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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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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和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是推動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風貌和城市品位的重要推手。你想知道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是什麼樣的嗎?接下來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吧!

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
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篇一

為響應區委、區政府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號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與之相結合,優化城區環境、提升城區品味、為民造福辦實事,積極投身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根據《老邊區20XX年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安排》,結合我局行政工作實際,特將我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老邊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會議精神,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要求,以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為目標,以“抓學習、轉作風、提效能、保穩定、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統內部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努力營造乾淨、舒心的居住、工作環境。

二、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認識,領會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會議精神實質,明確任務,嚴肅紀律,立足自身職能,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優勢,組織動員水利行政部門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服務,為我區順利通過調研考核,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做出應有的貢獻。

三、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

1、局屬各單位要立足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把“創衛”宣傳落到基層、落到實處。

2、全體水利行政幹部職工攜起手來,並肩奮鬥,把創衛熱情融入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積極參加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宣傳、除害防病、衛生清掃、健康教育、倡導戒菸等活動,營造濃烈的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氛圍,共建美好家園,同享一片藍天,為全面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做出貢獻。

(二)建立國家衛生城市與水利工作結合起來

1、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業、千家萬戶,在水利實際工作過程中,要把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與水利工作緊密結合,把調解工作寓於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貫穿於建立國家衛生城市中,在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提高業務水平,在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鍛鍊工作作風。

2、從我做起,樹立新風,強調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重要意義。一是組織各水利站和局屬各科室開展大掃除並進行衛生檢查。二是從身邊小事做起,公共場所儘量不要抽菸,辦公室內窗明几淨、檔案檔案擺放整齊。三是進行愛國衛生教育,增強主人翁意識,自覺維護水利衛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親友做文明衛生好市民。

三、建立為民、務實的水利行政建立國家衛生城市作風,

認真落實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任務,憑著爭幹實事、執著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犧牲精神,始終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親自動手清理各種衛生死角。在建立國家衛生城市過程中,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引導村民建立誠信守法、友愛互助、和諧共處的新農村道德風尚,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營造良好的氛圍。

五、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協調,加強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強化資訊溝通,充分發揮水利工作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強監督檢查,定期對局屬各單位、各部門開展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專項檢查,監督指導,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工作經驗,推動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深入開展。

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篇二

為響應區委、區政府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號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與之相結合,優化城區環境、提升城區品味、為民造福辦實事,積極投身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根據《老邊區20XX年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安排》,結合我局行政工作實際,特將我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老邊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會議精神,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要求,以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為目標,以“抓學習、轉作風、提效能、保穩定、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統內部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努力營造乾淨、舒心的居住、工作環境。

二、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認識,領會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會議精神實質,明確任務,嚴肅紀律,立足自身職能,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優勢,組織動員水利行政部門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服務,為我區順利通過調研考核,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做出應有的貢獻。

三、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

1、局屬各單位要立足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把“創衛”宣傳落到基層、落到實處。

2、全體水利行政幹部職工攜起手來,並肩奮鬥,把創衛熱情融入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積極參加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宣傳、除害防病、衛生清掃、健康教育、倡導戒菸等活動,營造濃烈的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氛圍,共建美好家園,同享一片藍天,為全面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做出貢獻。

(二)建立國家衛生城市與水利工作結合起來

1、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業、千家萬戶,在水利實際工作過程中,要把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與水利工作緊密結合,把調解工作寓於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貫穿於建立國家衛生城市中,在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提高業務水平,在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鍛鍊工作作風。

2、從我做起,樹立新風,強調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重要意義。一是組織各水利站和局屬各科室開展大掃除並進行衛生檢查。二是從身邊小事做起,公共場所儘量不要抽菸,辦公室內窗明几淨、檔案檔案擺放整齊。三是進行愛國衛生教育,增強主人翁意識,自覺維護水利衛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親友做文明衛生好市民。

三、建立為民、務實的水利行政建立國家衛生城市作風,

認真落實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任務,憑著爭幹實事、執著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犧牲精神,始終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親自動手清理各種衛生死角。在建立國家衛生城市過程中,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引導村民建立誠信守法、友愛互助、和諧共處的新農村道德風尚,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營造良好的氛圍。

