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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築材料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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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築材料銷售合同書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工程建築材料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購買建築材料,雙方經友好協商,形成購銷合同如下:

第一條材料交貨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供應規格和單價

備註:價格按市場浮動調整。本合同單價為甲方供應到乙方工地指定地點落地價,(包括裝卸費、運費)。如需要發票稅款由乙方提供,甲方負責開具發票。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月10日前核對上月送貨單據,乙方每月30日前必須結清前一個月度的貨款。因乙方原因拖欠貨款,乙方應每日付與甲方總貨款2‰的滯納金。

第四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水泥磚的質量達到樣板質量,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收貨,甲方並無條件進行更換,甲方提供送檢磚塊及資料。

2.供貨時間以乙方施工需要為準,乙方應提前12小時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規格、數量及其卸貨地點等。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按乙方要求將貨送達,如甲方沒有送夠乙方提供所需材料的數量導致誤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送貨到場後,乙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建築材料銷售合同書 篇2

一、定義

1、“供方”指 ;

2、“需方”指購買供方產品或服務的具有法律行為資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銷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產品或服務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動包含本條款的所有條件。

二、合同成立

1、銷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成立:

(1)需方以信件、傳真等方式接受供方報價時;

(2)供方書面或口頭接受需方訂單,並將產品裝運時。

2、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時,必須服從本條款。本條款構成代理銷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約束。

三、定單、價格和付款

1、 所有規定期限的書面報價在報價單規定的期限有效。供方做出的口頭報價或沒有規定期限的書面報價單的有效期,僅截至作出報價的當日24時為止。

2、 產品或服務的最終價格、付款條件會在具體的銷售合同內書明。

3、 除非供方已明確說明付款條件,否則產品或服務的全部貨款應在產品或服務實際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項付清前,供方有權暫停或取消交付產品或服務。對供方已交付的產品或服務,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權利。

四、交付

1、供方應在交付期內將產品交付給需方指定的處於交付地點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點和交付期均應在銷售合同書中明確指定,並經供方同意。

五、產品的接受

產品送達交付地點並經指定人士簽收,或在無指定人士的情況下,供方可同意需方憑企業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權章收貨,產品的交付已告結束,即視為已獲需方接受。

六、責任

1、供方出具的銷售印刷品、報價單、價格表、訂單確認書、發票或其它檔案和資料的列印、書寫或其它的錯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對此類錯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給予賠償。

七、管轄法律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應儘可能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經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八、一般規定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銷售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雙方簽字或加蓋法定授權章確認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簽章):需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工程建築材料銷售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彼此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__________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 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彼此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換,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彼此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彼此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買方(章):________ 賣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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