,天下反了八百镇诸侯。最后武王姬发率兵推翻了商朝建立了西周朝。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纣王。他昏庸无道,贪恋于酒色不理朝政,暴虐嗜杀,宠信奸臣,杀害忠良,奢靡浪费,还大兴土木,兴建酒池肉林。这还不算什么,最严重的是他听信女妖妲已之言造了酷刑“炮烙”!这刑具是用铜制成的,长有五尺有余,宽约三尺,用刑时,将它放在火上烤红,将人捆在上面,人的身体一接触,马上就会烧得吱吱响,疼痛难忍,一会儿就会命归黄泉。纣王用此刑烧死了不少忠臣。正因为如此商朝才被送上灭亡之路。

人都有两面性,纣王也不例外。他有这么多的缺点,但是他也有一个优点,就是力大无穷,武艺高强,勇贯三军。连纣王这样的昏君都有一个这么大的优点,何况我们现在人的呢?所以看人要看全面不能只看某个人的缺点或优点,如果一个人只看到某个人的缺点,那么那个人将会自暴自弃;如果一个人只看到某个人的优点,那么那个人将会骄傲自满。

在这部神话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二朗神杨戬。他长着三只眼睛,手持二万五千二百斤的三尖两刃戟,,人神混血,力大无穷,法术无边,撒豆成兵,通晓七十二般变化,乃是姜子牙的得意门人。我喜欢二朗神杨戬的仪表堂堂、法术高强。我尤其喜欢他那遇到困难不退缩、积极想办法的精神。记得有一次姜子牙不幸得重病,商兵想趁虚而入,是杨戬急中生智用草变为彪形大汉迷惑了敌军。我要学习杨戬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积极想办法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封神演义》,你们喜欢吗?欢迎来阅读。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4

《金银岛》小说叙述了少年吉姆一行人去金银岛寻找海盗埋藏的财宝的经过,描写了他们同海盗惊心动魄的搏斗。

书中主人公吉姆,在父亲的客栈里遇见一名性格古怪的水手这个水手不幸身亡后,吉姆在他的皮箱里发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这时,一位有钱的乡绅特里劳尼买了一艘名叫希帕诺拉号的大帆船,和李沃西医生等人一起带着吉姆到金银岛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批海盗装扮成水手混上了希斯帕诺拉号,一场血腥屠杀正在悄悄酝酿之中,这是谁也没料到的。巧的是,机警而大胆的吉姆躲在苹果桶里听到了海盗们的阴谋诡计,他万万没有想到表面上温和,待人和善的厨师西尓弗就是这次密谋的头目。吉姆立即把听来的密谋告诉了乡绅,医生和船长,一场寻宝者与海盗之间的生死博斗从此拉开了序幕。

看一个人是好是坏,不能只看他的外表,如果他表面是温和的,那么这个人的内心很有可能是诡计多端,反而那种表面凶巴巴的人,其实这个人的'内心是善良的。记住,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这个人的内心。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5

这些天无事可做,当书柜看到一层灰铸爱清诗,轻轻刷掉灰尘,翻了几页。爱清中国蓝色忧郁深深吸引了我。

艾青的诗是古诗的内涵和这首诗的外套的完美结合。它通常能够是我的开放,小幽默地描绘它。在他的诗中,现在有一个安静流动的蓝色忧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诗这种蓝色的忧郁。是第一个担心和担心的世界,经过音乐和音乐的世界的忏悔精神,锻炼出了诗人对我的大感受;所以痛苦不是因为自己的私人,所以悲伤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如果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一根嘶嘶的喉咙唱歌,这根喉咙被风暴打了;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常含有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诗人的感情从自己的悲伤出来,会去哪里?中国的文化土产生了对祖国,人民和光的这样一个答案。人们的土地被栖息,作为诗人的心的形象自发地出现。曲元的香草美,杜甫的国家在山川和河流,城市春天深植被。感觉当花飞溅,恨其他鸟惊。。不是因为时事的艰辛和选择精神逃避,不是因为食物和水果,担心整天吃没有鱼。也许无处不在,永远不会是一生,但我仍然会站在那里,微笑,看着大海(爱清礁)。诗人走出了未来的内心经验,与古国的未来,未来和忧虑。你不能想象诗人的肩负荷的力量,他想要把更多的责任给世界作为他的职责。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思想基础的来源。

我爱爱清的诗,因其诗歌充满语言紧张。爱清的诗经常是上半年或直接的,或者激情澎湃,但往往是诗的最后使用表达方式达到诗的高潮,然后在高潮的窗帘调用。这经常产生一种已经做出的话,没有感觉,所以留下的声音,三天无休止。好的!