五、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協調,加強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強化資訊溝通,充分發揮水利工作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強監督檢查,定期對局屬各單位、各部門開展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專項檢查,監督指導,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工作經驗,推動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深入開展。

建立衛生城實施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環境質量,改善市民生活質量,實現環境改善與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省級宜居城市“五城”同創的要求和部署,現依《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及《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20XX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普惠群眾”的建立方針,堅持“全民動員、全員參與、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上下聯動、政企互動、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建立機制,全力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建立活動,不斷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環境衛生設施,努力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衛生意識,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確保建立活動順利開展,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組。

組 長:張旭光(市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郭保平(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副 組 長:王錦鋒(市委、紀委書記)

喬 雲(市委、組織部長)

劉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張文鍾(市政協副主席)

郭貴和(市委祕書長)

許守盤(市政府祕書長)

孟林生(市委宣傳部部長)

李榮中(市衛生局局長)

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創衛常務工作。

領導組下設五組一辦:

(一)環境衛生組

組 長:孟林生

副組長:王正龍 樑通鵬 蘇雲福 張培吉

王孝德 趙立永 胡玉珍 韓錫湧

各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

職 責:負責對市容環境衛生、社群和單位衛生、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等創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

(二)環境保護組

組 長:楊鬱璽

副組長:張萬巨集 樑通鵬 胡玉珍

職 責:負責對環境保護等創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

(三)行業衛生組

組 長:許守盤

副組長:李榮中 馬太攀 田 曜 張力軍

馮光源 張萬巨集 王玉平 張培吉

樑通鵬

職 責:負責對健康教育、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創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

(四)督導檢查組

組 長:楊有毅 張耀武

副 組 長:武鵬飛 董紀先

職 責:負責對創衛各項工作的督導和檢查。

(五)宣傳報道組

組 長:孟林生

常務副組長:張久珠

副 組 長:楊元忠 馬明高 趙述灝

職 責:負責創衛的輿論引導和宣傳報道。

(六)創衛辦(愛衛辦)

主 任:李榮中

副主任:趙辰龍 任德亮 武遠東 楊同平

職 責:負責創衛的綜合協調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創衛工作方案、迎接檢查、綜合材料的起草印發工作。

三、目標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由創衛辦(愛衛辦)總負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列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主要領導重視,率先垂範、真抓實幹,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和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牽頭單位:市政府祕書處。協助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

2、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建立衛生城市活動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愛衛會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各司其職,責任落實。(牽頭單位:市愛衛辦。協助單位:十大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

3、市愛衛會辦事機構具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配備專職、社群(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有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協助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愛衛辦)

4、愛國衛生工作每年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並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組織開展多種形式、內容豐富的愛國衛生活動。(牽頭單位:市愛衛辦。協助單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

5、有本市愛國衛生工作的管理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牽頭單位:市愛衛辦)

6、設立群眾衛生問題投訴平臺,暢通群眾投訴渠道,認真辦理群眾投訴,群眾反映問題解決或答覆率≥90%,群眾對全市衛生狀況滿意率≥90%。(牽頭單位:市愛衛辦)

(二)健康教育

由行業衛生組總負責

1、全市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和網路健全,人員、經費落實,機構能夠承擔起業務技術指導中心的職責,社群、醫院、學校等健康教育網路能夠發揮作用。(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教體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2、中、國小校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注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及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牽頭單位:市教體局。協助單位: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3、各級醫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病人及其親屬開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4、街道、社群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健康基本知識知曉率≥80%、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5、各行業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控制吸菸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各所涉行業及單位)

6、各新聞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能緊密結合衛生防病工作和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衛生熱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 對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協助單位:市新聞辦、市黨政資訊網路管理局、市廣播電視臺、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7、車站、廣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螢幕和公益廣告,有健康教育內容。(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協助單位:市城管執法大隊、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8、認真履行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牽頭單位:市愛衛辦。協助單位:市城管執法大隊、市工商局、市菸草專賣管理局)

(三)市容環境衛生

由環境衛生組總負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範,經費落實。(牽頭單位:市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協助單位:市住建局、市環衛局、市城管執法大隊、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2、各級政府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牽頭單位:市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協助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環衛局)