我爱爱清的诗,从爱清的广义;我爱爱清的诗,因其天然天成,有最大的方式,是深入的文化积累,彻底消化产品;我爱爱清的诗,因为我和诗人一样,爱这片土地和太阳。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6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7

我喜欢艾青的现代诗,总觉得那些充满沧桑的文字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任时光荏苒,“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诗在记忆的隧道里永存。

读着《北方》,仿佛已经置身于苍茫的北地,厚重黄土地给我带来的一种浓烈的沉重感,我站在那无垠的荒漠上,望着远处从塞外吹来的无情的沙漠风肆虐地蹂躏着北方的生命,十月的寒风并不刺骨,却给人带来寒彻心扉的冰凉,远处的村庄,上坡,河岸,颓垣等都在呻吟,感叹着这个时代的悲哀。我看到了,我看到了,北方人民脸上的无奈,那种从心底深处流露出的悲痛和对光明的热切的渴望。作者的笔尖让我看见了他的浓郁的爱国情,尽管这片北地上到处都是抱怨与痛苦,可是这是我们祖先经过五千年的时间的历练给我们留下的,这片土地上不仅有他们的不屈不挠的精神,而且有他们那无私的博大的爱。

读完《艾青诗选》,我真正认识到了一个“用生命为祖国颂唱”的艾青,“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艾青,最重要的是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的写照,更多的守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我现在生活的思考。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8

无论是谁看到《复活》这个书名都会想很多心里也会好奇以及惊讶,都在会想:“人会复活?”后来我也是带着这份好奇打开了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是出生贵族的青年——聂赫留朵夫,在早年他和卡秋莎产生了爱情,可是当他做了几年军官回来后就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后还抛弃了她。卡秋莎被一位无耻的法官判处了四年牢狱,并流放到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良心上受到谴责,决定和她一同前往西伯利亚,并把自己的田地分给穷人。他向卡秋莎求婚,为赎他曾经的罪过。

卡秋莎拒绝了。她在流放当中和革命者西蒙松走在了一起。最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对卡秋莎的追随,过起了自己的日子。最后的聂赫留朵夫复活了,他不再像被污染时的军官那样残暴,他为觉得是自己使卡秋莎的沦落而自责,他要救赎,所以他要和卡秋莎结婚,这是他的一次复活。尽管当初的他像野兽,可是当他自责于卡秋莎的时候,可以看出他的深处是善良的。世俗并没有完全蒙蔽他的双眼,但是只是年少气盛的他迷失了方向而已。当然,只要人性的善发挥出来,那么就是在堕落时候的复活。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感悟 篇29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描写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在这部作品里表现了人民在反侵略战争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其历史作用。战争与和平有不少耐人寻味、引人深思的语句。

安德烈公爵想:“云朵是多么的宁静、镇定啊,哪里像我们这里的慌张,恐惧与混乱啊!那云朵无忧无虑地飘荡在空中,从来不必像那个法国兵和炮兵似的为争夺探帚而愤怒。为什么我从前没有注意到它呢?现在我看到它了,我是多么幸福啊!只有天空是纯洁的,没有虚伪、没有欺骗、没有什么能够和它相比。天空之中只有安静、柔和。谢谢上帝……”

这是他被打在地上后心中的感想。这一感想与他原先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安德烈是有钱的老公爵的儿子,他性格内向,意志坚定。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他是个有地位的人物,并且非常热衷于帮助年轻人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安德烈与上流社会的人们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他的家族中,有着爱他的父亲和妹妹马丽娅公爵小姐,还有一个不愿他离开去参军的妻子。

在打仗来临之前,他认为自己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名声和荣誉。为了追求他人的尊敬,他多么希望能成为战场上的英雄,以施展他的才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若要他放弃他的亲人都无所谓,我们去想一想吧,这是多么冷酷无情的想法啊!在他看来,荣誉和地位是他最珍爱的东西,也许许多上流社会的人也会有同样的观念。

不过,当他战败躺倒在地上后,当他看到蓝天、白云时他清醒了,他认识到了一切。那是一种宁静、安逸、辽远。在看到那样的情景后,他的心是如此的平静。天上的云朵是那般镇定自若,安宁自得,一片和平景象,完全没有陆地上的杀戮,闻不到一丝的血腥味。在他明白这一切后,他感觉到无数人崇拜的英雄—拿破仑,也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根本不能与胸怀博大的天空相比。

蓝天和浮云是安德烈从未注意到的,他所见的是上流社会中一张张虚伪的面孔,而今见到了他一直忽略的却很纯洁的东西,看到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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