3、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城市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整潔美觀,無亂張貼、亂塗寫、亂設攤點現象,廣告、牌匾設定規範,居民樓房陽臺屋頂無亂堆放和亂掛衣物等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責任制度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無亂扔亂吐現象,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5%。(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大隊。協助單位:市環衛局、市公安局、市交警隊、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4、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定時定點收運;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8小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含高壓沖水)≥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牽頭單位:市環衛局)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汙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局。協助單位:市環衛局、市環保局)

6、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佈局合理,數量充足,管理規範。(牽頭單位:市環衛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局、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7、各類市場科學規劃、規範管理,農副產品市場管理規範,商品划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佔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設有專門的衛生管理部門和蔬菜農藥現場檢測機構,適時開展監管和檢測工作;經營食品的攤位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範》等有關規定,亮證經營,嚴格控制活禽的銷售,有活禽銷售的市場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汙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全市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臨時便民市場、疏導點設定有短期計劃,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周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響。達到《標準化菜市場設定與服務管理規範》要求的農副產品市場≥70%。(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大隊。協助單位: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衛生局、市交警大隊、市商務局)

8、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要求,施工場地設定的隔離護欄規範,臨街施工工地圍牆高度不低於2米,市政設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圍牆高度不低於1.8米,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築垃圾管理規範,設定車輛沖洗設施,全面實施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協助單位:市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

9、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綠線管制制度得到落實。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5平方米。(牽頭單位:市園林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局)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牽頭單位:市水利局。協助單位:市園林局、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四)環境保護

由環境保護組總負責

1、近三年城市市域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上一年無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2、全年空氣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70%(或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採用自動監測的城市,全年優良(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70%;採用手工監測的城市,年均值要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3、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處於全市域範圍內,並向市區內供水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全市轄區內未發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汙染事故等。嚴格執行各項國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劃、標準、監測規範(《水汙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等要求。(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局。協助單位:市環保局)

4、市轄區內市控以上斷面水質達到相應水體環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體無黑臭現象。(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5、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分貝。(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協助單位:市住建局、市交警隊)

6、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80%。(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局)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環境質量,改善市民生活質量,實現環境改善與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省級宜居城市“五城”同創的要求和部署,現依《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及《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20XX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普惠群眾”的建立方針,堅持“全民動員、全員參與、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上下聯動、政企互動、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建立機制,全力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建立活動,不斷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環境衛生設施,努力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衛生意識,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確保建立活動順利開展,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建立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組。

組 長:張旭光(市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郭保平(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副 組 長:王錦鋒(市委、紀委書記)

喬 雲(市委、組織部長)

劉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張文鍾(市政協副主席)

郭貴和(市委祕書長)

許守盤(市政府祕書長)

孟林生(市委宣傳部部長)

李榮中(市衛生局局長)

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創衛常務工作。

領導組下設五組一辦:

(一)環境衛生組

組 長:孟林生

副組長:王正龍 樑通鵬 蘇雲福 張培吉

王孝德 趙立永 胡玉珍 韓錫湧

各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

職 責:負責對市容環境衛生、社群和單位衛生、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等創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

(二)環境保護組

組 長:楊鬱璽

副組長:張萬巨集 樑通鵬 胡玉珍

職 責:負責對環境保護等創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

(三)行業衛生組

組 長:許守盤

副組長:李榮中 馬太攀 田 曜 張力軍

馮光源 張萬巨集 王玉平 張培吉

樑通鵬

職 責:負責對健康教育、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創衛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檢查。

(四)督導檢查組

組 長:楊有毅 張耀武

副 組 長:武鵬飛 董紀先

職 責:負責對創衛各項工作的督導和檢查。

(五)宣傳報道組

組 長:孟林生

常務副組長:張久珠

副 組 長:楊元忠 馬明高 趙述灝

職 責:負責創衛的輿論引導和宣傳報道。

(六)創衛辦(愛衛辦)

主 任:李榮中

副主任:趙辰龍 任德亮 武遠東 楊同平

職 責:負責創衛的綜合協調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創衛工作方案、迎接檢查、綜合材料的起草印發工作。

三、目標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由創衛辦(愛衛辦)總負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列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主要領導重視,率先垂範、真抓實幹,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和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牽頭單位:市政府祕書處。協助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

2、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建立衛生城市活動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愛衛會各成員單位分工明確,各司其職,責任落實。(牽頭單位:市愛衛辦。協助單位:十大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

3、市愛衛會辦事機構具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配備專職、社群(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有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協助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愛衛辦)

4、愛國衛生工作每年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並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組織開展多種形式、內容豐富的愛國衛生活動。(牽頭單位:市愛衛辦。協助單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

5、有本市愛國衛生工作的管理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牽頭單位:市愛衛辦)

6、設立群眾衛生問題投訴平臺,暢通群眾投訴渠道,認真辦理群眾投訴,群眾反映問題解決或答覆率≥90%,群眾對全市衛生狀況滿意率≥90%。(牽頭單位:市愛衛辦)

(二)健康教育

由行業衛生組總負責

1、全市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和網路健全,人員、經費落實,機構能夠承擔起業務技術指導中心的職責,社群、醫院、學校等健康教育網路能夠發揮作用。(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教體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2、中、國小校按照教育部《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注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及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牽頭單位:市教體局。協助單位: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3、各級醫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病人及其親屬開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4、街道、社群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健康基本知識知曉率≥80%、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5、各行業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控制吸菸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協助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各所涉行業及單位)

6、各新聞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能緊密結合衛生防病工作和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衛生熱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 對建立國家衛生城市活動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協助單位:市新聞辦、市黨政資訊網路管理局、市廣播電視臺、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7、車站、廣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螢幕和公益廣告,有健康教育內容。(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協助單位:市城管執法大隊、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8、認真履行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牽頭單位:市愛衛辦。協助單位:市城管執法大隊、市工商局、市菸草專賣管理局)

(三)市容環境衛生

由環境衛生組總負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範,經費落實。(牽頭單位:市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協助單位:市住建局、市環衛局、市城管執法大隊、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2、各級政府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牽頭單位:市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協助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環衛局)

3、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城市主次幹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整潔美觀,無亂張貼、亂塗寫、亂設攤點現象,廣告、牌匾設定規範,居民樓房陽臺屋頂無亂堆放和亂掛衣物等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責任制度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廢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無亂扔亂吐現象,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5%。(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大隊。協助單位:市環衛局、市公安局、市交警隊、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4、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定時定點收運;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於8小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含高壓沖水)≥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牽頭單位:市環衛局)

5、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管理和汙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局。協助單位:市環衛局、市環保局)

6、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佈局合理,數量充足,管理規範。(牽頭單位:市環衛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局、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7、各類市場科學規劃、規範管理,農副產品市場管理規範,商品划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佔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設有專門的衛生管理部門和蔬菜農藥現場檢測機構,適時開展監管和檢測工作;經營食品的攤位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範》等有關規定,亮證經營,嚴格控制活禽的銷售,有活禽銷售的市場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汙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全市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臨時便民市場、疏導點設定有短期計劃,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周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響。達到《標準化菜市場設定與服務管理規範》要求的農副產品市場≥70%。(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大隊。協助單位: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衛生局、市交警大隊、市商務局)

8、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要求,施工場地設定的隔離護欄規範,臨街施工工地圍牆高度不低於2米,市政設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圍牆高度不低於1.8米,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築垃圾管理規範,設定車輛沖洗設施,全面實施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職工食堂、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協助單位:市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

9、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綠線管制制度得到落實。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5平方米。(牽頭單位:市園林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局)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牽頭單位:市水利局。協助單位:市園林局、新義街辦、中陽樓街辦、振興街辦、崇文街辦、東許辦事處、勝溪湖辦事處)

(四)環境保護

由環境保護組總負責

1、近三年城市市域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上一年無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2、全年空氣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70%(或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採用自動監測的城市,全年優良(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70%;採用手工監測的城市,年均值要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3、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處於全市域範圍內,並向市區內供水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全市轄區內未發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汙染事故等。嚴格執行各項國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劃、標準、監測規範(《水汙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等要求。(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局。協助單位:市環保局)

4、市轄區內市控以上斷面水質達到相應水體環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體無黑臭現象。(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5、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分貝。(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協助單位:市住建局、市交警隊)

6、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80%。(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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